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治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

 编制日期:2019 年 3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

 报告编号:XZHB

 建设项目名称 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签章)

 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主管人员及联系电话 赵志斌

 二、编制单位情况 主持编制单位名称(签章)

 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6684W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编制人员情况 编制主持人及联系电话 陈猛

 1.编制主持人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签字 陈 猛

  2.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主要编写内容 签字 陈 猛

 工程分析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保护措施 结论与建议

 四、参与编制单位和人员情况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 法人代表 赵志斌 联系人 赵志斌 通讯地址 河北

 省(自治区、直辖市)

 黄骅

 市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061100 建设地点 黄骅市滕庄子乡西胡庄村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环境治理业 N772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66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5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0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6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91RF697)位于黄骅市滕庄子乡西胡庄村,其“混凝土铺地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2 年 9 月取得黄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见附件);于 2015 年 1 月通过黄骅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黄环验(2015)001 号。由于社会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 15 万元建设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环境治理业 N772”;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改),本项目属于“三十四、环境治理业-99、脱硫、脱硝、除尘、VOCS 治理等工程-新建脱硫、脱硝、除尘”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委托,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主管部门审批。

 1 、项目选址 本技改项目位于黄骅市滕庄子乡西胡庄村,中心坐标为东经 117°15"5.27",北纬38°21"0.63"。技改项目东侧和北侧均为为加工厂,西侧为乡间小路,南侧为 307 国道,具体位置见附图 1 和附图 2。

 2 、项目产品及规模 企业现年产 20 万 m 3 混凝土铺地砖,本技改项目完成产品及规模不变。

 3 、工程内容 本技改项目占地面积 2667m 2 ,工程内容主要是对项目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为:原辅料—投料—机压—晾晒—入库。环保技改后主体工艺不变,由于环保需要,新增自动配料机、水泥罐、水泥自动搅拌机、筛分机;新建封闭式仓库 1 座,工程生产工艺为:砂子、石子和水泥—上料—配料—下料—搅拌 a(加水)—挤压—晾晒—成品(水泥、砂子经搅拌 b(加水)后输送至机压工序和砂子、石子和水泥一起机压后经晾晒成为成品)。

 本技改项目工程内容详见工程内容列表。

 工程内容列表 名称 现有工程 技改工程 主体工程 生产工艺为:原辅料—投料—机压—晾晒—入库 由于环保需要,新增自动配料机、水泥自动搅拌机、筛分机、水泥罐;新建封闭式仓库 1 座,工程生产工艺为:砂子、石子和水泥—上料—配料—下料—搅拌 a(加水)—挤压—晾晒—成品(水泥、砂子经搅拌 b(加水)后输送至机压工序和砂子、石子和水泥一起机压后经晾晒成为成品)

 注:搅拌 a、搅拌 b 工序需加水 辅助工程 仓库、办公室等 建设封闭式仓库,办公室依托现有 公用工程 供水:水源来自自来水管网,生产用水量为 600m 3 /a,生活用水量为 60m 3 /a 排水: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水,用于厂区道路泼洒,不外排 供水:依托现有供水设施,由黄骅市滕庄子乡供水系统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水量不变,技改后生产用水量为 600m 3 /a,主要为搅拌 a 和搅拌 b 工序用水,分别为 450m 3 /a 和 150m 3 /a,生活用水量为 60m 3 /a 排水: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供电:由黄骅市滕庄子乡供电系统提供 供电:由黄骅市滕庄子乡供电系统提供,用电量为3×10 4 kWh/a 供热:冬季取暖使用电采暖 供热:技改后冬季取暖供热方式不变,无生产用热 环保工程 废气:无组织 废气:经各产污节点集气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封闭仓库内采取

 喷雾炮喷洒水雾抑尘 废水:生活废水用于厂区道路泼洒不外排 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固废:筛分产生的大粒径砂石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基础减振,隔声厂房 噪声:基础减振,隔声厂房 项目厂区按照功能区划分为生产区、办公区、库区,生产区位于厂区东南部、办公区位于厂区西南部,库区位于厂区北部。项目在厂区西设置一个大门,便于物流运输和人员出入,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

