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索塔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措施

来源:高三 发布时间:2020-07-24 点击:

  97 第八节 索塔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专项措施 一、概述 索塔是斜拉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简洁、稳定的几何形态高耸于宽阔的江面上,雄伟壮观,起到了标志性建筑的作用。

 索塔施工在斜拉桥施工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从造价方面看,索塔上总造价的20%左右,从建设工期看,索塔施工约占工期的 1/3。

 索塔施工质量控制标准高,又涉及高空作业,大型起重吊装等施工,也是施工企业形象的标志性工程。

 二、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 2.1 质量目标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质量评定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执行)。

 我们秉承“质量是品格,质量是生命”的企业质量理念,坚持粗活细做、细活精做,根据温州市以及浙江省关于市政优秀工程评选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为指导,积极开展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等工作,以“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为终极目标,确保省优,国优。

 2.2 工程创优计划 1、明确工程质量目标。

 2、根据工程质量目标及技术要求,确定单项工程的质量创优目标,并且明确单项工程的创优负责人。

 3、根据工程质量目标结合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创优计划。

 4、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创优保证工作。

 质量创优领导小组

 组

 长:谭桂根 副组长:王国齐、董耀文、刘晓丰、 成

 员:田加奇、王敬宇、王博文、董洋、秦建伟、王吉先、孙云鹏、池洋涛、刘娟。

 2.3 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2.3.1 质量管理体系

  98 质量管理体系如图 2.3.1 所示。

  图 2.3.1 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2.3.2 质量责任制 (1)项目部质量责任 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有关上级质量工作的指示和精神。认真落实建设单位技术管理办法、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承诺,落实公司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负责组织项目部的质量大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和质量隐患,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了解、掌握质量动态,收集、处理各参建单位生质量情况和信息,及时对质量形势进行分析判断,制定阶段工作重点和措施。

 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针对项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下达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参加参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完善交验手续。

 (2)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上级质量管理部门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项目质量管理小组成员 质 量 管 理 小 组 建设单位质量小组 监理单位质量小组 施工现场 工程材料 工程测量 试验工作 工程资料

  99 主持管辖范围内质量管理工作和管内质量管理目标及对策措施的制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部门、人员质量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牵头组织好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和管内质量活动的开展,了解、掌握管内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办法。

 对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或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审批。

 参加项目部的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组织编制、下达有针对性的专项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进行演练。

 负责对所属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

 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关系,重视和控制质量成本,减少质量损失,不断改进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益。

 (3)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实施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对质量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管辖区域内,定期或不定期质量检查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总结,上传下达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和纠正措施的制定、验证工作。支持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使质量否决权,制止任何忽视质量的做法,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

 参加管辖区域内重大工程技术方案、措施的审定工作。组织对质量情况的分析,制定改进和强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施工班组落实。

 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组织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质量创优规划,推动质量创优工作的开展,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

 参加本单位质量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对分管部门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价。

 参加对管辖范围委外工程和协作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分包、委外

  100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4)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质量方针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工作,并对工程的最终质量负责。

 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贯彻实施技术规程、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督促、检查管段施工技术人员,严格按设计图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验标》。

 主持质量检查工作,加强阶段检查和竣工工程验评,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遇到难以解决的隐患,应及时上报。

 负责编制管内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组织培训管段内施工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

 参加管辖范围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督促检查管内施工实际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行为,有权制止,责令返工或令其停工。

 (5)项目财务主管及会计员质量责任 保证用于工程质量管理所需资金,负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收付工作。

 监督质量措施费用、质量奖励资金的正确使用,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经济责任,负责统一发放、扣收各项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奖励、罚款。

 正确处理工作质量与工程成本之间的关系,避免过于追求质量而忽视效益或过于追求效益而忽视质量。

 参加质量检查活动和质量事故、问题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影响经济效益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协同有关部门,结合实情研究优质优价政策。

 (6)工程部质量责任 负责收集、贯彻与公司施工生产相关的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做好更新管理工作。

 审批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检查对安全质量威胁较大的重点工程中重

  101 要结构的检算、技术管理及措施的执行情况。

 督促、指导做好施工图审查、逐级技术交底等工作。

 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测量复核制。

 负责在建工程产品顾客满意度的测量工作,收集有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处置。开展工程质量保修活动,参加工程质量回访。

