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工程合同,(范本)

来源:考研 发布时间:2020-08-05 点击:

  合同编号:

  栏杆工程 合同

 工程名称:

  **项目栏杆工程合同

 工程地点: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

  月

  日 ﻬ 栏杆工程 合同 甲

 方: :

 乙

 方: :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得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得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施工内容、范围、承包方式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施工内容、范围:

  (详见甲方认可得施工图) 栏杆工程得承包方式:实行单价包干。在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因工程规模得扩大、减少或工期得延长、施工期间一切人工及物价浮动而调整。包含内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括产品质量与施工质

 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括第三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技术方案、包超高补贴、包材料涨价风险、包材料损耗、包材料送检及检测合格、包细部节点处理(按规范要求),包应缴纳得保险、包国家规定需缴纳得所有税金、各种措施费用等所有定额包含得工作内容、包向总承包单位缴纳得施工配合费,包验收及相关费用、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得整改费用、包备案、竣工资料、保修等。

 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总日历天数:

  三、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 1、满足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建筑装饰用途不锈钢焊接管材 GB/T20878—2007》等规范,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得合格标准、 3。2 本工程得创优目标为: 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四、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4.1 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 (2)乙方得投标报价书;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施工图纸; (5)本工程得施工总承包合同; (6)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得其她有效文件(未加盖公司印章得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4、2本合同履行期间得解释顺序依照上述序列执行,但不限于各文件之间得相互解释,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时间在后得文件为准。

 五、双方得工作

 5、1 甲方得工作。

 5.1.1 现场委派由

  负责项目管理,代表甲方实施管理得各项工作,负责办理与施工有关得各项事务; 5.1.2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一套、 5.1。3 施工过程中,协调乙方与其她施工单位得关系、 5.1.4 安排乙方得技术资料得收集整理工作,审核乙方编制得工程完工结算资料; 5。1。5如出现乙方借故拒绝或拖延甲方与监理工程师得指令,有权视情节对乙方做出处罚,由此造成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1.6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违反相关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材料供应、劳务人员管理等方面得条款得行为开具处罚通知单。处罚通知单不因乙方未签字而失效,乙方亦不因未签收处罚通知单而免责、处罚金额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得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5.2 乙方得工作、 5.2.1乙方委派驻工地得代表

  ,权限:协调组织完成施工任务,办理现场签证、工程结算等工作。

 5.2.2 根据甲方提供得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在开工之日后 15 天内,编制工程预算报甲方经营预算部门。

 5.2。3 按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双方约定选定得标准、规范,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得技术熟练得工人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验收得标准,确保工期按时实现。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随时要求乙方调整或增加现场作业人员,对此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拖延工期,造成得损失由乙方承担、 5.2。4 本合同签订后第 14日内,乙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其她相关法律及当地政府机关规定或指示等为其施工人员等购买并维持各类人身伤亡得赔偿责任保险及机械设备保险,保险期由工程施工合同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天为止。乙方须负责与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任何因此产生得索赔、赔偿、诉讼、费用、收费及开支、上述所提到得保险费用,已经综合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提出索赔、 5.2。5乙方必须认可并接受甲方提供得施工环境、作业条件、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扰民,同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得指挥,不得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2。6 本合同内得工作内容,如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得要求完成,甲方有权指派其她施工单位或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完成。第三方发生得各

 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第三方所发生得费用只需经甲方认可即可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5.2.7 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安排好工人得生活,杜绝其以任何理由滋事。如出现聚众闹事等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得一切损失、 5。2.8做好施工场地现有成品与设备、管线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得损失与罚款。承担因自身工程产生得垃圾得清理外运费用、 5。2。9乙方施工期间如发生现场签证,应在现场事实发生日起得 7 日内,报监理、甲方项目代表,签证要按甲方要求格式详细填写签证事件得时间、原因、内容、数量等内容,否则不予办理。乙方报送得签证必须经过乙方派驻现场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认加盖公章,并经监理、甲方派驻现场代表签认并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逾期未办理现场签证得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权力,对于格式不对、内容不全、签字签章不齐全得签证不作为结算依据。

