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县城(乡镇)标准(2020版)

来源:高一 发布时间:2020-09-13 点击:

  1 X XX 省卫生县城(乡镇)标准 (9 2019 版)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落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镇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辖区内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健全,实行目标管理,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县爱卫会办公室独立设置,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适应工作需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和卫生创建活动。县城建成区所辖行政村 80%以上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乡镇所辖行政村 40%以上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四)制定实行长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或地方法规。

  2

 (五)有群众投诉与建议的机制和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六)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落实。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有健康教育专栏;社区、医院、学校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七)以《XX 省居民健康素养 88 条—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

 (八)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60%以上的社区或村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 25%以上。

 (九)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认真开展控烟工作,创建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无烟单位等无烟场所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建成无烟机关。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环境卫生

  3

 (十)建成区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符合规范要求,道路平坦整洁,排水通畅。公园、广场、旅游景点等休闲活动场所的基本设施和环卫配套完善并符合设置要求,规范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5%;路灯亮灯率≥90%。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 平方米。

 (十一)建成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主要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能够基本满足需要,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机场、车站、主次干道两侧、公园、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公共厕所要达到二类标准。建成区无旱厕。

 (十二)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 10 小时,一般街道保洁不低于 8 小时。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垃圾桶、果皮箱、垃圾屋等垃圾容器清洁,基本无臭味、无苍蝇孳生。

 (十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范要求。积极推行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80%。

 (十四)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4

 (十五)建成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清洁平整,无破损、无黄土裸露,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城区无违法建筑、无乱设摊点、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河道、湖泊、坑塘等水面及岸坡清洁,无黑臭水体。户外广告、店牌设置规范,各类电缆、通信等缆线架设规范、美观。

 (十六)集贸市场功能分区明确,环卫设施齐全。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管理规范,卫生良好。水产区域设置有上下水的宰杀台。临时便民市场布局合理,规范设置,定时定点定品种,环卫设施配套和管理规范,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

 (十七)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行规范处理。

 (十八)社区和单位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良好,无违规饲养禽畜。

  四、环境保护

 (十九)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近3 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二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无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现象。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或空气污染指数符合省定要求。

  5

 (二十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5%以上。达到一定人口规模且适合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要求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受人口规模限制或不适宜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乡镇,生活污水要通过分散的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达到环境规划目标要求。县城城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辖区内无劣 V 类水体。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定期组织河湖保洁和巡河护河。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十二)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及监督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安全处置率 100%。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十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 3 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十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并公示,室内外环境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落实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严格依法规范管理食品摊贩。餐饮业、集体食堂

  6 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五)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二十六)集中供水单位应依法经营,取得卫生许可证(包括所辖农村大型集中式供水设施),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确保饮水安全。

 (二十七)依法依规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责任。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监测经费纳入政府预算。有针对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和应急演练。

  六、重点场所卫生

 (二十八)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旅店、网吧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

 (二十九)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室或保健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

  7 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 100%,学校集中供水率≥80%。

 (三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健康企业、健康单位建设活动,开展职工健康教育活动。近 3 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三十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 3 年未发生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三十二)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按照职责建立感染控制和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对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规范报告和处理。按要求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规范腹泻病人和发热呼吸道病人诊治工作。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感染科。

 (三十三)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免费实行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所有居住满 3 个月以上的儿童建卡建证率≥95%。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安全接种率 100%。托幼机

  8 构、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查验覆盖率达 100%。县级制定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

 (三十四)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三十五)县城每个街道范围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 95%以上。

 (三十六)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体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三十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 85%以上。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三十八)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有关预防控制活动,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不少于 2 次统一预防控制行动。

  9

 (三十九)基本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按照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控制原则采取分类处理措施,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经费。

 (四十)县城开展主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加强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防蚊蝇设施合格率≥90%,防鼠设施合格率≥93%。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C 级要求。

  九、乡镇辖村卫生

 (四十一)村(牧)委会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指定专人对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环境整治、卫生检查评比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和教育

 (四十二)村(牧)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和完善乡村清洁村规民约,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

 (四十三)建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村卫生室(所),医疗用房、设备、人员等配置和运行管理符合规范要求。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率达到有关规定标准。

 (四十四)集中式供水普及率≥80%,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卫生厕所普及率≥85%。公厕符合无害化要求。

  10

 (四十五)推进公共空间整治。及时整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居室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生活垃圾密闭收运、日产日清。有环境卫生管理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

推荐访问:县城 乡镇 卫生
上一篇: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下一篇:钠离子电池电解质安全性,改善策略与研究进展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