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住建城管局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356

来源:高一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长宁县 政府采购

 竞争性 磋商 文件

  采购项目:

 长宁县 住建城管局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

 文件编号:

 CNZFCG2017 7- -1 1 30 号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二 0 0 一 七 年 十一 月 十三 日

 地

 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邮

 编:644300 电

 话:0831- 4630543

  传

 真:0831- 4630543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 磋商 邀请函

 „ „„„„„„„„„„„„„„„„„„„„„

 3 3

 第二章

 竞争性 磋商 须知

 „„„„„„„„„„„„„„„„„„„„„„„

 6 6

 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 „„„„„„„„„ 11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格式要求„„„„„„„„„ „„„„„„„„„„„

 1 13 3

 第五章

 评分办法

 „„„„„„„„„„„„„ „„„ „„ „ „„„„„„„2 26 6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30

 第一章

 竞争性 磋商 邀请函

 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号)规定,根据县财政局审核并下达采购计划,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长宁县住建城管局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CNZFCG2017-130号。

 2、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长宁县住建城管局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详见第三章《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①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2017年

 11 月

 13 日 至2017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市县采购公告-宜宾-长宁下载。(网址:http://www.sczfcg.com)

 ②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通过邮箱 (cnxjyzx@ 163 .com) 上传 “ 报名单位 有效期内的 营业执照 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保证金 转账或汇款凭证 扫描件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加盖竞标人鲜章的投标报名函扫描件(投标报名函格式见 磋商文件 最后一页)”,邮件标题须为“ 项目 编号+ + 项 目名称+ + 公司全称+ + 报名”。

 供应商发送报名资料后请及时打电话通知 长宁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经办人员(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

 0831 — 4630543 ),报名经办人员将对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均会发出报名确认回函邮件,如未收到回函,请及时联系。报名截止时,请报名成功供应商再次致电中心报名经办人员确认能否正常开标。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并做好投标书的投标准备工作。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就视同承诺参加该项目投标,如不参加投标,将被列入不诚信记录,进行定期通报,并取消其参与 长宁 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报名时仅是初审,投标时请带上相关资质原件,至于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由评审专家小组决定)。

 4、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

 元(大写:伍万 元)。

 交款方式:投标人应在2017 年 11 月

 13 日至2017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 分前,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及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县支行; 帐号:22-481801040007717

 。

 交款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7 时 0 分前。

 5、竞争性磋商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

 交款时间与方式: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其交纳方式同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由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采购人不再收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作履约保证金。

 6、竞争性磋商文件交回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前,过时无效。

 7、竞争性磋商地点: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8、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宁县住建城管局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31-4633642

 采购代理机构: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

 6443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1—4630543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第二章

 竞争性 磋商 须知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长宁县住建城管局。

 2.2 “招标人”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即招标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招标人特指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竞谈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等相关文件资料的供应商,也称投标人。

 3.

 磋商双方

 3.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

 3.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3.3、 由采购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参加的磋商小组。

 4. 竞争性 磋商 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竞谈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 竞争性 磋商 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制书面通知的供应商自行到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

 6. 响应文件编写 要求

 (1)总体要求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语言及计量单位 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

 2. 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印制 1.本项目响应文件分为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2、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署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响应文件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必须为胶粘)。不得使用合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4.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

 5. 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没有格式要求的,自行编制。

 6.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的响应文件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且由资质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组成。

 投标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如磋商文件中提供了统一格式,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一、资质资格部分

 (一)第四、五章要求的供应商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二)其他:

  。

 二、技术部分

  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服务应答表; (二)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三)验收方案; (四其他:

  /

  。

 三、商务部分

 (一)报价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商务应答表;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四、按照磋商文件 第四章 “附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其他价格、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相关格式详见附件 。

 以上要求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如磋商文件中提供了统一格式,应

 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否则被视为没有实质 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磋商有效期 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 90 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 90 天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 7 、

 商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 8 、

 知识产权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四)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报名并已交纳投标保证金,有意(无书面通知)不参与开标的;

  (六)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付款

 按合同约定。

 11 、 当所有供应商报价结果超出最高限额或发现采购过程中有其它违规行为时,招标人提请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有权宣布此次采购结果无效。

  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资质性要求: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二)其他资格性要求:

 /

  。

 二、 服务内容 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资质性要求:

  /

 。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

  三 、 项目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采购需求)

  (一)、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

 (二)、项目服务内容:长宁县城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纳入长宁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该项目采取全货币补偿方式实施,涉及总户数606户,建筑面积107757.28m2,计划总投资3.906亿元。

 本项目建设期1年(不包括前期准备工作时间); 本项目购买服务预算总金额为:51478.2万元。

 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操作,财政回购计划如下表所示 :

 购买服务合同款分年度支付计划表 年度

 购买服务资金金额(万元)