 4 、原辅材料 本技改项目所需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技改前 技改后 名称 年用量 名称(规格)

 年用量 1 水泥、砂、石子 8000t/a 水泥、砂、石子 8000t/a 5 、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生产设备一览表。

 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型号)

 现有工程现有 技改工程新增 总体工程 1 水泥砖机 1 台 0 1 台 2 自动配料机 — 1 台 1 台 3 水泥搅拌机 — 1 台 1 台 4 筛分机 — 1 台 1 台 5 水泥罐 — 1 个 1 个 6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根据企业原环评,企业供水由黄骅市滕庄子乡供水系统提供,生产用水量为 600m 3 /a,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供水设施,不新增产能,生产用水包括搅拌 a 和搅拌 b 工序用水,分别为 450m 3 /a 和 150m 3 /a,由于原料封闭仓库内采取喷雾炮喷洒水雾抑尘,生产用水量增加 60m 3 /a,技改后生产用水量为 660m 3 /a,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

 排水: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企业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2)供电 企业用电由黄骅市滕庄子乡供电系统提供。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供电系统,技改后总用电量为 3×10 4 kWh/a。

 (3)供热 企业冬季采用点取暖,技改后供热方式不变,无生产用热。

 7 、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规定,本技改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冀政办发(2015)7 号),项目不在其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内,符合河北省产业政策。

 8 、劳动定员及工 作时制 企业劳动定员 10 人,年工作日 320 天,每天一班,每班 8 小时工作制。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工作时制不变。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混凝土铺地砖项目环评报告表》2012 年 9 月取得黄骅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见附件);于 2015 年 1 月通过黄骅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黄环验(2015)001 号。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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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理位置 黄骅市位于北纬 38°09"-38°39",东经 117°05"-117°49"之间,处于“环渤海、环京津”的“双环”枢纽地带,总面积 1544.7 平方公里,拥有 65.8 公里的海岸线。

 2、 、 地形地貌 黄骅市地处华北平原东端,渤海西岸。自西南向东北微微倾入渤海,是大陆和海洋交界处,迄今经历了三次较大的海陆演变,形成了现在的低平原地貌。由于河流冲击,造成河湖相沉积不均及海相沉积不均,出现微型起伏不平的小地貌,即一些相对高地和相对洼地。项目所在区域海拔 4~5m,地势低平。

 3 、地 下水 水 地下水储存在第四系松散沙层的孔隙和土层的裂隙之中,为多层结构的松散岩类孔隙水。从浅层到深层都存在咸水段。深层淡水埋深自西向东逐渐延伸,水质变差,含水层沙成份变细,层数减少,单层厚度变薄。沙层沉积方向和地下水流方向大致为西南到东北向。

 浅层地下水埋深 0~20m,年水位变幅为 2~4m,单位出水量为 1~5t。因受降水、地表水入侵,蒸发和开采的影响,水质随水位的下降而变化,在水位下降时矿化度增大,一般大于 3g/L。深层地下水埋深 20~600m,均为承压水。埋深 20~100m 处的地下水,水质极差,是矿化度为 15~40g/L 的咸水;埋深 100~200m 处的地下水是矿化度为 3g/L 的微咸水;在 200~600m 深处的水矿化度为 1~3g/L,是本区唯一的淡水开采对象。深层地下水呈氯化钠型水,且含氟较高。

 4、 、 地表水 本区域地处九河下梢,境内共有河流 22 条,均属于海河流域,总长 543.3km。项目所在区域排水最终汇入石碑河。石碑河位于黄骅市以北,西起大浪白村南,傍南排河南侧东进至赵家堡入渤海,全长 52 公里,流域面积 533.5 平方公里,年均径流量 18822 万立方米。