 参与解决施工技术疑难问题。参加新工法、施工技术标准的编制。工艺标准的评审,特殊过程的鉴定。

 根据上级有关质量规定和公司质量管理目标,结合实际情况,补充制订有关质量监察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等,对施工质量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参加质量回访工作,及时向上级和质量管理部门报送有关质量情况的统计报告。

 参加组织项目部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检查有关施工技术、质量措施的实施情况,抓好重点难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和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审查施工技术资料、技术性文件的管理以及产品实现过程中相关记录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纠正。

 监督检查《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验评定工作和返修质量检验工作。

 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规程、规范施工,使用材料、半成品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者,有权制止。必要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和产品,有权责令返工。对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越级报告。

 组织对工程一般、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评审和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技术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检查。对原因复杂以及影响较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办理有关处理、呈报事宜。

 负责项目部各类质量事故台帐的建立以及质量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

 负责项目部有关质量方面的创牌申报、评审工作。

 (7)安保部质量责任

  102 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和重大方案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论证。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宣传工作。

 做好标化工地创建方面的各项工作。

 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安全专项检查,对作业班组进行评比与考核。

 (8)材设部质量责任

 负责物资设备的招标和质量控制,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

 全面了解现场材料的供应工作,确保按物资采购计划供应工程所需物资。

 严格要求项目部执行材料的验收、储存、运输、保管制度,督促各成员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材料,及时请有关单位部门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督促检查项目部对原材料及有关试验项目的复试,并对出具的试验报告负责。督促物资的进货检验、验证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选用和保管。积极研究新品种材料与地方性材料的选用,推广有关新材料,为确保工程和产品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监督指导项目部供应与工程项目相配套的、完好的施工机具。加强机具设备的革新改造,尽量满足施工需要。

 监督、指导项目部做好机具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修理工作,按时进行各级保养及大修。保证施工机具、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和正常运转,严禁机具、设备带病和超负荷运行。

 参与因物资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9)试验室质量责任

 按照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编写与实施检测、试验工作计划。

 编制项目检验、试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工地日常检验、鉴定材料的取样送样,并及时正确记录工地所进材料的产地、数量及实用数量。按规定制作检查试件并按期送检。

 对工地使用粗细集料砖石料产地质量进行核查,测定沙、石含水率,检查复核掺合料、添加剂是否与鉴定品种相符,提供各种施工配合比卡片。

 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和维修、保养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检测、

  103 试验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标准计量部门检定。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认真复验核对检测数据,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建立并完善试验记录和台帐,分工号保存、整理、检查试件试验报告,材料鉴定资料,配合比卡片及其它试验。

 参与质量情况和事故的分析,参与因配合比使用用料不当等涉及的试验工作所造成的事故分析。季度检查试件合格率。

 检测过程中出现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编写并提交“检测质量事故报告”。

 2.3.3 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如图 2.3.2 所示。

 2.3.4 质量控制程序与具体措施 (1)内部质检程序 项目部严格按照内部质检程序进行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如图2.3.3 所示。

 图 2.3.3 内部质检程序

 项目总工 质检工程师 分项工程 测

 量 质检员 内业资料 试

 验

  104

 图 2.3.2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2)分项工程完工后,先由具体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规范复检合格,报请内上级技术专家组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内部质检 试验室 项 目 质 检 组 材料进场 材料性能试验 设计 文件 资料 技术工艺流程

 施工人员

  技术准备

 原材料 建立原材料供应渠道 现场核对设计 导线控制点核对 水文地质调查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设计交底 问题 构件预制 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 隐蔽工程 质量缺陷处理 试验性施工 正式施工 施工现场 设计单位 质量评定 甲方、监理验收 工段、工班自检 验收检查 质量签证 工程质量报表 完工数量汇总 完工数量签证 完工工程结算 竣工资料整理 竣工验收 竣工报告

  105 部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抽检合格批准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2)工程质量与奖惩挂钩,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奖惩分明。

 (3)开展 QC 质量小组活动和做好质量活动记录。

 (4)关键工序加强检测力度,增加检测频率。

 (5)按 ISO-9002 内容要求,制定本工程的“质量计划”。

 (6)在施工全过程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依照招标文件所明确的各项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各项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组织实施。

