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给我们带来什么]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9-06-20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在2009年6月1日正式替代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新《食品安全法》虽然与《食品卫生法》只有两字之差,但却体现了政府对食品安全所给予的高度关注,也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重要的影响。
  
  “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部分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而食品卫生是指为确保食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取的一定条件和措施。从狭义上来讲,食品卫生就是指食品干净、未被细菌污染,不使人致病。因此,食品卫生只是食品安全的一部分,也可以说食品安全就一定卫生,但卫生的食品未必安全。
  
  调整对象更加细化,监管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
  
  新《食品安全法》将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纳入调整范围,从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保证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安全性。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此外,新《食品安全法》吸取了“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加强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以及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禁止使用一切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
  
  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踢皮球”没那么容易
  
  新《食品安全法》首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新《食品安全法》首次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所承担的属地监管责任,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此外,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后,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出了重大调整,重新界定了卫生、质监、工商、药监四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新《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都作出了新的规定,食品监管各部门的职责划分进一步明确。这就意味着今后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无论企业、监管部门还是地方政府,想再像“踢皮球”一样推卸责任恐怕就难了。
  
  “卫生许可证”取消,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有望实现
  
  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卫生行政部门不再向企业颁发卫生许可证。国家仍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分别取得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原来卫生行政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交叉监管食品生产企业的现象将不复存在。质监、工商、药监三部门各司其职、责任明确,分管食品安全链条中的一段,卫生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食品安全“无缝隙监管”模式有望真正实现。
  
  保健食品纳入调整范围
  
  新《食品安全法》将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纳入监管范围。针对企业擅自生产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误导公众的行为实行严格监管。保健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一致。
  监管、处罚力度加大。违规企业生存步履艰难
  新《食品安全法》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生产环境、人员卫生、执行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产品检验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不予许可;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的食品生产和经营者的处罚力度,规定了最低2000元和最高几万元的罚款额度,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严重的要处以刑事责任;此外。还规定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这意味着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将面临高额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对这些企业来说,如果不能严格控制产品质量,企业的生存都将变得举步维艰。
  
  新增“风险评估”和“不合格产品召回”两个环节
  
  新《食品安全法》中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不合格产品召回两个环节的内容。风险评估通俗地讲,就像天气预报一样,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预测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醒相关监管部门注意,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前加以遏制。不合格产品召回则是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的补救措施。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上市销售的食品,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以确保将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这两个环节分别处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的前端和后端,分别从风险预警和事故补救两方面增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强化了责任追究。
  
  取消食品免检,食品出厂必须检验
  
  实行免检制度是监管部门主动放弃监管职责,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可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委托符合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
  纵观整部《食品安全法》,既有生产规定、产品规定、违法处罚规定,又有执法主体的规定,基本涵盖了“从田间到餐桌”整个食品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所有环节、所有相关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在这样一个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心下滑,特别是经过“三鹿奶粉事件”,中国食品工业遭受重大打击的大背景下,可以说,《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既是新阶段食品安全保证的法律依据,又是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要求,同时也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心声。

推荐访问:给我们带来 安全法 食品
上一篇:【发烧会“烧坏脑子”吗等9则】 发烧会烧坏脑子吗
下一篇:[避孕药真的会影响生育吗] 吃过几次避孕药会影响生育吗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