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委年度环境工作总结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

  人居委年度环境工作总结

 今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深圳为目标,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保护和建设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一、环保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坚持服务与把关并重,对5个规划实施了规划环评,要求12个规划编制了规划环评篇章,对596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审批;严格落实三河流域限批政策,提高准入门槛,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二是实施清洁生产与“鹏城减废”。对171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对82家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进行了评估,完成了20**年鹏城减废行动绩效审核和评选,4家企业获得“卓越减废企业”称号,178家企业获得“先进减废企业”称号。三是环境经济政策威力初现。实施绿色金融和绿色采购,对40 家违法排污企业停止发放贷款10多亿元,企业为争取恢复信贷评级,投入了9000多万元进行整治;329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亿元,保费超过800万;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完成我市二氧化硫排放企业数据库建设。四是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XX-2020)》和《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编制,开展环保产业调查,共清查520家企业,建立了我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基础数据库。

 二、生态文明顶层设计按计划推进。

 一是组织编制《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XX-2020)》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深圳决定》,配合市人大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保障;二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了《深圳市生态文明考核制度(试行)》,建立并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治污保洁平台作用,将污染减排等重点项目纳入治污保洁平台,强化督查督办,全年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72项。

 三、环境领域改革创新进展顺利。

 召开全委改革大会,印发改革创新工作计划(XX—XX年),明确了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绿色发展政策创新和环境管理机制创新三方面改革创新内容、17项任务,及其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建立专题会议、项目联系人、效果评估、考核激励等配套措施,各项任务均实现年度目标,其中7项已提前完成。配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环评登记表备案制,约35%的项目由审批改为网上备案,2项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降低为20个工作日,受益企业预计每年近1000家。

 四、大气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推动召开以大气治理为主题的第二次环境形势分析会;推出大气治理“深四十条”,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大气治理形成合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委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二是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方案》,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亿元开展大气治理补贴。三是细化大气污染源治理。完成妈湾电厂1、2、5、6号机组及盐田、宝安、南山垃圾电厂脱硝改造,改造高污染锅炉55台,治理企业270家;关停无牌无证喷涂生产线41条,完成工业生产线治理共202条;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淘汰黄标车近3万辆,是去年的倍;推广应用国iv车用燃油,对机动车注册登记全面执行国iv以上排放标准;重点抽检污染物高排放车辆64803辆;组织制定了港口岸电、船舶低硫油推广方案及核查计划。预计今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可完成年度省下达的目标;二氧化硫累计完成“十二五”任务的80%以上。

 五、河流治理探索新模式。

 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对辖区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治理河流污染。二是统筹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计划,提出8年内综合整治、设施建设等六大类123项工程,涉及投资亿元。三是将压力变为动力,结合省人大督办要求,统筹界河整治,编制《深圳市今年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深圳市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XX-XX年)》,顺利通过省人大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第三方评估,在深莞惠三市中排名第一。四是推进陆海联治,联合市海洋部门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摸底调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海域排海工程和海洋环境状况的监测监控,减少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预计今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下降%、%,化学需氧量可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

 六、宜居生态建设不断深化。

 推进宜居城市创建,编制《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XX-XX年)》,开展深圳宜居指数综合研究,完成XX宜居城市建设评估,完善宜居城市建设数字工作平台。大力培育孵化宜居社区及范例奖项目,278个社区获得省宜居社区称号,“深圳市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三旧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获“今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深圳成为今年广东省获范例奖数量最多的城市。“深圳大鹏所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与“深圳湾滨海休闲带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项目”由广东省住建厅推荐申报“今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培育了1个国家级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及5个市级示范基地和项目。

