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学“导师制”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0-12-04 点击:

XX中学“导师制”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名师及骨干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快速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在我校青年教师与骨干教师之间开展为期二年的结对拜师“导师制”活动。

一、培养对象 2020年分配、人才引进和调入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限 2020年10月至2022年7月。

三、导师资格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在本学科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和教研水平优良。

3.原则上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同学科骨干教师。

四、导师职责 1.拟写一份学期指导青年教师规划方案。(一式三份,教务处、年级组和被指导教师各存一份)
2.进行师德教育,加强对青年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书育人责任感的培养,引导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3.根据被指导青年教师的具体情况,指导青年教师的职业成长和专业发展,具体制订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内容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4.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考试等各教学环节。

5.为青年教师上示范课,安排青年教师听课,使青年教师掌握教学方法;
深入青年教师课堂听课、评课每学期不少于10个学时,并从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巧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和指导。要及时点评并填写听课记录,评课意见。(注意保存)
6.指导教师每学期应指导青年教师上好2节不同类型的公开课。

7.每次月考后要帮助被指导的青年教师分析考试的得与失,指导以后的教学工作。

五、导师配备 1.指导教师的配备采用双向选择原则,由学校确定导师与被指导青年教师,并自行聘任。

2.为保证培养质量,原则上1名导师1名青年教师,最多不超过2名。

六、青年教师 (一)基本要求 1.思想端正,素质良好。

2.严于律己,主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二)主要任务 1.积极主动并虚心接受导师指导,尊师重道,虚心求教,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2.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并付诸实施。尽快熟悉教育教学要求,掌握教学规律和教学规范,熟练掌握教学大纲,认真编制授课计划、教案和课件,充分准备课堂教学内容。

3.在培养期内听导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15课时,并做好听课记录。(每月交年级组登记盖章)
4.每次月考后,写一份考试总结和教学反思,并主动和指导教师一起分析考试的得与失,以便确定今后的教学方向和教学思路。

5.学期末就个人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反思,及时向导师报告并听取指导意见。培养期满,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教研工作和培养收获进行总结。总结成绩、收获体会,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七、考核与奖励 1.期满学校对“导师制”活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要求的指导教师,每月末按指导教师实际听被指导青年教师课的节数3倍计入课时补贴。

2.在阶段考试保优评比中,青年教师获奖,以同等奖次奖励给指导教师。

3.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满教学考核比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分别给与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800元、500元和300元的奖励。

4.培养期内,青年教师参加上级主管教育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指导教师获青年教师同等奖次的奖励。

八、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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