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车贷贷后管理

来源:高三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

 论车贷贷后管理

 摘要

 长久以来,贷后管理始终是我国银行信贷管理最薄弱的环节,由于信贷在经营中存在着惯性思维,所以导致贷后的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全球新旧汽车的销售额达到13000亿美元,70%的都是融资性销售,这就代表我国的汽车信贷市场前景是非常乐观的,因此本文主要针对汽车贷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加强车贷贷后管理水平的对策,为以后研究车贷贷后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信贷市场;车贷;贷后管理

 第一章 绪论

 上世纪的90年代,中国曾经被称作“世界上最大的,也是最后一块没有被开垦的汽车市场。”2010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其有50%以上的汽车以贷款的形式进行销售,这可见我国的汽车销售市场的需求能力非常强。参照国外的经验,当居民的消费水平上升到一定高度时,居民消费的模式由“积累型消费”转变为“信用型消费”,“信用型消费”这种模式直接刺激了经济的增长[1]。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住房、旅游这些大额消费已经成为人们所追求的,对于高收入的这类人群,迫切需要住房、汽车,这些都需要信贷的支持。车贷需求增加,这给信贷公司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挑战,在贷后管理中更是出现许多问题,所以有必要对车贷贷后管理进行研究,这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 汽车贷后管理的理论概述

 2.1 贷后管理的含义

 贷后管理是从发放贷款或者其他信贷业务后直到本息收回或者信用结束的整个过程的信贷管理。在《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中尽职指引》中,已经将贷后管理和问题授信作为银行授信业务的主要环节加以规范,这充分说明加强贷后管理的重要性。信贷管理最终的环节就是贷后管理,对于保障银行贷款和案件防控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贷后管理可以有效考控制不良贷款,降低贷款的风险性。贷后管理的主要工作就是需要对客户所属的行业、客户的自身经营状况、偿还能力和上下游之间的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不利于贷款按时归还出现的问题,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保证客户及时返还贷款[2]。

 2.2 我国汽车贷款的模式

 汽车贷款是指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以人民币形式作为担保贷款,根据贷款的对象将汽车贷款划分为法人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消费汽车贷款,前者的贷款对象是出租汽车公司,后者的贷款对象是个人或者是出租车司机。根据贷款的方式将汽车贷款划分为直接和间接汽车贷款,现阶段,我国的汽车信贷消费主要有三种模式:首先是以银行为主体的直接面对客模式,银行直接与客户现场沟通,通过对客户进行综合评定之后,并与客户签订信贷协议,客户可以通过获取的信贷额度对市场购买自己喜欢的汽车,在这种直客的模式中,银行是核心,由于银行来评估客户,并有银行指定经销商销售车辆以及指定相应的保险公司[3]。市面上开展个人汽车消费信贷的银行相对比较多,例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在众多的银行中,农业银行的信贷额非常高。

 其次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接面对客户的模式,这种模式的特征是由经销商为购买者办理贷款手续,自身为客户进行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享受一体化的服务,在这个模式中,经销商是核心主体,其与银行和保险欧冠功能是签订协议后,在贷款中承担一定的风险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负责贷款过程中所有事情[4]。北京亚非汽车连锁总店采用的就是这种新的模式,使客户购买车辆以后,在贷后服务上得到保障。

 最后是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间接面对客户的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非金融机构对消费者的资信能力进行调查、担保和审查批准的工作,向购买者提供分期付款,这些非金融机构大部分都是汽车生产企业的财务公司。在这种间接面对客户的模式中,汽车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和经销商同时承担风险。

 第三章 我国汽车车贷后管理及存在的问题

 3.1 车贷贷后管理的方式

 首先资金跟踪是车贷贷后管理的首要任务,贷款公司将贷款发放给借款人后,根据签订的协议需要对借款人使用进款资金的动向进行跟踪,借款人应根据借款协议上的要求使用资金,一般根据商业银行的规定,借款人购买车辆时超过使用额度时,在使用前应提前告知商业银行,审批同意后才可以使用。

 其次是收集财务报表,无论针对个人还是法人进行贷款,都需要在贷款前后收集财务报表,贷款发放以后,商业银行或者汽车信贷公司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监测借款人经营活动的现状。如果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贷款,贷款公司需要进行催收,催收无效采取强制拖车等措施[5]。

 最后收集流水资料,在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么,市场上的交易活动,交易双方大部分都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结算的,现金交易越来越少,这为银行掌握借款人的的经营活动提供了方便,贷款公司也能及时了解借款人的情况。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贷款后借款人的银行流水与之前收集到的财务报表进行比对,这也是贷款后监测借款人经营状况的主要依据。需要的注意的是,在进行客户回访的时候,在现场需要对借款人银行流水和银行日记、借款的经济情况进行验证。

 3.2 车贷贷后管理的问题

 无论是对商业银行还是汽车抵押贷款公司将,贷后管理问题是信贷管理环境中最薄弱的环节,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信贷公司的管理思想是注重贷款忽略管理,导致信贷人员的工作思想存在偏差,还有就是大部分贷款公司贷后的首要负责人是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又是负责人又是信贷人员,分工不明,导致贷后管理出现许多问题,影响贷后管理的质量。一般在车贷贷后管理中会涉及到催收款项,回访客户,强制拖车,电话催收,恶劣的客户会外包给别人催收,坏账,客户死亡等一系列的贷后管理问题[6]。

