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美丽乡村建设主要内容

来源:实践技能 发布时间:2020-03-12 点击:

  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诚信蒜都、生态**”的发展定位,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两区同建”为抓手,以特色产业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五大工程”,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和农村民主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产业生态、环境优美、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率先在全市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顺应广大农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引导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分批实施的原则,逐村连片推进,逐步配套完善,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防止一哄而上、盲目推进。

 ——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根据不同镇街、村居的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立足农村自然资源、经济基础、文化传统等实际,突出建设重点,彰显村庄特色,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分步实施、分层推进。按照“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建设时序,在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最终达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坚持总体谋划,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市场配置力、社会参与力和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联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

 根据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街道)总体规划,综合考虑各镇(街)不同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重点培育、示范带动、全面推进、争创品牌”的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从2014年开始,继续深化和拓展、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大力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和镇村精细化管理、村村亮灯、街巷拓展、坑塘治理、绿化美化“五大工程”,全面展开生态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同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2014年建成美丽乡村19个,2015年建成22个,2016年建成23个。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16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90%的村达到环境整洁乡村标准,40%的村达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标准,10%的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四)标准要求

 1.环境整洁乡村,主要是实施“三化”。一是道路硬化,村内主次街道完成硬化,配套排水设施。二是村庄净化,环卫设施设置完备,保洁人员到岗履职,生活垃圾及时清理,村内环境日常保洁,物料柴草管理有序。三是环境美化,村内主次街道进行绿化,墙壁无乱贴乱画,宣传栏内容更新及时。

 2.生态文明乡村,主要是达到“四好”。一是生态环境好,农村垃圾清理及时,生活污水排放有序,道路、河道、沟渠、坑塘整洁,农田道路林网化,村庄绿化进一步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得到综合利用,无“三废”超标排放企业,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合理保护。二是乡村容貌好,村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体系健全,新建社区特色鲜明,文化名村保护开发有力,传统村庄规范有序,村庄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完善。三是文明风尚好,农村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劝导”、“四德工程”等扎实推进,健康向上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农民文化素质和文明素养明显提升。四是服务管理好,农村社区化服务平台功能齐全、运转高效,“三位一体”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乡村和社区治理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村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村居管理初步实现规范化。

 3.美丽乡村,主要是建设“五美”。 一是村庄布局协调美,规划布局科学,村落外观协调,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完善,资源配置合理。二是村容整洁生态美,村容管理有序,日常养护及时,绿化层次丰富,生态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三是村强民富生活美,产业结构合理,龙头企业带动,产业特色鲜明,创业渠道宽广,就业技能提升。四是村风文明身心美,宣传形式灵活,文化教育到位,风气健康向上,邻里和睦互助,村民素质提升。五是村稳民安和谐美,基层组织健全,村务民主公开,保障体系完善,综合治理达标,群众权益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1.全面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深化拓展农村道路硬化村村通、村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目标如期实现。在农村环境整治全面覆盖、整体提升的同时,重点开展国省道沿线、河湖沿岸、重点风景区、农家乐乡村旅游集中地的连片整治,抓好沿线村庄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依法拆除沿线两侧违章建筑,连村成片推进农村河道、河沟和坑塘清淤疏浚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建设靓丽风景线,带动农村环境整体提升。

 2.切实推动整治标准提档升级。科学制定村庄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实现规划全覆盖;保护好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积极开展“三清四改”(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农村道路由“村村通”、“村内通”向“户户通”延伸,村庄基本实现“四通五化”(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污水有序排放。力求能“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  

  (1)道路建设:继续实施村庄道路街巷拓展工程,农村道路硬化奖补政策再顺延一年,继续按主街道21万/公里、小街巷3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力争在以往街巷硬化的基础上,实现

 “户户通”,对通往中小学校、卫生室、文化广场等公共服务场所的路面进行硬化,进行高规格绿化、美化。对所有主要街道及小街巷实施排水设施标准化建设,明排水系统在排水沟内侧安装路沿石,铺设花砖,外侧到墙壁之间绿化美化;暗排水系统在路两侧安装路沿石,铺设1-2.5米宽的花砖。

 (2)净化美化:继续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在进村主要路口等显著位置,设立大型美观的永久性村庄标识牌或牌坊,对村庄内主街道与小街巷可视范围内进行全部墙壁粉刷和树木涂白;限期拆除村居内的残垣断壁及违章建筑,不能拆除的破旧房屋要整体遮挡,并在外侧墙壁建设文化墙,设置丰富多彩的教育宣传图画及文字,起到渲染氛围、引导群众的目的。每村至少建2000—3000平方米的大型文化广场一处,配置高标准电子屏,大型舞台,安装文体器材,充分起到既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又能增强体质的作用。将可视范围内的大小坑塘进行高标准治理、美化、绿化,做到每个坑塘有水有绿、水质清澈。

 (3)绿化亮化:继续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按照乔灌结合的原则配套栽植四季常青乔灌木,所有铺设的花砖部分实施“一丛一球一高杆”,主街两侧已硬化部分设置花架,未硬化部分栽植果树、常绿树种及各类花草。村内空余宅基地要实施绿化,村内小树林要铺设花砖路径,大树周围设置木凳,大树下栽植花木,房屋滴水檐下及阴面设置花架,村内十字路口四角设置花架。对沿途路沟进行整治,至少培置1.5米宽的路肩,进行乔灌结合绿化并适当设置景观石,做到一街一景一品牌。实施