 5 、气候气象 本区域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度适中,日照充足,雨

 水集中。春旱、夏涝、秋爽、冬干已成规律。春季受蒙古高压和海上高压及西来低槽的影响,天气多变,时冷时热。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前部东南和西南暖湿气流控制时,天气闷热,如遇冷空气相交易形成大雨或暴雨。7 月上旬至 8 月中旬出现的暴雨占全年 90%,夏季风速最小。秋季东南和西南暖湿气流逐渐衰退,干冷的西北气流加强,所以天气晴,常刮西北风,天气凉爽。冬季在强大的蒙古一西伯利亚气压控制下,雨雪稀少,偏北风较多,寒冷干燥。

 根据黄骅市气象站气候统计资料表明:该区域年平均日照 2569.7 小时,年平均气温 12.5℃,最低气温-19.0℃(1966 年),最高气温 41.8℃(2002 年)。日最大降雨量 286.8mm,年平均降水量 567.8mm,年最大降水量 1341.2mm(1964 年)。秋、冬季多刮偏北风,春、夏季多刮偏南风。全年西南风最多,频率为 11%。其次为南南西风,频率为 8%。年平均风速为 3.1m/s,春季风速较大,夏季风速最小,极大风速为 20m/s。

 6、 、 土壤植被 该区域土壤属滨海盐化潮土,潮土厚度 150cm,每立方厘米容量为 1.1-1.54g,<0.01mm 物理粘粒 0.88-81%;表层有机质 0.112-1.67%;氮量 0.011-0.0994%,全磷量 0.022-0.1393%;全盐量 0.073-0.8607%;酸碱度大于 7。

 该区域地处沿海之滨,由于受海水影响,形成盐碱地,虽经多年耕作熟化,但仍有一部分土地不能生长农作物,只能生长一些耐盐性强的野生植物而成为盐碱荒地。野生植物主要生长黄须、翅碱蓬、芦苇、狗尾草、马拌、羊角、虎尾草、狼尾草、碱蓬等草木植物,覆盖度在 48.3-78.3 之间。人工栽培树木及农作物有:苹果、梨、桃、枣、葡萄、柳、杨、椿、紫槐等。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高粱、豆类、花生、葵花、棉花、瓜类等。由于垦荒活动逐步开展,自然植被大大减少,目前区域内植被有部分农作物、草洼及人工培栽的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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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黄骅市总人口 42.6 万,辖 11 个乡镇、331 个行政村、3 个街道办事处和 1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是全省 22 个扩权县(市)之一。

 2 、交通 黄骅地处环渤海、环京津(“双环”)经济圈核心地带。市政府所在地距北京市240 千米,距天津市 120 千米,距石家庄市 252 千米。205 国道和 307 国道(“双国道”)纵横贯穿全境,石黄高速和津汕高速(“双高”)在境内交错相通,朔黄铁路与黄万铁路(“双铁”)于其间交午而过,“双国道”、“双高”、“双铁”在境内构成三个“黄金十字”。位于市区以东 45 千米的黄骅港,是亚欧大陆桥新通道桥头堡。国道、高速、铁路、港口相互呼应,形成完整的公路、铁路及海洋运输网络。

 3 、经济 河北黄骅经济开发区是 1992 年 7 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首批 10 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之一,黄骅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 6 平方公里,已全部建成,目前实际建成区已达 10 平方公里,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黄骅经济开发区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已成为黄骅市对外开放的窗口、产业聚集和人员就业基地,成为黄骅发展速度最快、产业层次最高、集约程度最强的经济板块,成为沧州及河北省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开发区之一。

 4 、文物古迹 项目建设地点附近无其它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 根据《2017 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环境空气 SO 2 、NO 2 、PM 10 、PM 2.5年均值分别为 31µg/m 3 ,47µg/m 3 ,105µg/m 3 ,66µg/m 3 ,CO 日均浓度 95 百分位数为2.3mg/m 3 ,O 3 8 小时平均浓度 90 百分位数为 195µg/m 3 。SO 2 、CO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 10 、PM 2.5 、NO 2 、O 3 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本技改项目所在地黄骅市,实施《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 号),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其中临 307 国道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主要环境保护目见下表: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 功能 岭庄村 西 630m 居民居住区 西胡庄村

 东 490m 居民居住区 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控制固体废弃物的乱排乱放,确保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保证区域环境清洁。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其中临 307 国道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空气 PM 10 :24 小时平均 150μg/m 3 PM 2.5 :24 小时平均 75μg/m 3