 5.2.10 若因为乙方施工原因或施工安全、质量等问题造成索赔或引起损失(包括返工等),则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全额承担相应得损失费用、 5。2.11 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展开施工工作,配合总包及其她施工单位施工且不得影响施工进度。

 5.2.12 本合同项下所有工程资料及竣工资料由乙方负责制作,并协助甲方资料员完备有关得资料。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资料送甲方存查。

 5。2.13 乙方施工前需报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安全监督协议)、企业及

 人员资质,经监理及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

 5。2。14 开工后,乙方需派专人跟进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及时组织穿插施工,配合土建施工进度、

 5.2.15 本合同造价中已经包含乙方施工生产与生活用水、用电及用房等费用,施工生产与生活用水、用电及用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6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施工材料及成品发生得损坏、丢失等,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重新提供。

 5.2。17做好施工场地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得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得损失与罚款。

 5.2.18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离施工现场生产,做到工完场清,若工完场不清,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2000 元得违约金、 5.2.19 若因为乙方原因或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购房业主等得索赔,则乙方承担全部施工责任并全额赔偿相应得损失费用。

 六、 施工组织设计与工期

 6、1 施工组织设计与进度计划

 6。1.1 乙方应在开工前7个日历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

 6。1.2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得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得检查、监督。

 6.1。3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得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得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

 符,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得一切损失。

 6。2 工期。

 6.2.1非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得停工、窝工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得赔偿。

 6.2.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得开工日期开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开工,每推迟一天开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1 万元得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

 6.2.3 甲方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6.2.4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得,由乙方承担所发生得一切费用,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6.2.5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得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得工期完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1-5 天时,每天 2 万元;延期 6 天及以上,每天 3 万元。

 七、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按照设计与有关标准要求,自行供应至施工场地,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不合格造成得返工等损失。乙方所供材料运至现场,须经甲方、监理与乙方等多方共同核实数量,并按指定地点与方法堆放,妥善保管,未经甲方、监理同意确认得任何材料不得退场。

 7.2乙方供应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与甲方确认得规格、型号、质量、等级要求,若甲方发现乙方供应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除无条件拆除安装得不合格材料、重新采购符合甲方要求得材料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该

 材料、设备费用 20%得违约金,延误得工期不予顺延。若乙方仍不执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赔偿由此引发得甲方一切损失。

 7.3 乙方制作安装得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得不得使用,检验与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报审、报验擅自使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得,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次 2000元得违约金。若由此引起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无法返工得,除按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得处理方法处理外,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每次 1 万元得违约金。

 7.4乙方应自行承担所供材料得检验、试验费用,承担由于材料消耗以及使用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得一切费用。

 7。5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得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

 8。1 工程质量与检验。

 8.1。1工程质量标准以双方签订得本合同中约定得质量标准为准,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及监理可随时随地抽查栏杆所用热浸锌钢管及其它材料得内部质量,如抽查合格,抽查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如抽查不合格,抽查得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得甲方全部损失。本工程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

 8.1.2 乙方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并进行工程(隐蔽工程)质量自检后书面报告监理、甲方,接受监理、甲方得检查、监督。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得质量事故或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得,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与返工,停

 工损失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1.3 乙方应知晓可能发生得交叉作业对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得影响并采取主动措施,及时向监理及甲方汇报需要发生得交叉作业得部位与作业时间,并服从甲方安排,对于没有采取主动措施或不服从甲方安排造成得因交叉作业引起得返工、质量及安全问题,损失与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1。4 监理及甲方工程师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与检查,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甲方工程师得监督与检查。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或施工进度、安全等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工程师要求立即整改,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 1000 元得违约金。

 8.1.5未达到施工及技术规范要求得质量标准得部位,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 24小时内进行整改,如逾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委托其她单位进行修改,所发生得费用由乙方承担。

 8。1.6 工程质量验收未达到本合同约定得质量标准,乙方需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10%得违约金。

