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市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活动通知

来源:加拿大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28 点击:

 关于开展市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XX 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驻 XX 各单位:

 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和普及志愿服务的理念和精神,扎实开展 “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展示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发展,不断形成和巩固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市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 2016 年 XX 市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共评选 100 名 XX 市优秀志愿者和 10 个 XX 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志愿者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遵守“八义四德”行为规范。

 (2)积极主动地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参加各类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全年累计参加服务时间不少于 96 小时。

 (3)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在创建全国品牌城市创建工作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 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条件:

 (1)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 50 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者组织发布活动经常化、成效明显,有媒体报道,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3)组织志愿者围绕孝老敬亲、乐于助人、文明礼仪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推荐程序 1.推荐申报 (1)组织推荐。各镇、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优秀志愿者每镇 1 人,市直单位每单位 1 人(在文明交通及国家级城市品牌创建中志愿服务工作成效显著的可以申报 2 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各镇、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

 (2)社会推荐。各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个人可根据相应条件自愿进行申报。社会志愿组织可申报 2 人。

 2.评选 由市文明办牵头有关部门组成评委会,对推荐参评对象进行评审,报市文明委审批。然后进行社会公示,确定表彰名单。

 3.社会公示 优秀志愿者、 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名单将通过 XX 市文明网、XX 银杏甲天下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各镇、各单位、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使组织推荐过程成为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文化自觉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各单位于12 月 28 日前,上报评选材料,材料为:申报表、事迹材料、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活动图片或媒体报道图片,材料可以直接发送电子档,电子邮箱为:*****@*******。如有疑问,可联系:高雪*,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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