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2020年第一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道路及水利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镇阳镇)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1201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43 井研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 文件

  采购编号:

 JCJ 〔 202 20 0 〕6 69 9 号

 项目 名称 :8 2018 年第一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道路及水利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镇阳镇)

 采购人 :

 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采购 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中国·四川· 井研

  井研县 政府采购 中心印制

  200 20 年 年 8 8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6 6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 20 0

 第四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 22 2

 第五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 23 3

 第六章

 施工响应文件 格式„„„„„„„„„„„„„„„„„„„„„2 24 4

 第七章

 评审方法„„„„„„„„„„„„„„„„„„„„„„„4 43 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 49 9

 3 第一章

 谈判邀请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 2018 年第一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道路及水利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镇阳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12 号)规定,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采用线上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兹邀请从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中随机抽中的申请人(供应商)参加谈判,供应商均不到谈判会现场,采用邮件方式递交施工响应文件,通过语音视频方式与谈判小组谈判。

  一、采购编号:

 JCJ 〔 202 20 0 〕6 69 9 号

 二、项目名称:8 2018 年第一批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道路及水利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镇阳镇)

 三、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

 四 、 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 六章)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一)时间: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方式:不接受报名,网上下载谈判文件。

 六 、 施工响应文件 递交 截 止时间:

 202 20 0 年 年 9 9 月 月 9 9 日 日 1 1 4:3 30 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施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施工响应文件。

 七 、谈判时间:

 202 20 0 年 年 9 9 月 月 9 9 日 日 1 1 4:3 30 0(北京时间)。

 八 、 施工响应文件采用 邮件方式发送至 邮 箱 :jyxjyzx@vip.163.com 。

 九 、本次竞争性 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采取摇号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15家申请人进入后续采购活动环节。(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15 家但≥3 家,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入后续采购活动环节,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383315415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30 号)

 邮

 编:

 613100

 联 系 人:

 曾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

 0833-3723896

 5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采取摇号随机抽取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 15 家申请人进入后续采购活动环节。(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 15 家但≥3 家,则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进入后续采购活动环节,如现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则由采购人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1274720.00元。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172742.40元(财政评审价下浮8%)。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 允许□

 不允许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报价低于 最高限价 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施工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施工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书面说明)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涉及此项要求)

 注:小微企业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二、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无线局域网产品,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六、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

 七、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施工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施工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八、属于脱贫攻坚政策支持项目,按《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执行。

 九、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 无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9 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采购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方式:成交后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方式提交。成交金额的5%。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23896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23896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上传成交通知书,请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23896 13 供应商询问、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作出答复。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井研县财政局 联 系 人:殷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3-3712561 联系地址:井研县研城镇桂花巷2号 邮政编码:6131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5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0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工程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井研县镇阳镇人民政府。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3.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4 4. . 施工响应文件 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施工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40 天。供应商施工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施工响应文件有效期,施工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施工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施工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 5. .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5.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5.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施工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5.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1

  1 1 .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 .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施工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2 .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 在递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书面告知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施工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施工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施工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3 3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采购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 施工响应文件

 1 1. . 施工响应文件 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施工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施工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

 2 2. . 施工响应文件 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2.1 供应商提交的施工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施工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施工响应文

 12 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施工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3 3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 4 . 报价(实质性要求)

 4.1 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4.2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4.3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4 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4.5 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用于供应商核算成本,除标价外所有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施工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清单计价表,响应即可。(若提供清单计价表,其中所有内容均不作为签订、履行合同依据;也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按固定总价合同按 《 井研县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井 府发 [20 20] ]6 6 号)文件执行)。

  5 5. . 施工响应文件 格式

 5.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6 6. . 施工响应文件 的编制和签署

 6.1

 施工响应文件采用电子签章的PDF或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邮件方式于发送指定邮箱。

 6.2 (实质性要求)邮件主题必须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标注的视为无效邮件。

 6.3 (实质性要求)施工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表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施工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3 6.4 施工响应文件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7. 施工响应文件 的递交

 7.1 施工响应文件以邮件方式于递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9 日14:30(北京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yxjyzx@vip.163.com)。

 7.2 谈判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接到谈判小组电话通知 30 分钟内将最后报价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jyxjyzx@vip.163.com )。

 7.3 逾期发送的邮件无效, ,邮件无法打开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8 8. . 施工响应文件 的修改和撤回

 8.1 供应商在发送施工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其施工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施工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施工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2 供应商递交施工响应文件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需撤回其施工响应文件的,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明之前发送的施工响应文件撤回;需要修改的施工响应文件可修改以邮件方式重新发送,并标注以此件为准。