 3.2.1 借款人拖欠贷款的问题

 贷款的催收是一项技巧性较强、考研催收人员耐心的工作。在贷款的后期,价款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归还贷款,同时也不满足贷款展期和重组的条件时,就需要对贷款进行催收。正常情况下,当借款人无法归还贷款时,担保贷款的方式是保证担保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保证人直接承担归还贷款的责任,假如是汽车抵押贷款,贷款机构可以通过直接法律直接处理抵押物品,要是质押贷款,可以通过法律处理质押物,对于信用贷款的催收比较困难,导致催收工作变得困难的主要原因就是借款人长期拖欠贷款,其主要变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借款人的信用观念低。借款人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每次到还款的日期却不按时还款,这充分说明还款人信用观念意识不强,资信状况不佳,这种行为在以后进行商业贸易或者商业贷款时都会遇到困难,所以要求借款人遵守信用。其二客户如果遇到重大事件,发生损失或者死亡的问题。如果客户死亡,也就失去了生产、经营的能力,贷款公司应及时与财产的继承人或者财产的控制人进行谈判,要求承担偿还贷款的能力,如果财产继承人和控制人愿意承担责任,签订债务协议,反之,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贷款。这种问题在处理时需要全面掌握客户的财务信息。

 3.2.2 信贷公司管理的问题

 汽车消费使用贷款的方式可以缓解资金的压力,促进消费,对于汽车生产企业来讲,可以降低资金的占用率,对于信贷公司来讲,可以向银行转移欠款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讲,可以找到新的投资方向,所以说汽车消费贷款是开启汽车消费市场的钥匙。由于多变的市场环境导致信贷公司在管理上出现以下问题:其一信贷公司贷后管理过于粗放,风险预警机制相对比较落后。信贷人员在对借款进行进行抵押借款时,对于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和偿还能力调查的不仔细,在贷后进行回访时又与借款人失去联系,有的信贷公司的客户经理在“重贷轻管”的观念下,在贷后的15日也不进行客户回访,虽然首次进行跟踪,但是之后不根据规定进行贷后检查,长期以来容易导致风险的发生。其二信贷公司没有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经常出现“一人兼多职”的现状,大部分信贷公司的客户经理既负责信贷业务有负责贷后管理,没有设立专门的岗位进行贷后管理工作,贷后管理工作本身就是比较复杂的工作,没有配备专门的人员,长期下来容易出现坏账。

 第四章 加强车贷贷后管理的对策

 4.1 提高贷后服务水平

 消费者购车的主要消费形式就是汽车消费信贷,汽车消费信贷资产质量好,所以应大力发展汽车信贷消费,需要以客户为核心,市场为指向标,提高贷后服务水平,加强力度宣传贷款购车[7]。首先要对汽车消费市场进行划分,确定消费群体,通过科学的方法对购车的消费者和市场进行划分,合理的选择汽车消费贷款对象,在选择贷款消费对象时要选择信誉高的,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汽车租赁公司和法人事业单位,还有选取预期收入高的行业员工或者是收入来源比较稳定的公务员和高教职工。其次信贷公司应建立一体化的汽车信贷中心,通过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模式,让客户在购车前和购车后享受一体化服务。无论是直客模式,还是间客模式,提高贷后服务水平是比较重要的。最后建立高素质的信贷团队,加强信贷公司的信贷人员的培训,鼓励信贷人员获取相关的证书提高自身专业素质,进一步提高贷后服务水平。

 4.2 建立信贷风险预防机制

 首先要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银行对汽车经销商的资信状况要求比较严格,经常与资信状况好的经销商合作。银行和信贷公司在办理贷款之前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其次要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多变的市场环境,给汽车贷款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汽车消费贷款与其他贷款相比,风险大,期限短,贷款程序复杂,这给车贷贷后管理增加难度,然而个人信用评级机构尚未完善,所以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其次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信贷公司各部门协作的关系,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在催收、回访客户、档案管理、收集财务资料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风险机制,在贷后管理上做到无死角。

 4.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的信用状况属于隐私问题,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进行查阅或对相关的数据进行处理,由于市场经济主体的存在,征信的数据是公开的,但是过度开放容易使消费者受到伤害,所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有相关的法律做保障。首先需要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改,对民法通则的修改,需要对保护公民的权利来配合消费者个人征信法律体系。确立新的立法例如信息公开法,完善个人数据和信贷公司贷后管理相关规定等[8]。

 总结

 购车贷款已经成为新时代的发展潮流,随着汽车行业快速的发展,汽车已经普及,大部分的人群在购买汽车时都是使用贷款的方式,这充分说明我国的汽车信贷市场的开发潜力比较大。购车贷款主要分为贷款前、贷款中和贷款后,本文主要研究的购车贷款贷后中出现的问题,贷款后管理中出现了催收款项,回访客户,强制拖车,电话催收,坏账,客户死亡等问题,通过提高贷后服务水平、建立信贷风险预防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解决车贷贷后管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陈雄亮.汽车金融将会为汽车销售开辟道路[J].中国商报,2013,(03).

 [2]周宇.信贷管理研究[J].国际金融报,2014,10(12):10-12.

 [3]李峻岭.中国汽车信贷消费发展的模式[J].经济参考报,2013,(05).

 [4]陈晓东.车贷风险比肩放贷[J].国际金融报,2014,(12).

 [5]曹海波.新型汽车消费贷款方式可以拯救新车贷款现身车市[J].市场报,2014.

 [6]唐有为.我国汽车车贷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人民日报,2014,10(02):10-11.

 [7]杜德清.车贷消费成为中国汽车消费的主流[J].汽车工业研究,2013,(04).

 [8]马荣伟.对我国建立消费者征信法律制度的思考[J].中国经济时代报,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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