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办公系统(OA系统)管理办法:自动化oa办公系统

来源:医生招聘 发布时间:2020-03-20 点击:

  自动化办公系统(OA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动化办公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安全、畅通运行,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及我公司办公自动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OA系统主要运用于公司与上下级单位、部门之间;公司内部各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公文流转及日常综合事务处理。

 第三条 OA系统的功能为协同办公、公文管理、电子邮件、文档管理、公共信息、个人日程计划等,旨在实现公文电子传输、信息共享和交流,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

 第四条 OA系统的指阅读限权:未正式印发或办结的公文,只有参与流程的相关人员才有权限查阅。已办结的文件,除涉密文件外,可公开发布以供查阅。

 第五条 原则上所有非涉密文件除印发少量纸质文件存档或对外使用外,均通过OA系统运行。涉密或不便通过OA系统流转的公文,仍按档案管理有关办法用纸质文件归档。OA系统正式公文必须以PDF格式发送。

 第六条 电子公文处理完毕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同步将发文底稿等有关纸质文件立卷归档,同时分类建立收发文目录。打印后的电子公文相当于纸质公文复印件,参照纸质公文的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章 系统管理

 第七条 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办公OA系统的规划、推广和检查考核工作,对系统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具体职责为:

 (一)对系统使用部门(或单位)和人员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进行审核;

 (二)制定电子公文与信息流转的具体工作规范和制度;

 (三)征询各使用部门(或单位)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部门(或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培训各使用部门(或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五)负责系统维护和硬件管理,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六)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 OA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使用人员首次登陆系统应及时更换密码,不得泄露,由于密码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九条 使用部门(或单位)需变更系统中的相关资料的,应向综合事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使用部门(或单位)名称变更的,由该部门(或单位)来函确认新的信息员和使用人员名单,使用人员应同时备注是新增或是变更用户名;

 (二)使用部门(或单位)被撤销的,综合事务部负责通知网络办在交换系统中删除该部门(或单位)名称,注销或转移该部门(或单位)使用人员,并对系统中相关文件进行删除或转存等处理。

 (三)使用人员离开单位的,其原所属部门(或单位)应及时通知综合事务部注销其账户和资料。

 第十条 系统使用人员应自觉遵守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工作权责,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各使用单位和部门应指定一名信息员负责OA系统信息管理。OA系统所有使用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开启电脑后,应保持登陆OA系统状态,保证及时动态接收、处置和办理文件。原则上待办事务处理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第三章 运转流程

 第十二条 在系统中流转的电子公文,内容由发文部门(或单位)负责审核把关,文种和格式由综合事务部审核把关。

 第十三条 各部门(或单位)信息员负责相关电子公文传递。不便以电子公文传递或有特殊附件(如手迹、图片、书刊、工程图等)的,正文仍以电子公文形式运转,附件采用纸质公文交换的方式进行流转。

 第十四条 原则上应在领导签发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OA系统电子公文发送。

 第十五条 接受电子公文时,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打印或进入系统进行公文流转,并按常规收文进行登记,否则应予及时退回。

 第十六条 电子公文接受失败的,收文部门(或单位)应及时向发文单位说明原因,请求重发或及时排除故障。

 第十七条 公文处理需进入OA系统运转,OA系统将对每一步操作自动留痕,作为管理资料备查,并对每步操作实际状况及其效能进行督查。

 第十八条 收文部门根据来文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按公文审批权限送领导批阅至相关部门办理。承办部门应按OA系统的设置及时办结有关事项。

 第十九条 拟制公文时,应进入发文系统按《操作规范》要求在发文稿纸中输入相关信息,如公文的标题,公文字、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份数、主题词、正文等,方可进入发文核稿操作。

 第二十条 各部门印制文件前,应将经领导签发的文稿清样连同发文稿笺打印一份,交部门负责人进行校对。

 第二十一条 经领导签发后的文稿,原则上不得再作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由核稿人员请示签发人同意并请签发人审改后重新签发。文件一经用印,综合事务部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办结。

 第二十二条 已印制的文稿必须同时保存纸质发文稿签、文本以及正式印制的文件(2份),由综合事务部定期收集,逐份归档。

  第四章 文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 OA系统使用人员个人资料存放在菜单→个人事务

 →个人文件柜中,仅限本人查阅。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和单位内部共享的文件资料存放在菜单→知识管理→公共文件柜中,仅限本部门或单位人员查阅。

 第二十五条 部门或单位提供给公司其他部门和单位共享的资料,如管理办法、办事流程等,存放在菜单→知识管理→网络硬盘中,公司所有员工均可查阅。

 第五章 保密与安全

 第二十六条 文档管理员应对文件资料的保密性、正确性、完整性、发布范围负责,不得将涉密信息、病毒文档录入系统。

 第二十七条 联入系统的计算机,应安装正版杀毒软件、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使用外来磁盘应检测,以防病毒入侵。

 第二十八条 所有涉密信息不得在OA系统内发布,也不得储存在与OA系统相联接的计算机中。

 第二十九条 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不得侦测、盗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刺探网络配置、服务器配置和数据库信息。

 第六章 系统维护

 第三十条 系统出现故障,导致电子公文与信息无法在系统中进行正常交换的,应及时通知网络办,查明原因,排除故障。

 第三十一条 OA系统使用人员和各部门(或单位)文档管理员应定期整理“个人文件柜”、“公共文件柜”、“网络硬盘”中的文档资料,及时删除过期无效文档;并及时删除在OA系统上生成的失效或错发的信息。

 第七章 效能督查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电子公文应在指定时间内办完,系统将自动记录并及时提示公文办理情况,进行效能督查。

 第三十三条 OA系统自动对协同工作进行跟踪,对所涉及部门和单位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并将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贵州省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旗下分支机构。贵州省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办法者,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接受中国法律、法规、相关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及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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