 8.3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施工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1 1. . 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有效报价评审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名并列的,谈判小组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14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2 2. . 成交结果

 2.1 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3 3. . 成交通知书

 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成交供应商的施工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施工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1 1. . 签订合同

 1.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施工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1.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施工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1.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

 1.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施工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

 15 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 2. .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1 本项目合同不接受分包。

 2.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 3. .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4.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 5.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5.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5.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6 6.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16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 7.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8 8. . 履行合同

 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 验收

 10.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10.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11. .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八、谈判纪律要求

 17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1.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

 18 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2.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其他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19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 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章为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应全部满足。

 1 1 、 采购范围: : 采购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范围为准,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详见附件)

 2 2 、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3 3 、 质量要求:缺陷责任期 1 年,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4 4 、 付款方式:

 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70%;财评结算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 97%,剩余3%留存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一年保质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则无息如数拨付,若有质量问题,则转做维修资金,用于工程的维修支出。

 5 5 、违约责任

 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

 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6 6 、 供 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7 7 、 变更 工程量的管理:

 (1)本工程的所有变动、增减工程项目及价款调整必须符合井府发[2016] 号文件的规定,并先通知县发改、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到现场核实后,由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向县政府报告,经县政府书面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县政府书面批复同意擅自实施的,一律不予认可,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 (2)

 新增 减 项工程 计算:

 以 本项目 财政评审 单价×( ( 合同总价÷本项目 财政评审价) ) ,作为单项调价依据。

 8 8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响应文件中标明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9 9 、其他未尽事项:按 《 井研县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井 府发 [20 20] ]6 6 号)文件执行。

 21

 第 四 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技术要求:

 详见第三章

 2.服务要求:

 详见第三章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详见第三章

 4.履约能力要求:

 详见第三章

 5.其他商务要求:

 详见第三章

 6.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详见第三章

 22 第 五 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

 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技术要求:

 详见第三章

 2.服务要求:

 详见第三章

 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详见第三章

 23 第 六 章

 施工响应文件 格式

  一、本章所制施工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施工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施工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施工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24 井研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 谈判

 施工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5

  一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声明:

 XXXX(申请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谈判、报价的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联系电话:

 申请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申请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为避免采购会现场人员聚集,所有供应商不到采购会现场。取消现场主体资格核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详细联系方式,并对其提交的数据、主体资质的真实合法性负责; 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在语音视频谈判过程中,如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6

  二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施工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施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十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关于“谈判费用”、“合

 27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

 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四、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十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谈判有效期为递交谈判施工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40天。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28

 三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29

  四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应答表(实质性要求)

 注:1、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逐项应答。

 2、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施工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施工响应文件响应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0

  五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备注 1

  2

  3

  „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 XXXX

 31

  六 、项目管理机构

  ( ( 一)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2

 项目技术负责人

 3 施工员

 4 质量员

 5 安全员

 „ „

  以上人员须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人员配备需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要求。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

 期:XXX

 32

 ( ( 二) )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

 注:

 1、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33

  七、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格式

  1.供应商按谈判须知的要求,依照所附的格式认真编制。

 2.供应商如果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但因与本建议书基本上保持一致。

 3.本建议书包含下列内容:

 3.1 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说明 3.2 计划开、竣工时间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3.3 施工总平面布置

 (二)施工组织设计文字说明

 供应商应按以下要点,详细编写文字说明;但文字精炼、内容具体。

 1.设备、人员动员周期和设备、人员、材料运到施工现场的方法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3.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 4.全包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 5.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措施 6.冬季和雨季的施工安排 7.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8.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三)计划开、竣工时间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供应商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工期精心施工的各个关键时间。成交的供应商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

 34 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时间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时期以及分包合同签订的时间。

 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

  供应商应绘制一张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给出施工营地、料场、各种临时设施和临时工程相对于拟建建筑物的布置。

 (五)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说明:

 (六)临时用地计划表

 用

 途 面

 积(m2 )

 需用时间 用地位置 菜地 水田 旱地 果园 _年_月至 _年_月 桩号 左侧 (m)

 右侧 (m)

 一、临时工程

  1.便道

  2.便桥

  3.„„

  二、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

  1.临时住房

 35 2.办公等公用房屋

  3.料库

  4.预制场

  5.„„

  租用面积合计

 36

 井研县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 谈判

 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一、报价函

 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XX(¥)的总报价,工期 XX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标准。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真:XXX 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注:报价单位为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38

  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要求)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XXXX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XXXX_单位的_XXXX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建设及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期:XXXX

 注:

 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39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施工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施工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施工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施工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 评审程序

 2.1 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0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3 谈判(本次谈判采用语音视频方式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2.3.1 谈判小组核实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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