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面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年)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加拿大留学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舟山市面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 年)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D[2020]192 项目名称:舟山市面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抽检 (2020~2021 年)项目 采购单位:舟山市水利局 代理单位: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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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舟山市面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 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gzs://zc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2020]192 项目名称:舟山市面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 年)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舟山市面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 年)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以gz://zctzxm.gov.cn/ 网站查询为准),且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 3 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以gz://zctzxm.gov.cn/ 网站查询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gz://zczcygov.cn

 方式: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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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递交 。

 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2)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 数字证书(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山市水利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天大道 681 号 6 号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8260879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80-2559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 56 号汇隆大厦 6 楼 传真:0580-6202023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6202032 质疑联系人:单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80-62020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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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舟山市财政局 传真:0580-2282519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gzs://zc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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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 采购内容 标项号 标项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面上水利项目质量抽查(2020-2021 年) 批

 1

  二、 立项依据

 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充分反映了水利基础薄弱的问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水资源短缺、水利设施薄弱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更加突出。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为解决水利面临的严峻形势提供了一个契机,促进和保障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尽快消除水利的瓶颈制约。

 在此背景下,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迅速增加,工程点多、面广、量大,大规模工程建设对全市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法规、标准规定,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批准的设计文件的要求,必须健全有效的质量检测工作体系,对该类项目进行质量抽检,以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 抽检工程

 本次招标的面上水利项目质量抽检项目,计划抽检工程 45 次。包括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海塘加固工程、海塘配套水闸加固工程、引调水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等。

 四、 具体技术要求及内容

 1 4.1 采购内容

 每个被抽检工程检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质量行为抽查,从建设过程管理对参建各方的质量控制行为进行抽查;另一部分为工程实体质量抽检,随机确定工程抽检部位和抽检项目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内容包括现场外观质量、原材料、工程实体质量等。

 2 4.2 项目目标

 每次质量抽检工作结束后,承包人三天内将检查意见反馈采购人,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结果一周内反馈采购人,情况严重的应及时通报采购人。

 质量抽检报告、检查意见由承包人自行编制,报告应充分反映抽检工作的组织、实施、成果等内容。对每个具体抽检工程,报告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被抽检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概况、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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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建设进度等基本信息;二是建设质量行为情况,客观描述建设质量行为的核查内容及实际情况,并作出相应评价;三是实体质量抽检(如有)情况,包括检测内容、检测数量、检测结果等内容。

 4.3 工作进度要求

 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 年),由采购人组织承包人人员,分集中赴工程现场开展质量抽检和随机检查二种方式。质量抽检的工程和具体时间,将由采购人根据工程实际随机选定。主要时间安排为:

 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不少于 30 次工程检查,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所有质量抽检工作,并提交《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 年)报告》。

 4.4 项目成果

 (1)《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质量抽检 2020-2021 年)报告》。

 (2)《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质量抽检 2020-2021 年)报告(行为反馈单)汇编》。

 (3)《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质量抽检 2020-2021 年)报告)(实体检测报告)汇编》。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

 六、工作开展方式

 抽检开始前,集中对抽检项目组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开展方式、检查内容及标准等,以统一检查尺度,更客观公正反映抽检情况);每次参加抽检的人员由采购人随机从项目组成员中抽取。

 七、项目组人员

 1、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组人员应按合同到位,原则上不予更换,中标人因故更换人员,需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若无故更换,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无故更换,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 万元/次;其余人员无故更换,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 万元/次。

 相关违约金采购人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2、常驻人员:中标人应指定一名项目组人员常驻舟山(交通、食宿、办公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常驻人员主要负责项目检查安排、联络、问题整改跟踪、资料整理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须年龄为 35 周岁及以内男性,且每月出勤率不少于 20 天; (2)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八、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对投标人漏报致使项目未能满足招标要求的,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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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并以人民币计价。

 4、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差旅费、保险费、设备仪器使用费、检测费、报告编制费、专家咨询费、招标代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采购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等一切税费。

