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中华会计网 发布时间:2020-10-24 点击:

 关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恰逢《社区矫正法》自本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县人大常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一行五人,在 XX 带领下,于 8 月下旬-9 月上旬,先后到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 X 司法所等,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国社区矫正从 2003 年开始试点,2009 年在全国全面试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是安徽省第一批试点县,自 2006年开始试点。近年来,我县突出“坚持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这条主线,实现坚守底线、坚持基本、坚定治本三级目标,实施创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手段,强化组织、基础、制度、综合四项保障,统筹推进构建“1334”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018 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X 人,办理集中宣告 X 场次,期满解除矫正 X 人,目前在矫对象 X 名,其中假释 X 人,缓刑 X 人。共完成社区影响调查评估 X 件,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X 人被特赦,X 人被撤销缓刑执行

 原判刑罚,X 人被书面警告,X 人变更居住地后到新居住地执行社区矫正,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 X 场次,入监警示教育 X 次,集中点验 X 场次,重新犯罪率为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专群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现有工作人员 X 名,其中公务员 X 名,辅助人员 X 名,挂职民警 X 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 X 名社会工作者和辅助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X 个司法所均配齐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聘任村(居)委会干部、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 X 人担任志愿者。

 (二)创新五式矫正,提升监管质量。多年来,我县探索创新出“管控式、奖惩式、教育式、帮扶式、监督式”的五式矫正,在实行分类分级管控、严明奖惩、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经验,监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了“管得住、矫得正、扶得准”的工作目标。

 (三)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完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环节的工作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规范运行。

 一是规范入矫衔接。及时、高效、规范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报到登记和入矫宣告等工作,从源头上把控符合社区矫正人员条件的入口关。二是规范矫正执行。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月 8 小

 时学习、8 小时公益劳动、每月思想汇报、请销假、考核奖惩等日常监管制度,对违反监督管理规依法给予警告、行政拘留、撤销缓刑等,确保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规范矫正解除。按照社区矫正规定依法开展解除矫正宣告,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同时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台账,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四)强化矫治功能,增强教育效果。一是加强教育矫正。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教育矫正小组,定期开展思想、法治、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依托敬老院、物业小区建立社区服务基地,制定《XX 县社区矫正服务菜单》,推行“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服务令”,实行“一法、一令、一书、一簿”式管理。二是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县司法局与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子女就学、低保、临时救助等问题,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三是加强心理矫治辅导。与 XX 县心理咨询协会签订“心理服务社会化合作协议书”,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重新塑造健全的人格,实现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有效结合。

 三、存在问题 1、社会认知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发动不够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认同感不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内容、目的、意义和作用知之甚少,导致群众对社区矫正人员存在忧虑、恐惧、排斥、防备、歧视等心理较为普遍,对矫正工作往往采取不配合不支持态度,给

 矫正社会化增加了难度。

 2、组织机制有待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强,涉及职能部门多,目前县级层面还缺少有效的组织领导和议事协调机构,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在法律文书的传递、人员的交接及监督管理等衔接上,有时还存在不到位、不合拍的现象。

 3、工作力量严重匮乏。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主力军,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实际工作中,基层司法所事务繁多、职责广泛,不但承担着社区矫正任务,还要承担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综合治理及乡镇其他中心工作等,而我县司法所人员配备情况严重不到位,全县 X 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 X 人,其中:X 人所 X 个、X 人所 X 个、X 人所仅 X 个,全县平均每所 X 人,与全国平均每所 X 人的差距较大,现有司法所工作力量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及其他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

 4、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滞后。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已整整十四年了,但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至今仍未有属于自己的固定场所,一直靠租赁民房度日,场地面积和内部设施均达不到上级规范化要求,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大打折扣。

 5、经费保障不到位。目前,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以及执法、办公设施、培训等,都需要大量经费支出。我市《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

 见》中“县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 1500 元标准落实”和《社区矫正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列入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等规定亟待落实。

 6、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一是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实践中,农村、社区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志愿服务意识和激励机制缺乏,社会力量参与作用发挥有限。二是帮困扶助工作直接关系到社区服刑人员能否平稳融入社会,但当前,我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救助、职业教育、就业指导等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社区服刑人员重新就业、亲情维护、社会适应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帮扶亟需加强。

 四、意见建议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工作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矫正法》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全县要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设立 XX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全面清理和修订社区矫正现有规章制度、依法做好社区矫正法实施时的工作衔接,努力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广播、

 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2、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场所、经费等保障,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更加有力的发展环境。一是县政府应依法设立 XX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组织保障,发挥其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司法局应提出设置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县人民政府要妥善解决社区矫正机构固定场所建设问题,依法规范刑事执行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一人所”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保障等方式招聘社区矫正辅助工作人员,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力量。四要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县政府要严格按《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将社区矫正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3、不断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一是不断优化工作制度,全面梳理现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及时做好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接收入矫、考核奖惩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制度,严格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依托,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确保《社区矫正法》在 XX 落地见效。二是全面推进社会化建设。创新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上下功夫,主动搭建平台、畅通渠

