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企业年度审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4915

来源:高二 发布时间:2020-10-18 点击:

  招标编号:

 遂政采谈(2018 )H001 号

  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企业年度审计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 · 四川(遂宁)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印制

  二 ○ 一 八 年 一 月 二十八 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 4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 7 一、总则 ......................................................................................................................... 7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 8 三、竞标文件 ................................................................................................................. 9 四、开标、评标、定标 ............................................................................................... 13 五、竞标纪律要求 ....................................................................................................... 19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9 七、质疑和投诉 ........................................................................................................... 20 第三章、竞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第四章

 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 ................................................................................... 24 第五章

 竞标文件格式 ............................................................................................... 26 附件 1:竞标文件封面格式 ........................................................................................ 26 附件 2:竞标函格式 .................................................................................................... 27 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28 附件 4: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 29 附件 5:报价表格式 .................................................................................................... 30 附件 6:竞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 30 附件 7: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 31 附件 8:竞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32 附件 10:竞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33 附件 11:服务承诺及服务计划书格式 ...................................................................... 34 附件 1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35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 39 一、合同货物 ............................................................................................................... 39

 二、合同总价 ............................................................................................................... 39 三、质量要求 ............................................................................................................... 39 四、交货及验收 ........................................................................................................... 40 五、付款方式 ............................................................................................................... 41 六、售后服务 ............................................................................................................... 41 七、违约责任 ............................................................................................................... 42 八、争议解决办法 ....................................................................................................... 43 九、其他 ....................................................................................................................... 4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人)受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委托方的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企业年度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的供应商(竞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编号:遂政采谈(2018)H001 号。

 二、 项目内容: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企业年度审计项目(详见“第五章”)。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及售价:

 1.发售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ggzy.gov.cn)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单位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按网上提示注册、报名和购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现场发售)。

 (1)供应商须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ggzy.gov.cn)注册并设置账号和密码; (2)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形式,只能通过网银或者银行柜台转账。

 (3)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电话:0825-2217762)。

 2.发售时间: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18

  年 2

 月 9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免费(竞标资格不得转让)。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竞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遂宁市遂州北路 169 号,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八、谈判保证金:

 金

 额:¥3000 元; 交款方式: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18

  年 2 月10

 日下午17:00 前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nggzy.gov.cn),按网上提示缴纳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 收款单位: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款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7:00 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一致按网上提示缴纳才能视为有效投标)。

 九、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 5%;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签订前; 收款单位: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1224286693;

 履约保证金由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收取,采购人不再收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遂宁市遂州北路 169 号,遂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12 楼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825-2217762 采 购 人: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 1 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25-2911777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1.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管理暂行办法》编制,解释权属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 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2“招标人”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的招标人是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人”的统称; 2.4“竞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竞标文件且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5“竞争性谈判采购”系指招标采购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方式。

 3. 合格的竞标人

 3.1 具备“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3 向招标人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4. 竞标费用

 无论竞标结果如何,竞标人自行承担参加竞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竞标人。

 二、竞争性谈 判文件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1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6.2 竞争性谈判须知; 6.3 竞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6.4 竞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5 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 6.6 竞标文件格式; 6.7 合同主要条款。

 7.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竞标人没有查阅、接收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负责; 7.3 竞标人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 应在投标截止三个工作日前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知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变更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 (2)变更事项; (3)招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4)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

 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通知。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竞标文件

 9. 竞标文件的语言

 9.1 竞标文件及竞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竞标事宜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中文;竞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竞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10. 计量单位

 10.1 竞标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外,本采购项目下的竞标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0.2 本次采购项目的竞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3 计算错误及修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11. 联合体竞标

 11.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竞标联合体,以一个竞标人的身份竞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竞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竞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竞标协议连同竞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竞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竞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竞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1.5 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标。

 6 11.6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竞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竞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竞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竞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竞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竞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竞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 竞标文件的组成

 竞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竞标文件。竞标人拟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给他人完成的,应当在竞标文件中载明。竞标人编写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3.1 报价部分。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1)竞标的最小单位是包。竞标人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个包或几个包进行竞标(如有的话),竞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包中的项目全部投报,不得将同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竞标报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竞标人的竞标报价超过每包预算控制价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竞标人对项目的每轮报价必须是唯一的,且每轮报价不得高于其上一轮报价; (3)竞标人的报价是竞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竞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4. 竞标文件格式

 14.1 竞标人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竞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竞标人可以自行编写外,竞标人不得以“竞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竞标文件由竞标人自行编写。

 15. 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5.1 竞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规定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的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 15.2 未按竞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竞标将被拒绝; 15.3 竞标人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15.4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一致按网上提示缴纳才能视为有效投标;

 15.5 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竞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供应商提供了虚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文件; (3)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4)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供应商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5)投标有效期内,竞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竞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竞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竞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竞标人不能修改其竞标文件,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竞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竞标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性文件两部分。

 资格性响应性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应分别在每本竞标文件封面清楚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等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竞标文 件为准。竞标文件应逐页编目、编码,分册装订,装订方式应为左侧装

 订; 17.2 竞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17.3 竞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模糊、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竞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17.4 竞标人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等编制竞标文件; 17.5 竞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 竞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竞标文件装袋密封要求:竞标人应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响应性文件”分别封装于四个密封袋内(其中资格性响应性文件分别封装于二个不同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服务响应性文件分别封装于二个不同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响应性文件、编号、竞标人名称。密封袋封口处均应牢固粘贴密封条(密封条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指“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字样),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19. 竞标文件的递交

 19.1 竞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文件按竞标人须知第 17 条、第 18 条之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应另准备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

