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规章制度通知参考范文一电池

来源:小学周记 发布时间:2021-04-29 点击: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通知范文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 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

  第四条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 13:00—17:00;具体公 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 (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 登记制度, 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 08:30 前(上班前) 和晚 17:00 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 第六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 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签字) ,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 100 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 200 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 (有直接主 管签字核实) 。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 10 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 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 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 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 10 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 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 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 第十条 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 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 3 天 或全年累计旷工 7 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 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 影响下批假) ,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 部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
,经最终审 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

  附:
《请假单》
  第二条批假权限普通员工 批准人 部门主管 分管领导 总经理(董事长) 上 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

  批准人 总经理(董事长) 批准权限 审批 请假提前时间 需提前 5 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批准假期的期限 1天 2天 3 天(包含 3 天)以 需提前 5 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请假提前时间 需提前 2 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需提前 2 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第三条 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 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 当日 10 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事后补办请假手 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 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3 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 过 12 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 3 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 12 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 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 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

  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 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

  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

  凡请病假者必 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 (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
明者按事假处理; 2) 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 7 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 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 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 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 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 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病事假扣罚标准如下:
1--3 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 2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

  4--7 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 5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 7 天(不含 7 天)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绩效、补助全部扣除(住房、 社保除外) ; 3)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事假1) 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 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 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 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 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 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 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 5 天者,按自动离职
处理; 5) 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 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6)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通知范文二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
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8.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11.公司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负责人考核登记,所有现场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相关考勤规定,并随时准备接受公司领导检查。

  公司考勤规章制度通知范文三
1.目的 1.1、为完善公司考勤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工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除指定人员之外的全体员工考勤管理。

  3.职责 3.1、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

  3.2、当月员工考勤记录及所有表单由行政人事专员负责汇总并计算月度考勤。

  3.3、汇总、计算、分析公司月度考勤数据,并提交行政人事经理审核。

  4.考勤办法 4.1 公司采用智能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指纹考勤。

  4.2 若遇到特殊情况,公司不能实施指纹考勤,则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5.考勤要求 5.1 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公司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5.2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

  5.3 人事专员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当月5日前将公司全体员工出勤统计表报公司人事部审批,同 时将考勤汇总表及记录进行公布;将批准件送达公司财务部,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考勤依据。

  逾期未 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5.4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事专员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 考勤管理工作。

  6.考勤规定 6.1 工作时间 6.1.1 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4小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 小时,周六视淡旺季而定)全年工作时间为 275天。

  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 如发生变动时,以公司下发的通知为准。

  6.1.2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 次)。

  6.2 考勤内容 6.2. 1 全勤奖 6.2.1.1 当月迟到不超过 3 次,每次不超过 10 分钟,每月累计不超过 30 分钟者;当月未打卡次数为 0 者; 当月无事假者;当月病假不超过 2 天者(需出具区以上医院证明) ;因工伤休息不超过 6 个工作日者;丧假、 婚嫁期内的均享有全勤奖。

  6.2.1.2 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 100%全勤奖。

  6.2.1.3 不服从安排怠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

  6.2.1.4 全勤奖奖金为 50 元。

  6.2. 2 迟到 6.2. 2. 1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

  (如遇特殊天气或特 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权酌情处理) 6.2. 2. 2 迟到处罚:
迟到 10 分钟以上,每次扣 10 元,20 分钟以上,每次扣 20 元,每月累计不得超过 5 次(不含允许的 3 次) ;每月迟到累计 5 次以上 7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 天基本工资,并扣除公司补贴,扣 除当月全勤奖;每月迟到累计达到 7 次以上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 3 天基本工资,扣除公司补 贴,扣除当月全勤奖;每月累计迟到 30 分钟以上,连同 30 分钟一齐处罚,每分钟扣 1 元, (例:当月累计 迟到 31 分钟,罚款 31 元,迟到 29 分钟,不扣罚) 。

  6.2.3 早退
6.2.3.1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结束前打卡离岗视为早退。

  6.2.3.2 早退处罚:
30 分钟以下,每次处罚 10 元,若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6.2.4 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A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 非特殊情况下口头、电话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请假条的; C 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同意续请的; D 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到新岗位报到工作的; E 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

  6.2.4.1 旷工处罚:扣发旷工天数的双倍基本工资,如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 资等,每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8天者,将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奖金,同时公司将有权直接予 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6.2.5.1 员工临时外出务工或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临时外出单》或《员工出差申请单》作为出勤依据, 没有刷卡的必须补签《员工签卡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 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6.2.5.2 公出期间以正常出勤核发工资,计为全勤范畴。

  6.2.5.3 申请临时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行政事务,必须马上赶办或计划办理。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

