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及详细解析1012-38

来源:空姐招聘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 历年真题 精选及 详细 解析 1 10 01 12 2- -3 38 8

  1.2019 年 2 月 1 日,甲以一盒巧克力为诱,与 10 岁女童发生性关系,并在此过程中致其重伤。2019 年 5 月 1 日,A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对甲被指控强奸一案的审理,宣布判处甲死刑缓期执行,并当日送达了判决书。2019 年 5 月 5 日,甲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对此,检察院并未提出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本案,因为本案属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故应当不公开审理。

 B.第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甲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对此,第二审法院应当维持原判。

 C.二审法院应当由审判员组成三人、五人或者七人的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

 D.若甲在 5 月 7 日撤回上诉,则本案的判决书于 5 月 12 日发生法律效力。

 【考点】二审程序;公开审理;死缓复核;合议庭组成;上诉不加刑

 【答案】D。解析:A,《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据此,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是指未成年人作为被告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立法目的是对未成年人隐私(曾经涉嫌犯罪的过往)的保护。本案中 10 岁女童为被害人,不是被告人。但这不意味着本案应当公开审理。本案仍应当不公开审理,原因在于涉及当事人隐私。A 错误,不当选。

 B,《高法解释》三百五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六)原判对被告

 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据此,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一审没有限制减刑,二审法院即便认为限制减刑是合适的,也不应当适用限制减刑。B 正确,当选。

 C,《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据此,二审法院合议庭的组成方式只有两种,即审判员三人或者审判员五人。不能是审判员七人。并且本案并非“应当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C 错误,不当选。

 D,《高法解释》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据此,5 月 1日判决书送达,从 5 月 2 日开始计算上诉期限。到 5 月 11日晚 24 点前都在上诉期限内。5 月 12 日上诉期届满。对一般的判决来说,就发生法律效力了。但本案甲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需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才可生效。D 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当选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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