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综合考核奖惩制度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水利工程综合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项目施工顺利实施,围绕 “保安全,抓质量、促进度”的核心任务,加强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过程管控,根据合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为总承包项目部 HSE 考核奖惩基本规定的修订和补充,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所属各分包单位项目部现场 HSE 考核同月进度完成情况相结合。

 HSE 是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管理体系的简称。

 第三条

 综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实施 第四条

 综合考核按月度进行,分为进度考核和 HSE 考核,考核采用定量评分法,进度考核占 40%,HSE 考核占 60%,两者相加即为综合考核评分。

 第五条

 月进度考核目前主要针对混凝土衬砌工作面(含钢衬段)考核,月进度考核得分=月进度指数对应考核评分×40%,月进度指数(保留两位小数)=月实际完成进尺/计划完成进尺。月进度指数与考核评分对应关系见下表:

 序号 月进度指数(月实际完成进尺/计划完成进尺)

 对应考核评分 1 >1.0 110 2 =1.0 100 3 <1.0 且≥0.9 80 4 <0.9 且≥0.8 60 5 <0.8 40 注:实际完成进尺按标段完成总量统计,不分工作面,其统计时段为:1 月份为 1月 1 日~1 月 25 日;12 月份为 11 月 26 日~12 月 31 日;其他月份均为上月 26 日~本月 25 日。(非承包人原因导致进度滞后的在计划完成进尺中据实调整)

 第六条

 月进度考核由总承包部工程部或各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在每月

 总承包部内部月例会上讨论通过,并写入会议纪要。

 第七条

 月度 HSE 考核将参考《引水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 HSE 考核奖惩标准》(详见附件 1)制定详细的考核评分标准,基准分 100 分,考核采用倒扣计分法,侧重于反映日常安全检查巡视情况。

 第八条

 在当月 HSE 考核期间,如发生有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分包商负主责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责任事故、对企业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环境影响事故(问题)等情况,一票否决,直接考核为不合格。

 第九条

 月度 HSE 考核由总承包部组成 HSE 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般由总承包部安全总监、工作组和各分包单位项目部安全总监(含专职安全员)组成,具体考核工作由总承包部安全总监组织实施。由总承包部安全总监和三个工作小组成员分别考核评分,取四人评分平均值(保留一位小数),平均值乘以 60%即为 HSE 考核得分。

 第十条

 月度 HSE 考核在每月 5 日前完成上月 HSE 考核,综合考核(进度考核+HSE考核)结果在总承包部 HSE 月例会上通报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布。

 第十一条

 综合考核分与评价结果的对应关系分别为:90 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三章

 考核奖惩 第十二条

 综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等级进行奖惩,考核奖惩以各分包单位项目部每月结算工程款为 考核基数并在每季度进行兑现。

 第十三条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考核方实施奖惩,奖惩标准如下:

 序号 考核结果 奖惩标准 1 优秀(90 分及以上)

 按照 考核基数的 0.5%奖励 2 良好(80~89 分)

 85~89 分按照 考核基数的 0.2%奖励 80~84 分按照 考核基数的 0.1%奖励 3 合格(70~79 分)

 不奖不罚 4 不合格(70 分以下)

 按照 考核基数的 1%扣罚

 5 连续考核不合格 按照 考核基数的 n%扣罚(n 为连续考核次数)

 第十四条

 每次综合考核结束后由总承包部向被考核方出具考核报告(见附件 2),被考核方按要求在下一个考核周期内落实整改、实施闭环,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总承包部。

 第十五条

 对分包单位的HSE考核处罚累计金额原则上以分包合同总价的2%为限,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将按严重违约处理并解除合同,被考核方按要求自行清退出场。

 第十六条

 总承包部按季汇总考核情况,并对考核工作进行评估,改进考核办法和工作流程,根据现场施工进展和 HSE 管理新要求修正关键考核指标,按照 PDCA 循环持续改进综合考核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每月考核报告均抄送各被考核方后方。

 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总承包项目部。

 附件:1.配水工程总承包项目 HSE 考核评分表(更新)