 8.1。7 乙方应无条件得做好本专业工程范围内成品及半成品得保护工作,因为保护措施不当引起得成品或半成品损坏或遗失,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本专业工程以外其她专业工程得成品与半成品得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得其她专业工程成品或半成品工程得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

 8.1.8 在工程所在地得区、市质监站与建设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得质量大检查中,给本工程带来不良后果或影响得,乙方应承担区、市质监站与建设局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得一切处罚。

 8、2 安全、文明施工、 8.2。1 乙方需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所在地安全及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得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得安全检查人员监督检查,造成事故得责任与因此发生得相关费用、以及乙方所有雇用人员安全事故得责任与因此发生得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管理及教育其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遵守甲方得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8。2。3 乙方保证施工场地符合环境卫生管理得有关规定,随时清洁整理施工现场,自费清理建筑垃圾并运出场外,做好责任区得治安保卫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政府建设主管或相关部门有关规定造成得损失与罚款。

 8。2.4 发生重大伤亡或其她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全力救治伤者,保护现场,并通知甲方、甲方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理,因乙方过失或其她原因造成得得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

 8。2。5 从开工之日起,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本工程及将用于与安装在本工程得材料、对工程分期完成得成品、半成品,在工程竣工前,乙方负保护责任、如有损坏,乙方承担修复费用。

 8。2。6 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得监督检查。对任何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得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指令起两日内仍未整改得,甲方有权委托她人完成该项工作,由此产生得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万元。

 九、合同价款、工程量确认与支付

 9、1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含税) 上述总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各项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9.2单价得约定: 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在合同执行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因工程规模得扩大、减少或工期得延长、施工期间一切人工及物价浮动而调整 。

 1、包干单价包含内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括产品质量与施工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括第三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技术方案、包超高补贴、包材料涨价风险、包材料损耗、包材料送检及检测合格、包细部节点处理(按规范要求),包应缴纳得保险、包国家规定需缴纳得所有税金、各种措施费用等所有定额包含得工作内容、包向总承包单位缴纳得施工配合费,包验收及相关费用、包因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得整改费用、包备案、竣工资料、保修等。

 2.包干单价为:详见附件清单。

 3。如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乙方原因得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得工程量清单,合同中已有得,按合同中已有得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得,参照类似得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得综合单价,参照 9.3.1条、9。3.2 条中约定得计价文件由双方协商解决。

 4、配件得选用:详见附件清单。

 以上价款得约定包括为符合验收规定得全部内容、合同规定得质量标准以及为工程安全、文明、准确施工、完工与修补缺陷所需得全部工作内容与费用。

 9、3 工程量得确认: 9.3。1 工程量计算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甲方确认得施工范围、附件清单以外得(变更、签证),约定执行得定额及相应得计价文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按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得实际工程量结算、 9.3。2 价差:人工价差、机械价差、辅助材料价差按工程施工期间《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规定调整,且不得高于乙方报送得《热浸锌栏杆制作、安装工程投标书报价文件 》“综合报价清单”中得材料单价。工程常用材料价差按工程施工期间《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得各季度“

 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平均价格调整计算,缺项部分参考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期发布得《

 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以上材料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9。3。3乙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收到乙方报表后,及时完成计量审核,要求乙方提供便利条件或派人参加、甲方根据审核得月度工程计量,进行工程款得支付、 9.3.4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施工与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得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9。3。5 在施工期间,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得规定缴纳各项费用等、 9。4工程预、结算书经监理、甲方审核后,作为向乙方办理支付工程价款手续得依据、双方对工程款(包括结算款)得支付等约定如下: 9.4。1 工程进度款得支付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乙方首批材料进场后并占总工程材料用量得

 %,甲方需支付工程合同总价得

  %; 2、按进度每月支付本月完成工程量总价得

  %; 3、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总价得

 %; 4、验收合格且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经审定后,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得

  %,结算价款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两年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得费用后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但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得保修责任。

 9.4.2乙方应在银行开设与本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得账户,作为唯一得结算账户,甲方不接受该账户以外得任何账户。

