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辩论会正方发言词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

 上网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辩论会正方发言词

  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辩论词

  一、主席致辞

  1.辩题: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2.辩题相关背景资料

  主席: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经过精心准备,今天将举行决一雌雄的辩论。他们将对"中学生上网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展开一番激烈的辩论。

  正方八(1)班代表队,他们的立场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反方八(3)班代表队,他们的立场观点是: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二、比赛阶段

  主席:首先要进行的是陈述立论阶段。我们有请正方一辩同学陈述观点.

  开篇陈词(要求:提倡即兴陈词,引经据典恰当;立论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1.正方一辩发言:

  正方一辩: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进行一次思想的碰撞与交流。网络,是一个科技发展的产物,也是信息时代的标志。作为我们中学生,理所应当对其进行追求、探索。网络日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中学生也不例外,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方认为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是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正是学习的最佳时机,网络可以打开中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上网可以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第二、中学生处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他们喜欢交朋友,渴望友情,网络就为中学生打开一扇门。我们可以在网上,不仅认识天南地北的朋友,甚至是外国朋友,极大拓展了我们的交际面,让我们的朋友遍天下,而且还有利于中学生了解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

  第三、中学生喜欢创新,喜欢独树一帜,网络就可以促进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中学生上网也可以提高自己某项业余爱好的水平,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写博客,传照片,制作flash,编辑视频,都成为一些中学生的爱好,把自己的创意展现的淋漓尽致。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今天我们在网络上获得的知识,就是明天的创造力。所以,我方坚信: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主席:感谢正方一辩同学发言!下面有请反方一辩同学陈述观点。

  反方一辩: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夸夸其谈,列举了网络的种种好处,我方并不否认网络对中学生有利的存在,但是有利就证明利大于弊吗?吸烟可以提神,难道就说吸烟对人体利大于弊吗?今天的辩题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方就从中学生身心特点上来进行分析:

  首先,中学生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长时间的上网会影响身体发育,视力下降,脊柱扭曲,身体发胖等问题随之而来。近几年,中学生近视率不断攀升,网络“功不可没”。而因为上网时,常常注意力高度集中,废寝忘食,导致猝死的消息也时有耳闻,这样的例子还不够触目惊心,还不够发人深省吗?对方辩友怎么还会认为利大于弊呢?

  其次,中学生心理不够成熟,自制力不强,而面对网络强大的娱乐功能,很多学生上网成瘾,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据有些专家调查表明,青少年上网时间普遍偏长。%的调查对象有经常上网的习惯,%的调查对象拥有自己可以上网的电脑。调查中,当问到最长的一次上网时间时,回答9小时的竟占%,5-8小时的占%。同时,中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还不强,网上还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中学生容易误入迷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为没钱上网而去偷、去抢,甚至去杀人的新闻,相信对方辩友也听过吧?怎么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呢?

  再次,中学生社会阅历不多,网上陷阱又无处不在。中学生在网上被诈骗,被伤害,甚至因为会见网友而被拐卖,杀害的例子也不少,对方辩友怎么还忍心鼓励青少年上网呢,将青少年置于危险之中呢?

  所以,我方观点是:上网对中学生弊大于利。

  攻辩

  主席:大家可以看到在刚才的发言中,双方辩手可以说是胸有成竹,志在必得。请接下来我们将进入考验个人应辩能力的攻辩阶段,请大家领略一下辩手的锋芒与锐智。感谢正反双方一辩同学陈述观点!下面有请正方二辩同学攻辩发言。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大谈特谈中学生的身心特点,我方一辩所说的求知欲强,创造性强不也是中学生的特点吗?现在我来批驳一下对方的观点。

  首先,对方说中学生心智不够成熟,自制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差。在我国中学生一般是在13—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他们不是婴幼儿,已经有了一定分辨是非和自制自控的能力,并不像对方辩友想象的那么无知,那么容易上当受骗。

  其次,我们不要就中学生的问题谈中学生,我们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发展,今

  天中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办公都离不开网络,我们的教室里教学不也是如此吗?今天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使用网络的人。如果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那我们中学生就应该像远离毒品似地远离网络,那我们怎么能适应将来的社会?使用网络已经不简单的是为了学习和娱乐,还是我们生存的基本技能之一。

  再次,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没有信息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中学生如果今天不会使用网络,就必然会被淘汰,邓小平不就指示过“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吗?中学生不可能也不可以离开网络,难道对方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吗?难道我们要和时代背道而驰吗?