 (7)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配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工区配专职质量检验员,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检查工作网络。同时,行政领导必须尊重他们的意见,使工程质量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8)制度落实是创优达标的重要途径,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切实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努力做到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定期质量检查方面,坚持做到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工区每旬组织一次,对每次检查情况及时总结通报,奖优罚劣,使工程质量通过定期检查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各级质检人员必须明确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职责标准,坚持做好经常性的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9)工序分项质检程序 工序分项质检程序如图 2.3.4 所示。

 (10)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各类厂发材料无出厂合格证不准使用,并认真做好现场抽样复验。

 (11)抓好标准化作业和规范化施工工作。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施工,在工程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在熟悉质量标准后做出样板工程,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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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2.3.4 分项工程质检程序框图

 三、安全施工与控制措施 3.1 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无设备、火灾、触电、交通、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 12‰以下。

 (4)安全管理规范,创建浙江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经理部设置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保障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检负责人员组每部(道)工序完工后 项目部自检 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 现场监理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检验单 分项工程已完工 项目部自检 填报质检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质量检验单 签认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不合格 合格 进行下一道工序 合格 合格 合格 返工 不合格 不合格

  107 成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管理,以专检和监督方式为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确保实现安全目标。

 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桂根 副组长:王国齐、刘晓丰、董耀文 成 员:田加奇、王敬宇、王博文、董洋、秦建伟、王吉先、池洋涛、刘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部,安全部部长和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人:董洋,电话:1505759648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如图 3.2.1 所示。

 项目经理 谭桂根副经理 王国齐总

 工 刘大成工程部 质检部 安全部 物资机械班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书记 耿志国田加奇 王敬宇 董

 洋 王吉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现场安全员操作人员综合办公室黄晓艳

 财务部池洋涛副经理 刘晓丰副经理 董耀文图 3.2.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3.3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是一切施工的前提条件,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们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图3.3.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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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 3.3.1 所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整改 经审批,有安全措施 管理人员教育 施工人员教育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检查 安全技术交底 有针对性 内容齐全 书面交底履行签字手伤亡控制指标 安全生产 目标管 安全达标目标 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附属 基础 主塔 上部 明 确 指 标 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配备专(兼)安全员 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和单项工程检查 月 检 日 查 事 故 隐 患 有记录 签发整改通知 定人、定时间、定定 期 复 查 有记录 安全施工与职业健康保证体系 有

 制

 度 安全教育 三 级 教 育 专业教育培训 特殊工种教育

 确保工程施工无伤亡事故 调查分析处理 工伤事故 报 告 建 档 齐全、合理 安全标志警示 布

 置

 图 内部医疗定期检查 健康检查 建档提出治疗建议

  109 3.4 安全职责分工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主塔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

 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具体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研究制定主塔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督促技术部门对主塔施工中塔吊、施工电梯、爬模系统的安装、使用、提升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协助安全大检查、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好技术方面的鉴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等。

 3、项目副经理负责具体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教育,新工人岗前培训,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防护用品、主持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事故统计资料等。

 4、安保部部长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对新工人上岗的岗前培训,调换工作岗位安全教育、参加领导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负责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

 5、现场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参加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5 危险因素分析及对策措施 3.5.1 危险源分析

 主塔施工期间跨越台风期(7 月-9 月)气候,故施工期间除要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淹溺、滑跌、外来船舶碰撞等危险源外,还要考虑台风期期间的防台、防雷工作,为此制定专项措施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建设安全标准化工地为载体,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作业班组要结合工程类别和施工工地的特点,制订出工程的施工安全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防高空坠落、物体

  110 打击、淹溺、滑跌、外来船舶碰撞、防台防雷等为重点主攻方面,按照水上施工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规则执行。

 因索塔施工安全施工与控制是斜拉桥施工安全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128-2000)》等的相关要求编制索塔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办法,从工程类型、工序、施工设施、机构和物质及其影响范围考虑,内容包括索塔施工的每道工序,从而制定专项措施。此处只列出相关安全管理的保障措施。

 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救生衣等。施工中,随时注意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中如发生险情,立即将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并在危险地段设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同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与建设单位、设计部门、海事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及时处理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主塔施工过程所涉及的安全工作必须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进行。

