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专项检查,(2)

来源:卫生职称 发布时间:2020-08-06 点击:

 关于开展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施工、监理、建筑起重设备租赁、安拆单位: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建工[2015]15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和《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13)等法规、标准及兰州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要求,我站决定从即日起对我站监管范围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开展一次安装、拆除、使用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除管理进行检查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已在我市办理产品备案手续;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安装前告知、检测、使用登记手续;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是否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是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总包单位是否与专业承包单位签订专业承包合同及明确总包、分包或租赁等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4、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拆除以及进行升降操作的人员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除前,是否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安装、拆除以及升降前,有关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结合专项方案进行,是否具有针对性;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进行验收;验收是否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表 8.1.3 的检查项目及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签字; 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提升或下降前,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表 8.1.4 的检查项目和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签字。

 二、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管理进行检查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否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经过鉴定验收的图纸及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结构构造及尺寸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附着支撑结构是否按规定数量设置、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防倾、防坠、同步或荷载限制等安全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是否及时清理架体,架体作业层是否封闭或满铺脚手板;架体外立面是否封闭严密;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进行升降操作时,下方是否设置警示区域并严禁人员进入,是否设专人看护; 5、监理单位是否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除和升降过程进行现场监管,是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立即制止,是否对发现安全隐患的项目,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整改。

 三、 相关要求及报送时间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产权单位填写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一),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附着式脚手架专业承包单位、产权单位须按上述要求共同对在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组织检查验收,填写《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验收表》(见附表二),签字盖章,并于 11 月 20日前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送我站。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立即下达监理通知书,并监督整改到位。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并擅自使用的,监理单位应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报告我站。

 我站将对各施工现场的自查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未经检测合格、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未将检查验收结果书面报送我站的有关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一:

 在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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