  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主席:感谢正方二辩同学攻辩发言!下面有请反方二辩同学攻辩发言。反方二辩:

  对方说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但也承认中学生分辨能力比较差,那岂不就像一个饥饿的孩子一样,把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填,不管能不能吃,是不是毒药,这是何等的危险。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从中学生的特点进行了阐述,现在再由我来比较一下利与弊的大小。

  首先,对方一辩说网络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我方一辩的数据充分证明了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是娱乐,主要的上网时间也是在娱乐,学习不过是偶尔为之。更何况,还有很多同学上网找作业答案,用网络代替了自己的思考,这怎么会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呢?

  其次,对方辩友说网络拓展了中学生交际面,这话不假,但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中学生的网友遍天下,但和身边家长、老师、同学的关系却日渐疏远了。何况往往因为轻信网友,上当受骗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网络如此危险,对方的怎么还会认为利大于弊吗?

  再次,网络固然满足了一些人的个性化发展,但是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开放性也可以把人内心的丑恶诱发出来,将人性中的假恶丑放大到极致。偷菜游戏的流行,暴力游戏的盛行,不都是因为满足了一些人内心的黑暗吗?有很多中学生认为网上说假话不算不诚实,走上犯罪道路,这些惨痛的事实还不足以证明网络对中学生弊大于利吗?

  所以,总起来说,我方还是明确认为:中学生上网还是弊大于利。

  主席:感谢反方二辩同学攻辩发言!下面有请正方三辩同学攻辩发言。正方三辩:

  对方辩友一直在谈网络的弊端,我们也来谈谈弊端。我一直在认真地倾听对方的发言,发现对方提到的网络弊端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网络上有,现实社会中也有的,比如诈骗,比如谣言,比如假冒伪劣。这类弊端并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也就不是网络带来的,当然不能归罪于网络。否则,什么东西都可以弊大于利,如果有人用菜刀去杀人,就说是菜刀的存在弊大于利,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第二类,则是由于过度滥用网络而导致的问题。首先,这也不是网络的罪过,而是使用者对自己缺乏自制力。其次,网络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人们也要经历一个适应的过程。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不会善用网络,就说网络是个坏东西,大家都不要上了吧。

  可见,对方所谈的网络的诸多弊端,其实罪不在网络,而是人们将责任推卸个网络,如果这样荒唐的逻辑也能成立,那我们人类就没有违法罪犯了。那我们还要法律干嘛?这不太可笑了吗?

  主席:感谢正方三辩同学攻辩发言!下面有请反方三辩同学攻辩发言。反方三辩

  我们当然不是要把使用者的责任推卸给网络,而是要认真分析网络对中学生的不利影响,才能趋利避害,避免导致恶果。对方三辩分析似乎头头是道,但我方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诈骗和假冒伪劣现实社会也存在,但是网络却给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带来了便利。网络使这种违法犯罪更容易,成本更低,打击起来更难,受害者更广泛这是不争的事实吧。

  其次,对方说网络成瘾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使用者自己,看似有理,但仔细推理又不对了,按照对方的逻辑,那任何东西都是利大于弊的。鸦片能治病也能致命,就看使用者自己把握,那就能说鸦片对人利大于弊吗?别忘了今天我们讨论的对象是中学生,是缺乏自制力和分辨力的未成年人。

  自由辩论

  主席:看来双方都是能言善辩,接下来在自由辩论阶段大家将会欣喜到更为惊心动魄的较量。双方必须交替发言。各队累计用时为3分钟。先请正方发言:--------正1:网络病毒是网络特有的现象,但也是不法分子制造的啊,要不我们为什么要审判制造者而不是审判病毒呢?我想问一下反方辩友,吃鱼可能被卡住,是不是因此大家都不要吃鱼了?

  反1:正因为吃鱼有被卡的危险,我们才不会放心让孩子自己吃鱼啊,才要加以帮助么?别忘了我们讨论的主体是中学生啊。

  正2:试问还有哪个中学生吃鱼需要父母喂的么?中学生不是白痴,是有分辨是非能力的啊。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吃的都是被父母挑干净刺的鱼肉,他是不会被卡,但什么时候才学会吃鱼呢?

