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航运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来源:二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06 点击:

  浅谈航运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

 【】使深入人心【】【】伴随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贸易的快速增长,海上交通事故频发,船舶污染,如何控制已引起。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首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缺失的危害性1月11日14时30分,一条私自载客的钢质渡船从长兴岛开往吴淞码头,碰撞到锚泊船“皖芜货2897号”轮的锚链,当即发生侧翻,13人获救10人2月20日“鄂荆州货3888号”在渤海海域曹妃甸西南约8海里处沉没,10人失踪2009年3月3日上午10时10分,一艘客船在贵州省黔东九龙滩水域触礁沉船,事故中共有31人获救,9人1973年至2006年,我国沿海共发生船舶溢油事故2635起,其中溢油50吨以上的重大船舶溢油事故69起,溢油量3.7万吨。1999年至2006年,我国发生了7起潜在的重特大溢油事故国内水上运输市场行情看,大量低质量船舶

  2.间接损失:违规雇佣低素质船员导致事故造成的溢油等污染事故

 海上船舶溢油事故,不仅使自然环境、生态资源受到损害,经济蒙受损失,而且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溢油事故引发的火灾,还可能会导致海上和沿岸设施、船舶的损坏。“现代促进”轮与集装箱船“地中海伊伦娜”轮发生碰撞溢油案例中。交通部副部长、中国海事局局长徐祖远亲自指挥了清污行动,共出动飞机6架次,出动各类清污船、清污人员数百人,投入了收油机、消油剂、吸油毡、吸油拖栏、吸油粉等大批器材物资,回收油垃圾138吨、油污水262吨。这次溢油事故所花费的昂贵的清污成本和对沿海渔业资源的损害仅国家向轮索赔的渔业资源损失就达六千多万元、缺失的原因) “鄂荆州货3888号”该船最初设计吨位为500吨左右,但在连云港改装时,货舱围壁被加高30公分,人为将其设计吨位提高为700吨—,甚至差异较大。执法机构不健全,部分地区只有少数有行政编制,绝大多数没有编制,挂靠在其它股室,承担海事行政监督职能,机构设置随意性大。私渡船违法载客行为的查处,单单依靠海事监管部门对船舶的检查、蹲点、宣传、巡航,不足以对私渡船产生威慑力,要彻底杜绝私渡船违法载客现象就必须严厉打击,集合所有管辖权的部门、地方政府对其进行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2.执法技能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致使航运企业的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纠正

 执法人员文化水平较低,执法技能较差,对船舶和航运企业的执法停留在自己想当然的层次,执法随意性强。执法力度不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授权,通航管理法规的一些条款,只授予主管机关监督权,而并未授予主管机关纠正权或强制执行权,直接的后果就是不能很好履行主管机关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主管机关的作用。

 3.立法层次低、缺乏社会性、法律效力不强、执法行为流于形式

 由于交叉管理部门多,职责不清,部门立法已起不到应有的管理效果,海事管理起来难上加难。专业不配套,整体素质也跟不上,无力购买监督检查装备。为此,应加快巡航救助建设加强海事部门巡航救助船艇、飞机装备配备,加快巡航救助基地、码头和人员队伍建设2009年3月3日贵州省黔东九龙滩水域触礁沉客船()()根据南通海事局低质量船舶联合整治资料显示,7月份检查57艘船舶,单船平均缺陷率达12.6项,10艘船舶被禁止离港,滞留率高达17.5%。船舶检验向来被认为是保证船舶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但体制沉疴、市场变化等因素使船舶检验的监管缺位地方船检因为体制原因,与航运管理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使有些地方船检重收费、轻检验现象日趋严重。一些省市海事、船检存在裙带关系,无法独立开展工作,其技术性、公正性、权威性逐渐退化,船舶检验质量不能得到保证。船舶安全检查是保证船舶安全的最后防线。但现实是大部分国内航行船舶船况不佳,船东经济承受能力差,限制了海事部门安全检查的实际功效安全检查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船员船员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很多船员着眼于高职务、高薪金,忽视了对自身业务提高的意识。而公司因招聘不到船员,根本无暇顾及船员的素质,进一步助长船员的不良习惯,导致船员业务水平的下降及职业素质的低下、的对策理顺管理体制,在这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中,解决职责不清、职能交叉、责权不统一的问题,改变各自为政、缺乏协调的状况,形成各级各部门积极贯彻、高度负责、密切配合的新局面。提高海事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海事管理职能的重要保障。织专门人员对现有的海事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意见,该保留的保留,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同时对现有的海事管理职能进行调研,对没有法律依据的管理职能要及时停止,某些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确实有必要而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及时提出予以研究,提出立法计划,及时予以规范。尽量提高海事立法的层次。在完善海事法律法规制定计划的基础上,要采取措施,尽可能的提高海事立法的层次,提高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数量制定出台多项标准和执法制度,夯实政策法规基础,使执法有依据。执法中也要注意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活动的有效结合,整合执法资源,达到执法效果最大化。同时也要完善执法巡查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高水平执法,使综合整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主管机关,一方面应加大对船员的专业教育、特别是对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提高广大船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强对船舶的现场检查,特别是对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做好教育宣传工作,让发挥其应有的作用。SOLAS74公约主要关注的是海上人命安全,它是所有关于海上人命的国际公约中,最重要也是最早的海上安全公约之一,这个公约主要是规定与海上航行安全相关的船员,船舶构造、设备和操作的最低标准。1974年SOLAS公约于1980年5月25日生效,我国于1980年1月7日加入,同年5月25日对我国生效。SOLAS74公约作为航运企业配置船舶和海事部门安全检查的最基本标准,航运企业和船员都必须贯彻执行,以保证船舶、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3. 加强对《STCW78/95》公约的宣传,使航运企业雇佣合格适任的船员确保航行的安全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于1984年4月28日生效,1984年4月28日起开始对我国生效。STCW公约主要用于控制船员职业技术素质和值班行为,公约的实施对促进各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在全球范围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有效地控制人为因素对海难事故的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 加强法律、法规的监督,加大对的处罚力度 健全法规、体制建设 

  海事机构作为政府的执法部门,要通过健全法规、体制建设严格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船公司、船舶和船员市场安全准入标准,限制技术落后、单位能耗高、环境污染大的船型。对一批安全质量差的船舶和管理不规范的公司予以强制停航或整顿,促使其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行企业及船舶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在有关管理部门及银联机构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对那些安全资信不良或屡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船舶滞留事件的企业加以控制,促使其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结束语健全法规、体制建设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对的责任强调对、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航管理》,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IALA第十届VTS国际学术研讨会资料汇编(2004香港)》,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法规汇编》,海天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汇编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 交通部(2003)第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03。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员[2002]3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试行)》,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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