 道,最大限度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改变以往社区矫正机构唱独角戏的局面,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机关文字工作,以起草领导讲话稿居多,这也是直接服务领导的一种有效方式。文稿起草者常为此点灯熬油、大费苦心,有时甚至茶饭不思,身心饱受煎熬。如果我们静下心、跳出来审视就不难发现,领导讲话稿在绝对的变化中蕴含着相对的不变。把握领导讲话稿的“变”与“不变”,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我们的文稿写作。

 一、内容常变,主导思想不变 我们说领导讲话要能指导和推动工作落实,而工作本身在每一个阶段都有新的进展和成效,所以每一篇讲话的具体内容也要随之变化,才能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但不管讲话内容如何变化、领导认知怎样发展,讲话的主导思想、基本立场和核心观点必须体现一惯性。

 具体来说,有三点需要我们把握:一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始终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三是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形式常变,基本章法不变 领导讲话稿作为一种常见的事务公文,不像法定公文那样有明确规范的格式要求,再加上主题、听众、场合、时间、种类、素材、领导风格等各种因素变化,最终呈现出的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多样。讲话稿虽无“定体”,但须有“大体”。

 这里的“大体”,主要指一些基本的章法。

 从逻辑顺序看,各种形式的领导讲话稿,都要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来展开,“是什么”阐释概念,“为什么”说明依据和重要性,“怎么办”明确举措和要求。有些简短讲话,领导同志一上来直接提要求、讲“怎么办”,但仍然以“是什么”和“为什么”为话语前提,只不过因为之前已经很明确,所以没必要再讲。

 从框架结构看,各种形式的领导讲话稿,一般可归结为“总分式”“分总式”“总分总式”以及“平铺式”“层进式”等,而且可以相互嵌套使用。具体因领导同志风格习惯而异,有的领导习惯严密逻辑,一层套一层,一直分到三、四级标题;有的领导习惯平铺直叙,一字排开讲七、八条,都是可以的。

 从总体脉络看,各种形式的领导讲话稿,无非要按照“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工作”“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做好保障”“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思路举措”等大致脉络来进行,以把问题分析清楚、把思路梳理清楚、把任务交代清楚为要。

 三、问题常变,解题思维不变 每一篇领导讲话所要研究解决的实际问题都不同,即使是需要持续解决的复杂问题,在每一次讲话中分析和研究的侧重点也不同。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但无论问题怎么变化,解决问题的思维是有章可循的,方法论的要求从来都是一致的。

 常见的有这样几种思维,需要文稿起草者全面掌握、学好用好:

 一是辩证的思维。善于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看待问题,善于运用矛盾分析法来研究问题,善于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重点与非重点等的关系,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

 二是历史的思维。从历史的视角来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分析所处的阶段和现状,把握前进的方向和趋势,指导当下和未来的工作。只有把问题的来龙去脉搞清楚了,才能不忘初心、保持定力,才能抓住机遇、强化担当,在历史进程中创造新的历史。

 三是法治的思维。研究问题、作出决策,必须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要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和法治轨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确保不偏离法治轨道、不突破法律边界、不逃避法律责任。

 四、表述常变,文风要求不变 不同类型的讲话,有不同的语言表述,比如工作大会上的讲话宜庄重严谨,座谈会上的讲话宜亲和贴切,开幕词、欢迎词等礼仪类讲话宜热情洋溢,等等。但是从总体来看,各种类型的讲话稿对于“短实新”的文风要求是一以贯之的。

 要在“短”上下功夫。言不在多,要言不烦。后人常引用鲁迅先生那句“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

 句、段删去,毫不可惜”的经典论述,来说明这个问题。今年以来,各地在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过程中,再次提出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的要求,强调领导讲话稿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坚决摒弃不得要领的冗词赘语和于工作毫无益处的大话、空话、套话、假话。对于这些要求,文稿起草者都要认真把握。

 要在“实”上下功夫。“五讲五不讲”的重要要求挺好,即“讲符合实际的话不讲脱离实际的话,讲管用的话不讲虚话,讲有感而发的话不讲无病呻吟的话,讲反映自己判断的话不讲照本宣科的话,讲明白通俗的话不讲故作高深的话”。对此,文稿起草者必须学深悟透、学懂弄通做实。

 要在“新”上下功夫。实践中,同一工作内容常开会、常讲话的情况是很多的,这就要求多变换讲话的角度、维度和向度,注意从内容、形式、材料等方面深度挖掘,努力讲出新意,提出新的思路和举措。《人民日报》曾刊发过一篇题为《讲话岂可“到此一游”》的文章,批评有的领导同志讲话习惯于套用“万能句式”,既无属于自己的真知灼见,又无推进工作的真招实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在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实践中,“变”与“不变”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把握好“变”,能使讲话稿出新;把握好“不变”,能让讲话稿守正。善于从永恒的“变”中把握“不变”的规律性的东西,是起草领导讲话稿的一条重要方法论,需要我们每一位文稿起草者身体力行、勉力而为。

 由于领导讲话的场合、对象、内容、作用、风格不同,

 加上领导讲话稿又是高度自由的文体,因而它没有固定不变的格式。如何设计结构、安排层次,写什么、怎么写,都可以根据需要和领导的个性风格而定。下面介绍一些比较常见、通用的框架格式,可供较少接触这种文体的机关干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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