 第1年 9460.00 第2年 3722.94 第3年 3609.76 第4年 3496.56

 第5年 3383.38 第6年 3270.14 第7年 3157.00 第8年 3043.80 第9年 2930.62 第10年 2817.42 第11年 2704.24 第12年 2591.04 第13年 2477.86 第14年 2364.66 第15年 2448.78 合计

 51478.20 (三)、项目实质性要求 履约时间及方式:

 服务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1年 验收方法及标准:

 完成该项目上所以房屋及附着物的征收和补偿以及货币化补偿安置服务等工作。

 其他实质性服务要求:

 1、棚户区改造项目入户调查摸底; 2、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及评审; 3

 4、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筹集(新建、改建、改造、购买、租赁、货币化安置等方式); 5、承接主体做好与相关政府部门、服务对象的沟通、协调。购买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和合同规定积极给予帮助。项目建设的统一规划、设计、资金筹措均由中标公司具体负责;房屋征收及补偿安置按行政隶属关系由长宁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6、承接主体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及时组织购买主体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本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及对该项目实施的补充、完善、优化内容。

  第四章

 响应文件编制 格式要求

  件 附件1:

  一、 封面

 竞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件 附件2: 二、竞 磋 函 函

  致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方

  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一、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不含报价):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

 5、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

 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③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④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⑤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件 附件3 :

  书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招标编号)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日

 期:

 件 附件4 :

  四、投标人资质证明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无资格参与竞谈: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二)公平公正保障措施:

 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有总、分公司建制的企业,总公司参与投的,分公司不得再参与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件 附件5 :

  五、 竞争性 磋商 报价申明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贵中心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号文件),我方愿意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为此,我方向贵中心作如下保证:

 1、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长宁县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我方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货物采购将作出实质性响应。

 3、我方接受投标人须知的各项要求,承诺其在报价期限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4、我方同意按照贵中心的要求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代表(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件 附件6 :

 六、投标报价表格式

 投 标 人 名 称 :

  年

 月

 日

 单 位 :

 元

 备注:1、本次磋商报价以投标人所有服务项目内容的报价。

 2、 、 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报价(书面报价)不是最终报价,磋商供应商须现场进行一次最后(最终)报价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1

 2

 „„

 报价金额:

  元

 (大写)

 附件7 7 :

 承

 诺

 函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单位作为参加本次磋商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8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9 9 :

  报名函

 长 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司名称)已详细阅读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相关内容,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10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号 第

  包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人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11 :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号 第

  包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12 :

 商务条款应答表

 分包号:第

 包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 13 :

 服务 应答 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代表(签字):

 时间: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分办法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注:磋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报价(书面报价)不是最终报价,磋商供应商须现场进行一次最后(最终)报价。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填写报价单,签字、盖章或手印后递交 长宁县 公共资源共交易 中心工作人员,并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

 (四)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 、 评审 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以总得分最高的前五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 2- -3 3

 名 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

 (四)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标

 因素

 分值

 (分)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人的报价分为最高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2×100

 2 项目方案 35分 1、对政策性银行融资政策及项目本身的理解。(差0分,一般1分,好5分)。

 2、前期服务工作方案(差0分,一般1分,好3分)。

 3、服务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差0分,一般2分,好3分)。

 4、服务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与把握(差0分,一般2分,好5分)。

 5、服务工作质量保障措施(差0分,一般2分,好4分)。

 6、投标人承诺的后续服务工作等,进行清晰、完整的阐述(差0分,一般1分,好5分)。

 7、投标人已进入长宁县PSL项目库(或正在申报)得10分。

 提供服务方案或相关证明材料 3 信誉 5分 具有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AA级及AA级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5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银企合作状况 30分 根据投标人和项目所在地(长宁县)政策性银行针对本项目有意向性合作协议:信贷金额<1亿元得5分,1 亿元≤信贷金额<2 亿元得20 分,信贷金额≥2亿元得30分。

 以相关证件为准,提供原件备查。

 5 企业管理 10分 根据投标人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打分:差的得0分,一般的得5分,好的得10分

  。

 以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五)评审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公示。

 (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公布成交人名单,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

 四、磋商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三).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四).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2-3名(若成交候选人数量不够3名,按实际数量推荐),并写出书面报告。

 (五).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约放弃成交或者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从其他成交候选人中依照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模板 )

 (主要条款)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中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

 XXXX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XXXX;

 2、 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 ( 一) ) 本项 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XX 万元; 2、 XX 万元; „„

 ( ( 二) ) 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若有服务需求,乙方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场开展服务活动,并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服务;若中标人超过三次未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服务或不到场参加相关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解除中标合同(将中标人清退出本储备库)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 4 、 若有服务需求,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场开展服务活动,并按采购人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服务;

 5 5 、 若中标人超过三次未按采购人要求履行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中标合同(将中标人清退出本储备库)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

 解 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 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宁县财政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乙方报价表。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

 XX 年 XX 月 XX日

推荐访问:宜宾市 长宁县 棚户区
上一篇:供电企业电力营销管理现状
下一篇: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家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4703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