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07 点击:

  ***镇委员会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更好地促进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的通知》要求,我代表镇党委就马渚镇党委管理的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向同志们报告如下,并接受民主评议。 一、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镇党委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目标,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选任标准,规范选任程序,完善选任机制,拓宽监督渠道,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了明显提升。目前,全镇共有享受副镇级待遇的干部2名,中层正职干部17名(其中保留中层正职待遇3名),中层副职干部15名。中层干部大专以上学历25名,占中层干部的75.76%。平均年龄43岁,其中35周岁以下10名,占中层干部人数的30.30%;35岁至45岁的6名,占中层干部人数的18.18%,45岁以上的17名,占中层干部人数的51.52%。 从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全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全镇共新提任中层干部11人次,其中,6名同志在2008年6月通过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选拔任用到中层干部岗位,3名同志因年龄等因素未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而保留原职级待遇,2名同志经换届选举产生而选任到中层干部岗位。2008年12月,镇党委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专职干事配备问题的补充意见》,按相关程序配备了专职人大、政协和组织、宣传(统战)等4名干事,其中1名享受中层正职待遇,3名享受中层副职待遇。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镇党委全面贯彻实施市委《关于认真落实“三真”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干部的工作激励机制,考察任用公务员非领导职务3人(其中主任科员1名),对新考录的1名公务员进行科员定职。 根据自查,我镇选拔任用的干部和确定的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基本条件符合,工作程序到位,手续资料完备,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干部工作的要求。 二、我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做法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镇党委始终做到正确处理三大关系,切实把握三项原则,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努力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㈠正确处理三大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扩大民主与党管干部的关系。镇党委一直把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和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基本保证和重要基础,切实落实好机关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与此同时,镇党委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作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保证用人标准落实的前提和首要任务,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切实做到有机统一、相辅相成。首先是广泛宣传解释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任用条例》及《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不断提高干部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和水平;其次是把组织引导工作做在前头,做深做细,让干部群众了解、理解镇党委的意图,实现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再次是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使被选拔任用的干部得到相对广泛的认同,提高选拔任用的效益。 二是正确处理群众公认与组织评价的关系。选拔任用干部,群众公认是一条重要的原则,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切实尊重民意、注重公论,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与此同时,强化干部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把群众意愿体现于程序之中,实事求是地评价选拔任用的每一名干部,正确引导干部注重品德修养,自觉按党的要求为官,按传统美德修身,按群众期盼干事,实现群众公认与组织评价的统一。 三是正确处理过程民主与决策集中的关系。干部工作的原则性和程序性很强,我们始终把程序违法也是违法的理念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过程民主,坚持程序到位,确保收集的群众意见真实,干部考察的结果真实。我们把每个程序中取得的信息进行比较分析,相互比对印证,从而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在任用考察过程中,注重防范因主要领导影响其他班子成员意见的“一言堂”现象,注重避免出现班子成员意见不集中无法形成决议的现象。为此,镇党委建立和完善了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任用制度。 ㈡切实把握三项原则 一是切实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这一原则。镇党委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作风过硬的干部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作为正确的用人导向来切实把握,引导干部在干事上、谋发展上下功夫,显身手。在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中,着力发现一批工作能力较强、表现比较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及时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实现新老交替。对一些因职位条件限制而暂时无法聘任到中层岗位的年轻干部,通过任命助理形式进行任用。对年龄偏大但责任心较强、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干部,虽然不再担任中层主要领导职务,但仍保留原有待遇,在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中委以重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与此同时,积极向市委推荐优秀后备干部,形成比较合理的市级后备干部梯队。通过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业、谋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上发挥了较好效果。 二是切实把握程序的规范严谨这一原则。镇党委紧紧抓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这一关键,着力形成严格履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良好工作环境和制度环境,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从2008年1月以来,镇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始终坚持因岗选人,在书记办公会议上提出选拔任用干部的初步方案,经书记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全体机关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中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确定正式人选,正式人选经考察后,提交镇党委会议进行票决,最后在机关中进行5天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组织谈话上岗等一系列规范严谨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防止因程序不规范严谨而产生各种弊端。 三是切实把握制度管理这一原则。镇党委始终抓住制度管理这一根本原则,坚持在实践中健全规范和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努力用制度来规范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近两年来,镇党委对已有的干部工作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形成制度加以落实。与此同时,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和规范制度,初步建立了一批比较规范、实用,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 ㈢坚持三个到位 一是坚持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到位。镇党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及党内干部监督法规,全面掌握干部选任工作精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干部选任工作政策、法规、制度学习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通过系统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任工作督查机制,将贯彻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列入了党建工作目标,每年进行自查总结,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管理办法和选任程序,强化了干部工作由镇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办具体负责,各部门分工管理的干部管理体系,做到了按规定的程序和环节行使管理权限,按规定的要求办事。 二是坚持规范和落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到位。2008年6月,镇党委把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作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契机切实予以推进。第一是制订方案。根据市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第二是公布职位。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机关内部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和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及时间安排等主要内容。同时,以办为单位召开竞争上岗工作动员会,学习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对竞争上岗工作的思想认识。第三是公开报名。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报名者填写《马渚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自愿填报竞争职位。第四是资格审查。镇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对报名职位进行适当调整。每个职位有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竞争上岗,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第五是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以演讲形式进行,由竞争上岗人员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表现和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由参评人员对其进行量化评分。第六是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对竞争者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和对竞争上岗职位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采取量化计分,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进行。第七是差额考察。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方式择优确定。根据竞争者综合测试、民主测评各环节的情况,依据总分高低,按多于拟任职位人数,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并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第八是决定任用。根据竞争者综合测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情况和组织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对拟提拔对象实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第九是谈话并签订责任书。由镇党委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谈话,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宣读聘任文件,同时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职位工作目标、工作职责等内容。 三是坚持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长效机制到位。着力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长效机制,主要有:第一是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教育制度。确定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谈心活动周,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活动。谈话内容针对一季度来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加强党风廉政方面的教育。一方面加强工作交流,另一方面也更有利于中层干部的成长。该制度实施以来效果明显。第二是中层干部述廉述职制度。述廉述职内容主要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工作业绩等情况。通过召开述廉述职会议,述廉述职者向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企业代表及部分市属部门负责人,部分市镇党代表、人大代表作述廉述职报告。根据述廉述职情况,参加会议人员对述廉述职者的述廉述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第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通过自查总结,我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我镇机关内设机构岗位职数限制与我镇机关工作人员人数相对较多存在一定矛盾,导致一些较为优秀的年青干部难以得到选拔任用;二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能上能下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个别担任中层职务的同志能力与水平及敬业程度不高,但调整中存在一定难度,由此对全镇干部选任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三是适应省级中心镇发展要求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视野还不够宽广,个别需要相对较强工作能力的岗位难以找到合适的人选;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机制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地方,一些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尚未完全发挥。 今后,我们将着重在调整配备、培养提升、监督管理三个方面下功夫,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科学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一是要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二是加大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完善多渠道培养、发现、使用干部的工作机制,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及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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