  反2:鱼中只有鱼刺,可网络就复杂多了,网络游戏是温柔的陷阱,让中学生乐在其中而不能自拔,网络诈骗让成年人都防不胜防,你怎么能要求中学生能明察秋毫呢?

  正3:按照对方逻辑,既然成年人也不能防范网络诈骗,那么成年人也不该上网,既然现实社会中也有诈骗,那我们都不要活了,去另一个世界多清净啊!反3:我方说网络存在诈骗是要大家提高警惕,我们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也不是要禁止中学生上网,而是要加以管理和限制,对方不要曲解我方观点。国家不就立法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了么?

  正4:国家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但并没有禁止中学生上网,而且还专门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对方又怎么解释?过度使用网络会给中学生带来伤害,那是使用者的责任,一些同学上课坐姿不正也会导致近视和脊柱扭曲,难道就能证明中学生上课也是弊大于利的吗?对方怎么就看不到上课带来的利呢,对方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阿!

  反4:中学生过度使用网络不正是由于中学生自制力不强所导致的吗,这不正是我方要证明的观点吗?对方侃侃而谈,说的都是网络利大于弊,可我们要讨论的是中学生上网的问题啊,请对方不要跑题。

  总结陈词:

  主席:谢谢各位辩手,刚才自由辩论,可是针尖对麦芒。接下来我们来听听双方四辩是如何来总结陈词的。先有正方四辩总结陈词,再有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对方辩友、老师、同学,大家好!首先,我想针对对方辩词做一些分析:

  首先,对方一再强调网络是多么危险,如洪水猛兽一般,但是你只看到了这种潜在的危险,可能的伤害,而没看到实际的好处与便利。

  其次,对方对我方提到的网络带来的便利,总说其他途径也可以获得,这个不假。你要放弃QQ而鸿雁传书吗?你要放弃网络搜索而埋头故纸堆吗?

  再次,对方总在说中学生自制力差,分辨能力差。是所有中学生自制力都差吗?我想问在座的各位同学,有谁没上过网,有几个网络成瘾的?很明显,对方把一部分人的弱说成全部的弱。这却正是对方以偏概全的逻辑,是不正确的。

  总之,我方认为,不管是从现实情况还是到未来发展,网络带给中学生的利远远大于对小部分中学生造成的弊。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信心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谢谢!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今天,对方辩友罗列了大量的例子,不惜夸大其词地说中学生上网如何好,

  上网利大于弊辩论词

  我们是赞成自己上网的。作为学生,我们不仅需要缓解学习压力,更需要源源不断地补充精神食粮。不可否认,我们当中的多数人上网是为了更好地学习,认为网络是辅助学业的一大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学生上网是利大于弊的。

  网络信息的到来,上网对于青少年的我们虽说有一定坏处,但总

  不能因为喝水噎死过人就不喝了吧,虽然这句话有点偏激,但上网带给我们的毕竟是好处大于缺点,虽然出现过一些不好的事实。但毕竟只是少数,有很多很多上网的人从网络上获得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求助。这就和以前谈论的游戏机一样,日本美国这样游戏机保有大国,也没见到他们的经济军事怎样落后,而是通过游戏出口创汇,等等,这只能说明中国人自制力差?不是吧。一件事的好坏要看如何去对待,只要把握好度,就会很好的向前发展。我们应该看到上网的好处,对青少年进行正确的引导,网络还是会带来很多好处。就是你不让中学生上网,其结果也只会是他们在找他其他的方法去和外界交流,结果还是一样。如果不让中学生上网,怕是影响学习,到网络信息社会的时代,我们还从新学起,这样只能和美国等大国距离越来越大。前段时间美国黑客袭击中国网站,要是中国从事网络安全的人更多,就不用害怕美国的什么袭击,我想他们也不会轻易的得手吧。我们不在青少年培养他们对网络的兴趣,将来肯定会更少的人喜欢这向职业,结果也之会是,在网络上中国仍然输给美国,网络又会变成美国袭击中

  国的最好途径。所以我们不应该禁止中学生上网,而是对其加以引导,让他们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每一个新事物的出现总会伴随着种种担心,从20年代的电影到后来的流行音乐、电子游戏,担心的焦点不外乎暴力、色情、颓废等。好处与坏处只有一线之隔,往往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上网亦是如此。跨越了“利”的界线便是“弊”。

  上网本身并非坏事,只是网上有一些不良东西。可是,不良信息不但影响未成年人,也影响成年人呀。家长怕孩子在网上交不好的朋友,看不该看的东西,这没错。但网外世界不也一样问题多多吗?如若干书报杂志中的作品,包括一些漫画书中都有妨碍孩子成长的内容。影视节目中,不健康的成分也存在。总不能不让我们到社会上去,不看影视节目吧?