 TSP:24 小时平均 300μg/m 3

 SO 2 :24 小时平均 150μg/m 3

 1 小时平均 500μg/m 3

 NO 2 :24 小时平均 80μg/m 3

 1 小时平均 200μg/m 3 O 3 :8 小时平均 160μg/m 3

 CO:24 小时平均 4mg/m 3

 1 小时平均 10mg/m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 类

 污染物排放标准 1、 水泥储存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其他二级标准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上料工序、配料工序、下料工序、搅拌 a 工序和搅拌 b 工序的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 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中相关规定。

 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标准,其中临 307 国道侧执行 4 类标准。

 4、施工期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环境要素 标准值 标准来源 废气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 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15 米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浓度限值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 3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1.0mg/m 3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 3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 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15 米高排气筒)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 3

 本项目排气筒排放执行 营运期 厂界噪声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 施工期场界噪声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总量控制污染物,结合本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 SO 2 ,NO X ,COD,氨氮,颗粒物。

 技改项目的引风机风量为 15000m 3 /h,年运行 300×8h,则产生废气量共为3600×10 4 m 3 /a。按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总量交易管理部门意见,总量按照排放量与排放标准相乘计算:

 颗粒物:3600×10 4 m 3 /a×120mg/m 3 ×10 -6 =4.320t/a 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建议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 2 :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4.320t/a。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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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生产工艺:

 技改后主要生产工艺:

 注:水泥储存为密闭水泥罐储存。

 投料

 入库

 机压 晾晒 上料

 砂子、石子、水泥 搅拌b 机压 搅拌 a

 配料 下料 砂子 晾晒 成品 输送 筛分 G4 N4 G3 N2 G1 N1 S1 N5 W1 S3 W 废水 G 废气 N 噪声 S 固废 办公生活 布袋除尘器

 S2

 N6 N7

 G6 N3 G2 水 水

 水泥 储存 G5

 主要污染工序:

 1 、废气 项目上料工序(G1)、配料工序(G2)、下料工序(G3)、搅拌 a 工序(G6)、搅拌 b 工序(G4)、储存工序(G5)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

 2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办公生活(W1)产生生活污水,企业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3 、固体废物 项目筛分工序(S1)产生大粒径砂石,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S2)。

 4 、噪声 项目水泥砖机、搅拌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N1~N7)。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 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大气 污染 物 上料工序(G1)、配料工序(G2)、下料工序(G3)、搅拌 a工序(G6)、搅拌 b 工序(G4)、储存工序(G5)

 颗粒物 废气产生量:3600×10 4 m 3 /a 产生浓度:50mg/m 3 产生量:2t/a

 废气排放量:3600×10 4 m 3 /a 排放浓度:1mg/m 3 排放量:0.036t/a 无组织 颗粒物 产生量:0.012t/a 排放量:0.012t/a 水污 染物 生活办公(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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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固 体 废 物 筛分工序(S1)

 大粒径 砂石 2t/a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布袋除尘器(S2)

 粉尘 1.76t/a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办公(S3)

 生活垃圾 1.5t/a 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噪 声 技改项目水泥砖机、搅拌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N1~N7),噪声值为 75-85dB(A)之间,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其中临 307 国道侧满足 4 类标准要求 其 它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建筑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是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和建筑垃圾等。

 1、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建设施工过程中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车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为了减小对敏感点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以控制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宜采取以下措施并严格实施:

 (1)施工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作业方法和工艺,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减小噪声影响,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较远的地方,将一些位置可以固定的主要噪声源施工机械场区中心内合理布设,将空压机等固定的机械设备安置在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以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2)合理地安排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作业施工时间,如禁止12:00-14:00 进行高噪声作业施工;禁止夜间施工,确有需要连续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设立施工公告牌,接受监督,以取得谅解,在夜间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车辆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

 (3)增加消声减噪的装置。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其环保意思的增强,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噪声。如对施工用框架模板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乱扔等。

