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测试剂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1067

来源:空姐招聘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1 政 府 采 购

  询 价 通 知 书

  项 目 名 称 :

 西 昌 市 妇 幼 保 健 计 划 生 育 服 务 中 心 检 测 试 剂采 购 项 目

 项 目 编 号 :

 5134012018000383

 中国·四川·西昌 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 A A 栋 栋 1 1 号

 联系电话:

 0834- - 2562080

 四川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 - sichuan.gov.cn

  2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3

 第二章

 询价须知 ······································································· 5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 22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25

 第五章

 询价要求 ······································································ 33

 第六章

 询价程序 ······································································ 34

 第七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和成交 ······························· 35

 第八章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37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53

 第十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58

  3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拟对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招标项目名称: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5134012018000383

 三、采购预算:

 包一:0 245000.00 元

 包二:0 97000.00 元(超出采购预算为无效响应)

 注:按财库[2011]181 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供应商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后方能认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上午 8:30 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 17:3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西昌市南苑惠民家园小区 A 栋 1 号(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报名方式:询价通知书现场购买 ,现场发售。购买时请带上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询价通知书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询价通知书仅针对本次采购活动)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向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了本次采购活动的询价通知书。

 1.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2.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询价采购供应商名称、询价项目的文件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1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北京时间 2018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2 2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4 3 3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开标室(西昌市河东大道惠民家园小区 A 栋 1 号)。

 询价文件及采购项目要求提供的样品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响应。

 七、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西昌市南苑惠民家园小区 A 栋 1 号)本项目开标室。

 八、询价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收邮寄的询价响应性文件。

 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 - sichuan.gov.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5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

 供应商询价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

 :汤女士

 联系电话

 :18081638936 采购人地址

 :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名

 称: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地

 址:

 四川省西昌市惠民家园小区 A 栋 1 号 3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包一:0 245000.00 元

 包二:0 97000.00 元

 超过采购预算响应为无效响应。

 4 项目分包

 共 2 个包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 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活动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会 询价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8 构成询价通知书的其他文件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询价有效期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后 90 天。

 10 询价保证金 金额:包一

 490 00.00 元( 肆 仟 玖佰 元整)

 包二

 1 19 90 00.00 元(壹仟 玖 佰元整)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帐,转款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账号一致,不接受以现金或现金存款或个人名义汇款、存款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或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单独向代理机构递交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收款单位: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 银行帐号:22633801040000826 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采购活动但已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缴款回单复印件,交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或将银行缴款回单扫描件发 (Q QQ 箱 邮箱 3179601726@qq.com 、传真0834-2562080)。若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询价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 询价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2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电汇或转帐,不接受以现金或现金存款或个人名义汇款、存款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交款方式:电汇或转帐,不接受以现金或现金存款或个人名义汇款、存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收款单位: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昌山水阳光分理处 银行账号:22633801040000826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凭“政府采购合同原件”、“通过履约验收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出具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办理。

 13 代理费收取 参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精神收取 ,包一:9000.00元,包二:4000.00 元,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不退其询价保证金。

 14 小微业 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仅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15 质疑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8081638936

 地址: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834-2562080

  18481262824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南苑惠民家园小区 A 栋 1 号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邮编:615000 16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西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4-3229654 地址:西昌市财政局

  邮编:615000 17

 成交通知书

 领取方式 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方式: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按照成交人询价文件中的地址或邮箱发出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4-2562080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通知书中所叙述的项目。。

 1.2 本询价通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和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询价采购单位。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询价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10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参与询价供应商数量规定 4.1 报名供应商 不少于 3 家。

 4.2 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5. 询价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6. 询价有效期 6.1 本项目询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7.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7.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11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7.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2 8. 联合体 询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活动。

 9.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节能产品属于政府采购清单的,须提供清单文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10. 进口产品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有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

 11. 询价保证金 11.1 询价保证金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作无效交纳。供应商参加询价时,必须按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或者开标时间结束后单独递交询价保证金缴纳回单,并作为其参加询价采购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签到。

 11.2 询价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1.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3 (六)成交人未及时足额缴纳代理服务费的; (七)供应商扰乱开标现场秩序,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八)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九)在询价小组评定样品时不进行主动回避的。

 (十)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十一)开标后 2 天内仍然将样品遗留在代理公司的; (十二)未按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的; 12. 询价 文件的 构成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询价和参加询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本项目询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邀请;

 (2)询价须知; (3)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5)询价要求

 (6) 询价程序

 (7)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和成交

 (8) 响应文件相应文书格式 (9)合同主要条款 (10)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 13. 知识产权 13.1 参加询价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询价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3.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4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5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5 (三)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1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2.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3.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3.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6 (四)询价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1 响应文件分为“询价资格响应文件”和“询价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实质性要求)

 1.2 供应商应按 1.1 准备两部分响应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本贰 贰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6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内容应完整、合规、无遗漏,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7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纸因实际需要采用 A3 幅面纸印制,并逐页编码。

