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11278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

 项目 编号:盐政采【 2018 8 】3 33 3 号

 执法执勤用车 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国·四川

 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盐边县 人民法院

 共同编制

 2018 8 年 年 0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6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 量和方式 ............................. 19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20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21 第六章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 23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 目实质性要求 ..................... 26 第八章

 谈判内容、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27 第九章

 报价要求 ........................................................................................................ 28 第十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9 第十一章

 供应商响应文 件相关文书格式 ................................................................... 32 第十二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 63 第十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71 第十四章

 采购项 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74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盐边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盐边县人民法院所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盐边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项目编号:盐政采〔2018〕33 号

 (四)项目名称:盐边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40 万元(肆拾万元整)

 注: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 内容 :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http://www.ccgp-sichuan.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及报名时间 :

 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自行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自 2018 年 10 月 18 日 9:00 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 12: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 报名地点及报名方式:

 1. 报名地点: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采购办。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将报名函(见第十一章格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带到我中心完成报名;网络报名:将报名函(见第十一章格式)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至邮箱 1285547066@qq.com,并及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否则视为未报名。报名后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九、谈判 保证金:¥8000(捌仟元整)。

 交 纳 形 式 :

 转 账 ( 户 名 : 盐 边 县 人 民 政 府 政 务 服 务 中 心 ; 账 号 :88040120001299120;开户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分理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盐政采【2018】33 号保证金”字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至邮箱 1285547066@qq.com;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

 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现金方式缴纳;供应商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 谈判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及电话告知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不能前来参与 谈判 ,否则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 、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5%。交纳形式:转账(户名: 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账号:88040120001299120;开户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分理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盐政采【2018】33 号保证金”字样),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交纳。(中标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此次中标的总金额合并计算,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5%,中标供应商需补足差额。)

 注:

 中标后,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自动放弃中选资格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须交纳因顺延第二候选中选供应商而带给采购单位的损失(即补价差)。

 十 一、 报名截止时间:

 2018 8 年 年 0 10 月 月 2 22 日 日 1 12 2 :

 00(北京时间)。

 十 二、 供应商签到及递交 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2018 8 年

 0 10 月

 3 23 日 日 09 :3 30 0(北京时间)。

 供应商 签到须 提供 法人或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十 三、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8 8 年 年 0 10 月

 2 23 3 日 日 09 :3 30 0(北京时间)。

 十 四、 谈判地点: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投标大厅。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五、 联系人:

 采购人:

 盐边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

 0812-8658625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 174 号 邮

 编:617100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高女士

  联系电话:0812—8655253。

 地

 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南路 89 号 邮

 编:617100

 邮

 箱:1285547066@qq.com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40万元(肆拾万元整)。

 注: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40 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将被拒绝。

 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 ( 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谈判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8000(捌仟元整)。

 交纳形式:转账(户名: 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

 中心;账号:88040120001299120;开户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分理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盐政采【2018】33 号保证金”字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至邮箱1285547066@qq.com;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0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5%。交纳形式:转账(户名: 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账号:88040120001299120;开户行:攀枝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分理处。供应商请在备注栏注明“盐政采【2018】33 号保证金”字样),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交纳。

 (中标后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此次中标的总金额合并计算,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5%,中标供应商需补足差额。)

 11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艾华

 联系电话:0812--8655253 12 谈判过程、结果公正咨询 联系人:张艾华

 联系电话:0812--8655253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盐边县政务中心采购办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2--8655253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5 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1)询问和质疑的对象: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的特定资格条件、项目及参数要求提出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按规定作出答复;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除特定资格条件、项目要求外)、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按规定作出答复。

 (2)质疑期限: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在谈判文件公告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应

 在采购结果公告次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6 供应商投诉 受理单位:盐边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12- 865777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盐边县财政局备案。

 18 国家规定的强制、优先 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若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新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报价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二、总则

 1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盐边县人民法院 。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盐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 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谈判,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采购核心产品为:警用越野车、警用囚车。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8.1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 .谈判文件的构成 (实质性要求)

