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一封信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1-02-24 点击:

致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的一封信 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朋友: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由生产者自行填写的农产品承诺合格证明,它既是农产品上市的“身份证”,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养殖生产者信息和联系方式;
又是生产者的“信誉证明”,包括生产者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从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或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承诺。这项制度的实施使农产品变被动检测为主动向消费者郑重“承诺”,一张小小的标签,使得农产品像工业产品一样身份透明,一旦出了问题就可以追溯到底。同时,有利于提高生产者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消费信心。

  从今年开始,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全区对生产的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用农产品,逐步实现上市时附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这项制度试行主体是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鼓励小散农户参与试行。合格证暂由农业农村部门统一设计,您可到船山区农业农村局或当地政府领取并如实填写。合格证以包装为单元,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目前,这项工作正全面展开,希望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积极响应,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要正确开具合格证,确保合格证填写规范、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对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将纳入“黑名单”重点监管,加大抽检频次,紧盯问题不放,直至彻底整改。特别是对于冒用他人名义、虚假开具合格证的,将严惩重处,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希望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朋友从现在开始,正确使用并开具合格证,形成生产主体与政府部门协同发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新格局。祝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朋友们增产增收,吉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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