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预公告更正公告6092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招标编号:

 内市区采招 2017- -0 10 号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科技法庭建设系统 采购项目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中国·四川·内江 内江市 政府采购 中心 印制 二○ 一七年十 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9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35

 第七章

 评标办法…………………………………………………………43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5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委托,拟对 科技法庭建设系统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内市区采招 2017-10 号。

 二、 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财政资金。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 95%的货款,剩余 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支付余下 5%的货款。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7年 11 月 21日 09时00分至2017 年11 月 27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零元/包(小写:

 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 开标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川南电商中心三楼内江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内江市 市中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832-5099028 采购代理机构:

 内江市 政府采购 中心 地

 址: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 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邮

 编:

 641000 联 系 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0832-2022361 传

 真:0832-202236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

 0832-5099028

 2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与兰桂大道交汇处 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座机):0832-2022361 3 采购项目名称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 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4 价格标的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80万元 。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投标保证金 金

  额:

 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njztb.cn),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查阅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操作指南和说明进行操作。

  联系电话:0832-2049602

 联系人:彭老师

  8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10%。

 9 采购文件编号 内市区采招 2017-10 号

  10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1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后,30 天内送货安装并投入使用。

 交货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12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规定验收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3 投标限制 本项目拒绝联合投标;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14 考察现场 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如所留联系方式不畅,责任自负)。

 1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发售结束后柒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16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 投标截止和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11日14时00分 18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20 天。

 19 财务报表 提交 2016 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20 备选投标方案 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请对照采购清单测算报价,以免过高偏离超预算投标无效。如流标重新组织项目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投标方案没有实质性调整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投标报价(确遇市场变化成本上涨,须提供厂家等证明),否则投标无效。

 21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l 份含载投标书报价、技术、售后等部分文字内容的电子文档 1 份。

 23 投标文件的装订 正本、副本及“开标一览表” 、电子文档分别装订。

 24 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密封袋内;外层密封袋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编号、所投项目及包号(如有分包)、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 “副本”、 “开标一览表”、 “电子文档”字样。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围,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 14时 00 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5 递交标书 开标地点 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三厅;参加开标现场会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并不得迟到,否则拒收投标书。

 26 特别提醒 1、凡要求具体详细描述规格、型号、参数、功能、技术及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及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而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只笼统以“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没有作实质性响应。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标书,以免贻误!

 2、招标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不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请各投标人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本章第二部分总则第七条对招标文件的更正有详细规定。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 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内江市 市中区人民法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5.1 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2 5.2 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

  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1 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 2 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 2 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 2 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

  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13 3. .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投标截止日前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5)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7)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11)商务应答表; (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 14.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 开标后 20 天。

 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壹份 、副本 肆份 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壹份,以及用于 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22. 特别说明

 在投标文件中出现虚假应标的情况,经查实,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并处以壹至叁年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 . 中标通知书

 24.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4 如无特殊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采购结果公告可作为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 26 6 .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 27 7 . 履约保证金

 27.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7.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7.3 招标文件没有明确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与中标人以合同形式明确。

 28 . 履行合同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9 .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求 3 30 0 .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 31 1. .

 申请支付

 31.1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1.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2.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

  投

 标

 文

 件

 标编号:

 内市区采招 2017-10 号 所投项目包: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投标日期:

  本

 一、投

 标

 函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我方全面研究了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内市区采招 2017-10 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文档(光盘和 U盘)1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项目(内市区采招 2017-10 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三、

 制造商家授权书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 国 名 )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的 , 其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现在

 。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政采招[

 ]

 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

 四、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时间 备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 价(万元)

 金 额 (万元)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内市区采招 2017-10 号

  序号 包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

 招标编号 :

 内市区采招 2017-10 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产品偏离情况说明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内市区采招 2017-10 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投标人建设及服务保障承诺书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系统项目承诺如下:

 ② 保证本项目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建设。

 ②保证本项目完成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即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后,30 天内送货安装并投入使用。

 ③保证本项目负责为采购方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④保证本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须 4 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且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⑤保证本项目在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 2-3 次。

 ⑥保证本项目一年原厂免费售后服务,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授权书原件。

 ⑦我方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完全接受本次“本项目在实际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的条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退投标保证金的函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了由贵中心组织的(招标号)招标活动,我公司未能中标。现请求将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退还我公司。

 公司开户行: 公司帐号:

 公司开户名称: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一、

 提供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的资格、资质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供应商 2016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说明:新注册不到一年的公司需提供承诺函,若无独立的审计报告,认可上级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注: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复印件加盖公章。)。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 2017 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1.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6、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 7、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保证金缴纳凭证;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 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本章未作规定的按第一章采购项目要求执行)。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要求

 全高清数字法庭系统通过将法院审判过程中所有视频、音频、电子实物证据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录制以完美还原庭审现场情景。

 全高清数字法庭系统与法院系统现在使用的审判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对接,可直接提取案件排期信息、组织人事结构和相关审判录像嵌入,将庭审音视频文件及文本文件统一存储进入电子卷宗统一管理。

 1.1 、显示系统部分

 本次设计高清科技法庭系统显示部分为两个部分:(1)桌面显示器,(2)吊装液晶电视。

 法庭共设计 8 个桌面显示器,采用 22 寸超窄边液晶显示器可显示 1920×1080P 60 帧高清图像,屏体设计直接放置于桌面且屏面显示角度可任意调节至舒适观看角度,这样设计的目的在于既能满足观看需要同时又不会遮挡观看人员面部。

 本次方案设计每套法庭庭吊装 2 台 55 寸高清 16:9 液晶电视用于满足旁听席人员对庭审笔录、庭审实物证据展示等的观看需要。

 1.2 、实物证据展示台

 一台高清实物证据展示台,通过显示器及液晶电视使得庭审人员及旁听人员更好的了解实物证据外观形状、文本证据内容等。

 1.3 、拾音及扩音系统

 为方便发言人及保证拾音效果,桌面话筒采用 8 只桌面心形指向电容式话筒,需将每一只发言话筒杆做定制加长处理。

 因小法庭房间普遍旁听人员数量较少,扩音部分需采用壁挂 2 只额定功率50W 吸顶音箱。

 1.4 、庭审控制系统

 庭审主机采用最新一款庭审管理主机,该主机需采用电信级高集成度非叠加式一体化主机,输入信号支持 3 路 3G-SDI、1 路 DVI 与 VGA 输入可切换选择,输出信号支持 1 路 DVI 和 1 路 VGA。

  庭审现场要求支持 4 路高清画面输入,支持 1 路高清画面单独编码录制且单路画面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P,支持 1 路高清 1920×1080P30 帧解码,内置 4 路画面合成器,可实现 4 路高清信号合成为一路高画面于当庭显示及高清编码录制,可双击任意一路画面放大或局部画面框选后电子放大。

 1.5 、摄像机及展台

 因分别要对法官席、原告席及被告席进行全景画面实时录制,在高清科技法庭内需安装 3 部高清 1920×1080P 60 帧庭审专用高清摄像机。

 为方便当事人双方、法官及旁听人员更好的了解实物证据外观形状、文本证据内容等,需要一台高清 1920×1080P 实物证据展示台,通过法庭桌面显示器和55 寸液晶电视机于当庭显示实物证明画面。

 通过庭审主机内置高清画面合成器将 3 路高清庭审摄像机信号与 1 台高清实物展台信号合成为一幅4分割画面输出至2台液晶电视及各桌面液晶显示器显示。

 6 1.6 庭审控制系统

 要求庭审控制系统能对法庭审判过程中所有相关内容信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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