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算规则 目录

 第一册? 通用项目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等内容。

 二、本分册项目通用于《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各专业册 (专业册中注明不适用本分册的除外)。

 三、本分册的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 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 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 年);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6.现行的标准设计图集和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

 四、本分册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山东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2)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并按合理的施工工艺进行配备,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挖余松土和堆积土按堆积方乘 0.8 系数折为天然密实体积执行一、二类土定额。

 二、土、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基坑深度 3m 以外,坑底面积大于 50m2 时,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 1.5m 时所修建的运输坡道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 20cm,普、特坚石 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 30cm 内,废土运距按 30m 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路槽土方工程量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增加 20cm 加宽值计算。

 六、人工铺草皮工程量以实际铺设的面积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花格铺草皮,设计草皮面积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草皮数量,人工按草皮增减比例调整,其他不变。

 七、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的 2.5%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 200mm 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八、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深度(m)

 机械开挖

 人工开挖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33

 1:0.75

 1:0.5

 三类土

 1.50

 1:0.25

 1:0.67

 1:0.33

 四类土

 2.00

 1:0.10

 1:0.33

 1:0.25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

 非金属管道

 金属管道

 构筑物

 无防潮层

 有防潮层

 50以内

 40

 30

 40

 60

 100以内

 50

 40

 150以内

 60

 60

 250以外

 80

 80

 1.挖土在同一断面内遇不同类别土壤时应分别计算挖土工程量,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2.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另增加 10cm。

 九、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项目

 推土机、铲运机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25

 2.5

 5

 2.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其挖深超过定额规定深度时,超过部分工程量均按垂直深度每 m 折合水平运距 7m 增加工日。

 十、厚度在 30cm 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本长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有关专业册注明不适用本章定额的除外)。

 二、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报告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18。采用降水后的挖土,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有关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25,搭设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木质垫板按 30%摊销,钢质垫板按 15%摊销。

 五、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的积水考虑,定额内为包括防水和覆盖材料费,发生时可按实计算。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有石料粒径要求,增加的费用另计。定额中已包括爆破后的改炮、改锤等工序。

 六、静态爆破定额中的破碎剂是按 SCA—I 型考虑的。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的清理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定执行。

 八、机械挖土方包括挖沟槽地坑土方。需人工辅助开挖的切边、休整槽壁、槽底用工已综合考虑。

 九、挖土采用明排水法施工时,可增计排水费。湿土工程量按地下水位以下部分开挖数量计算。

 十、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台班及水的数量。

 十一、本章定额已综合考虑了槽坑单双面抛土、石。

  第二章? 打拔工具桩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的打、拔工具桩。

 二、本章定额所指的水上作业,是指水深在 1.5m 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 1.5m 以内时,水深在 1.5m以内者,按陆上考虑。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四、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35。

 五、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六、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05。

 七、打拔桩架 90 度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八、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九、钢板桩的损耗量已计入定额中,若由施工单位提供钢板桩,则其损耗费应支付给打桩的施工单位;若使用租赁的钢板桩,则按租赁费计算,并扣除定额内的钢板桩损耗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板桩:以吨为单位计算。

 租赁钢板桩使用费=钢板桩工程量×使用天数×租赁单价(元/t·d)。

 二、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三、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每 100延长米、单排桩每 200 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可按一次计算。

 四、木桩以桩平均直径面积乘以入土深度,以体积计。

 五、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下表:

 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土壤

 级别

 鉴别方法

 说明

 砂夹层情况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砂层连续厚度(m)

 砂粒

 种类

 砂层中卵石含量(%)

 孔隙比

 天然含水量(%)

 压缩系数

 静力触探值

 每10m纯平均沉桩时间(min)

 甲级土

  >0.8

 >30

 >0.03

 <30

 15以内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土

 乙级土

 <2

 粉细砂

  0.6-0.8

 25-30

 0.02-0.03

 30-60

 25以内

 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土

 丙级土

 >2

 中粗砂

 >15

 <0.6

  <0.02

 >60

 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细砂层或卵石层,桩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土

 表注:本册定额仅列甲,乙级土项目,如遇丙级土时,

 第三章?? 围堰工程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二、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及加固费用。如遇特大潮汛发生等不可