 3.5.2 安全作业措施 (1)结构安全技术措施 索塔为钻石形结构,从上至下分为塔头、上塔柱、下横梁、下塔柱、塔座五个部分。由于塔柱的内/外倾斜,随着施工高度的逐渐增加而形成较大斜率的悬臂状态,塔柱会因偏心受力过大而在塔柱根部形成较大的弯矩,一旦超过 C55混凝土的极限抗拉强度,将会形成裂缝与塔柱偏位。因此,为了克服此种情况的发生,需在索塔施工时设置拉压杆来抵消主塔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重偏载而产生的应力,防止混凝土开裂。同时拉压杆也起到控制塔柱的变形与稳定结构的作用。

 拉压杆位置的确定主要是根据塔柱根部在悬臂浇筑过程中,由 自重、 风载、施工荷载等作用下混凝土不产生裂纹与索塔轴线偏位在规定范围内的最大悬臂高度。结构计算内容主要为塔柱砼强度验算及变形分析,项目部将自行设计的计算书以及各施工阶段荷载参数交设计及监控单位复核,并经得专业监理工程师许可后实施。

 (2)主塔防雷安全技术措施

  111 索塔避雷针利用塔柱主筋作为接地引下线,每个塔柱各引4根至主塔顶端。接地引下线上与避雷带及避雷针连接,下沿塔身引入承台,利用承台内闭合主筋绑扎或焊接在一起连成闭合回路后与桩内竖向钢筋、声测管、钢护筒(接地装置)焊接,形成防雷接地系统。作为接地引下线及水平连接线的结构钢筋应按规范要求相互搭接焊接,且双面连续焊,焊接长度不小于 150mm,搭接钢筋直径不小于φ12。塔顶上的金属物体,避雷针就近与避雷带焊接。

 所有接地引下线及水平连接箍筋的结构钢筋要求涂红色油漆以区别其它结构钢筋,施工中要有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图检查接地端子是否按设计图要求位置预埋,主塔从下到顶的接地线是否贯通。主塔塔顶安装的避雷针、避雷带均须与接地引下线可靠焊接。避雷针、避雷带均采用不锈钢,至少接入 2 根接地引下线与避雷针底座可靠焊接。塔顶避雷针的安装细节,参考《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DQ13-27 页。

 每根接地极的电阻应不大于 1Ω,施工应有电工配合,根据施工进度,进行逐段测定,若达不到要求,须加大人工接地极。

 同时,为做好主塔施工防雷工作,应注意如下几点:

 1、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2、平台上的设备、管道、构架、塔内爬梯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与接地带可靠焊接,做到等电位联结,不另设接地装置。

 3、 塔内及平台施工用的电气设备、预埋铁件、金属栏杆等所有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形成电气通路,且接地电阻≤1Ω。

 4、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

 5、主塔防雷接地装置施工过程中须经过当地有关部门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塔吊施工安全作业措施 本标段主塔及上部结构施工共设置 2 台塔吊,左右幅各 1 台,分别为 QTZ100 型和 QTZ220 型。

 ⑴塔吊基础的设置要进行精确的受力验算,塔吊基础预埋时要控制预埋螺杆的的对角线误差及顶面钢板的平整度。

  112 ⑵塔吊的附墙撑间距以及最大悬臂高度等均严格按照厂家要求进行。

 ⑶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如需加快进度,可在具备良好照明条件的夜间做一些拼装工作,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气进行。

  ⑷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地锚等临时设施必须构筑牢固,特别是拆卸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确信安装时所使用过的地锚仍然牢固可靠。

  ⑸在进行逐件组拼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⑹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骤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或作业时间已到需要停休时,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四边中心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⑺在拆除因损坏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有经技术安全部门批准的确保安全的拆卸方案。

 ⑻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筑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的安装工艺办理。

  ⑼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⑽顶升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风力 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作业。如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加大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使上下塔身连接牢固。

  ⑾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是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顶升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顶升进行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如短时间内不能排除故障,应将顶升套架降到原位,并及时将各连接螺栓紧固。

  ⑿在拆除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螺栓(销子)时,如出现最后一处螺栓拆装困难,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子)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

  113 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⒀顶升时,必须确认顶升撑脚稳妥就位后,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⒁顶升工作中,随时注意液压系统压力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检查调整。还要有专人有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变化情况,并作好记录。

