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整治不担当不落实问题_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来源: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0-03-07 点击:

  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区城乡建设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九个方面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形: (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拍板不拍板、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 (二)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 (三)思想保守僵化,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得过且过,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 (四)履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为民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对群众利益问题推诿拖延,对群众合理诉求故意刁难,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需要担责的不担责,需要协调的不协调; (六)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不取消、明取消暗转移,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复杂多余、审批超时限,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存在难办事、不办事、吃拿卡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 (七)对市、区绩效工作目标推进不力造成目标未完成,人大、政协议题案办理不到位,对**城市留言板、12345市长专线、市阳光信访等群众信访事项回复办理回复不及时的; (八)纪律松懈,消极怠工,上班不遵守工作纪律,迟到、早退,工作推诿扯皮,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 (九)其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5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中旬) 1、宣传动员。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工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文件,针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职工认识警醒起来。 2、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专项治理的各种情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开门找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填写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自查清单。 (二)重点整治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3、加强教育。各单位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牢牢把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提振士气、抖擞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4、明查暗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局属各单位的问题整改进行明查暗访,并建立每月通报制度,对检查发现的党员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三)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5、督促整改。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加强督促,责令限期整改。对不作为、怠政懒政和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建章立制。各单位要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研究源头治理措施,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要将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8月23日、10月11日前将阶段情况小结报送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区城乡建设局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杨军同志为专班组长,周新芳通知为副组长,李少勇、何艺、高飞等同志为专班成员,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2、全员覆盖,整体推进。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在这次专项整治中高度警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以整改。机关及局属单位要按照工委(区委)要求,按照本实施方案层层开展,同步推进,全面实施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抓好宣传引导,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负面典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4、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与贯彻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推进我局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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