 2.配水工程总承包项目综合考核报告(

  年度

  月)

 附件 1:(更新)

 目 配水工程总承包项目 HSE 考核评分表 考核填写人: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被考核单位:

 考核项目 序号 基本要求 扣分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5 分)

 1 机构设置或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满足合同及人员变更文件要求,扣 2 分;

 2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责任书),未明确各生产岗位、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对危险性较大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管理,扣 2 分;

 3 未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年度安全考核评比的,扣 1 分/次;

 二、目标(5 分)

 4 目标未以正式文件印发或未经项目经理审批,扣 2 分;

 5 目标保证措施未制定或未落实到部门、岗位,扣 2 分;

 6 目标落实情况未进行监督检查或无定期考核记录,未形成文件,扣 1 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分)

 7 未建立并发布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扣 2 分;

 8 未及时传达部署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文件要求或无落实记录,扣 1 分;

 9 未制定和发布安全管理制度,或制度不全、明显缺项,扣 1 分/项;

 10 未根据作业、岗位、工种特点,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或明显缺项的,扣 1 分/项;

 四、教育培训(5分)

 11 未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扣 2 分;

 12 新进场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 1 分/人;

 13 未组织班前教育或班前教育记录不全,扣 1 分/次;

 14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未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 1 分/次;

 五、施工技术(5分)

 15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未编制安全技术专篇,扣 2 分;

 16 对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扣 1 分/次;

 17 对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没有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扣 1 分/次;

 18 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未经专家组评审,扣 1 分/次;

 六、安全投入(5分)

 19 未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扣 2 分;

 20 未按规定计取月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扣 1 分/期;

 21 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要求投入和使用的,扣 1 分/期

 22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未建立或不完整的,扣 1 分/期;

 七、危险源管理(5分)

 23 未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扣 2 分;

 24 未建立水利项目(SL721)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台账,扣 2 分;

 25 未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并形成记录,扣 1 分/处;

 八、安全检查与隐 26 未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未明确责任部门、人员、范围、方法,扣 1 分;

 考核项目 序号 基本要求 扣分 患排查整改(5 分)

 27 未对隐患登记建档和评估分级,重大隐患无专题报告或无治理方案,扣 1 分/项;

 28 未按要求组织和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扣 1 分/次;

 29 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发现的整改项目未及时落实整改的,扣 2 分/项;

 九、施工用电安全(20 分)

 30 未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的,扣 1 分;

 31 电工未持有效证件私自作业的,扣 1 分/次;

 32 洞内变压器周边安全防护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扣 1 分/处;

 33 洞内架空线路未使用三相五线制(TN-S)低压电力系统的,扣 1 分/处;

 34 配电箱、开关箱及漏保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扣 1 分/处;

 35 未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配电原则,扣 1 分/处;

 36 架空线路与周边设备、设施安全距离超过规范要求,扣 1 分/处;

 37 配电箱、开关箱未装设端正、牢固,地面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扣 1 分/处;

 38 配电箱、开关箱严重变形损坏,金属箱体与箱门未做电气连接,扣 1 分/处;

 39 配电箱、开关箱无安全警示标志、无责任人信息、无检查记录,扣 1 分/处

 40 配电箱、开关箱内使用不合格、破损电器,违规使用插头和插座,扣 1 分/处;

 41 配电箱、开关箱进出接线不符合用电安全规程(JGJ46),扣 1 分/处;

 42 露天及洞内渗水部位配电箱、开关箱未采取防雨措施,扣 1 分/处;

 43 配电箱、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测试按钮无动作,扣 1 分/处;

 44 配电箱、开关箱未有效接地、接零,扣 1 分/处;

 45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扣 1 分/处;

 46 动力线路存在私拉乱接、接头破损、搭铁、浸泡水中等现象,扣 1 分/处;

 47 在压力钢管内施工未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扣 1 分/处;

 48 照明灯具有损坏现象未及时更换,扣 1 分/处;

 49 各工作面未配置自备发电机(应急电源)的,扣 1 分/处;

 十、洞挖安全(15分)