 七、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

 一是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建立了环境污染犯罪查处和移送机制,向公安部门移交21宗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其中,宝安区移交8宗,龙岗区移交7宗;二是加大对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联合市监察局对工业废气污染整治、江碧工业区污染整治、淡水河石马河重污染企业淘汰、铅蓄电池企业污染整治等四个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今年,全市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678宗,罚款金额万元,吊销排污许可证3宗。三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淘汰“三河”流域重污染企业63家,其中观澜河43家,龙岗河7家,坪山河13家。四是认真应对环境信访投诉,共收群众投诉及咨询79757宗,比去年上升%;立案并到现场处理61364宗,比去年上升%,接待群众来访142批245人次,信访件处理率100%,回访群众平均满意率达%。今年,环境信访投诉不但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工作难度也相对增大,重点难点信访案件突出,基层执法部门积极有为,有效化解了系列重点信访案件,维护了公众环境权益。

 八、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加强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完成全市重点流域、重要水库、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范围内的污染源的风险排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市未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二是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调查,强化危废产生源和处理处置单位的管理,建设完成了深圳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和东江龙岗危废填埋基地,增强危废处置能力,使我市危险废物都能得到安全处理处置,有效消除环境污染,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开展雨季行动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48人次,累计清理暴露垃圾近百处,清拆违章种养和乱搭建72820平方米,清理生猪6592头,确保饮用水安全。四是加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管,完成铅蓄电池企业的污染整治,我市今年总铬排放量削减%(与20**年相比),超额完成减排任务。五是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完成了313家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督检查,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47份,已全部整改完成。

 九、环保队伍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整改措施72项,提出便民措施96条,确定了42项重点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加大环保科研能力投入,本年度立项环境科研课题44项,安排科研经费万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6个项目,资助总金额万元。“深圳绿道网综合评估与建设管理策略研究”等7项课题获广东省环保科技奖项。加快饮用水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三是拓展环境监测范围,监测河流增加30条,监测水库增加15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拓展到前海合作区,监测范围覆盖至全市“6+4+1”行政区域。四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综合办公、环境监管集成系统,推进移动执法三期工作,建设污染源全过程监控系统、医疗废物转移智能化监控系统、电磁辐射智能监管系统,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荣获“深圳市电子政务示范单位”称号。

 十、环保合作联动机制发挥较好作用。

 一是深化深港环保合作。组织召开深港环保合作交流第十五、十六次会议和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组织参加香港卓越环保计划XX颁奖典礼和“香港环保博览XX”。二是拓展深莞惠环保合作。筹办深莞惠三市环保合作第四次会议,建设深莞惠环境信息共享系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联手推动黄标车淘汰。三是强化市区联动,推进龙岗、宝安两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组织市区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污染行业进行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抽检各类高污染车辆。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舆情监控、网站建设,推出4期“在线访谈”,发布委政务微博445条;开展绿色家园和环境教育基地系列工作,45家单位创建为绿色单位,2家单位命名为今年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

 今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深圳为目标,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保护和建设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一、环保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坚持服务与把关并重,对5个规划实施了规划环评,要求12个规划编制了规划环评篇章,对596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审批;严格落实三河流域限批政策,提高准入门槛,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二是实施清洁生产与“鹏城减废”。对171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对82家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进行了评估,完成了20**年鹏城减废行动绩效审核和评选,4家企业获得“卓越减废企业”称号,178家企业获得“先进减废企业”称号。三是环境经济政策威力初现。实施绿色金融和绿色采购,对40 家违法排污企业停止发放贷款10多亿元,企业为争取恢复信贷评级,投入了9000多万元进行整治;329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亿元,保费超过800万;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完成我市二氧化硫排放企业数据库建设。四是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XX-2020)》和《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编制,开展环保产业调查,共清查520家企业,建立了我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基础数据库。

 二、生态文明顶层设计按计划推进。

 一是组织编制《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XX-2020)》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深圳决定》,配合市人大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保障;二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了《深圳市生态文明考核制度(试行)》,建立并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治污保洁平台作用,将污染减排等重点项目纳入治污保洁平台,强化督查督办,全年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72项。

