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医院医疗制度-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20-08-16 点击:

 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1. 主管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每年需参加继续教育课程。每年修满 25 学分。

 2. 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根据卫生局要求每年参加卫生局组织的继续教育。

 3. 参加省或全国专业性学术会议必须具有会议录用的正式通知,并有在大会进行交流的论文。论文第一作者、主管药师以上职称人员,经科主任批准后,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批准,参加省外学术活动,总时间不超过 1 周,主管以下人员可在省内参加学术活动,经费按医院规定执行。

 4. 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获得省科技局以上科研课题立项,由医院给予奖励。

 5. 药剂科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或学术交流活动。

 6. 每年进行一次专业知识考核(考核由医院科教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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