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双流原芒硝矿遗迹区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865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双流原芒硝矿遗迹区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5101222017001750
中国·成都
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1
目
录
第 1 章 投标邀请 .............................................................. 2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 3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 22 1.
投标函 ................................................................. 23 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4 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 24 4.
提供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CMA(具有 30 项以上土壤指标监测能力)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24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25 6.
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25 7.
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25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 26 9.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 26 10.
其他承诺 .............................................................. 27 11.
声明 .................................................................. 28 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0 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30 14.
开标一览表 ............................................................ 31 分项报价明细表 ............................................................ 31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 ........................................................ 32 1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33 17.
商务条款偏离表 ........................................................ 34 18.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35 19.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36 20.
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 37 2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38 第 4 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 39 第 5 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0 第 6 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42 第 7 章 资格审查 ............................................................. 43 第 8 章 评标办法 ............................................................. 45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特别提醒:采购合同的签订不得偏离招标文件要约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实质性内容)
.......................................................... 55 第 9 章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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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1 1章 章 投标邀请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对 双流原芒硝矿遗迹区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第二 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
5101222017001750
二、 招标项目:双流原芒硝矿遗迹区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
四、 招标项目简介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所有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见第 6 章。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中联合体组成单位其中至少一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CMA。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1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CMA(具有 30 项以上土壤指标监测能力)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7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8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在 成都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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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区吉泰路 666 号天府三街福年广场 2 号楼 1111 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需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联系人电话及地址);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代理机构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七、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北京时间) )
(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2 12 日上午 10:30 。
(二)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666 号天府三街福年广场 2 号楼 1111 号。
九、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一段 163 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28-8582675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 2 号楼 1111 号 联 系 人:严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1032618 转 8007
传
真:028-6103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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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2 2章 章 知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70 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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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7000 元。
交款方式:通过公司账号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开户单位: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5105 0140 6137 0000 0818 转账事由:5101222017001298 项目一包或二包投标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5: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以后,投标人凭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或本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本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文件未附以上任一保证金交纳凭证,将按照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 5%。
交款方式: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交款时间:中标人签订合同前。
收款单位: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
7.
采购文件和开标、评标工作咨询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转 8004。
8.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转 8004。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 2 号楼 1111 号。
9.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转 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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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 2 号楼 1111 号。
邮编:610020。
1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的质疑由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的质疑由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1032618 转 8004。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 2 号楼 1111 号。
邮编:61002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12.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3.
开标时递交的资料 (1)开标用的开标一览表1份; (2)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电子文档 1 份,采用 U 盘提供。
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 1.5%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支付。投标人投标时须把代理费预算到成本中。
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 银行帐号:5100 1527 9080 5152 8329 转账事由:5101222017001750 项目成交服务费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以及服务采购项目。
有关 定义
一、 “采购人”和“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成都市双流区国土资源局。
二、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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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四、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乙方”系指中标的供应商。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二、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三、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四、 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装订入投标文件。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实质性要求)。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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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利害关系代理人 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一、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 投标邀请; (二) 投标人须知; (三) 投标文件格式; (四)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五)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 评标办法; (八) 合同主要条款。
二、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招标采购单位应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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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分。
三、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发布公告并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澄清或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一、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二、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二、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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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中联合体组成单位其中至少一家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CMA 。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的产品,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
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四、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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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五、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六、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或国家新颁发的三证合一复印件(有效期内);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五、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七、开标一览表 八、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 九、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十、证明投标人业绩或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如有); 十一、 商务条款偏离表;
十二、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十三、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 3 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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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报价
一、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 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并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明显文字错误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一、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下账回单复印件或本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加盖本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在投标文件里,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供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三、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文件规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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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无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一、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二、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三、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 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和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 份、“开标一览表”1 份、电子文档 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二、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三、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四、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能使用订书钉或活页夹装订,不能是散页;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除外)。(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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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五、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说明:1、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系指提供原件的影印件。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六、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 为响应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整政策建议投标文件采用双面印制,未按照双面印制的在投标文件将在投标文件规范性给予扣 1 1 分处理。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一、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包件号(如有分包)(说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单独密封,也可以密封在同一包装内)。
二、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包件号(如有分包)。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 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 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三、 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按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
四、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一、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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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二、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投标人公章。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标注”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注,并在每个包装的最外层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三、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
一、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二、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三、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四、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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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中标通知书
一、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1032618。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签订合同
一、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三、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四、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1032618。
五、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书(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103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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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六、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一、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二、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三、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四、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一、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二、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一、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以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交纳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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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二、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履行合同
一、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投标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三、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 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六、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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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九、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保密
一、 不得透露有关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
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对外透露。
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包括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资金支付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第 6 章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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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二、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
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7.1 总则、7.2 评标方法、7.3 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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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3章 章 式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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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 称:
双流原芒硝矿遗迹区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
5101222017001750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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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函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双流原芒硝矿遗迹区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编号:
5101222017001750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 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 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三、 我方已知晓全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
四、 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五、 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 我方承诺一旦我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七、 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八、 我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
传真:
邮政编码: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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