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内江市国土资源局中区分局内江市市中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815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政府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内江市国土资源局中区分局内江市市中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511002201800008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8 年 7 月 4 日 采 购 人 内江市国土资源局中区分局 更正公告 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个 各包描述 详见附件一

 采购预算 3,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 3,700,000.00 元;

 采购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70,000.00 元(大写:柒万元整)

 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若以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将保函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汉安支行

 帐

 号:5105 0168 0043 0911 1888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投标人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1 资格要求: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1.1.2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2 资质性要求:

 投标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的乙级及以上资质 (专业范围须同时包括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两项) 。

 1.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 二)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购买需携带以下资料:

 1 1 、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2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

 3 3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加盖单位公章) ) (详见附件二)。

 。

 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及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份。

 (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发售时间:2018 年 7 月 5 日 9:00 至 2018 年 7 月 11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开标 3 厅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国土大厦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832-217805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提供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并根据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5、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并根据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6、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附件一:

 一、项目概况

 土地调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内江市中区全区幅员面积约 386.1145 平方千米。定期开展土地调查是全面获取土地基础数据的主要手段,也是我国的一项法定制度。2007-2009 年国务院部署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二次土地调查”),我区首次采用全域覆盖遥感影像调查底图的方法,首次采用“三下两上”的组织模式,查清了土地利用现状、建成了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库、构建了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大大提升了国土资源管理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成果广泛应用于城乡规划编制、耕地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灾后重建、生态退耕、农业普查、森林资源清查、地理国情普查、湿地资源调查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着重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保护、生态退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等工作全面铺开,各行各业对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而现有土地调查成果已难以全面、充分满足各方的新需求和适应各项管理的新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家建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一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电

 话:0832-8801000

  传真:0832-8801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832-8802009

  传真:0832-8801000

 立土地调查制度”和《土地调查条例》“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每10 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规定,2017 年 10 月国务院部署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要求全面查清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技术标准和依据

 (1)《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 518 号) (2)《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5 号)

 (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

 (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3 号)

 (6)《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土地调查办发〔2018〕2 号)

 (7)《内江市中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8)《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9)《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二)内江市中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任务

 依据国家统一下发的遥感影像和变化图斑提取信息,全面启动三调工作,要求全面查清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1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种植属性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区各地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1.2 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2、土地权属调查(行政区域界限调查到村民小组(居民小组_级)

  结合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内江市中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成果,并开展部分实地调绘,完成全区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级土地权属调查。

 3、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3.1 耕地细化调查。重点对河道或湖区范围内耕地、林地区域范围内的耕地、沙荒耕地、污染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

  3.2 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奠定基础。

 3.3 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在土地调查基础上,将最新的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4、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4.1 建立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按照国家编制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组织开展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和农用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以区级各类数据库成果为基础,按国家要求与上级数据库进行关联。

  4.2 建立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基于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建设区级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专项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等各类基础数

 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开发相关应用分析功能,提高三调成果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

 5、成果汇总 5.1 数据汇总。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调查数据库基础上,全面汇总我区辖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

 5.2 成果分析。根据三调,并结合二调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二调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镇村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集约节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区国土资源局编制各项三调分析报告

 5.3 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基于三调数据,要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我区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各种专题图、图集等资料的制作。

 6、特别要求 (1)负责协调乡镇、村组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

 (2)负责图件购置、影像图生产、信息提取等准备资料的收集 (3)负责项目阶段性检查、质检、验收等所产生的会务、专家咨询等费用。

 7、成果交付内容及要求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7.1 数据成果 (1)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土地权属信息数据; (3)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数据; (6)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成果。

 7.2 图件成果

 (1)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县区图、镇街图和村级图); (2)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3)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第三次土地调查图集;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图集。

 (6)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成果。

 7.3 文字成果 (1)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6)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成果。

 7.4 数据库成果 (1)土地利用数据库; (2)土地权属数据库; (3)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各项专项数据库。

 (5)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成果。

 7.5 国家、省、市要求提交的其他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

 三、商务要求

 1 1 、付款方 式

 项目合同签订进场一个月支付 10%项目款,完成服务内容外业调查,经市级检查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 30%,完成服务内容内业工作,经市省级检查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 30%,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经市省级检查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 20%,预留 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

 2 2 、验收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验收,确保我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顺利通过阶段性检查以及省级和国家级的核查验收。

 附件二: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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