 抗力的损失时,可另行处理。围堰高出临水面的高度按 H≥0.5~0.7 考虑。一般不允许堰体顶过水,如遇洪水漫顶威胁时,需采取特殊措施加固,除过水围堰外,加固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各种围堰定额均是正常情况考虑的,如遇潮汛、洪汛,每过一次,除执行围堰定额外,应按各地情况增加养护费用。

 三、围堰工程定额中已包括 50m 范围以内取土。如取土范围超过 50m,可计算超出部分的运距 (可按商品价格计价,也可按相应的挖、运、填土项目定额执行)。如土方外购其费用另计,但应扣除定额中 50m 范围内饿土方挖运用工(55.5 工日/100m3)。

 四、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册第二章“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执行,数量按实计算。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六、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费用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七、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

 1.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 1~2m,堰高为 4m 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 2m,堰高为 6m 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 2~2.5m,堰高 5m 以内。围堰高度超过劳动定额者每超过 1 米乘以系数 1.1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 2.5~3m,堰高 6m 以内。围堰高度超过劳动定额者每超过 1 米乘以系数 1.1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 2.5~3m,堰高 6m 以内。围堰高度超过劳动定额者每超过 1 米乘以系数 1.1

 6.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 2~2.5m,堰高 5m 以内。

 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度为 2.4m,堰高为 4m 以内。

 八、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九、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 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 1m。

 十一、木桩、钢桩、钢板桩围堰项目中的木桩、工字钢、钢板桩材料数量为参考数量,实际用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用量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量。

 二、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 0.5m 计算。

 第四章?? 支撑工程

 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二、本章定额所指的密档土板即满铺挡板;疏挡土板即间隔铺挡板,档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除钢制档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 1.20。

 四、定额中档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档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档土板面积之和,支撑宽度为 4.1m 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 4.1m 时,工日数乘以系数 1.33,除档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 2.0。

 五、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档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六、钢制桩档土板中的槽钢桩按设计以吨为单位套第二章“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

 七、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 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种挡土板的工程量按挡土板与槽坑的支撑面积(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间隔挡土板中的间距不

 扣除。挡土板工作内容包括安装、拆除及场内运输。

 第五章 拆除工程 一、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第一章有关子目执行。

 二、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三、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外运或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

 四、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管道及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六、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碴、三碴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松石。

 七、拆除井深 4 米以外的检查井时,人工乘以系数 1.31;拆除石砌检查井及雨水井时,人工乘以系数1.09 和 1.10,拆除石砌体构造物,其人工乘以系数 1.17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米计算。(管道拆除不包括拆除阀门和水表)

 三、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伐树、挖树根按实挖数以棵计算,砍挖灌木林、清挖草皮以平方米计算。

 五、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

 第六章? 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一、本章脚手架定额中木、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物高度超过 1.2m 可计算脚手架搭设费用。

 二、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 0.04m3 以内,重量在 100kg 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的超出 150m 的运输。

 三、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粘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四、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深井、大口径深井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五、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 3.6m 乘以砌筑高度以平方米计算。管道脚手架,以架设管道的水平长度乘以管中心至自然地坪的垂直高度以平方米计。

 二、轻型井点 50 根为一套;喷射井点 30 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 10 根为一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凡累计根数不足一套亦按一套计算,一天按 24h 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三、运输砼构件以立方米计。

 四、运输沥青砼、热沥青及钢管以重量计。

 五、临时便桥、便道以搭设的面积计。

 第七章? 护坡、挡土墙 一、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工程。

 二、挡土墙工程需要搭脚手架的执行脚手架定额。

 三、毛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毛石增加:用工 0.24 工日,用水 0.5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毛石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按立方米计算。

 二、浆砌块石、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三、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第二册?? 道路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广场、运动场、停车场及其他内容。

 二、本分册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2-1999);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三、本分册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与厂拌两种方式考虑。

 四、本分册中凡涉及土方、给排水、照明等项目,按相应册执行/。

 五、本分册定额内未考虑嵌缝用料,如在碎石承重及黑色碎石上面直接做沥青混凝土或沥青砂可增加0.47/100m2 的嵌缝用料。

 六、人行道铺大理石、花岗岩等块料面层,执行第五章中的“广场块料面层”项目。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 路床(槽)整形