 “村村亮灯”工程,除搬迁村和两区同建村外,所有没安装路灯的村庄,主街道一侧每30米安装一盏太阳能路灯。

 3.建立农村环境建管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工程,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大力实施“户分类、村收集、公司转运、县处理”的保洁模式,成立县农村环卫管护中心,建立监控管理平台,为每名环卫监管员和垃圾运输车辆配备GPS定位设施;进一步强化环卫人员及基础设施投入,增配保洁员数量,提高待遇,在各镇街垃圾中转站设立1-2间环卫监管员办公室,按照每10-15户一个的标准为所有村庄配齐垃圾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缩短城乡环境卫生差距,全面改善乡村环境面貌。

 (责任单位: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县两区同建指挥部、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公路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环卫局、县执法局、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各镇街)

 (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程

 1.完善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原则,以镇街为单位,合理调整农村新型社区的数量、布局、人口规模和产业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社区规划要注重历史文化名村和生态村落的保护,特别要保护好具有**文化底蕴的典型乡村景观村落。规划要注重与当地习俗风情有机融合,避免千篇一律、

 “千区一面”。

 2.高标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统筹安排社区住宅与基础设施建设,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完善社区道路、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建设。按照标准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站),同步建设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商业服务等便民服务场所。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推进产业园区和农村新型社区“两区同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实现社区居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年内确保完成20个产业园区和19个农村社区建设,10个农村社区顺利回迁。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要求,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纳入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对新型社区建设实行全程监管,确保建设质量。

  3.提高社区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组织建设,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农村新型社区组织管理新体制。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逐步剥离经济职能,实现社区经济职能与社会职能分离。强化农村新型社区服务中心(站)职能,依托服务中心(站)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研究制定农村新型社区物业管理办法、服务标准,逐步达到城镇化管理标准。按照《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试行)》,指导条件成熟的农村新型社区依法

 “村改居”,并参照城镇社区的模式进行管理,逐步落实农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的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县两区同建指挥部、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规划局、县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各镇街)

 (三)农民创业增收致富工程

 1.发展生态高效产业。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牵动,大力发展设施瓜菜、健康养殖、休闲渔业、观光林业,着力突破有机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突出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积极引入国内外最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加大休闲观光农业的开发力度,积极发展果蔬采摘和旅游观光农业,着力培育一批农家乐精品镇村。不断完善提升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尽快规划建设一批以现代、循环、生态三大农业示范区和东部万亩食用菌基地、西部百万只(头)畜禽养殖基地、南部万亩生态葡萄园、北部万亩苗木园林带四大基地为引领,各类特色农业示范基地为辅助的“一区、三园、十大基地”高效生态农业园区。

 2.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经营模式,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的扶持力度,围绕延伸特色产业产品链条,引进一批精深加工企业,扶持本地有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企业挂**强加快发展。鼓励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合同订单、保护价收购、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基地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骨干农民为重点,加强农民创业技能、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培养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继续从政策、资金、培训等方面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以创业带就业,增加农民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

 (责任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办公室、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机局、县人社局、县水产中心、县供销社、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县文物旅游局、各镇街)

 (四)乡风文明培育工程

 1.着力提升农民文明素养。坚持把提高农民文明素养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统筹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根据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实施道德修养、文明礼仪、实用技术、法律法规等培训,力争三年内把农村劳动力全部培训一遍。深入开展以“新农村新生活”为主题的“大教育大劝导”活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农民爱整洁、讲卫生、重孝悌、睦友邻,规范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道德风尚,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培育一大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2.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为抓手,积极开展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示范户创建和“好媳妇、好婆婆”等群众喜闻乐见评选,大力宣传表彰农村基层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加强农村宣传栏、文化墙、文化长廊建设,大力实施“四德工程”,用好道德讲堂,倡树文明新风。

 3.加强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文明家园“五个一”建设,发挥镇街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和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阵地作用。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多层次组织好“三下乡”、“送戏下乡”、“农民文化艺术节”、“诚信文化节”、公益电影放映、书画展、曲艺汇演、“民俗串街展演”、“百姓大舞台”展演等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体育生活。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各镇街)

 (五)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工程

 1.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村干部“一定三有”水平,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继续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落实“四议两公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村务公开“民主日”和“暗访”活动,切实保障村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就业、养老、医疗、救助、权益保障体系,促进农民幸福指数明显提高。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和平台载体建设,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事业,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公共事业体系。

 3.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实施网格化联系群众工程、视频监控全覆盖信息化工程、社会服务建设工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责任机制,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着力点,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继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健全完善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610办公室、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联通公司、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计划,搞好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围绕“五大工程”分别成立五个推进组,每个推进组均由副县级领导干部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任务分解、工程推进和检查指导。根据任务编制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镇街是实施主体,村(居)是创建主体。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对各级确定重点建设的示范村、重点村,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工作力量,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投入、合力推进。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镇街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强对涉及农村建设发展资金的整合,集中财力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调动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组织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每年创建一批美丽乡村,连片整治3-5个示范片,分期分批滚动推进,引领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县委、县政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用示范建设的实际成果,推动面上工作开展,激发群众参与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重要意义,形成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全县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考核,作为划拨“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的镇街、村居,当年度的农村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督导检查,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排名、半年观摩、年终总评制度,确保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和任务。

  

推荐访问:建设规划 乡村 美丽
上一篇:学校内控评价和监督制度|什么是企业内控制度
下一篇:[舟山滨海星城项目可行性报告]舟山新闻滨海星城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