 三、环境领域改革创新进展顺利。

 召开全委改革大会,印发改革创新工作计划(XX—XX年),明确了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绿色发展政策创新和环境管理机制创新三方面改革创新内容、17项任务,及其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建立专题会议、项目联系人、效果评估、考核激励等配套措施,各项任务均实现年度目标,其中7项已提前完成。配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环评登记表备案制,约35%的项目由审批改为网上备案,2项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降低为20个工作日,受益企业预计每年近1000家。

 四、大气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推动召开以大气治理为主题的第二次环境形势分析会;推出大气治理“深四十条”,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大气治理形成合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委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二是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方案》,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亿元开展大气治理补贴。三是细化大气污染源治理。完成妈湾电厂1、2、5、6号机组及盐田、宝安、南山垃圾电厂脱硝改造,改造高污染锅炉55台,治理企业270家;关停无牌无证喷涂生产线41条,完成工业生产线治理共202条;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淘汰黄标车近3万辆,是去年的倍;推广应用国iv车用燃油,对机动车注册登记全面执行国iv以上排放标准;重点抽检污染物高排放车辆64803辆;组织制定了港口岸电、船舶低硫油推广方案及核查计划。预计今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可完成年度省下达的目标;二氧化硫累计完成“十二五”任务的80%以上。

 五、河流治理探索新模式。

 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对辖区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治理河流污染。二是统筹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计划,提出8年内综合整治、设施建设等六大类123项工程,涉及投资亿元。三是将压力变为动力,结合省人大督办要求,统筹界河整治,编制《深圳市今年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深圳市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XX-XX年)》,顺利通过省人大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第三方评估,在深莞惠三市中排名第一。四是推进陆海联治,联合市海洋部门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摸底调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海域排海工程和海洋环境状况的监测监控,减少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预计今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下降%、%,化学需氧量可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

 六、宜居生态建设不断深化。

 推进宜居城市创建,编制《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XX-XX年)》,开展深圳宜居指数综合研究,完成XX宜居城市建设评估,完善宜居城市建设数字工作平台。大力培育孵化宜居社区及范例奖项目,278个社区获得省宜居社区称号,“深圳市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三旧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获“今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深圳成为今年广东省获范例奖数量最多的城市。“深圳大鹏所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与“深圳湾滨海休闲带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项目”由广东省住建厅推荐申报“今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培育了1个国家级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及5个市级示范基地和项目。

 七、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

 一是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建立了环境污染犯罪查处和移送机制,向公安部门移交21宗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其中,宝安区移交8宗,龙岗区移交7宗;二是加大对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联合市监察局对工业废气污染整治、江碧工业区污染整治、淡水河石马河重污染企业淘汰、铅蓄电池企业污染整治等四个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今年,全市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678宗,罚款金额万元,吊销排污许可证3宗。三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淘汰“三河”流域重污染企业63家,其中观澜河43家,龙岗河7家,坪山河13家。四是认真应对环境信访投诉,共收群众投诉及咨询79757宗,比去年上升%;立案并到现场处理61364宗,比去年上升%,接待群众来访142批245人次,信访件处理率100%,回访群众平均满意率达%。今年,环境信访投诉不但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工作难度也相对增大,重点难点信访案件突出,基层执法部门积极有为,有效化解了系列重点信访案件,维护了公众环境权益。

 八、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加强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完成全市重点流域、重要水库、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范围内的污染源的风险排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市未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二是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调查,强化危废产生源和处理处置单位的管理,建设完成了深圳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和东江龙岗危废填埋基地,增强危废处置能力,使我市危险废物都能得到安全处理处置,有效消除环境污染,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开展雨季行动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48人次,累计清理暴露垃圾近百处,清拆违章种养和乱搭建72820平方米,清理生猪6592头,确保饮用水安全。四是加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管,完成铅蓄电池企业的污染整治,我市今年总铬排放量削减%(与20**年相比),超额完成减排任务。五是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完成了313家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督检查,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47份,已全部整改完成。

