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化疗药使用规范

来源:校园招聘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

 医院病房化疗药使用规范

  1 1. . 目的:规范临床化疗药物使用,确保医护人员及患者安全。

 2 2. . 范围:适用于使用化疗药品的所有护理单元。

 3. 定义

 3.1 化学治疗(以下简称化疗):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措施之一,是采用各种不同作用机制的细胞毒性药物联合或单独使用对肿瘤细胞发挥作用,对生长快的肿瘤细胞进行杀灭或抑制其生长,达到治愈或控制肿瘤的目的。

 3.2 抗肿瘤药物(化疗药品):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制剂等 4. 权责

 4.1 医师:取得我院化疗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开具化疗医嘱。

 4.2 药师:取得我院化疗药品处方调剂和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化疗药品的审方、调剂、发药和调配。

 4.3 护士:经过化疗药品使用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护士负责化疗药品处方和医嘱的执行。

 5 5. . 制度 内容

 5.1 医师根据患者治疗方案开具化疗医嘱。

 5.2 护士确认后发送至静脉配置中心。

 5.3 配置中心审核后给予配置,由运送封箱送至病房。

 5.4 护士接收静脉配置中心配送的化疗药物。

 5.4.1 护士自身准备:双层手套(内薄膜外层乳胶)、护目镜、防护衣。

 5.4.2 清点配送药品数量、质量的完好性。

 5.4.3 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床号、药名、剂量、浓度、配置时间等,使用专用装置外套后准确放置输液框中。

 5.5 根据药物性质选择输液工具 5.5.1 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首选考虑采用中心静脉给药,可采用经外周插管的中心静脉导管(PICC)或皮下埋藏式导管输注系统、中心静脉导管(CVC)。具体 PICC 和 CVC 操作参照(PICC 维护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和《中心静脉置管(CVC)维护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

 5.5.2 外周静脉留置针使用时,尽量选择粗直的上肢静脉输入,除上腔静脉压迫外,一律不允许下肢给药。

 5.6 使用化疗药时 5.6.1 常规在止吐药后使用。

 5.6.2 使用前插好输液器(避免药瓶倒立)防止药液外溢。

 5.6.3 两名护士共同至患者床边独立双核对,核对患者姓名、出生年月日、床号、药名、剂量、浓度、给药方法、配置时间、有效期。确认无误双签名后给患者输入。

 5.7 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给予特殊用药健康指导。

 5.8 化疗药物使用结束时如无其他输液,冲洗输液管路后拔针。

 5.9使用后的化疗药品包装应置于单独密封的黄色密封垃圾桶内,

 并套双层黄色垃圾袋,按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理。

 5.10 化疗药物出现外渗或外溢按照《化疗药物外渗处理预案及化疗药物溢出处理预案》。

 5.11 科室配有化疗药物外洒处理箱。

 5.12 对孕妇或疑已怀孕者,应避免处理化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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