 (5)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项目生产车间以彩钢结构为主,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尘污染,为保护好空气环境质量,降低施工区域和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尘污染,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 393-2007)、《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5.2、《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15 条措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9.12 以及《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施工扬尘防范措施。

 本项目在目前施工过程和后续开发中应进一步采取或强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防止泄漏遗撒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其中应包括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堆存,对易起尘物料实行库存或加盖苫布,运输车辆应按要求配装密闭装置、不得超载、对易起尘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减少卸料落差等内容。

 (2)施工现场地坪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条件允许应采取混凝土地坪;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这样既减少扬尘,又可以保证施工的安全。工地出口处要设置冲洗车轮的设施,确保出入工地的车辆车轮不带泥土。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高处工程垃圾应用容器垂直清运,严禁凌空抛撒及乱倒乱卸。

 (4)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

 (5)建筑工地四周围挡必须齐全,建筑施工外脚手架一律采用密目网维护。

 (6)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工地严禁熔融沥青、焚烧油毡、清漆和排放有害烟尘。

 (7)当出现 4 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 3、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项目施工过程施工人员产生少量杂洗水,污染物浓度较低,作为施工场地面喷洒用水,不外排。

 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各种车辆冲洗水,车辆冲洗水成分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因此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回用,不会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建材、撒落的沙石料、废装修材料、废工程土

 以及少量生活垃圾等。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粘满泥土会导致运输公路布满泥土,晴天尘土飞扬,雨天路面泥泞,影响行人和当地环境质量。废弃物处置不当或无规划乱丢乱放,将影响城市的建设和整洁。施工中要加强对这些固体废物的管理,工程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施工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 、废气 有组织废气:技改项目上料工序、配料工序、下料工序、搅拌 a 工序、搅拌 b工序、储存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各产污节点集气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引风机风量为 15000m 3 /h,年运行 300×8h,则产生废气量共为 3600×10 4 m 3 /a。

 有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示意图 根据类比调查,上料工序、配料工序、下料工序、搅拌 a 工序、搅拌 b 工序、储存工序的颗粒物产生量为 2t/a。各工序的集气装置尽量靠近产污点,颗粒物的收集效率为 90%,则颗粒物的产生浓度为 50mg/m 3 ,除尘效率为 98%,颗粒物排放量为0.036t/a,排放浓度为 1mg/m 3 ,排放速率为 0.015kg/h。颗粒物排放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其他二级标准限值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因粉尘较重,颗粒物大部分在车间内快速沉降,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废气约为 0.012t/a,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为 0.005kg/h。

 项目上料工序、配料工序、下料工序、搅拌 a 工序、搅拌 b 工序、储存工序年运行时间 2400h,排气筒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项目有组织排放污染源强参数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排气筒(m)

 排气量 (m 3 /h)

 烟气出口 温度(℃)

 排放速率 (kg/h)

 高度 内径 15 米高排气筒 颗粒物 15 0.5 15000 13.0 0.015

 搅拌 b 工序

  集气装置 布袋除尘器 15 米高排气筒 上料工序 配料工序 搅拌 a 工序 储存工序 下料工序

 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源强参数 污染源 污染因子 长(m)

 宽(m)

 高(m)

 排放速率(kg/h)

 矩形面源 颗粒物 20 6 6 0.005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选取其推荐的ARESCREEN 估算模型对本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结合项目的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 max )和最远影响距离(D 10% )。

 根据项目污染源调查结果,确定项目环境质量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以 PM 10 计),计算最大地面浓度占质量标准值的比率 Pi。

 式中:P i —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 i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µg/m 3 ; C 0i —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µg/m 3 。

 表 1

  估算模型环境空气质量浓度确定情况表 评价因子 平均时段 标准值 标准来源 PM 10

 1 小时平均 0.45mg/m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中二级标准 估算模式预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41.8 最低环境温度/℃ -21.6 土地利用类型 农田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P max 和 D 10% 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评价因子 评价标准(μg/m 3 ) C max (μg/m 3 ) P max (%) D 10% (m) 15 米高排气筒 颗粒物 450.0 39.2 8.8 — 矩形面源 颗粒物 450.0 39.8 8.85 — 经估算预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 39.8μg/m 3 ,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为 8.85%,对环境影响较小。