 1.8 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注:响应文件应逐页加盖供应商鲜章。

 2.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询价资格响应文件/询价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供应商名称、响应时间、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2.2 响应文件包括询价资格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询价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响应文

  17 件应当密封(可将正本副本一并封装于 1 个密封袋内,也可将正本副本分别封装于 2 个密封袋内)。(响应文件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3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格式参照本条 2.1。

 2.4 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密封袋应无明显破洞、裂口,响应文件不外露。

 2.5 未按以上格式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供应商应在磋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询价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3.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或在开标会议结束后,单独向代理机构递交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4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3.5 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 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按本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5. 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自编目录和页码,A4 幅面不褪色打印后装订成册封装。缺少下列任何一项文件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询价响应文件分为询价资格响应文件和询价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 5.1 询价 资格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5.1.1 询价资格响应文件封面(必须提供,封面必须标明“询价资格响应文件”字样,

  18 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附件”)。

 2 5.1.2 目录(必须提供,格式自拟,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

 3 5.1.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能到场参加的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 5.1.4 营业执照复印件 5 5.1.5 询价保证金缴纳复印件 6 5.1.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7 5.1.7 诚信承诺书【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8 5.1.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9 5.1.9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0 5.1.10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 5.1.11 其他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2 5.1.12 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 5.2 询价其他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5.2.1 询价其他响应文件封面(必须提供,封面必须标明“询价其他响应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格式见“附件”)。

 2 5.2.2 目录(必须提供,格式自拟,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

 3 5.2.3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4 5.2.4 技术、服务要求响应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5 5.2.5 商务应答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6 5.2.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9 7 5.2.7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8 5.2.8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非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中小企业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后方认可为中小企业)

 9 5.2.9 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0 5.2.10 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非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1 5.2.11 其他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格式自拟)。

 6. 响应文件格式 (实质性要求)

 15.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第七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响应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5.3 如本采购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对 2 个及以上的包进行响应的,可只制作一份响应文件,但要注明响应包号;也可以分包制作响应文件,同时注明包号。

 15.4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须严谨制作、规范编制、含义准确无误,对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 退款方式:须凭“政府采购合同原件”、“通过履约验收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出具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六)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0 (七)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八)验收 1.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不得拒绝社会监督。

 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政府采购合同原件”、“通过履约验收的相关资料”、与采购人签署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3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

 2.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及记入诚信档案的处理。

 3 3 .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21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不在法定质疑期内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供应商递交的质疑函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收到补正函后五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补充完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作为质疑不成立处理; 7.本项目 采购文件质疑受理单位为采购人, 采购程序及结果质疑受理单位为四川众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 第三章

 供应商、货物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及产品应具备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资格 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7 、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二)询价产品应具备资格要求

  23

  二、 参加询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表)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表)。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表); 8、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表)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见附表)

 10、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11、提供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见附表)。

 12 、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24 (二)产品资格要求应提供证明材料 注:

 ①新成立企业不满足 询价 采购单位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②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 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特别说明: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 询价 处理。

  25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需采购一批检测试剂,为加快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卫生服务事业服务水平,让医疗检测相关工作更加规范完善,现拟采用询价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的闭环管理,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制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程序,对本次采购标的和相关服务逐项进行验收,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和物有所值。

 二、 项目 清单 及 相关 要求:

 :

 包一 序号 名称 包装规格 配置及参数 单位 数量 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I/2 型抗体快速检测试剂 40 人份/盒 乳胶法 *1. 产品必须取得生产批文,通过 CE\ISO13485、认证。

 2、检测标本:全血、血清、血浆样本免疫层析法。

 3.结果判读:≤20 分钟。

 4.常温下保存(4~30℃),有效期≥20 个月。

 5.敏感性 100%、特异性>99%、功效率>99%(以 2017 年 HIV 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报告为准)。

 6.有效期>12 个月。

 7.单人份包装。

 人份 20000

  26 2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测试剂 50 人份/盒 *1.生产厂家通过 GMP 认证和ISO13485 认证。

 *2.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国产快速检测试剂,结果判定 1-30 分钟以内。

 4.可用于全血、血清或血浆检测。

 5.规格:50 人份/盒。

 6.方法学: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7.保存条件:4-30 度,密封干燥。

 *8. 敏感性 100%、特异性>99%、功效率>99%(以 2017 年 HIV 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报告为准)。

 9.有效期大于 12 个月。

 10.胶体金法。

 11.单人份包装。

 人份 10000 3 梅毒螺旋体抗体(TP)检测试剂 100 人份/盒 1.试剂配置 (1) 梅毒螺旋体抗体快速检测试剂卡

  (2)稀释液

 (3)吸管

 人份 20000

  27 (4)检验报告

  (5)合格证

  (6)说明书 2.试剂技术 (1) 检测方法:胶体金法 (2) 规格:单人份,40 人份/盒,100 人份/盒(单份独立包装或小量分装) (3) 有效期24个月,保存温度:4℃-30℃ (4) 检测样本:全血,血清,血浆;无需仪器,用肉眼判断结果 (5) 检测病毒片段:梅毒螺旋体抗体 (6) 检测时间:

 10-15 分钟判读结果 (7)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检验合格 (8)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批检测报告 (9) 每次交货时出具本批次检验合格报告 (10)产品通过欧盟 CE 认证 (11)生产厂家通过 ISO13485及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 (12)敏感性 100%、特异

  28 性>99%、功效率>99%(以 2017年 HIV 诊断试剂临床质量评估报告为准)。

 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检测试剂 100 人份/盒(内含小量分装或者独立包装) 1、剂型:条型、卡型 2、样本:全血、血清、血浆 3、方法学: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4、检验原理:夹心法 5、存储条件:4-30 度,密封干燥 6、有效期:18 个月 7、标本加样量:60ul 8、结果观察:10 分钟 9、阳性符合率:以国家参考品检定,阳性参考品符合率符合国家检定要求 10、灵敏度:测定 adr、adw、ay 三个亚型国家标准品,最低检出量不高于 2.5ng/ml 11、精密度:以国家精密性参考品检定,符合国家检定要求 12、稳定性:37℃15 天,阴、阳性符合率、灵敏度、精密性均应符合要求 人份 30000

  29 包二 序号 名称 型号 配置及参数 单位 数量 1 乙肝人免疫球蛋白 100IU/瓶/盒 1、功能及用途:用于预防乙型肝炎。适用于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

 2、规格:100iu/ml 瓶,中性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

 3、外观:无色或蛋黄色澄清液体,可见乳光,不混浊。

 4、可见物:除有可摇散的沉淀外,不得检出玻璃屑、纤维、色点、色块及其他外来异物。

 5、热稳定性:目测应无凝胶或絮状物。

 6、PH 值:应为 6.4—7.4 7、纯度:不低于 90% 8、麦芽糖含量:20.0—50.0g/l 9、分子大小分布:不低于 90% 10、抗-HBS 效价:100iu/ml 11、提供批检报告,批检合格证明。

 12、保存、运输及有效期:于 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鉴定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36个月。到货时,实际有效期不少于 15个月 瓶 1000

  30 2 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TRUST) 120 人份/盒

 1、预期用途 试剂采用VDRL抗原重悬于含有特制的甲苯胺红溶液中制成。供在白色卡片上进行试验,以检测血清或血浆中反应素用。可作为梅毒病人的诊断和疗效。

 2、使用方法 (1)定性试验: a.分别吸取 50 微升梅毒阳性对照和明性对照均匀铺加在纸卡的两个圆圈中。

 b. 取待检血清或血浆 50 微升(不需灭活)置于纸卡的另一圆圈中。

 c. 用专用滴管及针头垂直分别滴加 TRUST 试剂 1 滴于上述血清中。

 d. 按每分钟 100 转摇动 8 分钟,肉眼观察结果。

 (2)定量试验: 将待检血清用生理盐水作倍比稀释,然后按上述定性方式进行试验,以呈现明显凝集反应的最高稀释度作为该血清的凝集效价。

 人份 9600

  31 标准:存储温度:2-8℃, 有效期:12 个月 实验条件:室温 实验灵敏度:特异性等符合相关要求

 三、询价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满足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并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并对相关要求做出明确响应。

 2、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材料费、包装、运输、税金、人工费、售后服务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预算控制价 包一:2 2 450 000.00 元

 包二:

 970 000.00 元。供应商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总价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样送检,检测达不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人相关法律责任。

 四、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①从交货之日起到产品有效期内,采购方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如遇任何质量问题。要求成交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补给。

 ②成交人提供所有产品具有符合本项目的检验合格证书。

 ③严格遵守厂方和商家的售后服务承诺。

  32 六、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现行质量标准。

 2、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

 4、提供的产品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质量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5、在质保期内,须提供相关货物规格、品牌的备品备件。

  七、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西昌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八 、履约验收 本项目供货完毕,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人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验收。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有质量及安全隐患以及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由成交人在 5 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及资金管理规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会报告本项目同级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九、资金结算 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算单》,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由采购人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程序办理支付本项目合同价 95%货款,剩余 5%余款作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十、国家利益(采购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措施 在采购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在评审环节没有发现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有负偏

  33 离(甚至重大负偏离)事项而仍然让其成交的情形,为了充分保证国家利益(采购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特对合同签订作如下规定:

 10-1 如果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部分响应内容(事项)低于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即负偏离)的,以采购文件内容要求为准签订政府合同履约;

 1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有关响应内容(事项)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即正偏离)的,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约。

 注:若技术要求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采购文件要求。

 第五章

 询价要求 1.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经询价小组评审后,按照要求组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2. 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了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34 第六章

 询 价程序 (一)询价程序 1. 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签到并递交资格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2. 询价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审查。

 3. 宣布审查结果,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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