 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基础弹软处理、铺筑垫层料等内容。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 10cm 以内的人工挖高低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是指路基土石方完成后,为形成路拱、节约基层材料而采取的工艺。有别于路基填前清表碾压,路基填前碾压套用第一册有关项目。

 三、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

 四、混凝土滤管盲沟定额中未包括滤管外滤层材料。

 五、弹软土基处理,当设计的石灰、水泥含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路床(槽)碾压宽度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增加 20cm(指挖方、不挖不填路基)计算。填方路基路床(槽)碾压宽度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每侧增加 50cm 计算。

 二、混凝土路面砂垫层宽度,按路面宽度每侧增加 5cm。

 第二章 ?? 道路基层 一、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碎石底层等内容。

 二、石灰土基层、多合土基层,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 7d 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三、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有关的材料消耗量可以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不得调整。①比数表示的基层配比换算,换算公式 Ci=Cd*Li/Ld②石灰土体积比与重量比的换算③水泥稳定类基层中水泥含量的调整 四、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五、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 20cm 之内的单层铺筑;20cm 以上应按两层或多层结构层铺筑,但分层最小不得低于 10cm,最大厚度不得超过 20cm,厚度不同时通过“每增减”调整。

 六、多合土场外运输仅限于集中拌合(拌合厂拌合)时使用,且运距在 25km 以内。

 七、多合土基层及碎石等底层用水,定额中按自来水就近洒水考虑。施工中如采用洒水车洒水,其费用执行“通用项目”册中相应项目。

 八、石灰土基层项目中的原槽拌子目,是指土质条件能符合设计、施工要求的情况下而产生的项目,是一层自成板块的结构层,节省土方运输,为此在使用该项目时应视施工条件和土质而定。

 九、定额中所指厚度为压实厚度。

 十、定额中的材料含量以百分比表示时(如石灰含量、水泥含量),均指干重量的百分比,其中的石灰含量为熟石灰的干重量。

 十一、当基层混合料的定额配合比以比数表示时,系指材料的干重量的比例。如“石灰:粉煤灰:土=12:35:53”指三种材料的烘干重量比为“12:35:53”。

 十二、2:8 灰土、3:7 灰土为体积比概念,指松散熟石灰与松土的体积比,由于在石灰土施工中按体积控制含灰量较容易,故许多设计文件中常采用体积比表示,当灰土成分以体积比表示时,2:8 灰土中石灰含量为 10%,3:7 灰土中石灰含量为 14.88%,当设计与定额表示方法不同时可以按此换算。

 十三、石灰稳定类基层的石灰消耗量均指生石灰重量;各类稳定土中的土均指土的松散体积;稳定土中的粉煤灰、各种骨料均指松散状态下体积。

 十四、基层中的土均未计价,若需要借土内运则按定额消耗数量乘以 0.8 折算成天然体积后套用第一册相关土方挖运项目(按一、二类土);若需购土按双方约定的协议价计入材料价。

 十五、石灰消解已并入各基层项目中,不再单独计列。

 十六、人工拌和石灰土定额中已包含过筛的人工消耗量,编制预算时不得重复计算。

 十七、生石灰熟化后的重量、体积变化如下:

 块:末 生石灰

 (kg) 熟石灰

 (kg) 生石灰

 ( m3)

 熟石灰

 ( m3)

 重量增加 (%)

 体积增加 (%)

 10:0 1000 1369 0.68 2.825 36.9 315 5:5 1000 1318 0.77 2.3 31.8 199 0:10 1000 1266 0.86 1.78 26.6 106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基层面积计算。

 二、道路基层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加宽值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但为保证基层压实度而超出约定加宽值的部分不计入工程量。

 三、道路工程的侧缘(平)石、树池等项目以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型长度。

 第三章 ?? 道路面层 一、本章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内容。

 二、沥青表面处治厚度 1~1.5cm 内执行单层式;厚度 1.5~2.5cm 内执行双层式;厚度 2.5~3cm 内执行三层式。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是一种薄层路面面层,其主要作用是构成磨耗层,保护下层路面结构层,起着防止地表水渗入基层及土基,提高平整度,增强抗滑性能,改善行车条件及延长路面使用寿命 的作用。适用于三级及以下公路、城市道路的支路、县镇道路、各级公路的施工便道及在旧沥青面层上加铺的罩面