  ⒂顶升到规定高度后,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⒃拆卸过程顶升时,其注意事项同上。但锚固装置决不允许提前拆卸,只有降到附着节时方可拆除。

 ⒄安装和拆卸工作的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销轴应按规定的预紧力紧固,顶升套架导向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液压系统的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的电源。

 (4)电梯施工安全作业措施 ⑴升降机设备安装时,设备基础需平整,保持水平,底座固定牢固。

 ⑵升降机设备安装前必须保证施工升降机通道空间无障碍物,并具备相应的作业空间。

 ⑶升降机电气控制系统属于洁净和控制要求高的设备,配备电气、电子控制装置,在系统安装和运行中,应注意保持密封和清洁。

 ⑷升降机的吊笼在安装与运行中应避免机械碰击,以减少因碰击受损而引起的运行噪声。

 ⑸对升降机安装的基础部位和附墙装置的隐蔽工程,根据安装规程均须进行验收。

 ⑹导轨架安装过程中应随时调整控制其垂直度(倾斜度),保证安装精度。

 ⑺除非总电源已完全切断,否则不能让任何人在地面围栏内、围栏顶部或靠伏在围栏上以及在升降机通道内、导架立柱内和附墙架等不安全区域内活动。

 ⑻在进行拆卸工作时,必须将加节按钮盒的防止误动作开关扳至停机位置或按下操作盒上的紧急停机按钮。

 ⑼必须根据规定的顺序拆卸标准节、附墙装置、电缆导向架装置、吊笼、围栏、基础底架。

 ⑽不允许在风速>13m/s 和雷雨、下雪的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拆卸工作。

 (5)爬模施工安全作业措施

  114 ⑴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操作。

 ⑵工人在进行模板安装及拆除时,必须戴安全带,安全带挂在安全的骨架上。

 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发现有违规者,应制止。

 ⑷模板吊升要安排专人指挥。

 ⑸液压爬模上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平台跳板必须与脚手架捆绑牢固,跳板尽量不要求出现悬挑的现象,若需要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或规定的标准搭设跳板,发现有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整改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否则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⑹设置防坠落安全网。

 ⑺塔身四周设置安全区域,做好围栏,防止坠物伤人。

 ⑻模板拆除要等到混凝土达到 2.5MPa 后才能进行;爬模前混凝土强度须不低于 15MPa。

 ⑼液压自爬模板吊升必须在白天进行。

 ⑽当遇到雷雨、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作业。

 ⑾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严防高空坠落。

 ⑿严禁在液压自爬模板架上堆放重物,液压自爬模板架主平台设计荷载3KN/m2,上平台及吊平台为 0.75 KN/m2。

 ⒀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底。

 ⒁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必须视情节严重程度严厉处罚。

 (6)主塔施工与爬模施工相关的其它安全管理规定 ⑴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惧高症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塔施工。

 ⑵ 参加高塔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和安全应变技能。

 ⑶ 参加高塔施工人员应实行统一管理,凡上爬架人员必须持有项目部统一印制的施工作业证挂牌上岗,每天由电梯操作人员负责检查。

 ⑷ 规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进行高空及悬挂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并穿防滑靴。

  115 ⑸ 爬架各层操作平台四周设置安全网,使爬架形成一个绕塔身封闭的高空作业系统。安全网选型时注意不能太密, 小于等于 1 11 目 /cm2 2

 。

 ⑹ 高空作业所需的工索具及材料等应放在工具箱内或临时固定,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及物体。

 ⑺ 各类电器设备必须按三相四线制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和漏电保护装置。

 ⑻ 爬架施工实行定员定岗制度,严格限制堆在爬架上的设备和材料数量。爬架上的设备及施工用具应堆放整齐。

 ⑼ 严禁在爬架上堆放除钢筋以外的重物。单边爬架上一次堆放钢筋的总重不得超过一吨。所有堆放物应尽量由多根梁均匀承载,不允许堆置在跨中。不得把工具、扎丝、箍筋等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下伤人。

 ⑽ 电焊机必须设置有独立的电源开关,禁止多台电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电源控制装置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周围设安全通道。电焊机裸露接线柱须设置安全防护罩,其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⑾ 在爬架上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应根据作业位置和环境定出危险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域内堆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严禁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丝绳混在一起。严禁对挂在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进行切割。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灭火种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⑿ 不得在爬架上抽烟。

