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0-26 点击:

  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依据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办法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县 2020 年度政府工作目标考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总书记视察河南及大别山革命老区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紧围绕建设“五个”目标,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部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结合各级各部门职能,科学制定考核目标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对于全县发展大局的贡献,引导各级各部门突出抓好本行业、本领域事关全局的重大任务。

 ——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能分工,注重共性,兼顾个性,充分考虑目标实现的难易程度,实事求是制定考核目标和内容,采取量化指

  标、领导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考核评价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力求客观反映工作成效、努力程度。

 —— 宜于操作,量化可比。突出考核评价体系的可量化和可比性,重点选取综合性、代表性、公信力强的指标,对重点任务和群众评议情况量化处理,使不同乡镇、不同部门的工作实绩具有可比性。

 三、考核对象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考核对象

 1. 承担经济社会发展职能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共 5 65 个):双镇、和镇\县发展改革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林茶局、水利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农机局、文旅局、商务中心区、发投公司、体育服务中心、城投公司、水产局、房产管理中心、工信局、产业集聚区、黄湖农场、邮储银行、人民银行分行、工商银行分行、农业银行分行、农发行分行、建设银行分行、中国银行分行、中原银行分行、珠江银行、民生银行、洛阳银行、农商行、税务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2. 承担服务保障职能的县直有关部门(共 0 40 个):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银监办、应急管理局、县盐业局、县公安局、扶贫办、县司法局、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审计局、信访局、县农科所、县供销社、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县住房公

  积金管理部、调查队、商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企业养老中心、人寿保险公司、中原农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人寿财险公司、石油公司、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县地震台、县史志办、新华书店、长线传输局、水文资源局、检验检疫办事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烟草局、工业办、市场发展中心、消防大队、黄国故城管理办公室。

 (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乡镇、办事处和县直部门目标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承担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完成的重大任务和做出的重大贡献、前置类和约束类指标、生态环保类指标、领导评议等目标。具体如下。

 :

 经济目标:这类目标重点考核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由各单位承担的经济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三重一大”和前置类、约束类目标:本类目标考核内容包括:一是“十三五”规划及专项规划中明确的重大任务和重大事项;二是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中的重大安排和重大部署;三是承担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前置类、约束类目标。

 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主要是大气、水、畜禽、土壤污染防治和林业生态创建方面的目标。

 其他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主要是年度县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以及其他上级考核监控的责任目标。

 领导评价:由县委、政府领导对乡镇、办事处和县直部门

  综合评价打分。

 (三)加分因素。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核对象,给予一次性加分。

 1.主要工作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为准),每项加 5 分;获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以文件、奖状、奖牌、证书为准),每项加 2 分;获市厅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 1 分。

 2.承担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在事关全局的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方面,纳入市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综合性专项规划的(以市政府文件为准),每项加 2 分。

 3.创造的工作模式、工作机制、方法经验或突出典型被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并被中办、国办刊物印发各地各部门参阅的,每项加 2 分;被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并被省委、省政府刊物印发各地各部门参阅的,每项加 1 分;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并被市委、市政府刊物印发各地各部门参阅的,每项加 0.5 分。

 4.独创性工作经验被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推广的(以召开现场会或正式文件、内部明电为准),每项加 3 分。被市委、市政府推广的(召开现场会,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以正式文件或内部明电为准),每项加 1 分。

 上述加分项目如因时间原因未能在当年考核中加分的,可

  以结转到下一年度考核时予以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得多项表彰或推广的,按最高分数加分,不重复加分。每年度每单位加分累计不超过 20 分。

