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财政局犍为县2020-2020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承保服务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623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10-23 点击:
招标编号:QWJY-ZCGZ-201743
犍为县 2018-2019 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承保服务机构
招
标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二、总
则 ....................................................................................................................................... 9
三、招标文件 ................................................................................................................................. 10
四、投标文件 ................................................................................................................................. 11
五、开标、评标与中标通知书 ..................................................................................................... 14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6
七、投标纪律要求 ......................................................................................................................... 17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17
九、其他 ......................................................................................................................................... 1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9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 20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 21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 23
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 24
一、投 标 函(格式须符合)
..................................................................................................... 26
二、承诺函(格式须符合)
......................................................................................................... 27
三、供应商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28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29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30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31
七、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32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票据)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33
九、2017 年任意一次纳税缴纳凭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34
十、2017 年任意一次社保缴费凭证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35
十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6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36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报价部分 ............................................................................. 37
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报价部分 ..................................................................................................... 38
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 40
二、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内容提供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 41
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结合评分细则和采购需求)。
......................... 41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结合评分细则和采购需求)。
............................. 41
五、乐山地区分支机构一览表 ..................................................................................................... 42
六、犍为县分支机构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 4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交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 ............................. 44
第五章
投标人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 ......................................................................................... 45
第六章
采购需求 ............................................................................................................................. 46
第七章
资格审查 ............................................................................................................................. 47
第八章
评标办法 ............................................................................................................................. 49
第九章
合同主要条款 ..................................................................................................................... 58
附件: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63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犍为县财政局拟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相关注意事项见《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请前来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务必认真仔细阅读。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
号
采购人
犍为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一
采购项目名称
犍为县 2018-2019 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承保服务机构 项目编号
QWJY-ZCGZ-201743 二
项目属性
服务 三
资金来源及项目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商业险优惠折扣按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的新标准执行。
四
项目包个数
1 五
各包描述
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
项目概述及
采购需求
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
是否已进行
资格预审
否 八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九
标书领取方式
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招标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或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拷取,如出现招标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意自行查收(因供应商未及时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无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 09:00 -09:30 十 二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 09:30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拒收)
开标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 09:30 十 三
投标地点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 四
开标地点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十 五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1.地
址:犍为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欧女士 3.联系电话:0833-4222947 十 六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本项目联系方式
1.地址: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邮编:614000。
2.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833-4266355 十 七
备注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 年 12 月 1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一
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商业险优惠折扣按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的新标准执行。
二
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失信供应商管理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供应通过“信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网 站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http://www.chinatax.gov.cn )
网 站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承诺函》中关于“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对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时采用报价加成(√)扣分(/)进行惩戒。
⑴报价加成: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进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行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⑵扣分: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
⑶供应商参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性部分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处理。
四
评标情况的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五
投标、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 20 0 000 .00
元。
1、供应商应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进账单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
账户信息如下(下述方式任选其一):
收款单位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款方式 一 二 三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犍为行 犍为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犍为方舟分理处 行号
—— 3206 6530 0008
—— 账号 5105 0169 9001 0000 0009 0002 0309
0000 0120 0100 0047 0 2237 1601
0400
0043
8 3、投标保证金退付方式:在开标前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格式附后。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除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须向我中心提供合同原件后,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付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17765463409)。
二、履约保证金:20000.00 元,中标供应商可申请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联系方式:犍为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833-4222947。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收款单位 犍为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犍为县支行 中国银行 犍为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犍为支行 账
号 2237 1101 0400 0430 8 1252 5719 8731 5100 1699 0010 5250 0560
六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和答复。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文件下载咨询、文件内容咨询、评审咨询、 询问和质疑咨询:
采购人电话:0833-4222947 交易中心采购股电话:
0833-4266355 投诉咨询:犍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电话:0833-4222947 七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介绍信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
乔先生
联系电话:0833-4266355 地址: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旁档案馆四楼)
八
招标文件
