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细则
来源:中华会计网 发布时间:2020-03-04 点击:
. **镇人民政府 **行委**镇、村河长制工作考核 制度
为推动镇、村级河长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根据《**行委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行委**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牧业村。
二、考核原则
(一)协调性原则。河长制考核与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
(二)动态性原则。按照镇级总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重点。
(三)权责相应原则。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镇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涉及河长制工作综合考核,由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
三、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镇级河长会议研究确定。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等。
(二)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方案,镇级责任单位根据分工开展考核。
(三)公布考核结果。计算各乡镇单个指标的分值和综合得分,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分工
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汇总统计、考核结果并报相关会议研究确定。 镇级考评办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纳入镇(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指导河长制工作的考核。 相关镇级责任单位根据考核方案中的职责分工制定评分标准,并承担相关考核工作。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纳入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抄送:经发局。 **镇党政办公室印
2017年10月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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