 10.1 本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供应商采购须知发出的补充文件和答疑会议记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六章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八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九章

 报价要求; 第十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十一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第十二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第十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第十四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10.2 谈判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10.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 及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天前按谈判文件中的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谈判与最终报价

 1 13 3 .谈判

 1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

 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3.2 按照相关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13.3 谈判开始前将由供应商交叉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谈判。

 13.4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供应商公章; (3)未缴纳保证金; (4)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13.5 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已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之谈判。

 1 14 4 .最终报价

 14.1 谈判后,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该报价须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为有效。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

 1 15 5. . 评定成交供应商(详见第十二部分)

 1 16 6 .确定成交供应商

 16.1 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采购代理机构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

 16.2 采购人在收到谈判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16.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款第(3)项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但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合同的授予

 1 17 7 .成交供应商确定标准

 1.合同将授予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且最低的合格供应商。

 1 18 8 .成交通知书

 18.1 采购人按服务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8.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18.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1 19 9. .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1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19.3 本次谈判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20 .签订合同

 20.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双方约定地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合同履约须过质疑期)。

 20.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20.3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0.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20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终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内容。

 21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力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2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 23 3. . 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24 4 .采购终止

 竞争性谈判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予以终止: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2)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六、 询问、 质疑及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七 、 谈判 纪律要求

 2 25 5. 供应商 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第三 章

 采购需求及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数量和

 方式

 采购内容

 邀请参 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数量和方式

 采购预算

 办公设备 采购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40 万元

 第四 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授权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合法代表。

 二、应当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一、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2)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7 年的财务报告书复印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验资报告、自开办以来任意月份、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暂无财务报表的,须作出书面说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 2018 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7 月-9 月任意一月或 2018 年第三季度的税收和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6 6. . 提供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1 、 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

 2 2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由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的,则可不提供)。

 3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不参与谈判而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适用)。

  注:以上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 章(鲜章)。

 第六 章

 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技术参数

 序号

 技术参数

 备注

 1 1

 盐边法院警用越野车技术参数

 ★轮胎规格:265/65R17;★乘员人数(人):5 人; 最小离地间隙(mm):210-227;

 最高车速(km/h): ≥ 175 ★发动机排量(L):2.0T; 额定功率(KW): ≥160 最大扭矩(N.m):320-360; 轴距(mm):2750-2850; 外形尺寸(长 mm):4800-4900 ★驱动型式:4×4 前置四驱;

 ★车体结构:非承载式; 变速箱:6 挡手自一体;

  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悬挂型式:前双叉臂独立悬挂/后多连杆; 转向型式:电动助力转向; 制动类型:手刹;★燃料形式:汽油;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膝部气囊;胎压监测; ABS 防抱死;制动力分配;牵引力控制;车身稳定控制;后倒车雷达;上坡辅助;陡坡缓降;铝合金轮圈;发动机电子防盗;车内中控锁;多功能方向盘;蓝牙;电动车窗;后视镜电动调节;后视镜电动折叠

 2 2

 盐边法院警用囚车

 主要技术参数:车辆类型:囚车;外形尺寸:≥4744×1972×2215(mm)

 ★总质量:≥3510(Kg); ★整备质量:≥2150(Kg);

 ★载客数:10(人); ★含防抱死系统(ABS);

 接近角/离去角:≥21.4/23.5(°) 前悬/后悬:≥1026/1083(mm);轴荷;1710/1800; 轴数:2; ★轴距:≥2835(mm);

  最高车速:≥120(km/h)

 轮胎规格:215/70R15LT;前轮距(mm):≥1692 后轮距(mm):≥1700 助力类型:液压助力;排放标准:国五排放;燃油箱容量:≥68 L 发动机参数排量(ml):≥2771; ★功率(kw):≥85;

 最大扭矩(N.m):285;