 或磨耗层,施工方法主要有层铺法和拌和法。

 三、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采用定点搅拌机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按《通用项目》册中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采用商品砼时,按各市有关规定计算(但需扣除每 10m3 砼用工 3.5 工日及砼搅拌机台班数量)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制作项目。

 五、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未包括路面刻防滑槽。施工中如设计有刻防滑槽内容,则每 100m2 混凝土路面增加用工 1.85 工日。

 六、定额中未考虑嵌缝用料,如在碎石承重及黑色碎石上面直接做沥青砼或沥青砂可增加 0.47t/m2 的嵌缝用料。

 七、沥青贯入式路面是在初步压实的碎石(或碎砾石)上,分层浇洒沥青,撒布嵌缝料,或再在上部铺热拌沥青混合料封层,经压实而成的沥青面层。沥青贯入式路面适用于中等交通量的路面,常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公路、城市道路的次干道及支路,也可作沥青砼路面的联结层或基层,其厚度通常为 4~8cm,根据沥青材料贯入深度的不同,贯入式路面可分为深贯入式(6~8cm)和浅贯入式(4~5cm)两种,可根据不同的结构厚度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八、喷洒沥青油料分为透层油和结合油两种:①透层是在无沥青材料的基层上,浇洒低粘(煤沥青、乳化沥青或液体沥青)度的沥青薄层,透入基层表面所形成的一薄层沥青层,其作用是增进基层与沥青层的粘结力;封闭基层表面的孔隙,减少水分下渗;防止基层吸收表面处治的第一次喷洒沥青;在铺筑面层前,能作为临时性的保护基层。透层沥青常采用慢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②结合油在道路结构上称为粘层,粘层是为加强在路面的沥青层与沥青层之间、沥青层与水泥砼路面之间的粘结而洒布的沥青材料薄层,它的作用使上下沥青层或沥青层和构造物完全粘结成一整体。粘层的沥青材料常采用快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定额中透层油按乳化沥青编制,结合油按配置沥青编制,当实际材料或用量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进行调整。

 九、 沥青砼分类表

 混合料种类 方孔筛系列 对应的圆孔筛系列 沥青砼 沥青碎石 最大集料粒径(mm)

 沥青砼 沥青碎石 最大集料粒径(mm)

 特粗式 / AM-40 37.5 / LS-50 50 粗粒式 AC-30 AM-30 31.5 LH-40

 LH-35 LS-40

  LS-35 40

  35 AC-25 AM-25 26.5 LH-30 LS-30 30 中粒式 AC-20 AM-20 19 LH-30 LS-25 25 AC-16 AM-16 16 LH-20 LS-20 20 细粒式 AC-13 AM-13 13.2 LH-15 LS-15 15 AC-10 AM-10 9.5 LH-10 LS-10 10 砂粒式 AC-5 AM-5 4.75 LH-5 LS-5 5 十、大型摊铺机铺筑沥青砼路面指采用一次摊幅大于 8.5 米的摊铺机施工的路面,其中的沥青碎石摊铺执行粗粒式沥青砼子目。

 十一、厂拌沥青混合料工程量为沥青路面摊铺子目中的混合料消耗量,编制预算时应先从摊铺子目中计算沥青砼定额消耗量,然后再根据拌和设备及粒径套用相应的厂拌子目。

 十二、沥青砼如采用商品沥青砼,仅计摊铺碾压费用,沥青砼费用按定额用量乘以商品沥青砼的单价计入税前造价。

 十三、水泥砼路面钢筋指钢筋拉杆及砼中的钢筋网。

 十四、沥青混合料自拌和厂到施工场地的运输套用第一册有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以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01。木材摊销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摊销量乘以系数 1.051。

 二、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乘以设计宽以平方米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伸缩缝以面积为计量单位。此面积为面层缝的断面积,即设计宽×设计厚。

 第四章 ?? 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一、本章包括人行道板、立缘石、侧平石、平缘石、花砖、大理石、花岗岩安砌内容。

 二、本章所采用的人行道板、立缘石、侧平石、平缘石、花砖、大理石、花岗岩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种类及垫层做法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三、人行道铺大理石、花岗岩等执行第五章的相应项目。