 九、附表 附表一、原 材料 及 实体抽检表

 序号 检测 大类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检测部位 检测数量 备注 1 原材料 水泥 细度、安定性、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强度 / 15组

 粗(细)

 骨料 细度模数、含泥量、坚固性、云母含量、表观密度、氯离子及贝壳含量、吸水率、容重、有机质含量、压碎指标值、超逊径、颗分 / 15组

 钢筋 拉伸试验、冷弯、焊接 / 10组

 2 实体工程 混凝土工程 抗压强度 / 50组

 3 断面复核

 / 15处

 备注:

 1 1 、若在检测过程中发现上述检测项目不具备检测条件,采购人可要求实施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检测内容及数量。

 2 2 、具体工程的检测项目和数量,采购人可结合抽检工程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3 3 、采购人可结合抽检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必要的机电、金属结构和混。

 凝土防渗墙超声波等检测内容。

 4 4 、投标单位应根据抽检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结合类似经验、专业经验和抽检工程实际,增补认为必要的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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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二、质量行为检查 表

  项目法人质量行为检查表 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项目法人质量管理(30 分)

 1 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 质量管理机构及责任人 工程开工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或设立建设单位。有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质量管理机构,人员满足项目需要。

 3 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4 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检查 依法选择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单位;对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5 设计变更手续办理 设计变更界定清晰、报批及时、程序规范,变更文件编制符合规定要求。

 6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 对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应成立联合小组,共同检查验收,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7 法人验收组织情况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法人验收的组织,验收条件、验收程序以及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性文件等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要求。

 8 工程质量检测情况 应开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检测单位及时向委托方提交质量检测报告,对质量检测结果负责。

 9 参建各方主要人员的到位情况 按照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参建各方主要人员的到位情况有监管措施。

 设计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勘察设计质量保证(5分)

 1 资质要求 检查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 设计文件质量及工作服务情况 勘察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图纸,按规定参加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及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

 3 参加验收情况 设计人员应参加相关验收情况,包括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联合验收。

 4 设计变更情况 设计变更联系单及图纸是否规范、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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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监理质 量 控 制(30 分)

 1 资质要求 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2 现场监理机构及人员管理 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符合合同约定。人员变更,应经发包人审批同意。

 3 现场监理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监理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施工现场监理旁站、巡视。

 4 审核签发的各类文件、监理日志、监理月报 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施工图纸,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并签署审查意见。监理日志和旁站记录记录及时、完整。监理月报报送及时、内容完整。

 5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 应及时做好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联合验收和质量等级签证及相关附录资料的审核。

 6 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监理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 采取跟踪检测、平行检测的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及时进行复核;跟踪检测、平行检测取样内容、数量满足规范要求。

 7 单元工程质量复核 监督承包人真实、齐全、完善、规范的填写质量评定表,对承包人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及时进行复核。

 8 对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到位情况的管理 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是否采取监管措施。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 检查单位 序号 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30 分)

 1 资质要求 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

 2 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管理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人员配施工合同约定。

 3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制。

 4 施工过程质量保证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制度,认真执行“三检制”,并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5 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 及时做好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联合验收和质量等级签,相关附录资料齐全。

 6 施工材料、设备选用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当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

 7 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资质应符合相关规定,自检的数量及频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或隐蔽工程应进行见证取样。

 8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及时开展工序、单元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9 按图施工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和规范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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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说明及要求

 1 1

 项目名称

 舟山市面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 年)项目 2 2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水利局 3 3

 采购内容

 每个被抽检工程检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质量行为抽查,从建设过程管理对参建各方的质量控制行为进行抽查;另一部分为工程实体质量抽检,随机确定工程抽检部位和抽检项目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取样检测,内容包括现场外观质量、原材料、工程实体质量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 4

 预算金额

 60 万元 5 5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7

 投标报价

 与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差旅费、保险费、设备仪器使用费、检测费、报告编制费、专家咨询费、招标代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采购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等一切税费。