  ★燃油形式:柴油; ★ 车辆其他配置设备

 序号

 功能分类

 设备

 数量

 备注

 品目

 型号

 1 警示系统 长排警灯警报器 1.4 米、100W,LED 1 套

 车型外观 04 制警用标识及警兰 1 套

 2 囚室系统 中隔栅栏 不锈钢,Z 型 1 套

 尾窗栅栏 不锈钢 2 套

 左前窗栅栏 不锈钢,半窗 1 套

 后侧窗栅栏 不锈钢,整窗 2 套

 脚铐固定环 囚犯脚铐固定 3 个

 3 座椅内饰 长条翻板座椅 1200mm 1 套

 长条翻板座椅 980mm 1 套

 4

 辅助材料 车体改制 局部开孔,加强、加固等 1 套

 电器辅助材料 电路控制器、保险、电气线束及开关等 1 块

 装配辅助材料 易损件、小五金、板材、胶等 1 套

 涂装辅助材料 钣金件电泳、还氧、喷漆等 1 套

  注:1 1 、以上带“★”的参数须实质性响应,不允许有负偏离, ,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 2 、供应商需提供所投车辆图片彩页。

 二、 其他 商务要求:

 1、交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单个车辆验收合格后分别支付。

 3、交车时间:越野车 30 个工作日,囚车 45 个工作日交车。

 4、质保期:整车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24 个月;底盘车按随车保修手册国家三包政策执行,改装部分质保 2 年。

 5、所投车辆须为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产品。

 6、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产品能在攀枝花地区上户,并协助采购人办理上户相关事宜。

 7、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 改装部分的所有材料及配件一律免费提供(除人为损坏外),质保期内在接到用户电话故障后 30 分钟内有响应,提供 7×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2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解决。全年每天 24 小时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24小时免费且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的紧急救援(攀枝花市区区域内、含节假日); 24 小时免费且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紧急救援(攀枝花市米易县、盐边县、含节假日)。

 (2)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4)售后服务网点 列明四川省内底盘车的服务网点(可以提供服务的各标准 4S 店名称、地址); 8、改装部分,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并认同后方可改装制作。

 9、验收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验收。

 10、其他要求:以国家质量体系为准则,所有产品均按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1)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2)免费代送修单位提供年检服务; 每月上门免费检查一次; (3)免费培训贵单位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并了解专用性能;建立车辆详细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状况; (4)为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第七 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

 实质性要求

 一、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资格性要求。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实质性偏离谈判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3.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八 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谈判内容:

 1.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价格。

 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商务等情况说明。

 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供应商报价。

 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第九 章

 报价要求

 1. 报价 (实质性要求)

 按照谈判文件“第十一部分”中报价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要求进行报价。

 2. 项目承包 (实质性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由供应商参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3. 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 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函” 、“报价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所有列项必须按要求填写,有缺项、漏项或不清楚的,该报价无效。

 3.3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与采购人、采购机构串通,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4 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精确至小数点后第两位。

 3.5 在本次递交谈判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报价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任何以非人民币报价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第十 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 响应文件的 语言 (实质性要求)

 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3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实质性要求)

 3.1 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二轮报价表》三个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资格性响应文件》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

 3.1.1 《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承诺函、供应商概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谈判文件中第四章 、第五章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中的要求; 3.1.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报价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商务响应/偏离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所投产品彩页、质量检测报告、售后服务方案等第十一章“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响应文件”所列内容以及其他服务等内容。

 3.1.3

 》 《二轮报价表》。此表仅适用于通过资格性和技术、服务性响应审查的供应商。

 4 4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第十一章”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样式文件中的内容不能少,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5. 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交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并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

 6 6 .响应文件的印制与签署

 6.1 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6.2(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6.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 单位公章 鲜章) )。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6.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复印件模糊不清、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左侧胶装)装订成册并编码。

 6.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7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

推荐访问:攀枝花市 盐边县 竞争性
上一篇: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荥经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业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6634
下一篇:会计实习期工作总结,会计实习期个人工作总结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