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昆路临时停车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

延安路中运量公交系统工程(申昆路临时停车场)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2016年05月28日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4 1.1、 编制依据 4 1.2、工程概况 4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6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7 3.1、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 7 3.2、组织机构职能分配 8 3.3、安全目标分解 10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2 4.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报审制度 12 4.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3 4.3、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6 4.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8 4.5、安全考核奖罚措施 19 五、管理方法及措施 23 5.1、安全管理 23 5.1.1、安全标识标牌设置 23 5.1.2、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4 5.1.3、起重吊装 30 5.1.4、临边及基坑开挖防护 34 5.1.5、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措施 35 5.1.6、外架施工安全措施 36 5.1.7、现场防火消防措施 39 5.1.8、现场防火消防措施 41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 3、《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4 4、《发生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4 5、《发生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 6、《发生起重吊装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9 7、《发生基础开挖引起的水、电、气、通讯、文物等损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 8、《消防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52 9、《发生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4 10、《公司防台风、防汛、抗旱抢险救应急救援预案》
56 11、《治安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57 5.2、文明施工管理 58 5.2.1、现场围挡 58 5.2.2、人员管理 59 5.2.3、扬尘控制措施 61 5.2.4、垃圾及废渣处理 63 5.2.5、污水排放制度 64 5.2.6、防噪措施 65 5.2.7、卫生管理制度 66 一、工程概况 1.1、 编制依据 本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方案按照以下有关文件编制: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3、政府及上海市机关颁布的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文件、通知和规定,公司现场标准化管理及HSE管理要求;

4、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10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进行修正 5、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

1.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延安路中运量公交系统(申昆路临时停车场)
建设地点:七莘路、高虹路交叉口西南侧 工程性质:临时停车场、建筑使用年限5年(主体结构)
建筑层数:地上一层 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4569.68m2,占地面积:358000m2 序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筑高度(m)
1 变配电房 586.04 6.6 2 维修工间 2057.44 7.35 3 设备用房及仓库 135.24 4.55 4 调度室一 142.12 4.16 5 调度室二 61.75 4.105 6 吸尘房 137.76 6.55 7 综合管理用房 1166.83 4.5 8 抢修车车棚 75.00 4.0 9 常规式公交候车廊 113.75 2.6 10 中运量候车廊 93.75 4.15 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按国家规范和市文明施工标准、安全生产工地以及环境管理标准进行布置和管理,实现以下目标:确保文明施工工地,争创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和上海市工程质量白玉兰奖。

目标分类 内容 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1、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

2、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杜绝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5、不发生中暑事故。

6、不发生传染病流行。

7、月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下。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按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

3、现场必须设置各类制度标牌;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操作;

5、施工机械必须按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施工现场必须保持道路畅通、场容整洁;

7、项目部要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9、噪声、粉尘、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标准。

10、有效预防职业病,职业病患病率为零 总目标 争创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和上海市工程质量白玉兰奖。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3.1、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 本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A.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任务是落实安全管理目标,制订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落实资源的配置。

B. 负责安全方案过程中的运行,实施监督和检查。

C. 针对安全方案运行过程中尚未达到要求的问题,以及施工中尚存在的隐患,制订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对上述措施进行复查。

D.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机构: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员:
石磊 刘立峰 梁宝 张鑫 张思铭 姚首涛 王兴洲 组 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
项目 安全部 负责人 刘立峰 项目 工程部 安全负责 石磊 项目 材料设备部 负责人 梁宝 项目 总工办 负责人 胡明 组 长:
3.2、组织机构职能分配 职责与权限 1)
项目负责人(责任人:

① 对本工程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 履行合同要求,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

③ 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编制安全保证计划

④ 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⑤ 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⑥ 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利。

⑦ 适时组织对工程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2)
项目总工办(责任人:胡明 )
① 贯彻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③ 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评审,上级审核通过后督促实施。

④ 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强的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⑤ 负责工程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以及施工用电、桩基工程方案的落实。

⑥ 制定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必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⑦ 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⑧ 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

3)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人:石磊 )
① 按照安全专项方案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② 严格控制监督实施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③ 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④ 组织对劳务人员上岗前安全规章和文明施工制度教育。

⑤ 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⑥ 协助对现场各种施工班组的安全生产监督。

⑦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⑧ 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向安全经理报告整改情况。

4)项目安全部(责任人:刘立峰 )
① 贯彻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② 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

③ 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发现事故苗子并采取预防措施。

④ 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⑤ 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⑥ 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按要求验收并进行日常安全用电的管理。

⑦ 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的安全状况。

⑧ 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5)
项目材料设备设部(责任人:梁宝 )
① 按照项目安全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设备、材料资源的供应工作。

② 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③ 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及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和记录工作,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机具)。

④ 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的保险和安全设施。

⑤ 对新添置的机械设备,做到熟悉了解机械性能,对无质保书或出厂证明的施工机械不得采购使用。

⑥ 对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场容标准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⑦ 对各类型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使用前的验收,按规定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及维修制度,确保安全运转。

⑧ 对现场使用的吊钩、钢丝绳、安全“三宝”、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全网及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对报废的机械要及时处理并发出停用通知,认真做好记录。

⑨ 对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进行重点保管。

⑩ 密切配合项目部及安全部门,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搞好现场的材料节约、场容场貌、文明施工。

参加各类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作出有关技术鉴定。

6)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 认真做好新入场工人和换岗及歇业后重新上岗工人的岗前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教育内容登记和接受教育人员的签字工作;

② 认真执行国家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班组工人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并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③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并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合理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④ 保证本班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

⑤ 认真向本班组全部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内容登记和接受交底人员的签字工作;

⑥ 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不能解决的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⑧ 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项目安全员、施工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3.3、安全目标分解 1、 :负责全工地安全管理;
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负责整个现场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的编制和落实实施;
整个工程项目的CI策划和实施。

3、石磊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实施整个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责任制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参与编制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措施费提取计划,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使用情况,负责安排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4、 刘立峰:(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负责“三宝”、“四口”及“五监边”的安全防护和检查验收,负责土建施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及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联系和收集各分包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负责整个工地土建施工的验收、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

5、 梁宝:(塔吊、施工机具、施工电梯)负责现场塔吊、施工电梯、施工机具的进场安装、注册、备案、验收、定期检查、现场监督、维修保养及安全使用等工作,负责各分包单位进场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现场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负责整个工地机械设备的隐患整改工作。

6、 张鑫:(文明施工、三宝四口)配合宋楠做好“三宝”、“四口”及“五监边”的安全防护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现场文明施工、防火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7、王兴洲:(施工用电)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配合并参与项目技术组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负责各配电箱的日检记录和箱体标识,负责对各分包单位进场电箱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整个现场临电的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8、 张思铭 :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设备等及时进场,并确保进场的所有防护用品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负责收集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

9、 姚首涛:参与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所管辖的工人及时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安全组及第三方下达的隐患通知按期进行整改,不违章指挥,及时杜绝工人违章作业。

10、各分包单位、各班组长负责各自范围内所有的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报审制度 一、要求 1. 对项目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 建立专家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3. 重大分部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应报建管处组专家进行审查。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 界定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危险程度,建立分部工程台帐。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等工程。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重大工程、难点工程、特殊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三、 建立项目部内部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3.1、项目部内部设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

成立以项目部总工程师为组长,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人,工程管理部施工技术科、机械科、物资科、试验室负责人和组成。项目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设在安全部。具体人员组成为:
组 长:
(项目部总工程师)
副组长:
(项目部安全部部长)
成 员:
(项目部质检部部长)
石磊 (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部长)
(项目部材料设备部部长)
(项目部试验室主任)
3.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程序。

1.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安全质量监察部。

2. 安全质量监察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要组织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反馈到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如需修改应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10天再次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批准后实施。