  所以,学好学坏,取决于主观选择。不上网,也可以学坏。抓紧教育才是关键,而不应该怪网络。

  答问:

  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中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话,那么国家怎么会把上网这个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呢?”

  反方三辩:“目前国家并没有把上网课程安排到计算机课程中来。如果真像对方辩友所说的话,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禁止中学生进入地下网吧呢?”

  正方二辩:“存在就是合理的。我们学校就有微机课。不管人怎么沉溺于网络,做违反网络道德的事,是个人的选择。比方,你用刀杀了一个人,你只能说人是你杀的,而不能说人是刀杀的。请问对方二辩,你上网了吗?”“那么按照你方的观点,弊大于利,那你现在是?满身弊端',你就是一个?坏孩子'了。你还有资格作为一个优秀的辩手在这里同我们辩论吗?”

  反方一辩:“请问对方辩友,在网上这种虚拟的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往往带着一个假面具,这与水中月、镜中花有什么区别?请正面回答!”

  正方一辩:“在网上交往真的没有意义了吗?那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上网呢?请问反方二辩,电脑上网作为一门课程,是否需要学以致用,是否要把上网知识付诸于实践呢?”

  反方二辩:“是要付诸实践。但我们的前提是中学生,中学生的天性是判断力和自制力比较差,对网上的信息垃圾他们能正确处理吗?我们从数量上说,网络三大问题与其方便快捷性相比是三弊一利,难道双方辩友还要说利大于弊吗?从质上说,中学生自制力、判断力差的天性弱点与网络三大问题是不可调和的固有矛盾。所以我方再次强调,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正方:“对方辩友始终没有弄清中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中学生处在学校的教育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家长的管束下,这难道还不能避免那些弊端吗?”

  反方:“为什么陶教授还要发起一场这么大的?拯救上网成瘾者'活动呢?”

  正方:“那毕竟是少数。我们当然不否认上网有弊的一面。上网是件好事,并不能因为某些网吧的乌烟瘴气,就把上网也一棒子打死。马克思说,不要在泼水的时候连同污水和婴儿一起倒掉。”

  反方:“我方调查过,90%的中学生上网是在网吧。尤其以玩网络游戏为主。”

  正方:“对方辩友对网吧深恶痛绝,我个人完全理解。可不能把目光局限在网吧这一环节上,并且不厌其烦地想利用网吧的阴暗面来笼罩整个网络,可谓用心良苦。唉,都是网吧惹的祸。请对方辩友不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反方:“我们也没有否认网络有好的一面。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个国家法律能够正确约束网站。每一个网络上的犯罪率是以40%的速度增加,而每一年的破案率还不到19%。”

  正方:“打个比方。难道你因为吃鱼有鱼刺卡住了脖子,就能说鱼危害了人类?网络也是这个道理。

  反方:“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经常上网获取那些零散和不系统的知识,不但不会提高中学生的能力,反而会比以往退化,而且还有不少中学生,因为无法处理过量的信息而患上?信息焦虑'等精神病。据英国的米德塞克斯大学的蒂姆莱贝教授统计,网上的学习信息有47%与色情暴力有关,一旦学生接触到这些有害信息,后果不堪设想。”

  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辩论词

  立论陈词

  正方一辩:

  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进行一次思想的碰撞与交流。网络日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中学生也不例外,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方认为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是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正是学习的最佳时机,网络可以打开中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上网可以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网络的远程教育会给中学生带来无穷的益处。学生可以在一个个内容丰富、名师坐堂的网站中任意翱翔,如果上了网,网上各种试卷和典型题目应有尽有,学生就可以任意选择。鼠标一点,大千世界便尽收眼底。所以网络对中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都有利。第二、中学生处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他们喜欢交朋友,渴望友情,网络就为中学生打开一扇门,让中学生很容易就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古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梦想今天通过网络实现了,我们可以在网上认识天南地北的朋友,甚至是外国朋友,极大拓展了我们的交际面,让我们的朋友遍天下。还有利于中学生了解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过去孩子要和外界接触,会受到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现在在网上,完全没有了地域、背景等约束,可以找到志趣相投的朋友。

