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业科技园认定办事服务指南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省级农业科技园认定办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省级农业科技园认定 二、审批依据 《关于开展创建农业科技园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活动的通知》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七、许可数量限制:暂无 八、是否收费:否 九、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十、是否存在特别程序:否 十一、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 119 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H003 网上办理:山东淄博政务服务平台 十二、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十三、办理条件

 按照《关于开展创建农业科技园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活动的通知》(鲁科字〔2015〕56 号)要求和推荐条件,组织填报《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建设推荐书》、编写《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建设规划》等相关材料。

 十四、申请材料 1.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建设申报书 6 份原件; 2.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建设规划 6 份原件; 3.当地政府批复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 份原件。

 十五、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窗口受理 → 审核→符合条件→推荐省厅。

  不符合条件 退回修改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推荐 办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推荐 二、审批依据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是否收费:否 八、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是,根据工作需要现场审查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 119 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H003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平台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十二、办理条件 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集聚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目标明确。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对解决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补短板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且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2.示范性强。基地内文化科技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 10 亿元,其中为文化行业提供技术服务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 20%的企业数量达到 10 家以上; 3.管理规范。基地具有明确的边界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并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4.配套完善。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二)申请单体类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特色鲜明。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突出,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且具有带动示范性,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效果明显且在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

 力; 2.主业突出。主营业务应围绕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营业务收入居于行业领先地位,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 50%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 10%以上; 3.创新能力强。研究开发以及购买技术服务的费用之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 3%以上,拥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居于行业领先水平,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达3 项以上且被 10 家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 50%以上; 4.管理规范。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十三、申请材料 1.申报集聚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集聚类); (2)基地入驻企业情况表; (3)申报书(包括基地区域边界范围图、空间和功能布局、发展沿革和现状、产业基础、文化科技融合情况、效益分析、配套公共服务情况、核心竞争力、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政策支持情况、管理机构情况及管理制度等);

  (4)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优势行业、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科技应用推广、

 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

  (5)基地近 3 年来(成立不足 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所获国家级和省级奖励、荣誉和扶持情况;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报单体类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单体类); (2)申报书(包括发展历程、主要产品和服务介绍、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主营业务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及品牌影响力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效果分析;创新能力分析等);

 (3)基地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进展情况、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

 基地近 3 年来(成立不足 3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所获国家级和省级奖励、荣誉和扶持情况;

  (4)基地为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企业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 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开具的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5)基地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事业单位登记

 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最近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四、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窗口受理 → 审核→符合条件→推荐省厅。

  不符合条件 退回修改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推荐 办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推荐 二、审批依据 《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行政机关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是否收费:否 八、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是,根据工作需要现场审查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 119 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H003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平台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十二、办理条件 申报火炬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设立了由当地政府(县级或地级人民政府、省级或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以下同)主导的火炬基地建设领导和协调机制,并有职责明确的日常管理机构。有较完善和可行的火炬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2.编制了较完善的火炬基地建设规划(重点是发展目标要先进、科学、合理并且通过努力可实现),主导产业已纳入当地发展规划,并有相应的促进政策和配套措施; 3.具有鲜明的产业特色:有丰富的特色资源,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在本区域和全行业内具有特色和竞争优势; 4.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主导产业实现年总营业收入原则上应超过 30 亿元,或占所 在地本产业年总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应超过 5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在节能、环保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 5.具有较完备的科技服务体系:有一批支撑火炬基地发展的创新创业科技服务机构和产业发展促进机构,开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人才培训等相关工作; 6.具有较完备的以企业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有在国内同行业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一定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建立了 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一定影响力的技术和产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创新机构;综合 R&D 投入强度一般不低于 3%; 7.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已形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骨干企业与

 关联企业联系密切、分工协作的合理格局,形成较为完整、上下游互 动频繁的产业链条;成立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产业促进组织。

 十三、申请材料 1.《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书》; 2.《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规划》; 3.《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情况表》; 4.《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主要关联企业情况表》; 5.《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技服务机构情况表》。

 6.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四、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窗口受理 → 审核→符合条件→推荐省厅。

  不符合条件 退回修改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申报推荐 办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申报推荐 二、审批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作的通知》 三、办件类型:承办件 四、服务对象: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是否收费:否 八、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是,根据工作需要现场审查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 119 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H003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平台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十二、办理条件 申报单位在主导产业领域,综合实力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产品销售额占国内同类产品的比重不低于 10%,企业销售收入总

 额 30 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少于 30 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 5 家;创新要素聚集,具有较强的人才、技术和成果转化优势,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不少于 3 家、省级以上科技中介机构不少于 3 家;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支持政策,建立了相应的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申请材料 1.《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申报书》; 2.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四、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窗口受理 → 审核→符合条件→推荐省厅。

  不符合条件 退回修改

 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推荐办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推荐 二、审批依据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是否收费:否 八、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是,根据工作需要现场审查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 119 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H003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平台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十二、办理条件 申请认定国家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大学为依托,具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发展方向明确;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运营时间在 2 年以上,管理规范、

 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职业化服务团队,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或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员数量的 80%以上; 3.具有边界清晰、布局相对集中、法律关系明确、总面积不低于 15000 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场地;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面积的 60%以上;建有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 4.园内在孵企业达 50 家以上,其中 30%以上的在孵企业拥有自主发明专利;大学科技园 50%以上的企业在技术、成果和人才等方面与依托高校有实质性联系; 5.能够整合高校和社会化服务资源,依托高校向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提供研发中试、检验检测、信息数据、专业咨询和培训等资源和服务,具有技术转移、知识产权和科技中介等功能或与相关机构建有实质性合作关系; 6.园内有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入驻,或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至少有 3 个以上投资服务案例; 7.具有专业化的创业导师队伍,在技术研发、商业模式构建、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辅导和培训; 8.建有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能够提供场地、资金和服务等支持; 9.举办多元化的活动,每年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和大学生创业实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10.纳入大学和地方发展规划,已建立与地方协同发展的有效机制; 11.欠发达地区的大学科技园,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十三、申请材料 1.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规划;

  2.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

  3.依托单位对大学科技园支持政策和制度文件;

  4.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四、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窗口受理 → 审核→符合条件→推荐省厅。

  不符合条件 退回修改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 办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 二、审批依据

 《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五、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是否收费:否 八、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是,根据工作需要现场审查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 119 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H003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平台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十二、办理条件 申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实际注册并运营满 3 年,且至

 少连续 2 年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 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 75%以上;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500 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 10%,并有不少于 3 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 80%以上,每 10 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 1 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 1 名创业导师(指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 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 30%;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 50 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 3 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 20 家以上。

 十三、申请材料 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 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四、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窗口受理 → 审核→符合条件→推荐省厅。

  不符合条件 退回修改

  科研用品进口免税资格审查办事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科研用品进口免税资格审查 二、审批依据 《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 号)和《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 号)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未进行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核定的省属科研院所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七、许可数量限制:暂无 八、是否收费:否 九、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十、是否存在特别程序:否 十一、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 119 号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H003 网上办理:山东政务服务平台

 十二、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十三、办理条件 面向对象为未进行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核定的省属科研院所,需符合《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 号)和《关于支持科技创新

 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16〕71 号)要求。

 十四、申请材料 1.主管部门便函文件 1 份原件 2 份复印件; 2.本单位省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1 份原件 2 份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1 份原件 2 份复印件; 4.近三年科研活动情况总结(500 字以内,内容包括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人才队伍等情况),加盖单位公章,纸质原件 3 份,电子版 1 份。

 十五、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材料→窗口受理 → 审核→符合条件→推荐省厅。

  不符合条件 退回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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