 19.3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

 20. 竞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竞标人在递交了竞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 竞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竞标人须知第 17 条、第 18 条之规定编制、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竞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竞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

 标。

 20.4 竞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竞标将被拒绝。

 四、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 招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会,采购人、竞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

 21.2 开标时,招标人将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1.3 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下对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当场宣布检查情况并开启竞标文件。

 22. 谈判程序

 谈判会主持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谈判会议开始,按照规定要求主持谈判会。谈判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2.1 宣布谈判会开始。谈判会议时间到,主持人宣布谈判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谈判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名单; 22.2 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2.3 当众宣布检查竞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2.4 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各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和技术、服务性审查、评估和比较; 22.5 当众宣布竞标人资格审查结果; 22.6 竞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谈判顺序; 22.7 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就技术、服务进行三轮及以上的谈判及报价。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22.8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2.9 宣布谈判会结束。

 23. 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24. 谈判小组

 24.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或经济或法律类等有关专家三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

 24.2 本项目谈判专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24.3 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谈判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和谈判,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

 24.4 谈判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 (3)就技术和服务部分进行谈判,要求竞标人对竞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5)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 (6)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招标人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7)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人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4.5 谈判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应邀按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谈判采购的,应及时告知遂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招标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3)谈判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现场监督人员陪同下进行。

 (4)资格审查和谈判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谈判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竞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6)招标人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25. 资格审查

 25.1 谈判小组依据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各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在审查过程中有权要求竞标人对其竞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解释。谈判小组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竞标人资格响应性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以及竞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情况(技术参数、品牌等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2)审查竞标文件是否完整、竞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竞标文件是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

 25.2 谈判小组在对竞标人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

 25.3 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政府采购法或者谈判

 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遂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报告。

 25.4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招标人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谈判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25.5 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招标人将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原因。

 25.6 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1)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3)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4)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5)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26. 资格审查及谈判原则和程序

 26.1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竞标人。

 26.2 资格审查和谈判过程严格保密。

 竞标人对谈判小组的资格审查和谈判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6.3 没有通过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的,其竞标文件按照无效竞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谈判小组审查的竞标文件的竞标人才能参加下一步的谈判报价。

 26.4 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就技术和服务进行三轮及以上谈判和报价。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26.5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6.6 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中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6.7 谈判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谈判和报价后,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

 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将淘汰该供应商,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同时谈判小组将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26.8 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为竞标人的最终报价。谈判报价中,竞标人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竞标人自己的上一轮报价。招标人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组织所有合格的竞标人在规定的场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报价。

 26.9 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竞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竞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6.10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 (3)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及变更谈判文件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4)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更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5)未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6)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7. 谈判结果

 谈判结束后,招标人将当众宣布谈判结果并四川政府采购网、遂宁市公共资源网上发布谈判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谈判结果公示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2)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3)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和产品名称(货物采购); (4)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以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5)未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6)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7)采购人、招标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8. 定标

 28.1 谈判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确定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8.2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条三项规定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其报价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差额比例超过 15%的。超过比例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

 28.3 采购人确定供应商后,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数量; (2)成交供应商名单; (3)采购人、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4)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5)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8.4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公告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5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8.6 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竞标纪律要求

 29. 竞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竞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竞标人,属于不合格竞标人,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30. 签订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0.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根据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 28.2 条之规定与排在成交人之后其他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30.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分别送交遂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和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备案。

 31. 合同分包

 31.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

 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竞标文件和谈判的内容的一致。

 31.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2.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 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付款及退付履约保证金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2 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书》及竞标人出具的项目发票(加盖采购人公章),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合同款。

 34.3 中标人凭退款申请(需要注明项目名称、编号、金额、采购单位签字盖章、中标方盖章)、履约保证金转款凭证、验收合格报告合同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

 七、质疑和投诉

 35.质疑、投诉必须严格遵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执行。

 36.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竞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7.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8.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

 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招标人),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招标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竞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应当提供的竞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响应性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

 二、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1 竞标函原件; 2.2.“三证合一” 的竞标人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签字和盖章); 2.4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提供正、反两面)复印件; 2.5.供应商提供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说明:1、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2、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供应商提供 2017 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交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或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上材料提供存在困难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以出具承诺函)

 2.6 无重大违法记录申明; 2.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2.8 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第 四章 章

 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

 一. 项目名称:遂宁市河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企业年度审计项目 二.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 15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6%的优惠(须提供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2、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要求,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审予以惩戒。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三、技术参数要求:

 审计内容:

 1、包含审计 3 户国有公司(遂宁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遂宁市东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市值 160 亿。

 2、对 3 户市属国有企业 2017 年度企业财务决算、经营业绩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工资总额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审计相关政策,具有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能依法维护委托方权益。

 2、完成时间:2017 年度企业经营业绩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2018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2017 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和 2017 年度企业财务决算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3、审计完成后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 6 份。

 四、履约时间及地点:

 (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17 年度企业经营业绩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2018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2017 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和 2017 年度企业财务决算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30%,2017 年度企业经营业绩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审计完毕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60%,2017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和 2017 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完毕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六、验收标准:以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及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及承诺作为采购项目成果的验收依据。

 七、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五章

 竞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1 :竞标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响应性文件 (或技术、服务响应性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竞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文件应按竞标人须知第 17 条、第 18 条的规定编制和封装。

 正本或副本

 附件 2 2 :竞标函格式

 竞标函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 ¥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文件; (3)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5)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竞标文件(资格响应性文件,技术、服务响应性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 我方愿意接受本次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

 竞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附件 3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竞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竞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竞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说明: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的,竞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的,竞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4 4 :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竞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贵中心组织的编号为遂政采谈(2018)H001 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我公司愿意参加,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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