  三、外出前,应事先填妥“临时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核准。

  离开公司时,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 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监核准,部门未设总监的,由总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往返请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返回者,应先行与主管领导联络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6.2.6 事假 6.2.6.1 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

  6.2.6.2 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 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 为旷工。

  6.2.6.3 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6.4 员工在事假期间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规定的病历证明,可转成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6.2.6.5 处罚规定:事假按整小时及整天计算,扣除对应小时及日工资。

  6.2.6.6 请假权限:主管级以下级别的员工事假1 日(含)内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1 日以上至5 日以内 (含)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5 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主管级别(含经理)及以上员工的事假1 日(含) 内由总经理批准,1日以上由执行董事核准。

  6.2.6.7 事假期间工资扣发基数按员工月工资本薪进行计算。

  6.2.7 病假 6.2.7.1 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应请病假。

  6.2.7.2 凡请病假者,必须提供市级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6.2.7.3 员工请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须及时电话向 所在部门领导请假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内补办病假手续, 否则视为旷工。

  在工作时间内因病需外出就诊或休息的,须持本部门领导签字的《员工请假条》方可离开 公司。

  6.2.7.4 病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 小时按1 小时计算。

  6.2.7.5 员工因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伤病的,3 日(含)内按事假处理,3 日以上按旷工处理 6.2.8 工伤假 6.2.8.1 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治疗、休息的,可请工伤假。

  6.2.8.2 员工须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职业病鉴定书》《工伤认定书》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规定及流 、 程申请工伤假;否则按病假处理。

  6.2.8.3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2.8.4 员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伤假证明或不符合休工伤假条件的,属普通疾病的,按病假处理;病假、工 伤假期满不主动复工的,按旷工论处理。

  6.2.8.5工伤医疗期间工资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资发放,具体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6.2.9 加班 6.2.9.1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节假日加班人数。

  如确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的,需履 行加班申请手续。

  6.2.9.2 员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时间等同于加班时间。

  6.2.9.3 调休批准权限:调休要履行调休手续,一般情况下连续调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3 天内由所在部门 经理批准;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调休时间的,3 至5 天(含5 天)需经所在总经理批准,调休5 天以上者, 需报执行董事核准。

  6.2.9.4 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因本身工作性质的不同,同时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参与调休,公司可酌 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以“周末加班制度”为准。

  6.2.10 婚假 6.2.10.1 按法定结婚年龄(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可享受 3 天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以上)结婚的员工,除可享受 3 天法定婚假外,还可多享受 10 天的晚婚假期。

  6.2.10.2 婚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1 产假 6.2.11.1 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给予产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 假15 天;妊娠3 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假15 天,妊娠3 个月(含)以上自然流产者,给假20 天。

  6.2.11.2 男员工可以休陪产假5 天,陪产假在子女出生当时有效,事后一律不补假。

  6.2.11.3 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2 丧假 6.2.12.1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死亡的给假3 天,根据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属于 本人抚养的同居家属或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经批准可给假1 到3 天。

  6.2.12.2 丧假期间工资按其本人休假天数内正常出勤发放。

  6.2.14 年休假 6.2.14.1 所有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将享受法定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8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6.2.14.2 年休假不可累加,须在当年内休完,过期不补。

  年休假的请假以0.5 天为单位计算。

  6.2.14.3 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超出时间按事假计算。

  6.2.14.4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休年假的假期。

  6.3 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
①本人填写《员工请假条》或《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在假别一列写明请假类别 。

  ②直属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 。

  ③交人事专员。

  6.4 请假单填写规定 6.4.1《员工请假条》及《员工临时外出单/出差申请单》是员工考勤的重要依据之一,使用时应认真规范 填写。

  离开公司原因一般为:公出、婚假、丧假、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调休、年假等。

  6.4.2 请假单上各项内容都应对应、详细填写,并由具有给假权限者签字,不得代签。

  6.4.3 请假单字迹要求填写工整,如发现辨认不清的一律视为事假处理。

  6.4.4 每张假条离岗日期与回岗日期必须在同一月份内,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应分开填写。

  6.4.5 如请假单不能清楚辨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5 刷卡规定 6.5.1 员工早晚上下班均应到指定打卡机处刷卡,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刷卡或忘记打卡的,须及时补签 《员工签卡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于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给予补录。

  6.5.2 员工早上上班时要抓紧时间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时不要提前刷卡,否则出现迟到、早退记录按 考勤规定处理。

  6.5.3 加班时,员工要及时刷卡或由主管登记加班时间,否则无加班申请单及相应记录者不计为加班。

  7.表 格 7.1 本制度中涉及到的表格见表单系统。

  8.附 则 8.1 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8.2 本考勤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8.3 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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