 (四)扣分因素。①关于一票否决事项,由县考核办提出,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②如发生影响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的重特大事件事故,根据性质和影响,重大事件事故每项直接扣减 5—7 分,特别重大事件事故每项直接扣减 8—10 分。每年终,由主管部门负责认定该类指标,其中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由县应急局负责认定,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事件由县委政法委和公安局负责认定,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认定,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由县环保局负责认定,重特大耕地保护违法事件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认定,重特大金融风险事件由县金融办负责认定。脱贫攻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等约束性专项工作未完成的,每项直接在定量指标体系得分中扣减 3—5 分,由主管部门负责认定该类指标。县直单位扶贫开发帮扶工作完成情况由县扶贫办负责认定,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由县环保攻坚办认定。③根据目标过程管理情况,酌情扣 1-3 分。④凡承担市政府目标任务、县政府下达的主要经济目标和省、市、县政府“双十工程”任务的责任单位,在年终被认定没有完成任务的,并且严重影响县在省市考核荣誉的,降低目标考评档次。⑤当年有被省(部)、市(厅)通报批评的,分别扣 3 分、1 分。⑥对于没有获得目标表彰的乡镇、

  办事处以及县直单位发出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年度政府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组织部门将酌情扣减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各目标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送县委组织部,作为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记入干部实绩档案。垂管单位的考核情况,由县政府向其上级单位机关通报。

 四、组织实施 (一)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一至五类目标完成情况的采集和认定,由县政府目标办牵头,由有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县目标办。

 (三)加分因素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县目标办认定并酌情加分。扣分因素由相关监控部门依据相关文件提出。

 (四)各级各部门要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数据和相关资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照目标考核内容(见附件 1),县直各单位对照主要目标考核内容(见附件 2),写出 2020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自评,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前报政府目标办(一式贰份)。

 2.目标监控单位对监控的责任目标执行结果考核时,必须

  制定考核办法(或评分标准),报县政府目标办备案(一式贰份)。量化目标按目标完成的百分率,对照考核分值,直接计算得分。考核评价结果(分别填写于附件 3、4、5 评价表,一式贰份),经目标监控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 年 1 月 20 日前报政府目标办。

 3.有加分因素的单位,请填写荣誉统计表,并将原始材料及复印材料 1 份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前报县目标办,以便于认定。

 4.为做好 2021 年度目标执行和考核工作,县直各单位于2021 年 3 月 1 日前向政府目标办提供需列入县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如同市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或要求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的相关材料、市局考核时要求列入县政府考核体系的文件等)。同时,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制定出本单位的 2021 年度业务目标(一式一份),每单位要求不低于 5 条,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前报县政府目标办后统一送县考核办,制定目标责任书。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附件:

 1.乡镇、办事处主要考核评价表; 2.县直单位主要目标考核评价表; 3.县委、政府领导,目标监控单位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目标评价表; 4.县委、政府领导,目标监控单位对县直经济发展类单位目标评价表; 5.县委、政府领导,目标监控单位对县直服务保障类单位目标评价表; 6.乡镇、办事处、县直单位获市以上荣誉统计表。

 附件 1 乡镇、办事处主要目标考核评价表

 制表:目标办

 目

  标

 名

  称 分值 监控单位 一、经济目标 41

 1.乡镇生产总值及增速 ※

 3 统计局 2.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 2 统计局 3.规模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及税收增长 2 统计局、商务局 4.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 2 统计局、发改委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税收增长 ※

 3 统计局、工信局 6.粮食产量 2 统计局、农业农村局 7.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 ※

 3 统计局

 商务局 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3 统计局、发改委 9.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

 2 统计局、调查队 10.单位 GDP 能耗降低率 2 统计局、发改委 11.单位生产总值水耗降低率 2 水利局 12.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及提高幅度 2 统计局、公安局 13.当年新增“四上”企业个数 ※

 3 统计局 14.财政收入及税收占比 ※

 3 财政局 15.合同利用省外资金 ※

 3 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

 16.完成争资跑项任务 2 发改委 二、“三重一大”和前置类、约束类目标 18

 1.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三重工作”、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任务 3 县政府督查室、发改委 2.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3 县政府督查室 3.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信访稳定、 3 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教体局、信访局 4.食品安全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流通管理、非洲猪瘟防控 5 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5.依法行政、普法治理工作 3 政府办、司法局 6.耕地保护及土地违法整治 3 自然资源局