3. 一般危险性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审通过后即可执行;
界定“一般”和“重大” 危险性分部工程由公司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负责审查确定。

3.3、 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审查程序 1. 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及地方法规, 2. 由项目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编制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台帐中确定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如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边坡、地下暗挖等项目。

3. 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经项目部内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小组会审通过后,还必须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建管处专家进行审查认证,通过后方可执行。

4.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项目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作业人员安全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同时为了施工人员熟悉工程,了解设计意图,掌握安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杜绝违章行为,防范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凡是工序施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二、交底程序 三、 职责 1、 由项目总工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来源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质量技术部和安保部共同编制技术交底内容。质量技术部进行质量技术交底时应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资料应接受项目安全总监监督。安全总监应审核安全技术交底的 准确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并存档。

2、 安保部负责监督责任工程师向施工队管理人员和技术员、作业工人进行安全交底,接受交底人员签字确认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由安保部编制,安保部监督交底情况。

3、 安保部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各施工队责任人负责层层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每个岗位的交底情况进行登记,现场交底采取一式三份签名确认,签名人员必须有接受交底人(施工队负责人、技术员、作业人员)、交底人(一般为责任工程师或工区经理)、监督交底人(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等)。

四、 规定和要求 4.1 质量技术部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应通知安保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危险源存在部位及危险性、作业环境要求、执行的规章制度;

②本工种操作的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施工难度、作业工具、作业地点、施工注意事项及工艺标准、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

③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3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做到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和必须的口头交底。

4.4 各级交底人员须知有责任向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有责任使广大作业人员清楚在本岗位的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了解本岗位作业程序。

4.5 作业人员有权知道本岗位、本工种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对涉及到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的作业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对违规操作、违章指挥的人员有权利同时有责任举报。

4.6 施工队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采取“三工”形式,对作业人员宣讲落实。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由施工队长或工班长负责实施。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交代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坚决纠正只有管理人员知道,施工者不知道的现象。

4.7 对未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部门和个人,作业人员有权向项目部举报,安保部根据相关办法进行处罚和责令整改。

4.8 各项施工在正式开工一月内全部完成安全技术交底事项。

4.9 对交底内容做到人人看的懂,人人学的会,人人都了解的要求。对不明白交底事项的各施工队责任人和质检工程师均有责任对作业人员进行讲解告知并指导其安全操作。

4.10 各级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签字制度,安保部做台帐,施工队留底。

4.11 各部和现场工程师在每天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讲述危险部位和危险因素,并针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岗位进行专门的交底告知。

4.12 对采用四新作业时,各施工队和现场工程师应上报项目总工,安保部重新针对性的编制安全交底的内容。

4.13 施工队管理人员必须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各现场工程师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4.14 接受交底人应须做到认真详阅、认真了解,依据交底内容,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违规作业,且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

4.15 作业人员自身不愿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后果由施工队和本人自行负责。

4.16 质量技术部和安保部分别做好交底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4.17 监理对安全技术交底有监督、检查权限。

4.18 安全技术交底不准代签和漏签。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项目安全员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

4.3、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1. 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2. 项目经理部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3. 班组教育:
①、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质安部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㈠、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器材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㈡、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司发证的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器材部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

四、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工程部质安部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80%以上。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
a) 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班组班前活动原则上是每天进行,但每周至少应记录三次。

b) 对不开展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c) 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无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d) 班长、建筑队长(大班长)必须参加工地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接受安全教育。

e) 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等多种形式予以表扬,树立典型,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不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给予暴光,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4.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
基槽临边的防护;
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 、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
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
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4.5、安全考核奖罚措施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经理部有关要求,结合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基金专款专用,奖励基金从总投资中提取3‰的比例和平时的安全检查、事故罚款组成,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奖励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奖励 1、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奖。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资料齐全,各项责任指标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奖励。

2、定期检查安全奖。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施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比,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对综合得分获得前三名的施工班组:(1)通报表彰;
(2)颁发安全生产流动红旗;
(3)分别给予10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1000元)、8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800元)、5000元(其中施工班组负责人500元)(根据所担负工程任务大小调整奖励金额)。

每一季度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奖励。根据当季度每月施工班组和施工班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评分,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25,所属施工班组汇总评分加权值0.75,具体计算如下:
季度分值=(施工班组3个月综合得分之和)/3×0.25+(所属施工班组综合得分之和)/施工班组数/ 3×0.75。

季度安全生产达标的施工班组参加综合评比,综合得分85分(含)以上奖励基数为20000元,得分每递增1分增加2000元/分;
得分在75分(不含)-85分(不含)之间不奖不罚;
低于75分(含)处罚10000元,得分每递减1分处罚1000元/分。对受到业主检查通报表扬(或批评)的单位,项目部将另行给予奖励(或处罚)。

3、每年末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分别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处罚 (一)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处罚50~200元。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违章项目 处罚标准(元)
备注 班组 个人 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200 50 2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擅自离岗 100 3 驾驶室内存放易然、易爆物品 500 200 4 违章接拉电线 200 50 5 电工带电操作 50 6 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00 7 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 50 第二次100 8 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0 第二次100 9 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绳 200 100 10 易燃、可燃材料存放处、未配设消防器材 200 11 氧气瓶与乙炔瓶同室储存 200 12 危险部位无安全标志 100 13 易火场所吸烟 50 14 特种作业人员未无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200 50 15 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投入使用 200 16 随意抛撒施工垃圾 100 50 17 吊装作业无专业指挥人员 200 18 酒后操作 100 19 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 100 20 起重设备的载荷、限位、制动装置有缺陷 200 100 21 机动车专向、制动装置有缺陷 200 100 22 违反放火安全规定 200 100 23 通风设施不健全,不按规定通风 200 24 装载机载人 500 100 司机200元 乘坐人员100元 (二)专职安全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履行安全职责。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专职安全员脱岗,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处罚条款 1、职工伤亡事故经济处罚: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施工班组,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
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给单位处以1万元、主要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给单位处以2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1~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4万元、主要责任人2000元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给单位处以5万元、主要责任人5000元的罚款。

(2)职工非因工死亡事故的施工班组经济处罚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2、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
发生机械设备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0万元以上的,给单位处以1~5万元、主要责任人1000~5000元的罚款。

3、对造成职工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根据有关规定,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对事发单位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外,还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经济损失有限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至1000元;

经济损失1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1000至2000元;

经济损失5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00至4000元;

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内的,个人赔偿6000至10000元。

(四)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处罚。施工前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与各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责任期间,由项目经理部核定,未达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标准工地及文明施工标准》和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资料等各项责任指标未达到“责任状”中要求,将按“责任状”实施处罚。

(五)安全检查处罚。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由项目安全质量部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给予责任单位主管1000元的处罚;
对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材料的,将对责任单位主管处以500元的罚款;
在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检查安全中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六)项目经理部对下罚款罚至施工班组,受罚单位(个人)的罚款由项目财务部在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五、管理方法及措施 申昆路临时停车场建筑使用年限5年,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4569.68m2,场地现为弃土场,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主要来自于施工用电、基坑开挖、混凝土基础施工、钢结构吊装、施工用脚手架等;
文明施工主要涉及到围挡、人员车辆管理、垃圾废渣处理、污水排放、施工扬尘、施工噪音、周边道路保洁等。