 四、标志牌基础的挖、运、回填土方及混凝土基础执行其他分册相应项目。

 五、钢板标志、铝合金标志均按成品考虑。

 六、人行道板如需拼铺图案时人工费乘以 1.10 系数。

 七、预制混凝土侧缘石、侧平石执行“桥涵工程”册小型构件中的相应项目。其场外运输执行“通用项目”册构件运输中的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大理石、花岗岩块料面层安砌面积按设计面积计算。

 二、路面标线不分间断线、实线,均按画线的平方米计算工程量。

 三、当道路横断面设计为对称结构式,立沿石、镶边石、侧平石工程量按道路桩号长度乘以设计道数,花砖按桩号长度乘以宽度再乘以设计道数,弯道不作调整;道路横断面结构不对称时,弯道处工程量要按内外弧长进行调整。

 四、花坛立沿石设计有开口时,开口处立沿石工程量据实减小,道路面层工程量据实增加,单条立沿石工程量减小参考公式为:L-0.57B(L 为设计开口长度,B 为花坛设计宽度,此公式仅当开口处花坛立沿石为半圆弧时适用)

 五、树池工程量为树池的设计周长 使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人行道板如需要拼铺图案时,人工费乘以系数 1.10 二、钢板标志、铝合金标志均按成品考虑,当标志牌重量小于 100kg 时,扣除定额内起重机设备,其他不变; 三、人行道板按砌指普通砼板的按砌,彩色人行道板按砌套用“异型彩色花砖按砌”项目; 四、当砌料垫层种类或标号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变; 五、人行道砼垫层单独列出,独立铺筑时使用; 六、当侧缘石设计有垫层时,按相关项目套用,当直接在道路垫层上按砌时,不得套用垫层项目,相应垫层已计入道路基层; 七、2-272,2-273 中的道路侧石,是指按砌于路面两侧,区分人行(慢车道)和车行道或绿化带的附属物,一般高出路面 15cm,又称立缘石、立沿石、立道牙; 八、2-274,2-275 中的缘石,适用于路面边缘与路肩之间,人行道与路肩之间,或车行道与铺装步道边缘,保护路面边缘用,又称镶边石、平道牙;

 九、侧平石是铺装在路面与侧石(立沿石)之间的附属物,与道路路面等高,常与侧石联合设置,是城市道路中常见的设置方式,也常设于采用两侧明沟排水时的道路快车道边缘,又称平缘石; 十、本章人行道按砌所采用的垫层,是按 6cm 厚计入的,若实际厚度不同时,材料可以按设计进行换算。

 第五章 ? 广场、运动场、停车场及其他 一、本章包括广场块料面层、钢筋混凝土水池、砖砌水池、花池等内容。

 二、镶贴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水池、花池及其他零星构筑物项目。

 三、现浇钢筋混凝土水池仅考虑了一种配合比,当设计配比及钢筋用量及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四、浆砌蘑菇石、花岗岩,适用于 水池、花池及其他构筑物的饰面砌筑。

 五、零星砌体抹面,适用于花池、水池、台阶及其他构筑物的抹面。

 第三册? 桥涵工程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打桩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装饰工程、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及附录等内容。

 二、本定额适用范围:

 1.单跨 100m 以内及多跨径桥梁、立交桥、高架路工程。

 2.单跨 5m 以内,多跨总长 8m 以内的各种桥涵、拱涵工程。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3.《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四、本分册有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按现场预制编制。

 2.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地面标高至梁底设计标高 8m 为界。超过 8m 时,超高计算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不同吨位起重机械套用相应定额计算,但定额内台班消耗量不得调整,人工乘以 1.15 系数。

 3.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用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4.本册定额未包括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发生时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打桩工程

 一、本章内容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项目。

 二、土质划分是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各种物理力学性能指标,结合沉桩时间划分为甲、乙、丙三级见下表:

 土壤级别

 鉴别方法

 说明

 砂夹层情况

 土壤物理力学性能

 每10m纯平均沉桩时间(min)

 砂层连续厚(m)

 砂粒种类

 砂层中卵石

 孔隙比

 天然含水量(%)