 目

  标

 名

  称 分值 监控单位 三、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目标 20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烟花爆竹禁放、秸杆禁烧、车辆尾气排放、烧烤油烟治理、工业企业废气排放)

 5 攻坚办、公安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2.水污染防治工作(河长制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河砂整治、工业污水排放、生活污水处理率、水资源管理)

 5 攻坚办、水利局、河砂办、工信局、城市管理局、环保局 3.畜禽污染防治 3 攻坚办、农业农村局 4.土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改厕、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村庄治理率 4 农业农村局、城管局 5.完成国土绿化及森林蓄积量、覆盖率任务 3 林茶局

  四、其他责任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 10

 1.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

 机关事务局 2.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建设工作任务 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业农村局 3.完成质量兴县工作任务 市场监管局 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标准粮田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抗旱打井等防汛抗旱工作 农业农村局、应急局 5.社会保障,城镇就业、社会优抚,城乡低保,助残就业工作 人社局、民政局、军人事务局、残联 6.科技、科普推广工作 工信局、科协 7.完成小龙虾养殖及保险工作任务 水产局 8.年鉴地方志编纂工作 史志办 9.营商环境便利度

 发改委 10.完成新型冠状肺炎防控及新农合等公共卫生目标任务

 卫健委 11.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统计局 五、党建工作,其中,人武部单列 5 分,其他部委合计 10 分 15 组织部、宣传部(含精神文明建设)统战部、人武部、政法委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行风评议 20 县纪监委、考核办 七、乡镇、办事处工作

 6 县委、县政府领导 注:其中※指标可以按照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比例予以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该指标分数权重的 80%。

 附件 2-1 县直单位主要目标考核评价表 ( 经济发展类 )

 制表:目标办

 目

  标

  名

  称 分值 监控(考评)单位 一、经济发展目标 40 统计局、商务局、 财政局、金融办 二、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三重”工作及前置类、约束类目标 22

 目

  标

  名

  称 分值 监控(考评)单位 1.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三重”工作,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任务 3 政府督查室、发改委 2.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3 政府督查室 3.依法行政、普法治理工作 3 政府办、司法局 4.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信访稳定 4 应急管理局、信访局 5.食品安全 3 市场监管局 6.脱贫攻坚工作 3 扶贫办 7.向上争资跑项工作 3 发改委 三、大气、水、土壤、畜禽污染防治工作 20 环境攻坚办 四、其他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12

 1.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机关事务局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县政府督查室 3.行政许可服务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政府网站 5.社会保障,社会优抚,助残就业 人社局、军人事务局、 民政局、残联 6.年鉴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史志办 7.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整治 人社局、住建局 8.防汛抗旱工作 水利局

 目

  标

  名

  称 分值 监控(考评)单位 9.住房公积金覆盖率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10.完成新冠肺炎防治任务

 卫健委 五、党建工作 10 组织部、宣传部(含精神文明建设)、统战部、政法委、人武部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行风评议 20 县纪监委、考核办 七、单位业务工作目标 6 县委、县政府领导

 附件 2-2 县直单位主要目标考核评价表 ( 服务保障类 )

  制表:目标办

 目

  标

  名

  称 分值 监控(考评)单位 一、经济发展目标

  二、“三重”工作及前置类、约束类目标 52

 目

  标

  名

  称 分值 监控(考评)单位 1.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三重”工作,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任务 6 政府督查室 2.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6 政府督查室 3.依法行政、普法治理工作 6 政府办、司法局 4.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信访稳定 10 应急管理局、信访局 5.食品安全 6 市场监管局 6.脱贫攻坚工作 6 扶贫办 7.向上争资跑项 6 发改委 8.招商引资工作 6 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