 九、环保队伍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整改措施72项,提出便民措施96条,确定了42项重点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加大环保科研能力投入,本年度立项环境科研课题44项,安排科研经费万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6个项目,资助总金额万元。“深圳绿道网综合评估与建设管理策略研究”等7项课题获广东省环保科技奖项。加快饮用水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三是拓展环境监测范围,监测河流增加30条,监测水库增加15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拓展到前海合作区,监测范围覆盖至全市“6+4+1”行政区域。四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综合办公、环境监管集成系统,推进移动执法三期工作,建设污染源全过程监控系统、医疗废物转移智能化监控系统、电磁辐射智能监管系统,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荣获“深圳市电子政务示范单位”称号。

 十、环保合作联动机制发挥较好作用。

 一是深化深港环保合作。组织召开深港环保合作交流第十五、十六次会议和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组织参加香港卓越环保计划XX颁奖典礼和“香港环保博览XX”。二是拓展深莞惠环保合作。筹办深莞惠三市环保合作第四次会议,建设深莞惠环境信息共享系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联手推动黄标车淘汰。三是强化市区联动,推进龙岗、宝安两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组织市区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污染行业进行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抽检各类高污染车辆。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舆情监控、网站建设,推出4期“在线访谈”,发布委政务微博445条;开展绿色家园和环境教育基地系列工作,45家单位创建为绿色单位,2家单位命名为今年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

 今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深圳为目标,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居环境保护和建设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一、环保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是坚持服务与把关并重,对5个规划实施了规划环评,要求12个规划编制了规划环评篇章,对596个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审批;严格落实三河流域限批政策,提高准入门槛,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二是实施清洁生产与“鹏城减废”。对171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对82家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进行了评估,完成了20**年鹏城减废行动绩效审核和评选,4家企业获得“卓越减废企业”称号,178家企业获得“先进减废企业”称号。三是环境经济政策威力初现。实施绿色金融和绿色采购,对40 家违法排污企业停止发放贷款10多亿元,企业为争取恢复信贷评级,投入了9000多万元进行整治;329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亿元,保费超过800万;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完成我市二氧化硫排放企业数据库建设。四是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XX-2020)》和《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编制,开展环保产业调查,共清查520家企业,建立了我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基础数据库。

 二、生态文明顶层设计按计划推进。

 一是组织编制《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XX-2020)》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深圳决定》,配合市人大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保障;二是会同市委组织部出台了《深圳市生态文明考核制度(试行)》,建立并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三是充分发挥治污保洁平台作用,将污染减排等重点项目纳入治污保洁平台,强化督查督办,全年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72项。

 三、环境领域改革创新进展顺利。

 召开全委改革大会,印发改革创新工作计划(XX—XX年),明确了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绿色发展政策创新和环境管理机制创新三方面改革创新内容、17项任务,及其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建立专题会议、项目联系人、效果评估、考核激励等配套措施,各项任务均实现年度目标,其中7项已提前完成。配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环评登记表备案制,约35%的项目由审批改为网上备案,2项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降低为20个工作日,受益企业预计每年近1000家。

 四、大气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推动召开以大气治理为主题的第二次环境形势分析会;推出大气治理“深四十条”,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大气治理形成合力;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委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二是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方案》,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亿元开展大气治理补贴。三是细化大气污染源治理。完成妈湾电厂1、2、5、6号机组及盐田、宝安、南山垃圾电厂脱硝改造,改造高污染锅炉55台,治理企业270家;关停无牌无证喷涂生产线41条,完成工业生产线治理共202条;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淘汰黄标车近3万辆,是去年的倍;推广应用国iv车用燃油,对机动车注册登记全面执行国iv以上排放标准;重点抽检污染物高排放车辆64803辆;组织制定了港口岸电、船舶低硫油推广方案及核查计划。预计今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可完成年度省下达的目标;二氧化硫累计完成“十二五”任务的80%以上。