 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8000

 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

 中标单位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和合价中,不单独列项。

 8 8

 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中标人须提供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5%,待服务期满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制作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三类: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投标文件均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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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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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53558958@qq.com)。

 (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将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备份文件须密封完好,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投标人递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4、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 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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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地址: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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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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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1、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所须加盖公章或签字部分均由签牵头人盖章或签字。

 2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2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舟山市面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抽检(2020~2021 年)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舟山市水利局 。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4.“中标人”系指经评审小组评定,且审查通过,并经公告无异议的合格投标人。

 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本项目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以预算金额作为上限价,超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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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时,应于其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向招标采购单位提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③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2、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信用相关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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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一)报名不足三家的处理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十二)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1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1.2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

 1.3 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 号) 1.4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5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6 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详第六章格式十五)。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 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 价格折扣比例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参与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截图。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4 4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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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

 3、投标时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截图;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

 二

 采购 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编制 其他有关补充文件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2、采购人以书面或线上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以书面或线上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除书面答复或线上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 15 天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相关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4、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补充文件明确的内容为准。

 5、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所须加盖公章或签字部分均由签牵头人盖章或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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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以下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如本采购文件没有提供相应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制表填写)

 1 1 、资格证明部份:

 1.1 投标函(投标人必须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和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书面承诺); 1.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1.3 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相关报告材料;(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

 1.4 投标人提供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最终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1.5 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 3 个类别)资质证书扫描件; 1.6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查询网页截图; 1.7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1.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1.9 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文件。

 2 2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自评表

 2.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2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2.3 投标人人员配备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合同(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项目组人员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及有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扫描件(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2.4 项目技术方案

 (1)对本项目工作的目的、内容、任务的理解和认识; (2)建设质量行为抽检方案; (3)建设实体质量检测方案; (4)拟投入配备检测仪器设备; 2.5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 2.6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 2.7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措施; (2)进度保证措施; (3)项目现场安全、文明保证措施; 2.8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优惠和承诺; 2.9 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文件。

 3 3 、投标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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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开标一览表; 3.2 投标报价明细表; 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截图)

 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5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3.6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特殊证明材料等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差旅费、保险费、设备仪器使用费、检测费、报告编制费、专家咨询费、招标代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采购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等一切税费。

 (四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投标人应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按规定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投标人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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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4、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封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审小组认定属于投标人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审小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 1 、在商务资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 (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或电子签章的; (6)投标有效期、服务期等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在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8)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9)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的。

 2 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的。

 (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 3 、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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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八)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1 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采购文件投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各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无需派人到达开标现场。

 2 1.2 按规定提交合 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开标时出现的无效投标文件,不予评审,但不退还给投标人。

 (二)开标程序

 2.1 开标现场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主持,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同时宣读现场纪律。

 2.2 主持人介绍招标项目基本情况、评标程序、评标办法以及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名称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主持人介绍到会供应商等情况,并要求投标人代表书面提出其中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况。

 3、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3. 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3.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 3 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3. 4 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3. 5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3. 6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4、纸质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4.1 查验各投标人的投标人代表身份是否符合规定,并宣布检验结果。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证明其身份。

 4.2 查验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宣布查验结果。

 4.3 现场拆封有效投标文件(不对投标报价一览表拆封)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专家评审。

 4.4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现场暂时休会,各投标人代表应在休息室等候,将手机打开,以便评标专家需要投标人代表澄清及说明时的及时联系。

 4.5 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现场拆封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一览表进行唱标;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对唱标内容及当场校核和签字确认;如发现与响应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应当现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认

  20

 同意。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含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

 6、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6.1 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组织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以介质存储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标文件自动失效 6.2 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组织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五、评标

 (一)组建评审小组

 本项目评审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共 5 人。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2.1 评审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评审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审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2.3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4 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2.5 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计算。

 2.6 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审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 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盖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或其不确认的,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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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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