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党建指导员典型工作方案

来源:实践技能 发布时间:2020-07-25 点击:

 选派党建指导员典型工作方案

 选派党建指点员典型工作方案汉阴县创新管理机制,实行 3条硬措,选派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到企业和社会组织担负党建指点员,充分激起党建指点员活力,确保转任干部“退”而不闲,“退”有所为。

 1.突出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制度。

 汉阴县积极探索,出台《汉阴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指点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党建指点员主要在转任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退休党员干部、社会优秀人材中进行选派。配套制定党建指点员到岗、报告、例会、请假等制度,对党建指点员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培养。最近几年来,前后选派 3 批次 40 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 12 名优秀年轻后备气力到 120 余家企业和社会组织担负党建指点员,实现培养典型与培养干部的互促共赢。实行县委组织部、联系企业、派出单位 3 方联动管理模式,建立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党建指点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党建指点员正常展开工作。

 2.坚持选育并举,充分发挥作用。

 采取“1 定 3 双”法,定期选派转任干部担负企业和社会组织担负党建指点员。“1 定”,即定职责任务。制定《党建指点员选派及管理办法》,规定党建指点员实行聘任制,指点员与所在企业签订合同。“3 双”,即:双向选择,县委组织部建立党建指点员后备人材库,不定期召开党建指点员后备人材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引导党建指点员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鼓励,每一年拿出1 定指标面向下派的党建指点员,给予公务员年度评优、党务工作者评选等鼓励。双方管理,县委组织部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分别对党建指

 点员进行考核。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或企业主参观学习全县的示范点企业,对党建指点员进行专题培训。

 3.加强催促指点,严格考核赏罚。

 积极发掘和建立党建指点员发挥作用,做贡献的先进典型业绩,引导转任干部认识到“1 线”和“2 线”都是做贡献,不断强化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参照下派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结合派驻企业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状态,对党建指点员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根据,鼓励党建指点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加大对党建指点员的关爱鼓励,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党建指点员在选聘期间,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身份和编制仍在原单位。县委非公党工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党建指点员在岗情况、工作展开情况和党建工作成效、廉洁自律等,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4 个等次,并依照相应标准进行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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