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参考
来源:高二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管理 , 规范单位与员工的行为 , 维护单位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 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 ,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 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 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员工的管理 , 除遵照国家与北京市有关法规外 , 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3、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与工作秩序 , 公司实行奖惩制度。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 , 同时应当履行完成本职
工作 ,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 为员工提供劳动与生产条件 , 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 , 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 , 工资奖金分配权 , 依法
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
二、聘用、培训及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对聘 ( 雇) 用员工本着精简原则 , 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 , 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 , 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 , 真正做到按需录用 , 择才录用 , 任人唯贤 , 出现职
位空缺时 , 优先由公司内部选拔聘用。
2、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与教育
, 根据员工素质与岗位要求
, 实行职前培
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
, 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与职业道德意识。
3、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 自员工入职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依照平
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终止、续签、解除等依照《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执行。合同一经签订
, 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5、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
, 试用期
为 1 至 3 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 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6、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
, 享受正式工的工资及福
利待遇 ; 在试用期内如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考虑服务行业的特殊性
,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按实际经营状况因地制宜。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 公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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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其待遇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 , 公司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3、国家法定节假日 : 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 如需加班 , 待遇按国家及公司有
关规定执行。
4、病假 :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因病 , 须持有医院证明 , 并在班前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 , 否则按旷工处理 ; 员工在工作时间生病 , 应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负责
人 , 有其主管负责人安排休息或到医院就诊。
5、事假: 员工请事假时 , 须提交书面申请 , 并于事前办理请假手续。
2 天以内
( 含 2 天 ) 事假经直属主管同意后 , 由直属负责人批准 ;3 天以上 ( 含 3 天 ) 须由直属上级书面批准后上报董事长审批 ; 分店主管请假由分店负责人批准 ; 分店负责人请假由相关领导批准 ; 如遇紧急事宜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 , 可先电话向直属上
级请假 , 并于当天补办书面手续交考勤人员登记存档
, 否则按旷工处理。
6、年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工伤假 : 员工在工作中或上下班途中受伤
, 经区劳动局认定为工伤者
, 可享
受工伤假 , 否则按病假处理。四、薪酬及福利
1、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
, 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
( 职务 ) 工资、
奖金与提成、相关补助等。
3、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
, 为鼓励员工长期服务 , 员工的基本工资每年将进
行相应的调整。
4、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1 个月内 ) 的 , 公司发给员工基本
工资 ; 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 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
, 基本生活费的
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5、员工薪酬采用月工资制
, 于每月 10 日准时发放。
6、新入职员工自报到日起次月发给
, 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
, 按日计算于
次月一次结清。
7、公司依照国家与北京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 各项保险的具
体实施办法及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8、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 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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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
, 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五、考勤管理
1、员工上班必须提前
5 分钟到岗刷指纹签到
, 未刷指纹签到做缺勤处理。
2、员工应按时上班 , 按时下班 , 员工无故迟到 , 迟到在 30 分钟以内罚款
5 元,
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罚 ; 员工早退 30 分钟以内罚款 5 元, 早退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罚。
旷工半日扣发半日工资。
( 迟到或早退 , 以就是否到达或离开工作地点准 , 员工中途在岗位上未经批准离开 20 分钟 , 视为早退 , 离开 4 小时以上 ,
视为旷工 )
3、员工病假须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 病假按实际天数× 0、5 扣除日工资 ; 病
假时间超过半个月 , 则按北京市相关规定 , 为其发放当月基本生活费。
事假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日工资。
4、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缺勤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 , 且该员工不再享受当月提成、 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 , 公司只为其发放当月基本
工资。
5、所有假条应当天交部门考勤人员登记留档
, 未按时办理者处罚
5 元。
6、考勤统计期限为每月
1 日至当月月底。
7、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与辞职等有关制度。
六、工作纪律
1、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与工作秩序
, 企业对违规违纪、 表现较差的员工实
行奖惩制度。
2、员工须自觉遵守公司的打卡机及考勤制度
,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 不得无
故迟到、早退及旷工。
3、员工辞职应经所在部门批准
, 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4、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与职业道德
:
(1) 敬业乐业 , 勤奋工作 , 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与工作安排
;
(2)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岗位责任制 ;
(3) 工作期间 , 忠于职守 , 不消极怠工 , 不串岗聊天、嘻闹、高声喧哗与争吵
,
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
(4) 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
, 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 (5) 爱护公物 , 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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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提倡增收节支 , 开源节流 , 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 严禁浪费公物与公物私
用 ;
(8) 关心维护公司形象 , 不做有损公司形象与利益的行为
;
(9) 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 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附则 :
1、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
, 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2、公司向每位员工发放本手册 , 员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本制度自二 O 一八年九月一日生效。
( 单位公章 )
2018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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