 五、河流治理探索新模式。

 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罗湖区、福田区、宝安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对辖区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治理河流污染。二是统筹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实施鹏城水更清行动计划,提出8年内综合整治、设施建设等六大类123项工程,涉及投资亿元。三是将压力变为动力,结合省人大督办要求,统筹界河整治,编制《深圳市今年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目标和任务》、《深圳市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XX-XX年)》,顺利通过省人大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第三方评估,在深莞惠三市中排名第一。四是推进陆海联治,联合市海洋部门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摸底调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海域排海工程和海洋环境状况的监测监控,减少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预计今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下降%、%,化学需氧量可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

 六、宜居生态建设不断深化。

 推进宜居城市创建,编制《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XX-XX年)》,开展深圳宜居指数综合研究,完成XX宜居城市建设评估,完善宜居城市建设数字工作平台。大力培育孵化宜居社区及范例奖项目,278个社区获得省宜居社区称号,“深圳市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三旧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获“今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深圳成为今年广东省获范例奖数量最多的城市。“深圳大鹏所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与“深圳湾滨海休闲带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项目”由广东省住建厅推荐申报“今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培育了1个国家级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及5个市级示范基地和项目。

 七、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

 一是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建立了环境污染犯罪查处和移送机制,向公安部门移交21宗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其中,宝安区移交8宗,龙岗区移交7宗;二是加大对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联合市监察局对工业废气污染整治、江碧工业区污染整治、淡水河石马河重污染企业淘汰、铅蓄电池企业污染整治等四个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今年,全市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678宗,罚款金额万元,吊销排污许可证3宗。三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淘汰“三河”流域重污染企业63家,其中观澜河43家,龙岗河7家,坪山河13家。四是认真应对环境信访投诉,共收群众投诉及咨询79757宗,比去年上升%;立案并到现场处理61364宗,比去年上升%,接待群众来访142批245人次,信访件处理率100%,回访群众平均满意率达%。今年,环境信访投诉不但在数量上有所增加,工作难度也相对增大,重点难点信访案件突出,基层执法部门积极有为,有效化解了系列重点信访案件,维护了公众环境权益。

 八、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是加强环境安全和应急管理,完成全市重点流域、重要水库、饮用水源地及其周边范围内的污染源的风险排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市未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二是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结合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调查,强化危废产生源和处理处置单位的管理,建设完成了深圳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和东江龙岗危废填埋基地,增强危废处置能力,使我市危险废物都能得到安全处理处置,有效消除环境污染,保障城市环境安全。三是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开展雨季行动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48人次,累计清理暴露垃圾近百处,清拆违章种养和乱搭建72820平方米,清理生猪6592头,确保饮用水安全。四是加强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管,完成铅蓄电池企业的污染整治,我市今年总铬排放量削减%(与20**年相比),超额完成减排任务。五是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完成了313家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督检查,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47份,已全部整改完成。

 九、环保队伍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整改措施72项,提出便民措施96条,确定了42项重点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活动,形成了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二是加大环保科研能力投入,本年度立项环境科研课题44项,安排科研经费万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6个项目,资助总金额万元。“深圳绿道网综合评估与建设管理策略研究”等7项课题获广东省环保科技奖项。加快饮用水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三是拓展环境监测范围,监测河流增加30条,监测水库增加15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拓展到前海合作区,监测范围覆盖至全市“6+4+1”行政区域。四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综合办公、环境监管集成系统,推进移动执法三期工作,建设污染源全过程监控系统、医疗废物转移智能化监控系统、电磁辐射智能监管系统,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荣获“深圳市电子政务示范单位”称号。

