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厨房设备【第三次(正式)】

来源:初中周记 发布时间:2020-08-14 点击:

 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

 采 购 文 件

 

 项 目 编 号:BSCG-2016003

 项 目 名 称:食堂厨房设备(重2)

 采 购 方 式:询价

 招 标 人: 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函…………………………………………………………………………1

 第二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3

 一、说明…………………………………………………………………………………………3

 二、采购文件……………………………………………………………………………………3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4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6

 五、报价和评审…………………………………………………………………………………7

 六、授予合同……………………………………………………………………………………8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10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14

 第五部分 附件 ………………………………………………………………………………15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23

 第七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26

 询价邀请函

  :

 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就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重2)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并请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报价。

 1. 项目编号:BSCG-2016003

 2. 项目名称:食堂厨房设备

 3. 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 .00)

 4.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11 月 7 日起(每日8: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报价。)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5. 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现金形式,密封包装,封面签署)

 6.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5 日上午10:00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现代集团会议室

 7. 报价时间:2016年11 月15日上午10:00整

 报价地点:温州市现代集团会议室

 8. 采 购 人: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 11 月 7 日

 第二部分 报价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本次询价采购是按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 询价内容:食堂厨房设备

 3. 合格供应商

 3.1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2 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3 在用户所在地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4. 报价供应商代表

 4.1 指全权代表报价供应商参加报价活动并签署报价文件的人。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

 5. 报价费用

 5.1 报价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4日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报价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采购文件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3. 采购文件的修改

 3.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3日,采购人有权修改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并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部分,对所有报价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报价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复确认。

 3.2 为使报价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并修改报价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采购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复确认。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 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报价被拒绝的风险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报价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报价的。如发现报价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报价文件的构成:

 3.1 报价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

 1) 报价函 (附件一)

 2) 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

 3)报价分项报价表 (附件三)

 3)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七(一)∽(二))

  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②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 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四)

 5) 详细供货清单说明一览表 (附件五)

 6)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 (附件六)

 7)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报价供应商可在报价文件中对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

 3.2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

 4. 报价

 4.1 报价是指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材料、管理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报价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

 4.2 报价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报价供应商代表签署。

 4.3 报价货币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4.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4.5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4.6 报价供应商所报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所有的报价均为货物到买方指定的工地价。

 5. 报价保证金

 5.1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报价供应商保证金:壹仟元整,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报价。

 5.2 报价保证金应以现金支付,现金需密封,密封袋写明金额、报价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逾期末交的其报文件不予接受(征得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5.3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

 (2)提交了履约保证金。

 5.4 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5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 报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 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 报价供应商有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谈判小组确认属实的;

 (5) 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报价供应商有违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 报价有效期

 6.1 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报价应保持有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报价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报价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供应商不得修改报价文件。有关退还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报价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7.1 报价供应商应提供一式肆份的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每套报价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 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报价供应商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7.3 报价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报价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7.4 报价文件若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在关键条款内容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报价不被接收。

 8.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1 报价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内装正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封口处贴上封条,骑缝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供应商名称、地址、 电话、联系人,并注明“报价时启封”字样。

 8.2 如果报价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报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报价截止时间

 1.1 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采购文件中指定的报价地点。同时提交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件、报价保证金、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报价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2.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报价并送达到采购人。

 2.2 报价供应商修改或撤回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采购人。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报价文件修改”或“报价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3 若报价供应商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采购人撤回报价,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送达到采购人。

 2.4 从报价截止日期起至报价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报价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1) 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2)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报价文件;

 3) 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报价文件;

 4) 以电讯形式报价的报价文件。

 五、 报价和评审

 1. 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价。

 2. 邀请所有报价供应商代表参加报价,参加报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开启报价文件前,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报价一览表全部内容。

 4. 唱标报价后,由采购人组织的询价小组依照国有企业采购“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首先对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报价保证金及营业执照等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其报价不予接受;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主要是:

 1) 价格的竞争性;

 2) 报价供应商综合实力;

 4) 在温州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和提供服务保障能力;

 5) 提供的优惠条件(如付款条件、产品质量保证期等)并被询价小组确认;

 6) 货物交付使用日期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7) 合同条款对采购人的有利性。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综合评定,询价小组最后确定在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 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评审价将按下述原则修正:

 5.1 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 对任何有缺漏项或货物的报价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如成交,其报价不变。