 压缩

 系数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击数

 甲级土

  >0.8

 >30

 ≥0.05

 <30

 <7

 15以内

 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的高压缩性土壤

 乙级土

 <3

 中细砂

 0.6~0.8

 25~30

 0.05~0.01

 30~60

 7~15

 25以内

 土壤中夹有中细砂层、桩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

 丙级土

 >3

 中粗砂砾

 >15

 <0.6

  <0.01

 >60

 >15

 25以外

 土壤中夹有较厚的中粗砂砾、经机械作用较难沉入

 三、定额中土质类别仅列甲、乙级土项目,如遇丙级土时,按乙级土定额人工、机械乘以 1.25 系数。

 四、打桩穿过甲、乙两组土层时,乙级土总厚度大于 50%或连续中细砂厚度大于 1.0 米时按乙级土计算。不足上述厚度按甲级土计算。乙级土于丙级土遇上述情况时,丙级土总厚度需大于 50%或中粗砂砾厚度大于 3m 时,可按丙级土计算,否则按乙级土计算。

 五、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 1:6 以内时,人工乘以 1.33,机械乘以 1.43。

 六、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打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套用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七、船上打桩定额是按两船拼搭、捆绑考虑的。

 八、打板桩定额内,均以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九、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十、送桩定额按送 4m 为界,如实际超过 4m 时,按每超过 1m 递增 0.75 系数计算(不足 1m 时按 1m计算)。

 十一、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焊接桩的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自然地坪平均标高增加 1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2.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 0.5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般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 1m 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第二章? 钻孔灌注桩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埋设护筒、人工挖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钻机、回旋钻机四种成孔方式及灌注混凝土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钻孔土质分为 7 种:

 1.砂土:粒径不大于 2mm 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砂砾:粒径 2~20mm 的角砾、圆砾含量小于或等于 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砾石:粒径 2~20mm 的角砾、圆砾含量大于 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 20~200mm 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 5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5.卵石:粒径 20~200mm 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 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 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次坚石: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 500mm、含量大于 10%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

 7.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 1000mm、含量大于 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三、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拔出时,可按下表计入钢护筒一次摊销量:

 桩径(mm)

 800

 1000

 1200

 1500

 2000

 每米护筒重量(kg/m)

 155.06

 184.87

 285.93

 345.09

 554.6

 四、灌注桩混凝定额采用水下混凝土,并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考虑。定额内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使用时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未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桩内容,发生时按有关定额计算。

 六、钻孔定额内泥浆制作按普通护壁专用粘土考虑,如采用部分彭润土或其他材料允许换算。

 七、钢护筒的埋设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土质情况去顶埋设深度,但埋设深度不得超过 2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自然地坪至桩底的深度。

 二、灌注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 0.5m 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灌注桩工作平台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四、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用量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五、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六、残(废)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孔体积乘以 1.5 系数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灰土、碎石、石屑、毛石基础垫层、拱上台背填料、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未列的砌筑及衬里砌筑项目,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三、本章定额基础垫层、拱上和台背的填充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得调整。

 四、拱圈底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此部分可按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定额按机械搅拌砂浆编制,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六、砌筑项目需用的脚手架,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中有关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 0.3m2 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第四章? 钢筋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桥涵工程各类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的支座安装等内容。

 二、定额中钢筋按φ10 以内及φ10 以外两种分列,φ10 以内采用 A3 钢(Ⅰ级钢),φ10 以外采用16 锰钢(Ⅱ级钢),钢板均按 A3 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定额内容与设计要求不符时,允许调整。

 三、因束道长度因素,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锚具安装的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

 四、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已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人工,但未包括三通管,其消耗量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先张法钢绞线为包括时效塑料管,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筋按设计数量套用定额计算(损耗已包括在定额中)。

 二、T 型梁、桁、钢架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吨为单位计算。

 三、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形锚:1.05;OVM 锚:1.05;墩头锚:1.00。

 四、管道压浆不扣除钢筋体积。

 第五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毛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得调整。

 四、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五、承台分为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本章相应定额。

 六、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 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本章定额中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外)。若采用其他类型模板时,允许按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模板类型进行调整。

 八、现浇、板等模板定额中均以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套用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 0.3m2 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再计算;单孔面积在 0.3m2 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第六章? 预制混凝土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桩、柱、板、梁及小型构件等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

 三、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关项目。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地模、胎模用量,需要时可按本册第九章有关定额计算。

