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教学责任事故等级认定标准
来源:加拿大留学 发布时间:2020-11-17 点击:
天津科技大学教学责任事故等级认定标准 类别 序号 事
项 级 别 教学 环节
A 1
无故不上课(理论、实验、实习)、监考或自行缩减课程总学时15%以上 Ⅱ-Ⅰ A 2
上课无故迟到 5 分钟及以上或无故提前 10 分钟及以上下课 Ⅲ A 3
教师上课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或接待来访 Ⅲ A 4
课堂纪律混乱,教师未加管理,影响正常教学 Ⅲ A 5
在所有教学环节、教学过程及教学组织管理中散布或出现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言论和行为,直接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或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Ⅰ A 6
教师穿背心或拖鞋上课或监考(必须换鞋场所例外)
Ⅲ A 7
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变更上课时间地点、停课或请人代课 Ⅲ A 8
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安排无故相差 4 学时以上 Ⅲ A 9
不认真备课,上课没有教案或讲稿,致使教学出现明显失误,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 Ⅲ A 10
按教学计划应布置作业的课程,整个学期未布置作业 Ⅱ-Ⅰ A 11
整个学期未批改作业 Ⅲ-Ⅱ A 12
在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不按要求指导或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学生不能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或教学质量低劣 Ⅱ-Ⅰ A 13
辱骂或体罚学生 Ⅲ-Ⅱ A 14
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或辅导资料 Ⅱ A 15
因失误或擅离岗位,教学过程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学生受到伤害 Ⅲ A 16
侮辱或体罚学生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 Ⅱ 考 B 1
考试试卷出现严重错误,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Ⅱ
类别 序号 事
项 级 别 试环节 B 2
同一课程在 3 年内使用雷同试卷(>40%)或 A、B 卷雷同(>30%)
Ⅱ B 3
指定复习范围、向学生暗示考试内容 Ⅲ B 4
泄露考试试题或协同学生作弊
Ⅱ B 5
因露考试试题或协同学生作弊,造成需要重新考试 Ⅰ B 6
监考教师未按规定领取试卷,造成考试延误 Ⅱ B 7
迟到或擅离监考岗位 5 分钟以上 Ⅲ-Ⅱ B 8
监考过程中无故使用通讯工具或接待来访 Ⅲ-Ⅱ B 9
监考人员漏收考生试卷或遗失学生考卷,造成学生考试成绩缺失 Ⅱ B 10
监考人员不负责任或清场不严,致使考场混乱,学生作弊现象严重 Ⅱ B 11
放任学生作弊,考场秩序严重混乱,致使考试结果被宣布无效 Ⅰ B 12
漏改学生试卷、漏登学生成绩或未及时登录成绩而影响到有关工作 Ⅲ B 13
出现多处错判、误判及统分登分错误等误差达 5%至 10% Ⅲ B 14
涂改学生试卷或有意提高、压低学生考试成绩 Ⅱ 管理环节
管C 1
故意出具虚假学历、学籍、成绩等证书或证明材料 Ⅰ C 2
由于审查不认真,出具虚假学历、学籍、成绩等证书或证明材料 Ⅱ C 3
管理人员丢失一门课程的考试试卷或成绩登记单或涂改学生成绩 Ⅱ C 4
未经考核而给定学生成绩 Ⅰ C 5
未将教学安排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或学生,导致教学或考试无法按计划进行。
Ⅲ
类别 序号 事
项 级 别 理环节 C 6
上课、考试、实验安排冲突未及时处理,造成停课或停考影响正常考试 10 分钟及以上 Ⅱ C 7
未履行相关手续,擅自变更教学计划 Ⅲ C 8
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度通知内容不当或未能及时下发造成秩序混乱
Ⅱ C 9
教学管理人员在学生成绩公布 10 天后未能对学业有问题的学生提出学业处理意见,学籍处理后无故未及时将有变动的学生信息通知学生本人 Ⅱ C 10
丢失重要教学档案,且无法补救 Ⅱ C 11
无正当理由拒绝授受教学任务,影响正常教学安排 Ⅱ 后 勤 保障 D 1
教学设施维修不及时,造成无法正常进行教学 Ⅱ D 2
漏订、误订教材或未及时采购,导致开课前学生到书率不足 90%或私自更换教材 Ⅲ D 3
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使用教室或其它教学设施而影响正常教学 Ⅱ D 4
已到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未打开教室或实验室;或无故停电、停水,致使正常教学活动无法进行达 10 分钟以上。
Ⅲ D 5
教学楼内无粉笔、黑板擦供应 Ⅲ D 6
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校内班车迟发 10 分钟以上影响教师按时上课 Ⅰ 注:后勤保障环节责任事故落实到监管部门的监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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