5.1、安全管理 5.1.1、安全标识标牌设置 进入现场后,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定制铭牌,在醒目处张挂,目录如下:
序号 铭牌名称 张挂部位 序号 铭牌名称 张挂部位 1 工程概况牌 项目主大门口 31 安全指令标志标示 同前 2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32 安全提示标志标示 3 项目组织结构牌 33 安全验收标志标示 4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牌 34 作业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5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牌 35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现场办公室、 食堂、 材料库房、 门卫室 6 施工现场安全纪律牌 3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 安全生产牌 37 工程质量管理管理制度 8 安全记录牌 38 施工现场场容卫生制度 9 贵宾接待欢迎牌 39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10 施工现场导向牌 40 施工许可证铭牌 11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41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2 夜间施工许可证公示牌 42 商务经理岗位职责 13 安全宣传铭牌 43 生产经理岗位职责 14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施工机械、 加工场地、 结构临边、 电梯井口、 楼梯口、 设备管道预留洞口、 施工电梯口、 安全通道口 44 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15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定 45 质量总监岗位职责 16 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46 安全总监岗位职责 17 钢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47 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8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48 施工员岗位职责 19 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49 安全员岗位职责 20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0 质检员岗位职责 21 安全十大禁令 51 材料员岗位职责 22 质量管理“十不准” 52 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23 起重吊装十不准 53 技术员岗位职责 24 安全用电十大禁令 54 预算员岗位职责 25 “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55 计划协调员岗位职责 26 安全文明施工守则 56 测量员岗位职责 27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7 资料员岗位职责 28 安全警告标志标示 58 保安员岗位职责 29 安全禁止标志标示 59 食堂卫生规定 30 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 60 易烧易爆物品存放规定 5.1.2、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专业人员管理 1、持证操作 (1)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与本岗位相符的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2)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2、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和安全运行、维护知识。

(2)
严格执行局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各条款。

(3)电气作业所用工具、仪表、仪器必须保证绝缘良好,并定期进行校核检测。

(4)拉闸停电或合闸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必须书面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并悬挂警示标志。

3、电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按规定穿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2)负责维护设备的负荷线、电源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3)严禁带电移动用电设备或用电设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

(4)电器设备用毕必须拉闸断电,工作结束锁好闸箱门。

二、保护接地与工作接零 1.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TN-S).为防止触电危险,施工现场内的用电设备均做好保护接零。现场施工的各种电机,电器, 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的底座或裸露的金属表面均应与电力系统的接地点连接。零线与地线不得混用。

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引出。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4.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必须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7.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连接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8.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9.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志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
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10.在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未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11.本工程施工现场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当金属外壳带电时,人体触及后,电流则大部分经接地极流入大地,可对触电人员进行保护,接地电阻一般不应大于4Ω。

12.本工程施工现场为TN-S供电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N与接地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且在以下配线中N线与PE不得混接,PE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未端应将PE线做重复接地。

13.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中复接地。

14.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三.对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原则。

2.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
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扎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网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6.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安装板绝缘;
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
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应按本规范第5.1.11条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
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8.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9.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11.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12.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具有可见分断电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13.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l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5.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16.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17.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1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19.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四.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 1.施工现场电缆线架空与金属接触的部位必须做绝缘措施。

2.施工现场电缆线架空或吊挂空中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扎。

3.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
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4.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5.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将红砖覆盖在细砂上面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6.在施工现场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方式,严禁穿越脚手架。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口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防火措施。

7.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8.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9.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一箱”。施工现场严禁一闸多机。

10.施工现场电缆接头必须作好绝缘措施 。电缆的接头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五.本工程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遵守局的各种用电管理规定及相关的行业规定。

2.使用电器设备时,服从项目部技术人员及维修电工的管理。

3.施工单位需要用电时向项目部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后由维修电工进行接线,严禁各施工单位私拉电线、私接用电设备;
如有违反项目部规定的,项目部将视情况的严重情况处以罚款;
由于造成的事故责任完全由私拉电线、私接设备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负全部责任。

4.施工用电完毕后,由用电单位必须通知项目部相关部门,由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的维修电工一起去抄表及进行拆线。如果没有通知项目部及私自拆线给予罚款。

5.施工现场的配电箱设施都己上锁。未经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或维修电工同意,任何个人或施工单位都不得私自开启配电箱,更不得破坏门锁,如违反的项目部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私开配电箱的施工单位或个人负全部责任。

6.在施工过程中如不小心对配电箱、电缆等用电设备造成了损坏,应立即通知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维修电工应及时处理。

7.施工现场的设备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设置,手持电动工具的原始电源线严禁接长使用并且不得超过3米。

8.非电工人员,严禁乱用电气设备。

六.预防发生电气火灾的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起火灾。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因导线安全间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年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起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实。开关触点接触不牢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延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了接触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炉等电热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等会起火灾;
大功率照明灯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5)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这就要求用电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和预防措施。

2.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针对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制定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设备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

(2)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草坪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 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5)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端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7)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义务消防队。

(8)扑灭电气火灾注意事项: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

②.当电源因其它原因不能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③.扑灭电器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总配电箱 二级配电箱 现场各级配电箱应设置安全防护 首末电箱二级漏电保护 一机一闸“机”“闸”相距不大于3米 禁止一闸多机、私拉乱接 5.1.3、起重吊装 在施工过程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识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

3、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4、施工时,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讯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5、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6、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吊装作业前应检查地下埋设的构造物(电缆、管道等)及场内电线、电缆、管道等高空架设设备的位置和走向,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施工中如遇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二、施工准备:
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符合防洪、防火等要求,具备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条件。

2、施工现场应设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3、施工现场内的临边、洞口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专人指挥交通,并设明显警告标志。

4、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管、树木或脚手架上。

5、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时加设绝缘电层。

6、各种电器设备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8、放置起重机具的地点应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

四、起重吊装作业要求:
1、吊装作业时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吊装前应清除工地及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试吊前,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方能进行。试吊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准重量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米高,停留10分钟,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准重量的1.1倍,吊起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各部位是否良好,确认合格后,方得使用。

4、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5、起重机的作业地面应坚实平稳,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6、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

7、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下表中的要求:
注:凡有关于钢丝绳的安全规定,应按照上表执行。

8、起重机具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

9、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的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齿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10、卷扬机中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结节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周。起重所用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11、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

12、起重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13、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应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

14、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起吊重物移动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15、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16、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

17、起重机在起升或下降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物自由下落。吊装重物下落时,速度应缓慢,不宜过快。

18、起重吊机在高压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其扒杆与高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还应搭设隔离设施。

19、起重机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与基坑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0、起重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21、起重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22、起重机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

23、工作时,必须防止碰触架空电线。臂杆、钢丝绳及构件应与架空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不得小于以下表中所规定的距离。

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垂直安全距离(米)
水平安全距离(米)
1千伏以下 1.5 1.5 1~35千伏 3.0 3.0 60千伏 4.0 4.0 154千伏 5.0 5.0 220千伏 6.0 6.0 24、起重机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构件重量不明不吊;

3、捆绑不牢固、不平稳不吊;

4、埋在土中的物件不吊;

5、不斜吊,不拖拉起吊;

6、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

7、六级以上风力和雷暴雨时不吊;

8、没有足够照明或光线差不吊;

9、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边不吊;

10、构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件不吊。

5.1.4、临边及基坑开挖防护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楼层临边防护 楼层临边防护 楼梯临边防护 楼梯转角防护 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2.1、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小于3圈。

2.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2.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2.4、钢管横杆及栏杆均采用∅480×3.5的管材,以扣件固定。

3、防护栏杆必须由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或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4、临近路边的外脚手架外侧还应每三层设置不小于2m的安全挡板进行封闭。

5、防护栏杆的拆除:临边防护栏杆的拆除应在防护区域的作业停止后,方可拆除。拆除前必须经质安员同意并对拆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拆除时必须有质安员在场进行监督指挥。拆除下来的材料不能乱抛乱扔,必须堆放整齐。

“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设定期检查制度,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必须在开工时巡视至少一次,检查工人安全帽、安全带的佩戴情况及安全网、临边防护的安装搭设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理,发现安全设施有破坏或有为题时,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除以上要求外还应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且坐好记录。

6、基坑支护措施 基坑支护方案设计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基坑开挖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程序实施。如无相关要求时按下列要求实施。

