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市场强揽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建筑市场强揽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市场强揽工程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343 号),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强揽工程涉黑涉恶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通过开展建筑市场强揽工程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打击震慑建筑市场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建筑市场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遏制建筑市场强揽工程违法犯罪,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打击建筑市场黑恶势力的宣传力度,在本部门官网设立“扫黑除恶” 浮窗专栏。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面向建筑业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大力开展宣传。全市各在建项目要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

 挂、张贴醒目标语。各部门、企业要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营造扫黑除恶浓郁氛围。

 (二)开展广泛摸排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健全线索摸排机制,加大建筑市场强揽工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通过信访办理、行政执法、网络舆情、上级交办、发动举报投诉等途径开展摸排。对各在建项目进行摸排、检查,并在现场踏勘、交底环节增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

 (三)完善移送制度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线索的综合分析和研判,着力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线索摸排质效。切实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合力。结合本地实际,摸排一批建筑市场强揽工程重点案件,做好移送、跟踪、宣传等工作。持续狠抓惩腐打“伞”,把线索移送与打击“保护伞”相结合。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务人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四)推进行业治乱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把建筑市场强揽工程专项治理与建筑市场监管统筹起来,把打击建筑市场黑恶势力与建筑市场治乱结合起来。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

 础,对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堵塞监管工作漏洞。

 三、责任分工 (一)市建管处负责市场行为方面强揽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在工程承发包、施工现场管理等重点环节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在工程建设领域继续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监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在建筑市场存在的转包、违法分包、违法发包行为,未严格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等问题,通过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双随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建筑市场监管质量和效率,有效遏制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

 (二)市招标处负责招投标方面强揽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围绕非法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的黑恶霸痞,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威胁、强迫、利诱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交易过程中寻衅滋事等问题开展摸排、移送、治理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2019 年 3 月 20 日前,各县、区住建委(局),江北产业集中区规建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规建局,制定印发本地区看展建筑市场强揽

 工程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邮箱 XX@XX.com)。

 (二)2019 年 3 月-12 月,各部门开展强揽工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送,摸排一批重点案件,持续跟踪、协办。于每季度结束后 5 日内将线索摸排、移送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三)2020 年全年,各部门持续开展强揽工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移送,并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分析不足,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强揽工程治理长效机制。

 五、举报途径 各县、区住建委(局),江北产业集中区规建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规建局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官网“扫黑除恶”专栏公布。

 市建管处举报电话:XX 市招标处举报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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