 6.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7. 所谓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的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性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报价不予接受。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8. 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靠报价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9. 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询价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10. 报价文件的澄清

 10.1 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报价供应商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报价供应商,询价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10.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报价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1. 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询价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报价文件未加盖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2) 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提出的偏离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报价文件;

 3) 授权代表没有法人代表合法、有效委托书的;

 4) 报价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询价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 询价小组认定报价文件中存在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

 12. 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 授予合同

 1. 最终审查

 1.1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主要审查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

 1.2 最终审查如需要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

 1.3 采购人将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决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条件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审标准,且报价低者。

 3. 成交通知

 3.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4. 签订合同

 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

 4.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报价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及询价小组和报价供应商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3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单位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单位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没收,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

 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则以违约处理,采购人特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人承担。

 5. 履约保证金

 5.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交合同总价10%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3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至供货、调试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有效。有效期满后,买方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参考格式)

  编号 :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双方经协商,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厨房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成交供应商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数量 成交价 完工期 备注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成交供应商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成交供应商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五条:完工期

 按采购文件要求。

 第六条:验收

 成交供应商送货至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人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成交供应商直接损失。

 第七条:售后服务

 成交供应商承诺售后服务按照谈判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采购人可以拒签合同或选择备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

 按采购文件要求

 第十条:辅助服务

 成交供应商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成交供应商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成交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成交供应商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人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人提出索赔,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采购人可以收取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 成交供应商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同时,成交供应商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成交供应商接受。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

 第十三条:履约延误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15天不能供货,则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取成交供应商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直接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在下列情况下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

 (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2、如果采购人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成交供应商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成交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

 2、本合同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且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加盖印章后生效。

 3、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采购人的采购文件与采购补充文件;

 2、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

 3、成交通知书

 买方:(印章) 卖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报 价 函

 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编号)询价项目的询价邀请, (报价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 (职务)为全权代表,代表报价供应商参加贵方组织的此次报价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报价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报价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

 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总报价为 人民币(大写)。

 2. 报价供应商遵守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忠实地履行按采购文件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报价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询价采购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报价供应商完全同意向贵方真实的提供本项目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5.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6. 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报价供应商代表

  日 期

 附件二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小写)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报价(大写) 说明:1.此栏内总报价应与附件一“报价函”的总报价,附件四总计价相一致。

  2. 报价均为税后工地价(送货至业主指定的使用地点)。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

 内 容 采购文件

 条目 采购文件

 规格要求 报价文件

 对应规格 说 明 商务条款 技术偏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详细供货清单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质保期 总价合计 注:1、投标人须按采购内容所列清单逐一注明。

 2、合计总价应与附件二“报价一览表”相符。

 3、如有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总价内。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五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原产地/制造商 单价

 (万元) 合价

 (万元) 累计总价 人民币 说明: 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报价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

  2.如果无此内容,报价时需说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六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报价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的询价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询价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报价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手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2)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第六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温州现代保税物流有限公司食堂厨房设备,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厨房大件用品 01 1台

 调味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台面采用优质一级304

 拉丝不锈钢板厚1.0mm。

 规格:500×950×800 02 1台

 一大一小炉

 产地/品牌:厂制品

 电量:250W/IPH2/220V

 说明:采用优质一级304拉丝,

 炉面板材采用厚度1.0mm,

 炉围板1.0mm,液压拉伸成型,

 节能低噪音炉芯配助燃风机,

 规格:1950×950×(800+250) 03 1台

 盘蒸饭车

 型号:FY-10型;

 电量:10KW/380V;

 说明:整体发泡,保温节能;,

 自动进水,缺水报警

 规格:800×700×1500 04 1台

 稀饭炉

 型号:FY-120

 电量:4.5KW/220V;

 规格:700CM 05 2台

 双星带台水池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台面采用优质304/1.0mm不锈钢板.

 槽体为304/1.0mm不锈钢板,

 加强筋选用201/0.6mm厚度不锈钢板材,脚柱选用38*38*1.2mm、横档38*25*1.2mm厚度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节子弹脚、普通冷水龙头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台面采用优质304/1.0mm不锈钢板.