6.1、基坑施工必须设置临边防护,深度超过2m的临边可采用1.2m高栏杆或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还必须采用蜜目式安全网做到封闭式防护。

6.2、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6.3、基坑边不得堆放土方、材料等,土方应随挖随运。

6.4、基坑支护结构应进行变形检测,包括支护结构、临近建筑物、管线、道路等,并形成检测记录。

地下室基坑周边防护 土方开挖基坑周边防护 上下基坑通道 上下基坑通道 5.1.5、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措施 钢筋工程 1.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搭设防护栏杆。

2.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无脚手架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

4.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模板工程 1.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2.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 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

4.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5.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6.拆除模板等支撑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

混凝土工程 1.浇筑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设护身栏杆,不得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2.浇筑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钢管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3.混凝土地泵在浇注时,要防止泵管和泄露的混凝土伤人。

4.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道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5.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
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5.1.6、外架施工安全措施 1、脚手架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1、架子工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高血压、心脏病患者、酒后、年老体弱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2、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通过专职安全员量化检查验收,再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之后脚手架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随时注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马虎迁就。

1.3、脚手架杆件选材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要求选择合格的杆件。

①钢管:采用有缝焊接钢管,直径φ48-51mm,厚3.0-3.5mm。严禁弯曲、锈蚀。

②绑扣材料:8#线,严禁使用麻、棕、草绳。

③扣件:应有新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专业检测单位测试报告。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不得有脆裂,变形,滑丝。

④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板两端用直径4mm的镀锌钢丝绑扎两道。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等不得使用。

1.4、脚手架立杆基础要找平夯实,铺5cm厚木板或槽钢,铺木板时立杆要设钢底座,架子基础应设排水沟,剪刀撑与地面夹角45°-60°,低架可间隔15m设一剪刀撑,高架要连续设置,剪刀撑钢管要搭接,作业层要满铺脚手板,接头板端悬空部分必须按规定铺设。

1.5、脚手架立杆基础,或采用立杆根部必须埋人土中300mm以上。因地表层坚硬无法埋入者,在距离地面高度200mm处绑扎水平扫地杆保护。

1.6、砌筑脚手架,其主要杆件联接处,采用扣件连接,每三个月检查保养一次。

1.7、操作人员在三步架以上进行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且钩挂于牢固的杆子上。

1.8、严格控制脚手架上的荷载,绝对禁止在架子上堆放过多的材料和构件,脚手架上人员不能过于集中。脚手架的施工荷载当作为承重架时为3000N /m2;作为装饰架为2000N /m2,作为工具架时为1000N /m2。施工荷载应标示架体醒目处。

1.9、工程使用密目网(2000目/100cm2)封闭主体,密目网横向挂在架体立杆内侧,安全网要有合格证。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挂水平兜网,架体内沿高度每两层设一道水平兜网。施工层下一步架设一层硬防护。

1.10、为了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固,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按立杆总数对等交错设置。

1.11、脚手架与墙体牢固联接.并设支头抵住墙体,保护脚手架的垂直稳固。

1.12、脚手架与建筑物要有可靠的拉接,拉接头与主节点距离不大于30cm。并设支头抵住墙体,形成一拉一支,保持脚手架的垂直稳固。

1.13、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围护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时作业。

1.14、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除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往下顺杆子。

1.15、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扣、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1.16、六级以上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停止脚手架作业,雨、雪天气应有防滑措施。

2、架子工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2.1、搭脚手架前,应仔细检查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和工具,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全面认真地检查,并经施工负责人员验收后方准使用。

2.3、脚手架搭成后,在施工期间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准随便乱拆或改变脚手架结构。

2.4、脚手架和墙连接的拉锚,如有妨碍工作时一定要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准临时拆除,并应在下班前或工作完毕后,及时将拉锚重新拉好。

2.5、.靠近电线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将电线迁移,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6、如必须在脚手架上架设供电线路时,木脚手架上应设置绝缘措施;
毛竹和金属脚手应另设木横担、磁瓶等绝缘措施;
不准随便将电线绑扎在脚手架上。

2.7、搭设或拆除脚手架时,如果脚手杆没有绑扎牢固,脚手板没有放好或已拆开绑扣等,都不准中途停止工作。

2.8、工作中不要乱扔材料和工具,上下运送材料时要互相密切配合,不准用不牢固的绳索绑吊。

2.9、在霜雪和阴雨天工作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2.10、脚手架横过人行道和出入口时,应加强立杆(冲天)及大横杆(牵杆、顺杆);
如在人行道上部时应搭设安全棚,以防坠物伤人。

2.11、脚手架的支撑杆,在有车辆或搬运器材的地方应设置围栏,以防冲撞。

2.12、脚手架的支撑必须与模板支撑分开。

2.13、不要把脚手架和脚手板支撑在建筑物上或不十分牢固的地方。

2.14、在脚手架或邻近处进行挖掘工作时,脚手架应予以加固,以防倒塌或变形。

3、金属脚手架 本项木采用金属脚手架 3.1、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垫木厚度不应小于5 cm);
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3.2、不要在金属脚手架上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或锚固机械零部件。

3.3、搭设时要层层找平找正,再拧紧螺栓。

3.4、杆件连接要使用扣件,不准用铁丝等绑扎。

3.5、钢脚手板的提环必须卡住。

3.6、框架或三角挑架的支承横杆、扶梯应自下而上逐层安装。

3.7、脚手架与建筑物必须每隔3米拉一道连墙杆(在围梁或楼板鼻子上),以保证其稳定。

3.8、扣件装拆时,使用活络扳手用力不可太猛,防止打滑发生事故;
禁止用扳手敲击螺栓,以防损 3.9、脚手架的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1):拆除前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如周围有电线或者其它障碍物时,必须采取措施后才能进行拆除。

2):拆除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禁止闲人进出,并应安排专人看管。

3):拆除顺序应先上后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并严禁用推倒方法。

4):脚手架的栏杆与马道不准先拆除,而应按顺序与脚手架同时拆除。

5):拆除斜拉杆及大横杆时,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拆完后由中间的人负责往下顺杆件。

6):在较高的地方拆下的材料不应往下抛扔,应用滑车吊下或由斜道运下;
拆除的材料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

5.1.7、现场防火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防火防爆要求 1.1、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生活区和作业施工区,并在现场内设置工具库,材料库等,把易燃物品贮藏在库内安全处。

1.2、施工道路在施工全过程中保持畅通,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1.3、建立健全用电安全防火责任制,施工过程中不定期向工人进行用电防火安全常识教育,用电安全防火由现场电工总负责并开展工作。每天设专人值班跟班作业,并做好安全用电记录。

1.4、电焊机一次线电源长度不宜大于5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导线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钢管式结构钢筋用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位置地点应防晒、防压,还要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1.5、高处作业电焊,要严格执行一清(清理易燃物);
二接(接住火花);
三浇(用水浇湿周围易燃物);
四看(专人看火监护);
五检(焊前检查环境、焊后检查隐患);
六严(严格执行防火规定)的操作管理制度。

1.6、所有电(气)焊作为前,须经过动火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后方可进行。

1.7、在建筑物施工时,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工时主管设加压水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并配有软水道等措施。

1.8、建筑物每层楼梯口通道处配置不少于一个灭火器,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立管内径应在2“(约合50mm)以上,每层设置消防水源接口,并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保证水压;
在仓库、生活区、办公区、木工制作场地、模板堆场等重点部位也必须配置足够的灭火器。

1.9、普遍灯具与易然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气距离不得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1.10、乙炔、氧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小于30m。不同类的气瓶,瓶与瓶之间不小于5m。乙炔瓶不应平放。

1.11、当电器设备着火时无法切断电源时,就需要带电灭火。严禁用可导电的灭火剂进行喷射灭火,如喷射水和用泡沫灭火器等进行灭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二氟一氟一溴甲烷(简称1122)、二氧二溴甲烷或干粉灭火剂。。

