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公安分局对于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工作汇报

来源:加拿大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X 区公安分局关于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工作汇报

 近年来,X 区公安分局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服务 X 经济建设、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为中心,深入推进网络监察建设,全面提升网安队伍战斗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工作主要包括监控互联网舆论信息,侦查和配合刑警部门侦办各种与网络有关的案件,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等工作。X 分局党委领导对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以建设平安 X 为抓手,以建设互联网信息中心和发展网络技术手段为突破口,从人财物方面予以高度保障,提升了网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一)加大人财物倾斜力度,夯实网络监察工作物质基础 201X 年 X 月,经分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将科技、信通业务从网安大队分离。独立后的网安大队现有正式在编民警 X 名,文职协勤人员 X 名,年龄结构年轻化。领导和民警学历全部为本科以上。

 在物力保障方面,分局党委一次性为网安大队配备电脑 X 台,开通了百兆带宽的互联网宽带、网安专网以及公安内网等三大网络,为网络监察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打造贴近实战的网络信息监察中心

 网监大队重组后,大队领导从贴近实战出发,集中精兵强将和优势资源,设立了X 区公安分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中心,中心集中了全队近三分之二的电脑和全部的网络资源,通过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方法,实现了 24 小时值班、365 天响应的全天候作战模式,使 X 区网上管控能力和舆情监控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分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信息中心主要针对重要节日和敏感日加强网上巡查,同时有针对性地对涉及 X 区的网络负面信息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稳控,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地信息支持。

 此外,监控中心还按照要求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不定期的各项任务。201X 年,网安大队在监控中心开展了对部分不稳定群体的专项关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使分局处置突发性事件上每次都能够快速反应、抢占先机,有效化解矛盾。

 在发挥分局信息中心主力军的基础上,网安大队与 X 区网信办建立合作机制,凡是在巡查中发现涉及政府相关信息及时通报网信办,并转相关部门阅知。正是在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今年“两会”期间 X 区未出现失控进京、越级非访的事件。

 (三)依托网络手段建设,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自部门独立后,网安大队调整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向案件和配合办案单位侦破案件方面倾斜。分局也加大了对网安大队的科技投入,同时将刑警大队年轻骨干调入网安大队任领导职务,安排网安民警赴市局网安支队接受调训,提升了涉网案件侦查破案能力。

 (四)加强对互联网服务场所监管力度 201X 年网安大队落实市局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场所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工作

 中,全年共检查各类场所 X 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X 份,检查网吧 X 余次,对新开业网吧实地勘验 X 次,同时开展网站备案和单位互联网等级保护工作,营造了安全绿色的 X 区互联网环境。

 为了使有限的警力发挥无限的作用,分局网安大队利用腾讯 QQ 和微信平台组建业务群,实现 24 小时移动办公,网安民警利用业务 QQ、微信群,开展网站备案和网吧场所监管工作,将 X 区 X 家网吧、X 家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场所负责人全部纳入群中,严格管理,方便了政令上传下达,节省了工作成本;同时运用 X 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对网民开展网络防骗方面的电子宣传,效果显著。

 通过以上工作方法,X 区公共网络信息监察工作已经基本构建起以分局网安、区政府网信办等相关部门为核心,网吧和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为结点的虚拟社会防控体系框架。我们相信,通过网络信息监察中心的建设,网络技术手段的运用,X 区的公共信息网络监控能力将大幅加强,网安大队将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开拓奋进,争创品牌,为维护 X 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网安大队发展壮大的同时,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依然制约着战斗力的发挥:

 一是警力配备不足。根据公安部网安部门相关要求,一级网安部门人员配备正式民警应在十人以上,文职协勤二十人以上,而目前分局网安正式民警和文职协勤配备距离公安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侦破涉网类案件及社会维稳工作影响较大。

 二是办案经费缺乏。网络案件的侦办具有特殊性,涉案地域涵盖全国各地,涉案

 证据难以固定,因此对于涉网类案件在侦办中往往需要双倍甚至十倍的一般性案件侦办经费的支持,分局每年的办案经费固定,缺口较大,201X 年网络案件接报率虽然大幅下降,但网络案件的侦破率依然较低,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网络安全的要求。

 三是法律方面的缺失造成网络监管无法可依。网安部门对于涉网类舆情信息的处罚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仅仅靠的是公安部的部令或最高法院所作出的一些司法解释,成文的明确性的涉网类法律条款十分欠缺,网络虚拟财产、境外网络赌博定性问题、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三、下一步的工作规划 (一)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在人员方面的支持,落实分局公共网络信息监控中心24 小时巡查工作制 通过分局党委进一步争取市局在正式民警分配上,区委、政府在文职、协勤的招聘上向网安部门倾斜力度,满足公安部对基层网监部门人员配备方面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网络信息监控中心 24 小时巡查工作制的工作方案,通过合理搭配人员配比,实现监控中心由 24 小时值班工作制向 24 小时网络巡查工作制的转变。

 (二)继续加强互联网监察工作,完善公共信息网络监控体系建设 首先,加强网吧管理,落实身份实名认证上网,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黑网吧,净化上网环境。其次,加强落实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安全技术保护措施,保证安装的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安全保护设备正常使用,争取破获一批涉网类案件,抓获一批涉案在逃人员。三是加大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工作力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考核,对辖区内网站和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员开展培训,对新建立的网站督促其

 尽快完成备案工作,进而提升网站自身的安全保护能力,筑牢机关单位网络防入侵、抗破坏的防线,确保公共信息网络监控体系平稳顺畅的运行。

 (三)加强与区人大的联系,争取区人大对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工作上的监督和指导 积极与区人大建立广泛联系和沟通,研究网络监管方面法律空白和缺失的解决办法,由区人大向上级人大逐级建议,尽快推动全国人大出台相关法律体系,确保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和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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