 ⒀ 夜间施工应派安全员值班,并经常到爬架上检查安全情况,及时排除不安全的因素。

 ⒁ 在爬架处于爬升和非爬升状态时,都应挂好保险绳。

 ⒂ 凡进入爬架内的工作人员,均应严守规程。上下爬架时应秩序井然,不准争先恐后、嬉戏打闹、快跑急跳并应及时关好各平台的门。严禁将头或身体伸出防护栏杆东张西望、抛接物件。

 ⒃ 保证现场 24 小时有人值班。在每次下班前应派专人(安全员)检查爬架上是否存在火险或其他安全隐患存在。

 ⒄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施工人员的“三不伤害”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根据天气预报,当恶劣气候来临前,将内外模板合拢、安装好模板与爬架之

 爬升装置中心线

  116 间的抗风拉杆、撤离转移临时设备等,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及有关设备、设施的撤离、转移及加固工作,确保人、机、设施的安全。

 (7)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⑴ 凡是离地面 2 米以上的作业均属于高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 高处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恐高症、严重关节炎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在高处施工采取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时,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交底。

 ③ 在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工具袋,防止各种工具、零件等物料坠落伤人。

 ④ 严禁酒后、过度疲劳登高作业。

 ⑤ 施工现场必须有完备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牌,注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设施尽量做到定型化,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黑)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安全设施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⑥ 运送作业人员和物件的电梯、升降机、塔吊等必须有可靠的安全装置,调试后报所在地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间应定期检修。运行时严禁人货混装。

 ⑵ 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⑶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禁止赤脚或穿拖鞋作业。

 ⑷ 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要安设爬梯,不得攀登脚手架上下,更不允许乘坐非乘人的升降设备上下,发现违规者,立即制止。

 ⑸ 脚手架临空应设置栏杆,要接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⑹ 安全网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⑺ 高空作业区的风力 5 级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⑻ 塔吊操作必须具备塔吊司机专业资质,每个塔吊配齐专业指挥员操作前

  117 后都必须严格检查电路搭接,钢丝绳的安全可靠性,在保证安全条件下方可操作。

 ⑼ 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必须视情节严重程度严厉处罚。

 (8)台风期应急措施 液压爬模的防台措施 ⑴由于液压爬模体系是可以自爬的,在台风期或者在风速超过相关规定(爬模要求在6级及以上大风禁止爬升)期间,可以采取将爬模降到已完成节段,用模板斜撑杆支撑模板使模板紧贴已完成节段的混凝土面。并插上爬模后移装置的插销,以免在强风作用下模板后移。

 ⑵台风来临前如果已经提升了爬模架但还未来得及浇筑混凝土,或者已经浇筑混凝土,但是混凝土尚未达到足够强度,必须将爬模架体降落一节,随后将内外模板重新合模,并用对拉螺杆紧固起来。

 ⑶台风来临前应检查各连接件,特别是以下所列部位要重点检查和加固: 是否按设计规定对螺栓连接件配用了弹簧垫圈;在重要的螺栓连接件上是否加用了双螺母紧固;后移装置与塔柱之间是否已经插上了销子和销子发卡;后移装置后部是否已经用顶托顶紧;抗风缆绳是否已经收紧;相邻榀爬模架间是否牢固拉结;配用的紧绳器是否已经拉紧;各塔肢的角部处、施工平台是否已经拉好防风缆绳并牢靠地固定等等。

  主 塔 的 防 台 措 施

 主塔塔头施工前(两塔肢未连接前)受台风的影响最大,因上塔柱施工设置横撑来防止塔柱倾覆,横撑的设置可同时起到固结两塔肢的目的(横撑的按照设计单位验算复核后的结果进行),降低台风的影响。

 施 工 设 备 的 防 台 措 施

 主塔施工的设备防台主要是塔吊和电梯。台风期应将电梯降落到安全的高度,由于电梯的附墙作用,台风影响不大。必要时可在塔头部位将附墙加密。在台风期或者风速较大时塔吊应禁止作业,并将吊钩收起,开启大臂的锁定装置。使大臂在风力作用下自由摆动。

 (9)栈桥防撞及中断应急措施 ⑴项目部对有可能发生的安全施工事故进行预测,并加强该环节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控制管理;