 厂界浓度预测结果见下表:

 厂界浓度预测结果表 位置 评价因子 无组织排放源 标准限值 (mg/m 3 )

 厂界浓度达标情况 最大落地浓度(mg/m 3 ) 出现距离 (m)

 出现距离位置 厂界 颗粒物 0.0398 10 厂界外 1.0 达标 经预测,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 0.0398 mg/m 3 ,厂界浓度小于最大落地浓度。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如下: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 max ≥10% 二级评价 1%≤P max <10% 三级评价 P max <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评价工作分级方法,本技改项目最大占标率因子为矩形面源的颗粒物,P max 为 8.85%,P max <10%,因此,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要求,本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以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进行评价。

 由以上 ARESCREEN 估算模式对各污染源污染物的计算可知,矩形面源的颗粒物排放最大落地浓度为 39.8μg/m 3 ,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8.85%,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mg/m 3 )

 核算排放速率 (kg/h)

 核算排放量 (t/a)

 1 15 米高排气筒 颗粒物 1 0.015 0.036 有组织排放总计 有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036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产物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 (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μg/m 3

 1 矩形 面源 上料工序、配料工序、下料工序、搅拌 a 工序、搅拌 b 工序、储存工序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

 1000 0.012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0.012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t/a)

 1 颗粒物 0.048 2 、废水 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根据企业环评,企业供水由黄骅市滕庄子乡供水系统提供,生产用水量为 600m 3 /a;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供水设施,不新增产能,生产用水包括搅拌 a 和搅拌 b 工序用水,分别为450m 3 /a 和 150m 3 /a,由于原料封闭仓库内采取喷雾炮喷洒水雾抑尘,生产用水量增加 60m 3 /a,技改后生产用水量共为 660m 3 /a,生产用水进入产品,最终经晾晒工序蒸发掉。企业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3 、固体废物 本技改项目筛分工序产生大粒径砂石,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为 2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本技改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76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企业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t/a,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本技改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增加。

 本技改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 、噪声 本技改项目水泥砖机、搅拌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N1~N7),噪声值为 75-85dB(A)之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装置,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其中临 307 国道侧满足 4 类标准要求。

 5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技改项目位于黄骅市滕庄子乡西胡庄村。选址符合区域规划。本技改项目产生的污染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生态敏感区等。综上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可行。

 6 、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总量控制污染物,结合本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因子为 SO 2 ,NO X ,COD,氨氮,颗粒物。

 技改项目的引风机风量为 15000m 3 /h,年运行 300×8h,则产生废气量共为3600×10 4 m 3 /a。按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总量交易管理部门意见,总量按照排放量与排放标准相乘计算:

 颗粒物:3600×10 4 m 3 /a×120mg/m 3 ×10 -6 =4.320t/a 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建议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 2 :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4.320t/a。

 7 、“ 三同时” 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工程完成后,应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单独验收,验收内容见“三同时”验收表。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环保措施 处理效果 验收标准 废气 上料工序、配料工序、下料工序、搅拌 a 工序、搅拌b 工序、储存工序 经各产污节点集气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 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15 米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 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 3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 生活办公 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固废 筛分工序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中相关规定 布袋除尘器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不外排 生活办公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不外排 — 噪声 水泥砖机、搅拌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间内合理布置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 物 上料工序(G1)配料工序(G2)下料工序(G3)搅拌 a 工序(G6)搅拌 b 工序(G4)储存工序(G5)

 颗粒物 经各产污节点集气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 3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水污 染物 生活办公(W1)

 — 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固 体 废 物 筛分工序(S1)

 大粒径 砂石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年修改单(公告 2013 年第36 号)中相关规定 布袋除尘器(S2)

 粉尘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办公(S3)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不外排 噪 声 项目水泥砖机、搅拌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N1~N7),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装减振装置;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 类标准,其中临 307 国道侧满足 4 类标准要求 其 它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结论与建议 1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环保治理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 建设性质:技改 工程投资:总投资 1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 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 100% 产品规模:企业现年产 20 万 m 3 混凝土铺地砖,本技改项目完成产品及规模不变。