 槽体为304/1.0mm不锈钢板,

 加强筋选用201/0.6mm厚度不锈钢板材,脚柱选用38*38*1.2mm、横档38*25*1.2mm厚度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节子弹脚、普通冷水龙头

 说明:层面采用优质

 304/1.0 mm不锈钢板加强筋选用201/0.6mm

 厚度不锈钢板材,脚柱采用38*38*1.2mm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节子弹

 型号:ZK-9型

 规格:400*400*800 09 1台

 四门保洁柜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台面采用优质304/1.0 mm不锈钢板;

 柜身采用304优质304不锈钢板;

 移门采用0.8mm优质304不锈钢板

 台面下部为减降噪高密度板加附支撑框架及镀锌防潮板

 加强筋选用201/0.6mm厚度不锈钢板材,配不锈钢重力调节脚

 红外线高温消毒柜(双门)

 型号:HTD2A型;

 电量:2KW/220V;

 容积:680L

 消毒温度:125℃±5℃

 载重量:20KG/层201不锈钢,内置管路:;201不锈钢,内置管路:; 13 3台

 脱水工作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台面采用优质304/1.0mm

 不锈钢板;围板采用1.0 mm;

 台面下部为减降噪高密度板加

 附支撑框架及镀

 锌防潮板.全不锈钢制

 规格:1800×800*800 14 1台

 垃圾桶

 型号:BF-240

 容量:240L

 规格:700*600*800 15 1台

 落地式煮面机

 电量:6KW/1IPH/380V

 说明:采用优质一级201拉丝,

 炉面板材采用厚度1.0mm,

 规格:600×700*800 16 5张

 四人快餐桌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桌面为玻璃钢

 规格:1200×600*800 17 2台

 五格电热保温菜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台面采用优质304/1.0mm不锈钢板

 . 其他0.8mm厚度不锈钢板材,脚柱选用38*38*1.2mm、横档38*25*1.2mm厚度不锈钢方管,配不锈钢调节子弹脚,电压220V,功率3KW加热启停及自动控温操作按钮。底盘加热 7.0kg 19 1套

 15人圆桌转盘台布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

 规格:2200×*800 20 15把

 钢椅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

 规格: 21

 油水分离器 1台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2吨

 规格:1200×500×500(mm) 排烟系统 22 7.32平方

 不锈钢滤油板排烟

 产地/品牌:厂制品

 说明:面板采用优质201

 不锈钢板厚1.0 mm,

 围板1.0mm,按实际计算。

 规格:6100×1200×500 23 74平方

 镀锌板烟管

 说明:优质镀锌板1.0厚,

 弯头按1.5米计算,;

 规格:37000×500×500 24

 低噪音离心柜式排烟风机 1台

 电量:7.5千瓦/380v

 转速:960im;

 压力:600~800pa;

 排风量:10000~16000立方/h 25 1台

 控制箱

 说明:7.5KW,;

 规格:550×400×250 26 、

 油烟净化器 1台

 产地/品牌:北京华夏紫光

 说明:4000风量

 处理风量:4000m3/hr

 规格:750×600×800(mm)供应商已按合同规定提供了符合文件规定的要求的货物,并经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清单已向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 若因成交供应商质量问题等导致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权利。

 3.完成各项调试、检验、测试工作,并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包括所涉及的配置和调试、维护;

 4.对最终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5.质保期内设备的维保及维修;

 6.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

 第七部分 评审原则及方法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评审方法。

 一、 总则

 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国有企业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 评审方法

 1. 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价。

 2. 邀请所有报价供应商代表参加报价。参加报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开启报价文件前,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报价一览表全部内容。

 4. 唱标报价后,由采购人依法组织的询价小组依照国有企业采购“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首先对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报价保证金及营业执照等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其报价不予接受;报价文件的评审标准主要是:

 1) 价格的竞争性;

 2) 报价供应商综合实力:

 3) 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4) 在温州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点和提供服务保障能力。

 5) 提供的优惠条件(如付款条件、产品质量保证期等)并被询价小组确认。

 6) 货物交付使用日期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7) 合同条款对采购人的有利性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综合评定,询价小组最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 评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评审价将按下述原则修正:

 5.1 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2 对任何有缺漏项或货物的报价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如成交,其报价不变。

 6.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7. 所谓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的偏离。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性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报价不予接受。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8. 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靠报价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9. 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询价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10. 报价文件的澄清

 10.1 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报价供应商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报价供应商,询价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10.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报价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1. 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 比较与评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 决定成交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对报价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报告决定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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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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