  118 ⑵在主塔工程施工期间、栈桥除留有临时通航孔航道可供通航外,航侧还按相关规范及要求设置防撞墩。航行船舶必须服从海事巡逻艇的指挥,按规定水道有序行驶、保持足够间距,不得抢道抢档、防止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⑶为确保主塔施工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非施工船舶严禁进入施工警戒区;对未按安全航道航行擅自进入安全作业区的船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现场警戒船,进行及时纠正。

 ⑷在主塔施工区附近水域、所有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水上“七不”要求:不违章航行、停泊、超载;不侵占航道、锚地;不损坏助航标志;不损伤水域内公共设施;不向水域排放油、污水和废弃物;不向水域倾倒垃圾粪便;不在水上通讯时说粗话、脏话。

 ⑸为确保过往船只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经与海事部门协商,主塔施工期间还专门安排海事巡逻艇与交通船各一艘处理紧急事故。

 ⑹项目经理部积极组织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做好人员伤情和抢救工作,尽量减少人员及财产的损失。

 ⑺收集施工船舶和航行船舶的详细数据,组织人员协助参与海事调查。

 ⑻如果碰撞船舶沉没,则要报请有关部门打捞沉船,避免影响其他施工船舶安全和妨碍大桥施工。如整体打捞不成功则采用解体清障打捞。

 ⑼组织事故小组进行调查分析,进行善后工作安排。

 ⑽核查栈桥及其他结构物被损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尽快恢复生产。

 ⑾大型材料的运输中断后采用拖轮来运输至主墩处,小型材料及工具可通过交通船临时运送。

 (10)脚手架、支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主塔施工的脚手架、支架的使用主要为下塔柱首节施工脚手架及下横梁施工的钢管支架、主要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⑴脚手架搭设或拆除时,应在地面设警护区,并必须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⑵施工人员必须为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的熟练工人,操作时必须配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⑶施工过程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抽拆脚手架上的杆件,脚手板等,并应及时清除架子上的垃圾。

  119 ⑷拆除的杆件应自上而下传递或利用滑轮和绳索运送,不得从架子上向下抛落。

 ⑸大雾,大雨和五级风以上的大风天气,不得进行脚手架搭设或拆除作业。

 ⑹按照规定的构造方案和尺寸进行搭设,并注意搭设顺序。

 ⑺及时与结构拉接或采用临时支顶,以确保搭设过程的安全。

 ⑻脚手板要铺满,铺平或铺稳,不得有探头板。

 ⑼不得使用变形的杆件和不合格的扣件(有裂纹、尺寸不合适、扣接不紧等)。

 ⑽没有完成的脚手架,在每日收工时,一定要加设临时固定措施,确保架子稳定。

 ⑾下横梁钢管支架立设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所有使用的钢管均在加工时焊好梯子。

 3.6 安全保障措施 3.6.1 制度保障 1、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责任制度 开工初期,项目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依据公司结合业主及地方政府的要求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交底、安全奖罚、安全事故管理、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等制度以及项目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制度。

 2、编制应急预案 结合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及本桥型的结构特点,由安全环保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应急救援、防台(防潮涌)应急救援和其他紧急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

 3.6.2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安全作业指导书 项目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对分部分项工程根据现场实际编制安全作业指导书。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对于较大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安全副经理进行汇总并交底,方案和交底资料存安全管理部门备查。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20 由项目主管临时用电的部门根据《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6.3 过程控制 1、安全物资的验收

 对于施工过程中采用的各类安全设施、材料及防护用品,均按照要求组织验收,使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2、下属作业班组管理 对下属作业班组实施严格的控制和管理,项目经理部每月末对下属作业队进行安全考核,奖优罚劣。

 3、安全环保技术交底及监控 对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或较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事宜按设计要求进行交底,主管安全领导进行较具体的安全交底,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实施过程的督促检查。

 项目主管安全副经理对新进场的队伍进行安全环保总交底,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交底及重点施工部位交底和监控。

 4、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 项目安全副经理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宣传培训交底制度和计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施工作业人员中特殊作业人员的项目级技能教育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安全检查与验收 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巡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由项目经理参加的安全大检查,根据项目奖罚规定违章和隐患进行处理。并及时记录和跟踪安全检查情况。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施工机械机具、脚手架和模板、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6、危险品、污染物和节能控制 项目安全环保部门按照《污染物控制程序》对项目的环境状况进行监测并形成记录;项目物资部门根据《化学危险品管理》对危险品进行管理,安全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按照《能源、资源管理程序》项目办公室对水电进行监测和控制。