2、健全防火制度 2.1、工地施工中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建立防火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2.2、各个作业班组配备一名义务消防员,每作业班都应有防火人员巡查细看。

2.3、定期和不定期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和火源隐患及时消除。

2.4、各种材料、设备、电源等应符合防火要求。

2.5、划分防火责任区,实行定人负责制,严禁在易燃易爆作业区内吸烟,动火。

移动式消防架 消防墙 5.1.8、现场防火消防措施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易发生坠落事故的施工场所,施工前,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2)、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4)、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防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5)、不得攀爬脚手架及跨越阳台。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7)、尚没砌砖封闭的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楼梯口、井架、人货梯与建筑通道、跑道(斜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基坑周边等,按实际情况,设置1.2米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8)、建筑物周边与脚手架之间,从首层开始张挂一道安全平网,以后每隔10米张挂一道安全平网。脚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封闭。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每隔10米张挂一道安全平网或钢筋网。

(9)、边长大于250mm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里面用木板加砂浆封固;
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网。

(10)、电梯口(包括垃圾口)、施工用人货梯口、钢井架口必须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的层间闸(棚)门。

(11)、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风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12)、施工使用的临时跑道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并设有防护栏杆。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和受伤部位,如:伤者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挤压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少动,并将下肢抬高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通畅。昏迷时伤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必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骨拆处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发现脊椎受伤,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5)、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动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棍等 ,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缚在一起。

(6)、遇有创伤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7)、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受伤伤口的情况。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物体打击事故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按规定必须正确配带安全帽。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长度以钢井架、施工用人货梯外边沿两侧各超出0.8m宽度,当建筑物高度在1.5m—30m时,搭设4m;
当建筑物高度在30m以上,搭设5m;
超高层建筑物,搭设6m。

(3)、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4)、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5)、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下面必须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6)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专人负责捆绑牢固,红砖等散料应放入吊蓝后才准起吊,严禁超高、超宽、超重。

(7)、拆除或拆卸作业要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8)、高处拆除作业,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堆放或者向下扔置废弃物。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抢救的重点应放在对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受伤情况、受伤部位和伤害性质,如:伤者发生休克,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者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
对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 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骨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附 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机械伤害事故预防和安全注意事项一般要求 (1)、作业前,要做好润滑、联结坚固、行程限位、信号、工件、夹具等的检查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工件夹具、安全防护的完好。

(2)、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3)、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维护,当发现有失修、超载或带病运转等情况时要停止。

(4)、操作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工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5)、夜间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

(6)、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的要求。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 (1)、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马上抢救伤者,观察伤者的伤害情况和受伤部位,如: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应先用橡胶带或布带或止血纱布等进行绑扎止血。

(2)、发现伤者骨折,不能盲目搬动伤者,应采取措施(如:用木板等)把骨折位置初步固定,防止搬运过程中加大伤害。

(3)动用最快的工具或其他措施,速把伤者送到邻近医院抢救。

(4)、对于眼睛受到的伤害应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4、《发生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触电事故与其他伤害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随着电流增大、时间的延长将会生产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瞬间或两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如果机械保护装置不完备,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极易发生,所以,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伤害事故时要正确、及时地处理,抢救伤者。

1、触电事故的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4)、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正确选用相应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6)、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错误判断的地方,应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闭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失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10)、注意事项有:
①、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保护接地。

②、采用保护接零系统,总配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③、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④、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⑤、施工设备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选用合格的熔断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⑥、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2、发生触电事故应急救援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正确,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①、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闸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拨掉,以切断电源。

②、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③、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④、救护人可载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⑤、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隔断入地电流,然后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⑥、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未确定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直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物品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急救。只有确定线路无电的情况下,才能在触电者触电处就地急救。

(3)、触电者脱离电源应注意的事项:
①、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衣服. ②、严禁救护人员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
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③、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员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④、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⑤、在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治疗。

(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

(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①、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处。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在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②、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部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③、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立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5、《发生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坍塌事故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脚手架搭设前要有搭设方案,计算书、立面图和节点图。搭设时要按搭设方案严格施工,并分段验收。

(2)、脚手架在拆除时要按顺序拆除,必须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

(3)、模板架体搭设前,要有搭设方案,计算书、立面图和节点图,搭设时要按搭设方案严格施工,并进行验收。

(4)、模板架体在拆除时,要按顺序拆除,并有工长监督。

(5)、基坑开挖要求:
①、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②、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
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水措施。

③、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④、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⑤、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⑥、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⑦、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⑧、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5)、基坑开挖方案应包括监控要求:
①、应包括监控目的、监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②、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2)、发生坍塌事故应急救援 (1)、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和抢险,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立即电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必要时动用一切机械设备和设施参加抢救和抢险,并派人对险段进行警戒和监护。

(2)、公司领导及安全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中止工作,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抢险, (3)、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对坍塌事故损坏供电、供水、煤气、通讯等部门设施的,指挥部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突击抢修。

(5)、坍塌事故导致周围建筑物等破坏,有可能造成更大事故的发生,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现场,火速报告政府部门请救支援和帮助,并派足够人员对险段进行警戒和监护。

(6)、通常情况下,应首先切断电源,根据事发后具体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抢险方案 (7)、抢险人员抢险前,首先查明事故现场情况,观察周围环境,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堤下参与抢险,严禁冒险瞒干。抢险人员应互通信息,及时通报抢险工作,遇不明情况要及时报告。

(8)、对伤员的抢救应注意事项:
①、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和受伤部位、伤害性质,如:伤者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挤压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少动,并将下肢抬高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②、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通畅。昏迷时伤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必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骨拆处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③、发现脊椎受伤,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④、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动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棍等 ,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缚在一起。

⑤、遇有创伤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⑥、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受伤伤口的情况。

6、《发生起重吊装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预防 (1)、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有操作证的人,才能从事起重吊装作业。

(2)、起重工作前,必须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了解工作内容,了解周围的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超负荷作业。对露天起重吊装,遇到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起吊。起吊80t以上的设备和构件时,遇五级或五级以上风时,应停止吊装。

(3)、起重工必须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起重时,要有专人指挥,协调作业,起重前要对机械工具、吊具、绳索进行检查。

(4)、起重区或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一切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5)、起重吊装作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特殊吊装作业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2、防止起重吊装作业事故发生的基本安全要求 (1)、起重吊装作业,应遵守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2)、起吊物件时吊钩处要绑牢,防止开口处脱钩,或绳索在挂钩处滑动。绳套捆绑时,要先将在空中停止摆动的吊钩缓缓在吊物的重心处,然后将绳索绑好,使其受力均匀,不准绕结和扭歪。

(3)、起吊:当绳索受力刚绷紧时,应仔细观察并调整吊物的状态,使其平稳后方可起吊。

(4)、起吊构件,不得使用无螺纹销轴,若必须使用,应有防止销轴滑出的措施。使用卡环时,为了受力均匀、稳定,应使卡环沿长度方向受力。使用轴销卡环时,应先仔细挑选合格的销子,并将销子插实,以防止滑脱。有变形、裂纹、严重磨损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绳索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绳捻股的方向与股绕成绳的方向相反)。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核算,并按要求进行降低标准使用或报废。

(6)、当钢丝绳出现以下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钢丝绳中有一整股折断时,该绳应立即报废;
断丝数目在使用增加很快时,应立即更换;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时,应立即报废;
钢丝绳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态时,应立即报废;
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应立即报废;
吊赤热、熔化的金属或酸、易燃易爆物品时,钢丝绳报废按受力折减数值减半。

(7)、起吊时,打结头的绳子,不能用在滑轮组上,物件正式起吊,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不超过0.5m,立即发出停止信号,检查物件的捆扎和各处受力情况,确认无问题时再起吊。起吊物件或设备,应系牢固一溜绳,防止吊物摇摆和旋转。