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交的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审查通过标准。
5、采购需求; 6、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九
投标文件内容 1、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
2、第二部分
资格性部分。
3、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报价部分。
十
文件数量及 1、《开标一览表》2 份,合并为一个密封袋;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密封要求
2、资格性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可装于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 3、技术服务和报价(合并装订)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可装于一个或多个密封袋内; 十 一
投标文件递交及密封检查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独立包装)并办理签收手续;递交文件时间见《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2、投标截止开标后,在全体投标人和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密封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十 二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日历天 十 三
本采购项目产品指标说明
核心产品:指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打“■”符号的产品/XXX、XXX、XXX; 十 四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交 同级财政部门、 犍为 县政府采购中心
备案。
十 五
合同分包 本项目采购人不允许
对中标标的进行分包。
二、总
则
1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2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投标人”,系指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3 、参与投标的投标 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本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第八栏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了保证金。
4 4 、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 (1 )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同品牌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与报价同时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 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标识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 (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1 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 2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
3 3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供应商可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4 4 、招标活动的终止
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公告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
1 1 、投标文件的语言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 2 、计量单位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4、 、 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联合体投标协议由投标人自拟格式。
(4)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5 、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 6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7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当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8 8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收到采购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终止招标的,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②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③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④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⑤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⑥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9 9 、投标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类别(分别为《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文件、技术服务和报价文件三个类别,下同。)制作装订,每个类别装订成一册,如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每个类别的正本、副本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也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 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粘装订成册并编码。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投标文件原则上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 A4 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
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类单独密封,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文件类别、分包号(如有分包)、“正本份,副本份、正(副)本第
X
册(如有)”字样。
(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组织各供应商及参加的有关人员签到,并接收供应商递交的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如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将不予接收。
(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分包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编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但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不密封单独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申请。
(2)投标人的修改申请书或撤回申请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申请后胡投标文件应按第 11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评标与中标通知书
1 1 、开标
(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签到人必须是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3)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4)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检查。先由投标人签到代表、采购人监督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一起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一投标文件数量及分类密封要求”、“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密封检查的相关规定”和“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密封符合性进行检查,经三方认确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通过密封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唱标环节。
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5 5 )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密封袋当众拆封并进行 符合性 检查。
(6)唱标人员宣读和展示《开标一览表》总报价和投标有效期。记录人员应当做好开标记录。
①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监督人员,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②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③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7)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涉及查验和退还原件的,投标人应当就近候场。
(8)开标会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 2 .评标
(1)由招标现场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监督人员将所有投标文件移送到评标室。
(2)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评标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和第八章 (3)评标实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4)评标情况公告: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3 、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中标供应商已领取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同级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认定以后,将发布公告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供应商介绍信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自行领取。领取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签订合同
(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 合同分包
(1)如招标文件允许分包履行合同的,分包仅限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其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对分包的内容进行再次分包。
(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 、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6、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
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合同原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8、 履行合同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等要求组织验收。
10、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乐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其他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投标人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 / ”表示。
第一部分 :
投标文件- 《开标一览表》
式 格式 1 :
封面格式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出险情况 报价商业险优惠折扣 备注 1 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出险
2 两年未出险
3 一年未出险
4 新车
5 上年出险一次
6 上年出险两次
7 上年出险三次
8 上年出险四次
9 上年出险五次及以上
注:
1. 本开标一览表采用举例报商业险折扣,。
2. 本项目报价商业险优惠折扣按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的新标准执行。
3.表格不允许添加。
4.《开标一览表》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开标一览表》投标有效期为
天( ( 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2017 年
月
日
23
第 二部分:
投标文件- 资格性部分
24
式 格式 2 :
封面格式 犍为县政府采购项目
正/副本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资格性部分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目录
请投标人自行编写
26
一、投
标
函 (格式须符合)
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此处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此处填写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此处填写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见《报价汇总表》。其中投标产品自行填写,没有请“/”为进口产品。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投标有效期,并按照工期要求完成本项目。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七、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八、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九、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中标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十、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追加的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十一、如招标文件允许对中标标的进行分包,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如需要分包,我方仅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部分进行分包,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我方承诺,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对分包的内容进行再次分包。
投标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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