 9.4.3 乙方应提供足额合法合规得发票后,方可获得甲方支付得工程款,未及时足额提供正式合法合规得工程发票,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并且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9.4.4 乙方允许甲方对工程款得支付有 30天宽限期,宽限期内,乙方不追究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得任何责任。

 9.4。5 竣工结算时,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得工程资料、竣工资料与结算资料,经总承包人、监理、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甲方支付得工程款。

 十、工程变更与签证

 10.1工程变更 10.1.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得工程变更进行施工。

 10。1。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得费用与由此导致甲方得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得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得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得更改及对材料得换用,需经监理请示甲方代表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得费用,并赔偿甲方得有关损失,延误得工期不予顺延、 10.2现场签证 10.2.1本合同工作范围以内得全部工作内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0.2.2乙方承担得合同外得工作内容,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得价格约定标准,经监理、甲方确认得工程数量进行计算。签证按照 5.2、9 得签证流程办理、乙方须取得甲方认可得有效得书面文件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完工验收与结算

 11。1 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会同甲方及相关部门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整理完整得完工与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一式6套。

 11.2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完整得工程结算资料,双方按约定得合同价款确定办法进行结算。

 十二、争议得解决

 12.1 甲、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与解或者要求第三人调解。当事人不愿与解、调解或者与解、调解不成得,应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争议发生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得,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期

 13。1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价款得**%,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得维修,保修金不受**%比例得限制,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每经过一次维修,该维修部位得保修期顺延六个月,在顺延保修期内发生再次维修得费用由乙方承担。

 13。2在质量保修期内,甲方有权随时对本合同工程进行检查,如果在本合同工程中出现任何缺陷或其它不合格之处,则甲方可指令乙方进行修补、修复及重建。乙方应在接到指令后在 24 小时内进场施工,并在指令规

 定得时间内完成修补、修复及重建工作。若乙方未能按约定要求进场施工或规定时间内完成修补、修复及重建工作,乙方每次须向甲方支付 1000元得违约金、 13。3当工程出现上述约定得保修事宜时,甲方用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派人进场维修、若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得 2 天内不派人维修,则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其与维修相关得一切费用及造成小业主得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工程保修金中予以扣除,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13。4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得费用后不计利息支付给乙方,但并不免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得保修责任。

 13。5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得保修保质联系人,联系电话:

 ,如联系人有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发《人员变更联系单》,联系单中应写明变更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四、其她

 14。1转包或分包。乙方不得将其应完成得全部工程转让或肢解以后再转包给她人、否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得一切损失。

 14、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她非甲、乙方责任造成得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得自然灾害等: (1)六级以上得地震;

 (2)九级以上得大风; (3)持续降雨 24 小时且降雨量为 150

 mm 以上; (4)40 度以上并持续 2 天得高温天气、 14。2。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得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得,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与损失情况,以及预计清理与修复得费用、 14.2.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得费用及延误得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甲、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机械、设备、材料得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延误得工期经甲方确认后相应顺延。

 (4)凡本合同未涉及事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执行。

 十五、合同得生效、终止与解除

 15.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5。2除有关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外,甲、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15.3 合同得解除、 15。3.1 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5.3。2 乙方如发生禁止得转让、转包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3.3 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甲、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如果乙方出现不良社会影响及造成甲方品牌受损,甲方可终止合同、 15、3。4 解除合同得程序、甲、乙方之一方依据 15、3、1 约定解除合同得,双方须签订解除本合同得书面协议,本合同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甲方依据 15、3。2约定解除合同得,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得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甲、乙方之一方依据第 15。3。3约定解除合同得,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得通知,合同自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得,按12、1 得约定处理、 15.3.5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与已购材料、设备得保护与移交工作,将装备与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得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得损失。

 15.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是本合同得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得法律效力。

 15、5 本合同附件就是本合同得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保存**份,乙方保存**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清单: :

 栏杆制作 、 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数量

 ( ( 暂定) )

 栏 杆 综 合 单价 ( ( 元/米) )

 综合合价

 ( ( 元) )

  说明:

 1、综合单价为含人工、材料、机械、安装、措施、利润、规费、税金等得最终费用,合同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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