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方案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

  高邮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京杭运河高邮段及通扬线等内河干线航道为重点,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到今年底全市辖区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单位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等;协同推进岸电设施建设;落实省船舶岸基电价政策;按规划做好船用 LNG 加注站的核准。

 市交通局:负责推进船舶和港口防污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负责对港口企业、非水利部门管理的内河船闸(待闸区)、水上服务区等接收船舶污染物情况的日常执法管理。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依法打击内河船舶不按规定收集和送交污染物违法违规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港口码头自身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中的环保违法行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

 市工信局:协同推进绿色综合水上服务区和岸电设施建设,协助做好岸电保供,同步做好 LNG 新能源加注站上级扶持政策争取。

 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协调各地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并联接到港区外,配合做好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后与城镇污水收运、处理处置

 体系的有效衔接工作,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对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根据不同的接收方式加强相应的行政监管。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船舶生活垃圾上岸后与城镇垃圾收运、处理处置体系的衔接工作,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所在地城管部门行政许可的单位进行转运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规范处置,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部门管理的内河船闸(待闸区)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运行,以及河长制中涉及全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问题、内河“三无”专项整治的配合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协调内河农村段船舶生活垃圾上岸后与村庄垃圾收运、处理处置体系的衔接工作,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指定单位进行转运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规范处置,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供电公司:负责完善供售电机制,配套便捷电网服务并给予优惠电价支持,实现重点区域统一结算,引导船舶安全规范使用岸电,以及配合做好岸电设施建设改造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 高邮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孙永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主任,市交通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工信局、城管局、水利局、供电公司等单位相关责任人为专班成员。

 专班下设五个工作组:

 1、港口码头组:吴朗勇、冯群、高澎。

 主要负责推进全市沿江、内河港口防污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负责对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使用情况、环保设施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

 2、内河船舶组:杨其标、徐发青、陆志强、卢金荣。

 主要负责推进内河船舶、航运企业防污设施的配备和使用,负责扬州内河水域船舶收集交付污染物、船舶防污染设施使用以及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

 3、内河水上公共设施组:徐晓平、冯玉凯、金富强、郝明华。

 主要负责内河船闸(待闸区)等防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

 4、岸电保供组:潘小马、杨舜年、彭汉清。

 主要负责港口、船舶和船闸(待闸区)岸电建设、验收和运行维护等。

 5、船舶污染物公共转运处置组:王加军、张俊、张永兴、刘春荣、张嵩。

 主要负责推进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上岸后与城镇垃圾、污水收运、处理处置体系的衔接工作,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

 四、工作机制 (一)办公方式 专班工作组成员应加强内部沟通协调,集中行动时实行集中办公。

 (二)例会制度 市交通局负责牵头,每月召开1~2次工作专班成员工作例会。

 (三)督查考核制度

 市交通局牵头,各主要职责单位参加,按照《高邮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时间节点要求,定期督促检查,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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