 三、大气、水、土壤、畜禽污染防治工作 20 环境攻坚办 四、其他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 18

 1.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机关事务局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县政府督查室 3.行政服务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政府网络中心 5.社会保障,社会优抚,助残就业 人社局、军人事务局、 民政局、残联 6.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整治

 人社局、住建局

 7.年鉴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 史志办

 8.防汛抗旱工作

 水利局

 目

  标

  名

  称 分值 监控(考评)单位 9.住房公积金覆盖率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10.完成新冠肺炎防治任务

 卫健委 五、党建工作 10 组织部、宣传部(含精神文明建设)统战部、政法委、人武部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行风评议 20 县纪监委、考核办 七、单位业务工作目标 10 县委、县政府领导

  附件 3 县委、政府领导、目标监控单位对21个乡镇、办事处目标监控评价表 (要打出具体分数)

 监控单位:

  监控内容:

 制表:目标办 乡 镇 名 称 2020 年目标得分 完成情况 备

 注 圆满 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 完成

  双 柳 镇

 卜 集 镇

 伞 陂 镇

 付 店 镇

 仁 和 镇

 江 集 镇

 黄 岗 镇

 踅 孜 镇

 白 店 乡

 传 店 乡

 张 集 乡

 上油岗乡

 桃 林 镇

 隆 古 乡

 魏 岗 乡

 来 龙 乡

 谈 店 乡

 春申办事处

 定城办事处

 弋阳办事处

 老城办事处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 4 县委、政府领导、目标监控单位对县直单位目标评价表 (要打出具体分数)

 (经济发展类单位,共 44 个)

 监控单位:

 监控内容:

 制表:目标办 县直单位 完 成 情 况(分值)

 县直单位 完 成 情 况(分值)

 圆满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 成 圆满完成 完成 基本完成 未完成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 5 县委、政府领导、目标监控单位对县直单位目标评价表 (要打出具体分数)

 (服务保障类单位,共 40 个)

 监控单位:

 监控内容:

  制表:目标办 发改委 (粮储局)

  水产局

  教体局

  房产管理中心

 民政局

  产业集聚区

  财政局

  黄湖农场

  人社局

  邮储银行

  自然资源局

  人

 行

  住建局 (人防办)

  工

 行

  交通局 (公路局)

  农

 行

  农业农村局

  农发行

  林茶局

  建

 行

  水利局

  中

 行

  商务局

 (招商服务中心)

 农商行

  卫健委

  中原银行

  市场监管局

  珠江银行

  城市管理局

  民生银行

  农机局

  洛阳银行

  文旅局

  移动公司

  税务局

  联通公司

  供电公司

  电信公司

  邮电公司

  商务中心区

  工信局

  城投公司

  发投公司

  体育中心

  县直单位 完成情况(分值)

 县直单位 完成情况(分值)

  (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 6 乡镇办事处、县直单位获市委市政府以上荣誉统计表

 圆满 完成 完成 基本 完成 未 完成 圆满 完成 完成 基本 完成 未 完成 审计局

  调查队

  统计局

  供销社

  公安局

  银监办

  司法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农科所

  应急管理局

  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行政服务中心)

  扶贫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商业总公司

  石油公司

  物资总公司

  气象局

  长线局

  县广播电视台

  水文资源局

  环保局

  市场发展中心

  企业养老中心

  检验检疫办事处

  史志办

  中华联合财险公司

  地震台

  人保财险公司

  人寿财险公司

  中原农险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军人事务局

  新华书店

  医保局

  烟草局

  信访局

  工业办

  县消防大队

  盐业局

  黄国故城管理 办公室

  获荣誉单位 授荣誉单位 荣誉名称 或加分因素内容 授荣誉时间 备注(证书、 奖牌、文件)

 注:1.各单位报送登记表时,请报送获奖证书或原始文件、依据等。2.获奖内容必须是市委、市政府以上党政机关于 2020 年度表彰的且未记入上年度表彰加分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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