(8)、钢丝绳与带电供电线路要保持一定距离,至少要大于2m,严禁与电线接触。

(9)、起重用钢丝绳须分别标明铭牌、规格与用途,并定期检查。钢丝绳承受重量不得超过规定值,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其情况。钢丝编结各股应松紧一致,其返插编结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互插的编结长度不得少于20~25倍,其长度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3个。

(10)、地锚必须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并勤于检查,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以保证地锚的锚固强度。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11)、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C,应采用防止滑钩等。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根据起重量的不同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在绳间加滑轮铁扁担、钢板铁扁担或桁架铁扁 担。

3、起重吊装作业事故应急救援 (1)、发生起重吊装作业事故,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和抢险,停止一切吊装作业,立即电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必要时动用一切机械设备和设施参加抢救和抢险,并派人对险段进行警戒和监护。

(2)、公司领导及安全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中止工作,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抢险, (3)、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抢险指挥部的指挥,保证人员、机械、物资和车辆的有效调度。

(4)、对吊装作业事故损坏供电、供水、煤气、通讯等部门设施的,指挥部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指派人员积极配合他们突击抢修。

(5)、因吊装作业事故导致周围建筑物等破坏,有可能导致更大事故的发生,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现场,火速报告政府部门请救支援和帮助,并派足够人员对险段进行警戒和监护。

(6)、抢险人员抢险前,首先查明事故现场情况,观察周围环境,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堤下参与抢险,严禁冒险瞒干。抢险人员应互通信息,及时通报抢险工作,遇不明情况要及时报告。

(7)、对伤员的抢救应注意事项:
①、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和受伤部位、伤害性质,如:伤者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采用胸外心挤压法。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少动,并将下肢抬高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②、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通畅。昏迷时伤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必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骨拆处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③、发现脊椎受伤,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④、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动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棍等 ,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缚在一起。

⑤、遇有创伤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⑥、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受伤伤口的情况。

7、《发生基础开挖引起的水、电、气、通讯、文物等损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基本要求 (1)、基础管、沟、槽及市政工程开挖,由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手续齐全方可作业施工。

(2)、施工前,应向建设单位索要相关手续和施工地区地下管线、管网图纸和相关资料,根据提供图纸资料制定相应施工方案。

(3)、开挖作业时,应设专人察看,发现情况立即示警停止作业,遇有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

2、发生基础开挖引起的水、电、气、通讯、文物等损坏事故应急救援 (1)、开挖作业时,应设专人察看,发现情况立即示警停止作业,遇有重大问题应立即上报。

(2)、挖断煤气管道,紧急输散现场周围人员,熄灭一切明火,从上风口用麻袋或棉被堵塞管理道破口,同时报煤气公司抢修;
如发生火灾中毒立即报火警或120救护中心。

(3)、挖断自来水管道,立即停止作业,就近用材料堵塞破口处,同时寻找阀门关闭减少流水损失,立即报自来水公司抢修。

(4)、挖出或挖断通讯电缆,立即停止施工,派人保护围护现场,报电讯部门,等待电讯部门来人维修和处理。

(5)、挖断挖坏电力线路,立即停止施工,派人保护围护现场,报供电部门,等待供电部门来人维修和处理。

(6)、开挖过程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派人保护围护现场,报文物部门,等待来人处理。

(7)、开挖过程中发现可疑爆炸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千万不能随意碰、般或移动可疑爆炸物,立即派人保护围护现场,报公安等部门,等待来人处理。

十、其它重大危险因素/重要环境因素对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消防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1、消防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和省、市上级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落实有效措施,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并形成网络。

(2)、应急分队内设置有领导指挥小组、义务消防灭火行动组、应急抢救组、突发事件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事故调查(技术)组。

(3)、注意事项:
①、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②、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加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③、在施工过程需要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动火作业“八不、四要、一清”的防火措施,才可动火。

④、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论数量多少,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并落实防火措施。

⑤、施工现场和宿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⑥、电线架设、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技术规程的要求,并由持有电工证的电工架设安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⑦、易燃杂物要及时清理,不宜堆放在施工现场和宿舍附近,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⑧、消防用水设备的电源必须单独放线,一旦发生火灾,施工现场电源切断后,能保证消防用水。

(3)、灭火应急方案演练要求 ①、为了使应急方案在实践中得到正确运用,项目部要安排时间按照应急方案要求进行演练。

②、演练要求:实地演练的次数应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和生产任务而定。一般要求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开展演练的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或节假日前等情况来确定,通常可安排在冬、夏季到来之前。

③、演练形式:模拟操场训练:从接警、出动、分工配合以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练,检验是否符合应急方案的要求;
模拟实战训练,从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际距离要求出水、泡沫、干粉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物资的训练。

④、演练注意事项:演练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做到参演人员明确演练任务,方法的要求;
要选择适当时间,尽量不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点火演练的,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

(4)、火灾扑救的方法:发生火灾事故,要根据燃烧特点,火场的具体情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贵重物品到安全地方,拨119电话报警等。

2、发生消防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1)、突发事件发生后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后,火情发现人在拨打电话通知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后,无论火势大小立即拨打“119”、“110”报警,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的报警电话,然后要派到人单位门口或十字路口等候消防车,在专职消防人员没到之前,义务消防灭火组要组织义务消防员采取正确的方法,注意保护自己,合理利用灭火器材、砂、土、水等争取将大火扑灭。

(2)、突发事件应急疏散组织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要保持道路、楼道、走廊安全畅通,并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疏散;
立即组织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及时扑救起火源,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原因、地点、时间及被困人数;
要及时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派专人看护,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火灾初始阶段,通常在起火十几分钟内,此时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缓慢,火焰不高,燃烧散发出的辐射热度较低,燃烧面积不大,现时义务消防灭火行动组要根据火灾情况及地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如火灾发生地没有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不够,要及时联络,就近调来灭火器材,力争将火灾在消防车到达之前扑灭或控制火情,不使其扩大。

(4)、火灾发生后,联络组要通过电话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并派人到现场密切关注火情发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联络工作;
安全防护救护人员在火灾发生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及时参与抢救伤员。

(5)、起火时,普通电梯不能作安全疏散用,电梯井口拨烟火的作用很强,容易扩大火势,火灾时,电梯井口烟雾浓,不能保证安全,其次,火灾时对非消防用电都要断电。

(6)、楼梯是建筑物唯一的疏散设施,楼梯间要有效地防止烟火侵入,火场上出现浓烟、高热、缺氧等致人伤亡时间,早在5-6分钟,晚在10-20分钟,所以人员疏散时间必须控制在3分钟内全面疏散到安全地方。

(7)、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多数是由于烧焊作业或遗留火种引燃竹木而引起的,对于这类火灾,可用冷灭火方法,将水或灭火剂直接喷射在燃烧的物体上,使其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达到灭火效果。

(8)、如电器设备火灾,可用窒息灭火法,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加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源扑救),直接喷射在燃烧的电器设备上,阻止空气接触,并立刻关闭电源,达到灭火效果。

(9)、油类火灾同样可用窒息灭火法,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沙(严禁用水扑救)直接喷射在燃烧载油的器具上,阻止和氧气接触,达到灭火效果。

(10)、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由有关部门或消防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鉴定确定起火原因。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改进消防工作,通过火灾事例,教育全体员工,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9、《发生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苯)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中毒事故在建筑工地中时有发生,特别是食物中毒,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1、中毒事故的预防和基本安全要求 (1)、根除毒物:从施工(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
降低毒物浓度: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生产,消除毒物免散的条件。

(2)、通风排毒:在施工过程中,作业点要通风,如在不通风的场所操作时,要采取安排通风装置,保证新鲜空气流通,减少毒气对人体的侵害;
防止粉尘:施工中产生粉尘时,必须带水作业,尽量减少粉尘飘浮,给人体带来的危害。