 劳动定员:企业劳动定员 10 人,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工作时制:企业年工作日 320 天,每天一班,每班 8 小时工作制。技改后工作时制不变。

 投产日期:2019 年 6 月 (2)项目选址 本技改项目位于黄骅市滕庄子乡西胡庄村,技改项目东侧和北侧均为为加工厂,西侧为乡间小路,南侧为 307 国道,周围无其它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点。

 (3)工程内容 本技改项目占地面积 2667m 2 ,工程内容主要是对项目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为:原辅料—投料—机压—晾晒—入库。环保技改后主体工艺不变,由于环保需要,新增自动配料机、水泥罐、水泥自动搅拌机、筛分机;新建封闭式仓库 1 座,工程生产工艺为:砂子、石子和水泥—上料—配料—下料—搅拌 a(加水)—挤压—晾晒—成品(水泥、砂子经搅拌 b(加水)后输送至机压工序和砂子、石子和水泥一起机压后经晾晒成为成品)。

 (4)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订)》规定,本技改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冀政办发(2015)7 号),

 项目不在其新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内,符合河北省产业政策。

 (5)公用工程 给水:现有工程水源来自自来水管网,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供水设施,由黄骅市滕庄子乡供水系统提供,不新增产能和劳动定员,生产和生活用水量均不变。

 排水: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供电:企业用电由黄骅市滕庄子乡供电系统提供,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供电系统。

 供热:企业冬季采用点取暖,技改后供热方式不变,无生产用热。

 2 、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7 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环境空气 SO 2 、NO 2 、PM 10 、PM 2.5年均值分别为 31µg/m 3 ,47µg/m 3 ,105µg/m 3 ,66µg/m 3 ,CO 日均浓度 95 百分位数为2.3mg/m 3 ,O 3 8 小时平均浓度 90 百分位数为 195µg/m 3 。SO 2 、CO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 10 、PM 2.5 、NO 2 、O 3 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项目所在地黄骅市,实施《国家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冀政发〔2018〕18 号),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其中临 307 国道侧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 类标准。

 3 、项目选址可行性结论 本技改项目位于黄骅市滕庄子乡西胡庄村。选址符合区域规划。本技改项目产生的污染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周围无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生态敏感区等。综上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可行。

 4 、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废气:

 本技改项目上料工序、配料工序、下料工序、搅拌 a 工序、搅拌 b 工序、储存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各产污节点集气装置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其他二级标准及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

 本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技改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

 固体废物:

 本技改项目筛分工序产生的大粒径砂石,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本技改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产生的粉尘,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办公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综上,本技改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措施可行。

 噪声:

 项目水泥砖机、搅拌机、筛分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装置,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其中临 307 国道侧满足 4 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5 、总量控制

 本技改项目实施后,建议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 2 :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4.320t/a。

 6 、结论 综上,项目选址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合理;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 3

 项目四至关系图 附图 4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 1

 环评批复 附件 2

 验收意见 附件 3

 企业营业执照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 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对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拟建项目 比例尺 1 :190000 N

  附图 2

  项目周边关系图630m 490m 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

 N

  附图3

  项目四至关系图黄 骅 市 顺昌 混 凝 土铺地砖厂

 乡

 间

 道

  路 N

  加

 工

 厂

 加

 工

 厂

  307

 国道

  附图 4

  项目平面布置图仓库(新建)

 生产车间 办公室 大门 N仓库 水泥罐 晾晒区

  附件 1

  环评批复

 附件 2

  验收意见

  附件 3

  企业营业执照

  委

 托

 书

  河北欣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环保治理技改项目”现委托贵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望抓紧时间,尽快完成。

 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

 2019 年 2 月

 承诺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环保治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相关内容、附图及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

 2019 年 3 月

 承 承

 诺

 书

 本环评机构郑重承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本单位编制了《黄骅市顺昌混凝土铺地砖厂环保治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企业设计的防治措施可行,运行后能够达到预期效果。本单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

  环评机构(公章):

 2019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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