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危险边坡治理工程安全监理控制措施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2-23 点击: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分公司 **市**区**大北坡整治工程监理部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监 监 督 管 理 计 划

 审核:

 编制:

  二 00 五年四月三日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深圳分公司

  目 目

 录

 一、监督管理依据----------------------------------------------1 二、监督管理职责----------------------------------------------1 三、监督管理目标----------------------------------------------1 四、监督管理程序----------------------------------------------1 五、监督管理机构----------------------------------------------2 六、监督管理内容----------------------------------------------2

  1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计划 一、监督管理 依据

 1、《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 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4、《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7、《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暂行)》 二、监督管理职责

 1、审查和批准承包商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措施。

 2、检查进场施工机械的完好性和特种工种的操作上岗证。

 3、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用电、用水、高处作业安全和防护措施,对不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作业行为,向承包商发出整改指示。

 4、督促承包商定期进行各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

 5、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责成承包商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监督管理目标

 严格按工程建设程序运作,重视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施工安全法规条例及《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完善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工作制度,使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以强有力的手段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其他单位的干扰。

 四、监督管理程序

 1、现场每位监理工程师均具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对日常安全文明施工

  2 进行监督管理。每天进行安全文明巡视,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检查,对违章情况进行处罚。

 2、督促并定期检查承包商贯彻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3、督促承包商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职工教育会,做到警钟长鸣。

 4、监督承包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全器材,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5、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与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研究,书面要求承包商改进。

 6、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项目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及深圳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外脚手架、三宝四口保护、施工用电、提升设备和其它施工机具等。

 五、监督管理机构

 1、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安全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

  2、安全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目标、程序、内容、组织机构等,考核各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3、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地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并就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向安全负责人汇报。

 4、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员负责日常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巡视,参加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活动,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每天的安全状况,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工程师汇报。

 六、监督管理内容

 1 、安全教育 1.1 安全教育的目的:为了提高建设者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认识,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1.2 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

  3 1.3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1.4 督促承包商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结合自己的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并分发给承包者的全体职工以及业主和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

 1.5 督促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防护手册,并进行安全作业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准进入工作面作业。

 1.6 督促承包商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并指定有关管理人员、工长和安全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1.7 督促承包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1.8 督促承包商各作业班组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2 、安全防护 2.1 在整个施工期内,督促承包商制定和实施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含承包商和非承包商的人员安全),维护工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用电、防火、防洪、救护、警报、治安及炸药管理等。

 2.2凡属承包商雇用的现场施工和工作人员,督促承包商根据作业种类和特点,并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法》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水鞋、雨衣、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等。

 2.3 督促承包商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4 督促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当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并办好验收手续登记。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动作。

  4 2.5 督促承包商制定防台风、暴雨措施,并监督实施。

 2.6 督促承包商配备消防人员和足够的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器材的型号和数量应满足现场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人员应熟悉消防业务、训练有素。消防设备器材应随时检查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3 、用电安全 3.1 督促承包商在各施工区、生活区和道路设置照明系统。

 3.2 检查临时设施及变压器等外电设施,是否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8-88)的有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包括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是否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是否定期派专业人员检查这些措施的效果。

 4 、工伤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 4.1,督促承包商严格遵照国家和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将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上报的关部门。

 4.2 事故发生后,督促承包商项目经理部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拍录)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督促承包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真实的现场情况记录。

 5 、文明施工 5.1督促承包商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场内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5.2 要求承包商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标牌(见深圳市有关规定),按规定内容要求标明各项目内容,并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3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施工人员应戴“工地出入证”。

 5.4 督促承包商按照安装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设施,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5.5督促场地内施工机械、车辆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行驶,

  5 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对各种施工机械进场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督促承包商建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6 督促承包商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清除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5.7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5.8 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场地按有关规定设置围蔽,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 、环境保护 6.1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垃圾,并将其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或焚烧处理,以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和清洁。

 7 、噪音控制 7.1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中严格控制噪音,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如建筑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开工。

 7.2 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督促承包商采取有效的减轻噪音的控制措施,并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

推荐访问:监理 治理工程 危险
上一篇:智能电表项目投资建议书例文参考
下一篇:街道党工委书记在2021年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会议上表态发言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