  第三、中学生喜欢创新,喜欢独树一帜,网络就可以促进中学生个性(来自:写论文网:上网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辩论会正方发言词)化的发展。“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中学生可以在各个BBS里张贴自己对各种问题的看法和见解,在与别人的辩论中学会辩证的看问题。中学生上网也可以提高自己某项业余爱好的水平,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写博客,传照片,制作flash,编辑视频,都成为一些中学生的爱好,把自己的创意展现的淋漓尽致。我们在学校读的是统一的教材,考的是一样的试卷,但我们中学生是有差异的,网络恰恰弥补了这种不足。在网上,你可以了解你喜欢的信息,学习你喜欢的内容,满足了中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21世纪将是计算机网络时代,今日的莘莘学子将担任未来社会的栋梁。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络知识,就是闯荡未来信息时代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今天我们在网络上获得的知识,就是明天的创造力。所以,我再一次陈述我方观点: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刚才对方辩友夸夸其谈,列举了网络的种种好处,我方并不否认网络对中学生有利的存在,但是有利就证明利大于弊了么?吸烟可以提神,难道就说吸烟对人体利大于弊么?今天的辩题是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方就先从中学生身心特点上来进行分析:

  中学生指所有如我们一样坐在中学课堂里的学生朋友们,在我国一般是从13岁到18岁的未成年人。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有哪些特点呢?

  首先,中学生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长时间的上网会影响身体发育,视力下降,脊柱扭曲,身体发胖等问题随之而来。近几年中学生近视率不断攀升,网络“功不可没”。而因为上网时常常注意力高度集中,废寝忘食,导致猝死的消息也时有耳闻,这样的例子还不够触目惊心,还不够发人深省么?对方辩友怎么还会认为利大于弊呢?

  其次,中学生心理不够成熟,自制力不强,而面对网络强大的娱乐功能,很多学生上网成瘾,深陷其中。据有些专家调查表明,青少年上网时间普遍偏长。%的调查对象有经常上网的习惯,%的调查对象拥有自己可以上网的电脑。调查中,当问到最长的一次上网时间时,回答9小时的竟占%,5-8小时的占%。同时,中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还不强,网上还充斥着大量的不良信息,中学生容易误入迷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为没钱上网而去偷去抢甚至去杀人的新闻相信对方辩友也听过吧?怎么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呢?

  再次,中学生社会阅历不多,网上陷阱又无处不在。中学生在网上被诈骗,被伤害,甚至因为会见网友而被拐卖,杀害的例子也不少,对方辩友怎么还忍心鼓励青少年上网呢,将青少年置于危险之中呢?

  最后,中学生的身份决定了读书学习是我们的天职,通过网络当然也可以学习,甚至如对方辩友所说有很大优势,可是网络娱乐功能的诱惑对中学生更强大,往往使我们偏离方向。学生上网究竟在做什么?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不完全统计,以学习为主要目的上网的中学生,美国占总数的20%,英国为15%,中国仅仅为2%。这惊人的对比,还不能说明问题么?

  网络对中学生可以带来很多好处,但是并不意味着真的带来了那么多好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请对方辩友擦亮眼睛,看看现实吧,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沉迷网络而不能自拔,又有多少同学因为上网而成绩下降,又有多少同学因为上网导致近视。所以,我方观点是上网对中学生弊大于利。

  对方辩友大谈特谈中学生的身心特点,我方一辩所说的求知欲强,创造性强不也是中学生的特点么?现在我来批驳一下对方的观点。

  首先,对方说中学生心智不够成熟,自制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差。对方辩友也说了,在我国中学生一般是在13—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他们不是婴幼儿,已经有了一定分辨是非和自制自控的能力,并不像对方辩友想象的那么无知,那么容易上当受骗。退一步说,我们分辨是非的能力不正是在分辨是非中培养出来的么?如果为了保护中学生,只给中学生看到真善美,从来接触不到假恶丑,他们怎么能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当他们有一天走向社会,又怎么能应付现实社会中的各种陷阱和复杂的人际关系?在无菌温室里长大的孩子,怎么有能力面对现实的风雨?反倒是网络,给了我们一个虚拟的空间让我们有机会提前认识社会而不会造成太大伤害,可以这样说,网络世界里,我们可以进行人生的彩排。

  其次,我们不要就中学生的问题谈中学生,我们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发展,今天中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办公都离不开网络,我们的教室里不也是如此么?今天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使用网络的人。如果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那我们中学生就应该像远离毒品似地远离网络,那我们怎么能适应将来的社会?使用网络已经不简单的是为了学习和娱乐,还是我们生存的技能。

  再次,我们应该站在历史的高度,把中学生上网问题放到时代背景下。我们来看看当今时代的特点。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没有信息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中学生如果今天不会使用网络,就必然会被淘汰,邓小平不就指示过“要从娃娃抓起”么?中学生不可能也不可以离开网络,难道对方还能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么?难道我们要和时代背道而驰么?