(3)、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施工作业时,操作工人必须配戴口罩,必要时候配戴防毒面具,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时间与劳动力。

(4)、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5)、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过夜要上锁封存。茶桶、饮用水热水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6)、设置卫生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许可证要挂在显目处,做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上岗,食品生产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7)、生、熟食物要定点采购,从市场上购回的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汤过才煮炒。切菜的砧板、盛食物的容器要生熟分开,碗筷和洗碗布要经常消毒,所有食品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

(8)、不进含有毒素的食物,如河豚鱼、发芽的土豆和发霉的米、面、花生、甘蔗、瓜菜等食物,不售卖、食用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隔餐的饭菜要加热煮透才能食用。不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黄鳝、甲鱼、虾、蟹、贝类等水产品。

2、发生中毒事故应急救援 (1)、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现场;
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易死亡。

(2)、食物中毒的特点:突然暴发,在短期内(一般2-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食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
发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进食同一种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

(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春、夏多雨及暖湿的季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毒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呕吐出食物。

(4)、当发生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来源,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5)、发生中毒事故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停止一切施工作业,立即电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并派人对险段进行警戒和监护,防止人员进入。

(6)、公司领导及安全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中止工作,火速赶往事发现场,迅速将事发现场进行封闭,组织人员抢救伤员,立即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等待处理。

(7)、抢险人员抢险前,首先查明事故现场情况,观察周围环境,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堤下参与抢险,严禁冒险瞒干。抢险人员应互通信息,及时通报抢险工作,遇不明情况要及时报告。

10、《公司防台风、防汛、抗旱抢险救应急救援预案》
1、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建筑业的特点,制定抗洪抢险救灾方案。

2、指导思想: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切实落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年提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司青年员工和民兵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骨干突击作用,力争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

3、组织领导:按政府部门要求,防台、防汛抗旱及抢险工作在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防汛抗旱及抢险组织机构,由公司总裁(武装部第一部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日常工作由保卫处处长根据上级命令和防台、防汛防旱要求开展工作。

4、各单位建立防台、防汛抗旱抢险小分队,以民兵为基本骨干。落实抢险救灾物资,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和车辆,各单位党政领导负责完成上级赋予的防台、防汛、防旱及救灾任务。

5、有关要求:
(1)、公司、各单位防台、防汛、抗旱抢险小分队人员必须做到灾情就是命令,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区、局组织的抢险救灾工作,服从上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2)、公司、各单位要确保通信畅通,确保24小时内人员在职在位,负责建立通信网络、健全值班制度。

(3)、强化值班意识,严格组织纪律。防台、防汛、防旱及抢险期间,凡负有抢险任务的单位要保持24小时值班。抢险人员要在职在位(包括夜晚在家)保证上下联络畅通,服从命令听指挥,当接到抢险命令后,白天应在60分钟内,夜间应在90分钟集合完毕,到达抢险地点。

(4)、物资保障要及时到位,抢险救灾所用的锹、镐、箩筐、木杠、麻绳、雨衣(自备)、手电等由公司统一筹备,保障运输,公司及相关单位在汛情期间保障一定数量车辆运送抢险队员和抢险工具,以保障抗洪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5)、加强防台、防汛、防旱工作宣传,教育员工(民兵)树立全局观念、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自觉服从抢险工作调动,抢险工作中要加强自身保护工作和自我防范意识,自查、自纠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意识,确保抢险工作胜利完成。

(6)、公司、各单位防台、防汛、抗旱组织机构,抢险分队名单,值班电话以及通信网络、联络电话每年要及时上报公司。

11、《治安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结构: (1)、公司、各专业公司以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依托,建立治安紧急事件应急分队,并形成网络,应急分队内设置应急行动交谈组、联络协调组、疏散引导组。

(2)、紧急事件发生后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事件发生后,发现人迅速联系行动交谈组,根据人员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报警,报警时要讲清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人员姓名、事由及自然情况、报警人的姓名。报警后要派人等候相关人员,在相关人员未到达时,疏散引导组要控制事态,防止无关人员卷入事件,使之酿成大规范的治安紧急事件。

(3)、防止紧急事件应急疏散组织措施:
能以较少的力量,迅速将事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有利于了解情况,及时分清是非曲直,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有利于短时间内采取针对性措施平息事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在事件刚突发,信息尚未传播,事态还未扩大蔓延的初期,是处理工作的最佳时机,把握平息群愤时机,转“聚”为“散”,利用情绪转化的时机,做到晓之以理,导之以规,分化瓦解,孤立控制少数主谋者,平息事件。

(4)、通讯指挥的程序和措施:
治安紧急事件发生后,通讯协调组要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并派人到现场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以迅速从快的原则,在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分清重点和一般保卫对象,防止保卫对象主次不分,轻重倒置。要在明确重点的基础上,根据被保卫对象的实际需要,使用足够的保卫力量,及早布防伺机待命。公司内各基层单位保卫干部要随时听从公司的安排,随叫随到,服从命令。

(5)、治安紧急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措施:
疏散引导组要按事件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政策区别对待,迅速、及时、妥善处置所发生治安紧急事件,孤立少数,教育多数,坚持做好宣传、疏导工作,对个别危险分子要获取证据,提交司法机关处置,凡事都要因事施策,区别对待,在处置治安紧急事件过程中具体灵活运用。

5.2、文明施工管理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文明施工规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5.2.1、现场围挡 1、大门、标识:具体制作要求按上海市政工程设计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视觉识别规范手册。大门底涂防锈漆、加复蓝色丙烯酸外墙涂料,最后将集团标志和“市政”、蓝字即时贴按指定尺寸位置粘贴在大门上。大门口右侧的外墙上应挂设施工许可证标牌及“八牌二图”。围墙高度为2.5m,上部为彩钢板高度为1.8m,下部为砌块高度为0.6m。围墙形式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

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有破损的部位应立即补设,使施工现场始终处于封闭控制之中。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用混凝土浇捣成宽300mm,深400mm沟槽围成宽3000mm、长5000mm的矩型洗车场地,三级沉淀池砌尺寸为1200mm×3000mm,排水渠250mm×300mm,高压冲洗水枪,并有专人负责。余泥排放要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

3、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治、美观,宜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等。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挡材料的要做压项,围墙每间隔不大于5m设置墙柱(墙垛),每隔30m长在墙柱间设置沉降缝,并按规定美化墙面。

4、临街防护要求:凡在市区的临街工地,高空坠物范围内有人行道的,均应制订防护措施,搭设双层硬防护棚,并对防护棚及搭设杆件进行美化,同时设立警示标志。

5、外立面管理要求:在建建筑外立面确保整洁,项目必须定人、定时清理在建建筑外立面。外架钢管及防护栏杆统一涂刷安全色漆,立网不得有破损脱落和污染。立面悬挂的标语标牌一旦破损立即更换。

5.2.2、人员管理 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为使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的进行正常的施工活动,使大家拥有一个安全,舒适,清洁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人员入场管理制度 1.1工地所有工人必须着公司工服,颜色,款式统一,干净整洁,上岗证统一佩戴于左胸前,禁止光脊梁。

1.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如因故未携带安全帽可在门卫处借用,并交纳30元押金,出场时将安全帽返还门卫,由门卫将押金退还。安全帽如丢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在施工现场长期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及相关的防护用品。

1.3临时来施工现场办事人员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并经门卫与办事部门联系验证后方可放行。

1.4进出人员严禁攀爬场区围墙(围栏)和场区大门。

1.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提示牌指示从主道路通行,严禁擅自穿行各施工区域。

1.6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流动吸烟,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吸烟。

1.7施工作业人员严禁赤背、穿高跟鞋、拖鞋、露脚趾后脚跟的凉鞋、裙子进入施工现场。

1.8酒后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各种作业。

1.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类警示、提示牌,远离危险区域。

2、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2.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2.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2.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2.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2.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3、 外来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制度 3.1、 建立施工档案,做好“证卡”登记。

