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采 购 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考核组长:

  考核组主要成员:

 (一)控制性目标完成情况。(0 40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及评分细则 扣分 控制目标 (40 分)

 事故指标控制 20 分 本部门办公区火灾事故为零,凡本年度发生上述事故,每起扣 40 分,考核结果直接按不合格评定,并要求负责人在公司安委会或员工大会上作检讨;如全年未发生上述事故,本小项计 20 分。

 事故经济损失指标控制 5 分 部门业务范围内全年安全事故实际经济损失为 0。如全年无安全事故损失,本小项计 5 分;如全年有安全事故损失,本小项计 0 分。

 相关方管理 10 分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选择合格供应商,产品采购质量安全合格率达 98%以上;与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协议签订率达 100%。如完成上述指标,本小项计 10 分,如未完成,本小项计 0 分。

 环境管理 5 分 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事件为零。如全年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事件为零,本小项计 5 分;如未完成,本小项计 0 分。

 得

 分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0 60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及评分细则 扣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目标分解落实 6 分 未对本部门年度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进行分解并制定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实施计划的,扣 2 分。

 目标考核 未制定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考核办法并定期对部门内职工进行考核的,扣 2 分。

 目标责任书签订 未组织部门内职工签订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的,每人次扣 1 分。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指令性工作 6 分 未认真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指令性工作,每项扣 2 分。

 会议精神传达 未及时传达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的,每次扣 2 分。

 责任落实

 制度建设 6 分 未建立健全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规章制度及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实施,扣 2 分。

 明确责任 未明确本部门内职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职责,扣 2 分。

 责任考核 未定期对部门内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与环保职责进行考核的,每次扣 1 分。

 物资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 10 分 未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未选择合格供应商,采购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格产品,每次扣 2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及评分细则 扣分 验收管理 采购物资到场后未严格执行到货验收流程,未按照制度要求供货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厂家资质等,每次扣 1 分。

 相关方安全管理

 档案管理 16 分 未严格执行公司《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未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进行安全管理,未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服务前准备、作业过程、产品、技术服务、表现评估、续用等进行管理,未建立相关方名录和档案,每次扣 2 分。与相关方签订合同时未同时签订安全环保协议的,每次扣 2 分。

 风险管控 未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和相关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每项扣 2 分。

 隐患排查与治理 隐患排查与治理 6 分 对公司安委办或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拒不执行的,每次扣 2 分;对部门内查出的隐患未按要求落实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部门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进行隐患整改并形成闭环管理的,每次扣 1 分;对公司安委会、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未及时进行书面回复的,每次扣 1 分;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 0.5 分。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 6 分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如违反“不安全、不生产”原则的,每次扣 2 分。

 事故管理

 事故上报 4 分 发生事故后,未按照事故上报相关程序和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存在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各类安全事故的,每次扣 2 分。

 应急处理 发生事故后,未积极妥善处置安全事故,导致社会影响恶劣的,每次扣 2 分。

 事故处理 不积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未对事故进行深度剖析,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在部门内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每次扣 2 分。

 得

 分

  (三)安全生产奖惩项目

 1. 加分项。(5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加分

 安全生产成效明显 表彰奖励 5 分 成绩突出 在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安全生产工作当年获得省、市、县政府、安委会、行业管理部门表彰的,分别加 3 分、2 分、1 分;获得省、市、县政府领导批示表扬的,分别加 1.5 分、1分、0.5 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计分,本项最高 3 分。

 工作创新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内容、工作经验、安全达标等,被省、市、县安委会(行业管理部门)认可推广的,分别加 2 分、1.5 分、1分;被公司安委会认可推广的,加 0.2 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计分,本项最高 2 分。

 抢险救援 成功开展事故抢险救援,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获得省、市、县嘉奖表彰的,每嘉奖 1 次加 1 分、0.8 分、0.5 分;被公司安委会表彰的,加 0.2 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计分,本项最高 1 分。

 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在省、市、县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或在有关刊物上刊载的,每采用 1 次分别加 1 分、0.8 分、0.5 分;公司刊物采用的,每采用 1 次加 0.1 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计分,本项最高 1 分。

 得 分

  本项最高得分 5 分,取各小项最高得分档次合计计算分值。

 2. 扣分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扣分 违反安全生产行为

  安全生产受到批评、违反事故调查报告按实扣分 通报批评 约谈等 当年安全生产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县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依次分别扣 4 分、3 分、2 分、1 分;受到国家、省、市、县政府部门警示约谈的,每次分别扣 3 分、2 分、1 分、0.5 分;公司安委会通报批评或警示约谈的每次扣 0.2 分。

 挂牌隐患 整治不力 本单位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市、县或公司安委办挂牌督办的,依次每起扣 3 分、2 分、1 分;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因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经调查认定负有责任的,每起扣 3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 评分细则 扣分 规定、考核作假、重大隐患整治不到位、完成重点工作不力等情况。

 未按要求参会、报送资料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市、县政府部门或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传达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每次扣 1 分;未按有关要求报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的,每次扣 0.1 分。

 现场检查 问题隐患 年终现场考核由考核组随机抽查 5 个以上的点、面,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每处扣 0.1 分。(本小项由公司安委会年终考核组评分)

 扣分

 本栏最高分不设限,各小项按实扣分,不涉及不扣分。

 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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