  所以,对方只看到中学生不成熟而看不到中学生在成长,只看到网络阴暗面而忽视社会趋势,才会得到如此错误的结论阿。

  对方说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但也承认中学生分辨能力比较差,那岂不就像一个饥饿的孩子一样,把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填,不管能不能吃,是不是毒药,这是何等的危险。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从中学生的特点进行了阐述,现在再由我来比较一下利与弊的大小。

  首先,对方一辩说网络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我方一辩的数据充分证明了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是娱乐,主要的上网时间也是在娱乐,学习不过是偶尔为之。网络搜索固然快捷,但是我们往往要在千万条相关信息中找到真正自己想要的信息,不也浪费了大量时间么?更何况,还有很多同学上网找作业答案,用网络代替了自己的思考,这怎么会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呢?

  其次,对方辩友说网络拓展了中学生交际面,这话不假,但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中学生的网友遍天下,但和身边家长老师同学的关系却日渐疏远了。有多少中学生为了上网和父母矛盾重重;有多少中学生在网上滔滔不绝,在生活中沉默寡言呢?又有多少中学生宁愿和天南地北的陌生人说知心话而忽略了父母和老师?网络也许拉近了我们和陌生人的距离,但却疏远了中学生和身边亲人的关系,孰轻孰重,不言自明了吧。何况因为轻信网友,上当受骗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网络如此危险,对方的怎么会认为利大于弊么?

  再次,网络固然满足了一些人的个性化发展,但是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开放性也可以把人内心的丑恶诱发出来,将人性中的假恶丑放大到极致。偷菜游戏的流行,暴力游戏的盛行,不都是因为满足了一些人内心的黑暗么?有很多中学生认为网上说假话不算不诚实,有很多中学生在现实中文质彬彬,在网络上假话脏话连篇,这也是中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么?这只会造成中学生的人格分裂啊。还有很多为了显示自己的技术水平而做黑客,走上犯罪道路,这些惨痛的事实还不足以证明网络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

  所以,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一些东西同时,也在夺去我们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总起来说,中学生上网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三辩:

  对方辩友一直在谈网络的弊端,我们也来谈谈弊端。我一直在认真地倾听对方的发言,发现对方提到的网络弊端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网络上有,现实社会中也有的,比如诈骗,比如谣言,比如假冒伪劣。这类弊端并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也就不是网络带来的,当然不能归罪于网络。否则,什么东西都可以弊大于利,如果有人用菜刀去杀人,就说是菜刀的存在弊大于利,未免太不公平了吧。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如果社会上乱象丛生,网络里就不可能是一方净土。所以与其归罪于网络,不如好好考虑一下如何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类则是由于过度滥用网络而导致的问题。比如对方辩友提到的上网成瘾,网上网下人格分裂等问题,首先,这也不是网络的罪过,而是使用者对自己缺乏自制力。比如有中学生浏览不良网站,就说网络弊大于利,但如果没有网络,自制力差的人难道不会看一些不良的书籍么?难道因为有这样的书籍存在,我们就能说书籍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其次,网络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人们也要经历一个适应的过程。随着网络的发展完善,人们的逐渐适应,这些弊端都能得到解决。不能因为有人坐汽车晕车,就说汽车是个坏东西,要求别人也不要坐汽车,岂不太可笑了?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不会善用网络就说网络是个坏东西,大家都不要上了吧。

  可见,多方所谈的网络的诸多弊端其实罪不在网络,而是人们将责任推卸个网络,如果这样荒唐的逻辑也能成立,那我们人类就没有罪犯了。贪污犯可以说,是金钱诱惑我的,把金钱抓起来吧。杀人犯可以说:致人死命的是那把刀子而不是我,请判处刀子死刑。那我们还要法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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