AA市AA区农业局打赢农业行业扶贫攻坚战实施意见

来源:实践技能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AA 市 AA 区农业局打赢农业行业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18 年至 2020 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按照《AA 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AA 市打赢农业行业扶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发[2018]38号)《中共 AA 市 AA 区委 AA 市 AA 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即发[2018]30 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农业行业扶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 AA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发挥农业行业优势,真抓实干,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省定贫困村、市定经济薄弱村〔以下简称贫(弱)村〕全面完成农业行业扶贫攻坚任务,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产业布局合理,质量效益同步提高,特色采摘、生态观光等农业功能得到有效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农业“新六产”加快发展,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能力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高效特色农业扶贫工程 1.积极发展优质粮食作物。鼓励经济贫困(薄弱)村(镇),从实际出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专用小麦、地瓜等特色粮食作物。推进贫弱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会同区财政局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及时足额兑付种麦农民。(责任单位:服务部、执法部) 2.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经济作物。鼓励和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蔬菜、特色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培育壮大农业“新六产”。(责任单位:园区部、产业部) 3.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依托自然资源、特色产品等,支持有条件的贫(弱)村,发

 展特色采摘、农家乐等休闲农业。支持贫(弱)村创建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和休闲农业精品园区。(责任单位:产业部) 4.积极推动品牌建设。立足贫(弱)村生态资源优势,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落实好扶持品牌农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开展品牌农产品评选推介、展览展示等活动。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建农产品品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贫困地区品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积极组织产销对接,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责任单位:园区部、执法部、产业部) 5.加强农业保险覆盖和风险防范。引导贫困户投保,减少农业灾害损失。做好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债务违约等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单位:执法部、经管审计部) (二)农业龙头企业帮扶工程 1.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户。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到贫(弱)村建立种植、养殖生产基地或购销基地等,通过“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把贫困人口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企带村”并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责任单位:产业部) 2.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培育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对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力度大、社会效果好的镇(街、功能区),在省、市两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中予以倾斜。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户脱贫等方面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的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产业部) (三)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工程 1.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人口打工创收。鼓励已有的农民合作社积极吸纳贫困户入社、贫困人口打工创收,并引导其健全内部机制、规范提升运行质量。鼓励发展农村“劳务扶贫合作社”。(责任单位:经管审计部) 2.引导发挥农民合作组织扶贫带动作用。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管理、资金、技术等优势,勇于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积极吸收贫困户入社和贫困人口打工,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助更多的贫困户脱贫致富。在市级以上示范社认定监测中,将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在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户脱贫等方面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的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在涉

 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经管审计部) 3.鼓励家庭农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将是否履行带农脱贫义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帮扶关系作为评审的约束性指标之一。鼓励贫(弱)村的家庭农场示范场为当地从事种植、养殖的贫困户提供指导服务。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贫困户脱贫等方面措施实、力度大、成效好的家庭农场,鼓励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经管审计部) (四)农村改革推动工程 1.鼓励支持贫困户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和收益分配权。引导和鼓励贫困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鼓励将有流转意愿的贫困农户信息优先在流转服务平台上推介,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让贫困农户分享土地规模经营带来的收益。(责任单位:经管审计部) 2.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到 2020 年,在全区村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支持村集体改制后成立的合作组织优先承担农业财政专项,项目完成后及时将产权移交给集体经济组织,并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或贫困人口。(责任单位:经管审计部) 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做好清产核资,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深入落实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鼓励贫(弱)村探索生态资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资源、产业优势的新途径。鼓励贫(弱)村通过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等,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推动贫(弱)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保障贫困对象的收益分配权。村级扶贫资金投入项目后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及时办理扶贫资产移交手续。(责任单位:经管审计部) (五)农业科技促进工程 1.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依托科技人员下乡活动,以科技进村、入户、到田,推广稳产增产和抗灾减灾技术为重点,加强关键时节、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和农民培训。鼓励各级农技专家围绕农业生产实际,开展蔬菜、果茶等行业关键技术培训。(责任单位:服务部、园区部)

 2.组建科技服务队。选拔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服务团队,提供农业方面技术咨询和支持。鼓励帮扶干部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鼓励“齐鲁乡村之星”承担脱贫攻坚社会责任。(责任单位:服务部、党群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业行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加强对农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农业扶贫攻坚各项日常工作。(责任单位:产业部)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以重点区域、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为核心,实现各领域涉农资金的集中布局和统筹安排,推进高效特色农业工程建设,促进农业产业扶贫。(责任单位:园区部、服务部) (三)做好帮扶干部培训工作。对扶贫的龙头企业和参与扶贫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脱贫攻坚重要方针政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法等方面培训。每年培训 1 次。(责任单位:产业部、经管审计部、党群部) (四)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大排查。对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区农业行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帮扶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对2016 年以来的扶贫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单位:产业部、党群部) (五)搞好总结宣传。加大农业扶贫攻坚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农业部门在农业扶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贫(弱)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脱贫致富的成功典型,营造全区农业扶贫攻坚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综合部、产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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