3.2、 施工班组人员进场后由安全文明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项目部、公司),填写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三级”安全教育记录表。

3.3、 班组长必须对所管辖的外来人员全面负责,项目部与班组长签订防火、治安、卫生责任状,落实宿舍管理责任。

3.4、 施工单位必须成立卫生领导小组。落实民工宿舍区的责任人 4、出入门禁、实名制刷卡、LED显示 1、现场实行人车分离;
人员实名登记,刷卡进入;
车辆进出自动识别车牌,现场检查, 2、所有人员实名信息录入,包括所属队伍、工种、技能、照片,信息录入时必须和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

3、实行一人一卡,刷卡进入,LED电子屏显示人员信息,人脸识别;

4、机动车配置车牌自动识别系统,陌生车辆进入需要押驾驶证,做好登记;

5、做好材料保护工作,严防偷窃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5.2.3、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1.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带、洗车平台、沉淀池和冲洗设备等。

1.2、减速带宜设置3至6道,间距1米左右。

1.3、冲洗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冲洗平台设置在大门内侧中心道路上,车辆进出必须经过冲洗平台。

冲洗平台距离大门不得超过5米,长度、宽度均不宜小于5米。

冲洗平台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沉淀池宜设置2个并有效覆盖,每个体积不小于3立方米,满足泥浆处置、废水排放要求。

冲洗设备应设置专用水管和喷枪,并满足大型车辆冲洗要求。

2、对场地周边道路安排专人每天清扫,基坑开挖、钻孔桩施工等渣土及泥浆及时外运,不慎遗洒在道路上的渣土及泥浆,及时派人清扫并用洒水车冲洗干净。

3、施工现场道路两侧及大块空地须绿化,其他裸土、堆土、易产生扬尘的材料等必须覆盖。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掷施工垃圾,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

4、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须采用混凝土硬化,现场内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施工现场须配备有效易用的洒水设施,并安排专人洒水降尘。

5、外脚手架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整洁,提倡使用满足功能要求的新型防护材料。

6、在建工程内须设置垃圾通道,施工层散装物料、建筑垃圾要通过垃圾通道输送,严禁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

7、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出入施工现场车辆的实时监控。

8、施工现场门口应设置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明确责任主体扬尘防治责任人及电话、渣土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电话、混凝土配送单位负责人及电话、外出车辆冲洗检查和施工现场保洁人员姓名电话等。

9、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硬件设施建设完毕,施工单位必须组织验收,验收资料应放入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备查。

10、根据需要在工地现场进出口、重点部位安装PM2.5现场扬尘检测系统。

用卸式密封垃圾车运输垃圾 建筑渣土全封闭运输 经常清扫周边道路 现场禁止焚烧垃圾 现场禁止抛洒垃圾 5.2.4、垃圾及废渣处理 保证按照市交委员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办理处置手续。签订由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的保证书,并由建设单位上报市建委建管局。同时,保证书将作为企业办理工程安全报监手续的必备材料。保证书包含了办理车辆通行证、做好外运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安装使用车辆冲刷装置、上报清运协议、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出厂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出场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出场运输车辆进行清刷、实行现场旁站监理、对外运车辆和司机管理、向社会公示扬尘举报电话等。

配置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设备及相应的驾驶人员和专用停车场,运输车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营运证件,建筑垃圾运输证应当随车携带。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具体措施如下:
1、现场出入口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整洁、完好;

2、配置车辆清洗专用水道、排水设施、污水沉淀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车辆高压冲洗设备和相关机械设备,并保持有效使用,严禁“滴漏跑冒”的车辆驶出工地。

3、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完全密闭后驶出作业场所;

4、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

5、按照要求设置有效的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信息传输系统,并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垃圾监管信息系统的监控。

6、工程施工现场 (1)清理现场和装卸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2)清运垃圾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不得乱卸乱倒垃圾。

(3)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垃圾,将这些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完毕。

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遗撒、泄漏。

3、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应当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或委托专业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车辆运行线路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

4、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作业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接受舆论、社区及市民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回复投诉人。现场材料、渣土及建筑垃圾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居民上下班高峰期。

5.2.5、污水排放制度 (1):雨水管理 1):项目部应确保排入市政管网的雨水未被化学品和油品污染,且无固体废弃物。严禁将非雨水种类的其他水体排进雨水管网。

(2):污水管理 1):施工现场污水的最后出口处及搅拌机前台、运输车辆清洗处应设立沉淀池,经过沉淀后的污水可直接向污水管网排出;
沉淀池内的泥沙定期清理干净,并妥善处理。

(3):生活废水管理 1):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和水资源浪费。

2):食堂严禁将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等倒入下水道,尽量使用无磷洗涤剂清洗餐具;
按规定设立隔油池,指派专人或委托有资格的单位每半月清理一次,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隔油池尺寸按照就餐人数确定。

3):现场浴室应统一管理,控制含磷洗涤品的使用。

4):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线引送,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后与市政污水管网连接;
严禁在生活废水管线中倾倒或处置化学品、油品和其他污染物。

沉淀池 食堂隔油池设置 5.2.6、防噪措施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办理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钢构件大多是在夜间运入场地卸货,为避免夜间发出噪声,卸货时在构件上铺设枕木。合理安排工序,禁止夜间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浇注混凝土等需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三天公告附近居民。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加工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音。

2)尽量采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声的扩散。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用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识别在施工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这些设备一般情况下禁止在夜间使用。

设备名称 型号或规格 数 量 设备名称 型号或规格 数 量 冲击钻 TE15麦脱宝Φ12 30台 电圆锯 牧田C13" 20台 金属切割机 沪产Φ16 20台 柴油发电机 500kVA 1台 石材切割机 日立Φ100 15台 空压机 XF200 6台 型材切割机 日立Φ400 15台 履带吊 300t 2台 角向磨光机 日立Φ100 10台 震动棒 30台 5.2.7、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 1):施工空地、道路进行硬化处理,或有专人洒水降尘。

2):现场排水流畅无积水。

3):带泥沙的车辆要在现场冲洗后,门卫方能允许出门。

4):各种架料、材料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5):施工中做到“四净三无”。

6):施工完做到“四清四不见”。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在现场设立吸烟室。

2、办公区 1):各办公室有卫生值日表,值日人员必须保证办公室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桌面没有灰尘。

2):办公室禁止大声喧哗,吵闹。

3、生活区 1):宿舍必须永远保持干净、整洁、被子、个人生活用品必须摆放整齐。

2):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生活区周围不得随意泼水、倒污物。

4):生活垃圾送到指定地点,并由保洁员及时清理。

4、食堂 1)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池、有毒场所等有污染源的地方;

2):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取得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应上墙),严格执行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需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定期检查身体,并有身体健康证方可从业. 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炊事人员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必须保持个人卫生。

3):食堂生熟间必须分开,纱门、纱窗、纱罩齐全,食堂内外始终保持干净整洁,炊具必须进行定期消毒。

4):食堂操作间,必须有防蝇、防鼠措施。并见不到蜘蛛网。

5):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并有遮盖。

6):食堂必须有纱门纱窗 5、厕所 1):厕所由专门的保洁员及时冲洗,以保持厕所干净卫生,保证无污垢、无异味。

2):定期洒药保证无蝇、无蛆。

厨房、餐厅干净卫生 日常消毒 厕所需专人清理 现场设茶水亭和茶水桶 防尘洒水车 现场垃圾箱

推荐访问: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 临时占用道路安全文明作业承诺书 路天停车场须知 临时停车场简易组织施工设计 绿色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土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隧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外墙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电厂烟囱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市政公园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上一篇: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方案
下一篇:劳动合同书(参考文本)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