  121 7、事故事件与应急救援 项目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项目部加强对各类事故事件的管理,对于发生的事故事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如发生事故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上报。

 四、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基础建设不再是简单地进行施工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不仅对施工项目本身有意义,同时也反映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文化内涵。

 4.1 文明施工的措施

 文明施工是指在施工现场管理中,按现代化施工的客观要求,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秩序。

 4.1.1 组织管理措施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并配备工地的文明施工检查员,监督现场文明施工情况。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见图 4.1.1。

 图 4.1.1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工程部

 材料部

 合同部 综合办公室 各工区

  122 (2)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谭桂根 副组长:王国齐、刘晓丰、董耀文 成

 员:田加奇、王敬宇、王博文、董洋、秦建伟、王吉先、池洋涛、刘娟 (3)将文明施工列入个人岗位责任制中,建立奖惩制度;定期考核,针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开展工区文明施工竞赛活动,将结果张榜公布。

 (5)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理念,使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

 (6)对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管理培训,使其清楚了解上级主管部门对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以及当地环境法律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参加培训人员的记录和培训内容要备案在综合办公室,以便相关部门检查和审核。

 4.1.2 现场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整齐划一,材料堆放整齐,并有相应的标识牌,注明名称、产地、用途、出厂日期等内容。对钢筋、钢绞线等材料的堆放场地,进行防雨、防潮处理。

 (2)机械定点停放,保持机身及周围环境的清洁。

 (3)施工现场布置大字标语、标牌、报刊栏,宣传文明施工劳动竞赛和国家政策。

 (4)搞好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关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积极配合,与地方居民接触时要语言文明,行为得体,在方便的条件下,尽量为当地政府和居民做些有益的事。

 (5)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以避免因施工而引起的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对公共或公众财产的伤害或公害。

 (6)所有人员统一着装并挂牌上岗,经理部办公区、生产区主要出入口设立“一图五牌”。

 (7)搞好施工生产区的卫生管理。坚持天天清理,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平坦畅通。设立现场卫生间。

  123 (8)搞好生活区的卫生管理,制定职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室内各类物品堆放整齐。生活废水设有污水池,做到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乱倒乱流。区内厕所和垃圾箱按地方环卫要求的标准设置并指定专人定时清洁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9)搞好食堂卫生管理,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配置消毒设备,对炊具定期消毒。饮食器具干净、卫生、整洁,严防食物中毒。

 4.2 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施工环境是保证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需要。

 4.2.1 组织管理措施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设置施工环境巡查员,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施工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及时掌握,及时处理。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见图 4.2.1。

 图 4.2.1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2)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

 长:谭桂根 副组长:王国齐、刘晓丰、董耀文 项目经理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工程部

 材料部

 经营部 综合办公室 各工区

  124 成

 员:田加奇、王敬宇、王博文、董洋、秦建伟、王吉先、池洋涛、刘娟 (3)配置足够的资源,使空气质量、水质、噪音、废物处理、化学物品、人文自然等在施工中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

 (4)按月进行环境检测及审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

 (5)对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环境管理培训,使其清楚了解当地环境法律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参加培训人员的记录和培训内容要备案在综合办公室,以便相关部门检查和审核。

 4.2.2 现场管理措施 (1)定期将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场所,妥善处理。

 (2)对主要施工便道及时组织人力与车辆进行维修,避免有坑槽出现,同时定时地洒水,减少灰尘污染。

 (3)保护人文景观及自然资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燃料、油、污水、垃圾等对现场的污染,施工产生的废土、废渣、以及拌和站产生的废水弃到指定地点(外运),不随意倾倒。

 (4)施工影响航道通航时,应按照航道部门要求设立警示标志和导航标记,设置施工防护设施,对航道进行管制,设置临时航标。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最大限度地降低噪音对环境的危害,对于高噪音和高振动的机械,尽量避免夜间在居住区和敏感区施工作业,尽量减少对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6)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区进行必要的绿化和造地工作,建设必要的设施,改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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