 十、环保合作联动机制发挥较好作用。

 一是深化深港环保合作。组织召开深港环保合作交流第十五、十六次会议和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组织参加香港卓越环保计划XX颁奖典礼和“香港环保博览XX”。二是拓展深莞惠环保合作。筹办深莞惠三市环保合作第四次会议,建设深莞惠环境信息共享系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联手推动黄标车淘汰。三是强化市区联动,推进龙岗、宝安两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组织市区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河流、重污染行业进行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抽检各类高污染车辆。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加强舆情监控、网站建设,推出4期“在线访谈”,发布委政务微博445条;开展绿色家园和环境教育基地系列工作,45家单位创建为绿色单位,2家单位命名为今年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重品行涵养底气,不淫媚涵养骨气。像一首歌中唱的那样“酒绿灯红心不动,浩然正气贯长虹”,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做一个大写的人,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高校学转促心得体会,欢迎借鉴参考, 高校学转促心得体会一:“学、转、促”专项活动启动以来,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通过以学为先、以转为要、以促为目,打牢基础、抓住关键、务求实效,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四气”,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化、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确保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地根。

 以学为先,打牢基础。每月下发干部政治学习计划,采取领导带头领学,党员分组讨论、撰写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落实伊宁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分解方案各项任务的强大精神动力。目前,下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2次,撰写读书笔记13篇、心得体会1次。

 以转为要,抓住关键。坚持深化干部入户走访活动,严格落实干部入户走访“八必问”“八必讲”要求,重点围绕群众见面率、情况知晓率、工作完成率和群众满意率等“四率”,采取现场提问、入户核对、随机测试、检查“四会”记录和《民情日记》等方式,确保网格员认真落实“四知四坚持人民至上、促进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举措。总书记号召各级领导干部: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各级组织中肩负着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其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因此,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转作风、促发展”首先要解决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领导干部作风好,干部职工风气盛,大家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航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必须强化学习,切实增强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践行宗旨是关键) 第一,要强化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学习是立身之本、发展之本,要坚持把学习贯穿于活动始终,认真学习集团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认真领悟领导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

 我们要把学习作为增长才干、提升境界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需要,戒除浮躁、静下心来,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知识、思考问题上,不断提高胜任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目前,通报表扬优秀网格员1人,给予8名知晓率较差的网格员当月考核“不称职”处理。

 以促为目,务求实效。按照月初下发的推进计划,采取党政办督查、效能办巡查、业务科室检查、专班重点清查等方式,封堵工作漏洞,落实“月考核、季奖惩”措施。开展“三项治理”,查摆突出问题4个,通报处理工作懈怠、落实不力、擅离职守、违纪等人员人实现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抓思想,促管党责任有效落实。县委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与各党(工)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召开由“两代表一委员”和相关干部群众参加的考核会议,对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新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知识测试环节,强化党(工)委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县委召开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专题听取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职情况,并由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评议。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责任区,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与乡村两级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强基惠农“合作股份”缺乏股本、为民服务站建设资金不足、农民增收致富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抓整顿,促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抓住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制度执行、服务意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37个各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行市县领导包保联系村党组织制度,开展专项整顿工作,调整不胜任的基层党组织书记8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步转化。针对群众反映的村级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委托县审计局对56个村(社区)的财务进行清理审计,覆盖面达%,处理问题干部11名。

 抓统筹,促服务能力提升。紧紧围绕“8433”创建思路,统筹推进“6995”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基层党建与扶贫开发“双推进”等工作,“6995”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累计投入万元扶持17个村(社区)开展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工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用好50万元党员创业致富基金的同时,县财政贴息30万元,实施“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工作,扶持173名农村党员创业,有效拓宽了农村党员致富渠道。

 抓管理,促干部作风转变。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严把“入口关”,提升党员素质。制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细化不合格党员评定20种表现,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投入万元,县乡分级开展党员专题培训,实现12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万余名农村党员培训全覆盖。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效率建设意见》,制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六项措施。开展违规借用工作人员、“吃空饷”等专项清理,倡导节俭办事、移风易俗,经验得到省市各级的肯定。构建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立案28件,处分22人,问责16人。

 高校学转促心得体会三:最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系列活动,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的学习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必须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是前提) 干部作风体现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坚持发展第一、推动跨越发展的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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