 50 施工现场未实施封闭管理,扣 1 分/处;

 51 未认真执行进出洞人员登记制度,值班人员有脱岗现象,扣 1 分/次;

 52 进洞人员未劳保着装,存在酒后行动、流动吸烟现象,扣 1 分/次;

 53 火工品领用、登记填写不规范,扣 1 分/次;

 54 存在边打孔边装药的现象,扣 1 分/次;

 55 电力起爆主线与照明及动力线路同侧架设,扣 1 分/次,

 考核项目 序号 基本要求 扣分 56 爆破前未按要求实施警戒、清场,扣 1 分/次;

 57 爆破后未及时检查、处理盲炮,存在火工品残留现象,扣 1 分/次;

 58 爆破后未认真开展敲帮问顶、围岩清撬工作,扣 1 分/次;

 59 钻爆、支护台车爬梯、网板平台、临边防护缺失或不完善,扣 1 分/处;

 60 开挖循环进尺超过规范要求(SL378),扣 1 分/次;

 61 开挖、支护步距超过规范要求(SL714),扣 1 分/次;

 62 相向开挖两工作面相距 15m 放炮时,未单向开挖贯通,扣 1 分/次;

 63 洞内通风不彻底,空气质量较差,扣 1 分/次;

 64 洞内未配置应急照明,扣 1 分/处;

 十一、特种设备及人员管理(5 分)

 65 未建立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扣 1 分;

 66 未编制特种设备及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或相关管理制度,扣 1 分/项

 67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 1 分/人;

 68 特种设备未经专业部门检测或率定合格前私自使用,扣 1 分/台;

 69 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或记录缺失,扣 1 分/次

 十二、防洪度汛安全(5 分)

 70 未成立防洪度汛领导小组和组建应急队伍,扣 1 分;

 71 未层层签订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扣 1 分;

 72 未编制年度防洪度汛方案和超标洪水应急预案,扣 1 分;

 73 未按专项方案配备防洪度汛应急物资,扣 1 分;

 74 全年未组织一次防洪度汛应急演练,扣 1 分;

 十三、应急管理(5分)

 75 未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和组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扣 1 分;

 76 未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扣 1 分;

 77 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 1 分;

 78 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扣 1 分;

 79 各类应急预案不完善的环节未组织修订和完善,扣 1 分;

 十四、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5 分)

 80 现场设备、材料堆放混乱,施工场所垃圾或废料未及时清理,扣 1 分/次;

 81 洞内有明显积水、积泥,存在白色垃圾,扣 1 分/次;

 82 风水管线布设不整齐,标识不清,存在冒、滴、漏和乱拉乱扯现象; 扣 1 分/次;

 83 生活营地脏乱差,灭火器失效,食堂卫生条件差,扣 1 分/次;

 考核项目 序号 基本要求 扣分 84 施工废水存在直排现象,沉淀池加药、清淤不及时,扣 1 分/次;

 十五、职业健康(5分)

 85 未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扣 1 分/人;

 86 未如实告知现场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职业危害告知书),扣 1 分/人;

 87 在主要施工场所未悬挂职业危害告知牌,扣 1 分/人

 88 未开展洞内空气质量检测并公示,扣 1 分/次;

 89 未办理作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扣 1 分/人;

 总分 100 分

 附件 2:

 配水 工程总承包项目 综合 考核报告(

 年度

  月)

 被考核单位:

 编号:

 月计划衬砌进尺(m)

 月实际完成进尺(m)

 月进度指数(月实际进尺/月计划进尺)

 对应进度考核评分

  进度考核得分=进度考核评分×40%

 HSE 考核评分(1)

 HSE 考核评分(2)

 HSE 考核评分(3)

 HSE 考核评分(4)

 HSE 考核平均分

 HSE 考核得分=HSE 考核平均分×60%

 综合考核得分=进度考核得分+HSE 考核得分

 奖惩兑现 根据《总承包项目部综合考核奖惩制度(试行)》第三章考核奖惩之要求,按照

  期工程结算款

 %进行

  。

 序号 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整改、改进要求

  工程部:

  安全总监: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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