 五、预制斜角(异形)板梁,人工乘以 1.20 系数,模板乘以 1.05 系数计算,预制斜角箱型梁,人工乘 1.2 系数,模板乘以 1.1 系数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入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按每 10m3 混凝土增加 5%用量。但设计注明已考虑橡胶囊芯模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5.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予留孔道所占体积不扣除。

 二、模板工程量计算:

 1.预制构件中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 T 形梁、I 形梁、双曲拱、桁架拱等构件均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包括侧模、底模)计算。

 2.灯柱、端柱、栏杆等小型构件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3.预制构件中非预应力构件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不包括胎、地模。

 4.空心板梁中空心部分,本定额均采用橡胶囊抽拔,其摊销量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计算空心部分模板工程量。

 第七章? 立交箱涵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箱涵制作、顶进、箱涵内挖土内容。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箱涵工程。

 三、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等工作内容,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套有关册计算。

 五、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按设计规定套用有关定额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 0.3m2 以内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等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复计算。

 四、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空顶工程量按空项的单节箱涵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实土顶工程量按被顶箱涵的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箱涵入土部分的位移工程量按箱涵顶部入土距离计算)。

 五、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定额时应乘以 0.7 系数。

 第八章? 安装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安装排架立柱、墩台管节、板、梁、小型构件、栏杆扶手、支座、伸缩缝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混凝土构件的安装等项目。

 三、小型构件安装已包括 150m 场外运输,其他构件均为包括场内运输。

 四、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实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安装预制构件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第九章? 临时工程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桩基础支架平台、木剁、支架的搭设,打桩机械、船排、万能杆件的组拆,挂篮的安拆和推移,胎地模的筑拆及桩顶混凝土凿除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台两类,

 划分范围如下:

 1.水上支架平台:凡河道原有河岸线、向陆地延伸 2.50m 的范围、均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

 2.陆上支架平台:除水上支架平台范围以外的陆地部分均属陆上支架平台,但不包括坑洼地段。若坑洼地段平均水深超过 2m,面积大于 20m2 时,可套用水上支架平台。平均水深在 1~2m 时,按水上、陆上支架平台各取 50%计算。如平均深度在 1m 以内、不作坑洼处理。

 三、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四、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压舱材料取定为毛石,并按船排总吨位的 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 150m 的二次运输)。

 五、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如下表:

 桩类别

 桩长度(m)

 桩截面积S(m2)或管径φ(mm)

 柴油桩机锤重(kg)

 钢筋混凝土土方桩及板桩

 L≤8.00

 S≤0.05

 600

 L≤8.00

 0.05<S≤0.105

 1200

 8.00<L≤16.00

 0.105<S≤0.125

 1800

 16.00<L≤24.00

 0.125<S≤0.160

 2500

 24.00<L≤28.00

 0.160<S≤0.225

 4000

 28.00<L≤32.00

 0.225<S≤0.250

 5000

 32.00<L≤40.00

 0.025<S≤0.330

 7000

 L≤25.00

 φ400

 2500

 L≤25.00

 φ550

 4000

 L≤25.00

 φ600

 5000

 L≤50.00

 φ600

 7000

 L≤25.00

 φ800

 5000

 L≤50.00

 φ800

 7000

 L≤25.00

 φ1000

 7000

 L≤50.00

 φ1000

 8000

 注:钻孔灌注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套用锤重 1800kg 打桩工作平台,φ>1000,套用锤重 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工程量计 算规则 一、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 F=N 1 F 1 +N 2 F 2

 每座桥台(桥墩):???? F 1 =(5.5+A+2.5)×(6.5+D)

 每条通道:??????????? F 2 =6.5×[L-(6.5+D)]

 2.钻孔灌注桩:?????? F=N 1 F 1 +N 2 F 2 每座桥台(桥墩):F 1 =(A+6.5) ×(6.5+D)

 每条通道:??????????? F 2 =6.5×[L-(6.5+D)]

 式中工作平台总面积:

 F 1 ? 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 2 ? 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 1 ? 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 2 ? 通道总数量;

 D?? 两排桩之间距离(m);

 L?? 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A?? 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之间的距离(m)。

 二、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

 三、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桥涵支架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四、按上述规定计算平台、木垛、支架后的工程部位,不得再计算脚手架。

 第十章? 装饰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磨石、镶贴面层、涂料、油漆等项目。

 二、本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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