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0-09-04 点击:

 XXXX党支部“三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 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三会 一课”包括:党支部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认真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战斗 力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我校党支部建设,健全基层组织生活,特 规范我校“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章党支部大会

 第一条 党支部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 适时增加。

 第二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 分子列席参加。

 第三条 基本程序: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会议主 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党员围绕 议题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或决定。

 第四条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 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 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 督;讨论发展新党员、接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 党员的表彰和处分;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五条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落实。

 第六条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 管,年终归档备查。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党支部委员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 况及有必要时,党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第八条 会议由全体党支部委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 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第九条 基本程序: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 向全体支部委员通报情况,针对议题提前作好讨论准备;召开会议, 主持人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组织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 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

 第十条会议内容:研究贯彻执行党委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和 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 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 发展对象工作,评选优秀党员工作;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 措施。

 第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委员必须超 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 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第十二条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 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第三章党小组会

 第十二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 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第十三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根 据内容的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第十四条基本程序: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 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根据支部要求,组织实施学习、讨论活

 动;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第十五条 会议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 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讨 论积极分子的确定、重点对象培养、群众调查情况等组织发展事宜;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第十六条 存档备查。

 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

 第十七条

 第四章党课

 本条例所指的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最经常、最

 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

 第十八条 每学期保证组织一次党课学习。

 第十九条 基本程序:课前准备,确定授课计划与时间;精 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集中组织党员听课;课后消化,组织讨论

 或测试。

 第二十条 课程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方针 政策;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围绕党委 中心工作,组织学习研讨;对党员进行先进性、纯洁性教育。

 第二十一条党课要求:

 制定党课计划,建立考勤制度。

 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 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

 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 点、难点问题。

 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在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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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端 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提高贯彻执行校党委决议的自 觉性,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民主生活会是解决党内同志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 作上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共 同提高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包括:二级党组织班子民主 生活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支部民主生活 会又包含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组 织委员主持。基层组织书记和委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 二级党组织班子(或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员的 民主生活会。

 第四条二级党组织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党 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 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民主生活会内容(除专题民主生活会外)主要是检 查总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总结完成党 分配的任务、本职工作以及党风廉政情况;检查总结坚持群众路线、 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践调查研究的情况;检查总结其他与党的生 活和本人工作有关的情况。二级党组织班子、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 活会,除了上面的内容外,还要检查总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实行 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第六条会前准备工作。书记要与委员商定会议筹备事项; 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会议的主要议题;针对会议内容, 选学有关文件和材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 议的准备情况、主要议题。

 第七条 会议程序。主持人要宣布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 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支部书记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党员向党 组织汇报个人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 施;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对民主生活 会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进一步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新的要 求。

 专题民主生活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内容。因故缺席 的人员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后,主持人应将会议情况和党内 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过程中主持人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 织党员展开讨论。发生意见分歧,要反复讨论,力求做到思想统一。

 第八条民主生活会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基层 党组织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群众普遍关心 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条民主生活会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 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 予必要的处理。

 第十一条本条例解释权在党委组织部。

 XXXX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试行)

 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 项重要制度。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 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条民主评议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 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

 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 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 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 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第四条 民主评议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的 工作实际,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议:

 理想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 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道路充满信心。

 服务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 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 益。

 改革创新精神:对教职工党员评议是否站在教育改革的前 列,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积极投身到教学 科研实践中,为学校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学生党员评议是否 自觉学习,独立思考,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是否具 有创新意识。

 品德修养:教职工党员是否做到注重师德修养、爱岗敬业、 以身示范,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 用;学生党员是否品行高尚,积极进取,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党员 的模范先锋作用。

 群众路线:是否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否团结 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关心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 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

 党的决议执行情况:是否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是否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12月进行。评议方法及步骤 如下:

 学习动员。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的各种文件,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自觉参与评议,讲求实效。

 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 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并对是否合格作自我认定。

 民主测评。党支部召开支部生活会,党员向支部汇报个人 情况总结,组织党员相互评议,组织部分群众召开座谈会或发放党 员民主测评调查问卷。根据党内评议及群众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 员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评价分为三个等级: 优秀、合格、不合格。

 第六条对民主评议反映较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予以表 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 委批准,在下年的七一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同时做好不合格党员 教育管理工作,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戒勉谈话,对少数表现较 差、问题较多的党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党委组织部。

 XXXX组织员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关于在县(市、区)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通高等学校 中设置组织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校的组织员 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 要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组织员是各级党委负责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和党

 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员的设置

 第三条 组织员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校党委

 组织部负责。党委组织部代表党委对组织员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和管 理。

 第四条组织员接受组织部和二级党组织双重领导,协助组织 部和二级党组织做好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工 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专职和兼职组织员,其人数和专职 组织员职级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第三章组织员工作职责

 第六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制定并执行积极 分子确定、考核、淘汰及谈心制度,完善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制定和实號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严把入口关。全面了解、考察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对党的认识及 入党动机等方面的情况,及时指出优点及存在的不足,做好发展对 象的教育工作。

 监督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接收预备党员。认真 审核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 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检查发展 新党员的质量情况,协同纪检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 问题,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

 第七条 抓好党员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的 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基层党组织搞好组织关系转递和党籍管理等 方面工作。

 第八条 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制定党员教育工作计划,设计党员教育管理平台,丰富党 员日常教育载体。

 了解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总结推 广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指导党支部书记和学生辅导员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 及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四章组织员的选聘、培养

 第十条组织员选拔标准化。热爱党建工作,党性观念强,思 想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党建工作经验,善 于调查研究,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理论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组织员选拔程序化。选配组织员要经过民主推荐、 民意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严格把关。

 第十二条组织员的培养:

 在经常性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对组织员进行一 次集中培训。

 培训要注重针对性,体现时代性,主要内容是提高组织员 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现代化办公能力等,以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进行。

 3?培训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校党校协助完成。

 第五章组织员的考核、奖惩

 第十三条 组织员的日常考核工作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

 第十四条 考核工作每年年终结合干部考核一并进行,主要对

 组织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把能否把住发

 组织员的德、

 能、勤、绩、

 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把能否把住发

 展党员的质量关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组织员实 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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