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农村违法违规建设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小学周记 发布时间:2021-04-26 点击:

XX乡农村违法违规建设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品位,改善城乡发展环境,推进乡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及农村违法违规建设整治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XX、乡长XX为组长,纪委书记XX、人大主席XX、党委委员XX为副组长,派出所XX、国土所XX、XX,农林水综合服务站XX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拆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克难攻坚、常抓不懈。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拆违工作组织机构,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拆违队伍建设,做到目标咬定、力度加大、队伍健全、措施有效,发挥好防违控违、拆违工作的决策、协调作用。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保持态势,强化防控。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农村宅基地管理及防违、控违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新违建的产生。健全巡查岗位责任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发现违建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建立村书记、主任负责制,提高就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工作领导责任制,乡政府与村级组织签订责任状,村干部实行包片制,做到责任到人。要进行经常性的督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从严从重追究工作不力、履责不实,导致违法建设监管失控、蔓延的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顶风违建或阻碍拆违控违工作的相关人员给予依法打击。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新建住房审核审批 1、对2020年7月3日以前的农民建房,未完工的一律停建,已建成的按有关文件精神作下一步处理。严格按照申请审批程序,全面落实农村村民住房“一户一宅”的规定,做到建新拆旧,规范农村建房秩序,杜绝违法建设。顺应农村村民改善住房的要求,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

2、严格按照备案要求进行养殖场建设,对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及时发现制止并坚决拆除违法建设。

(二)建立防控体系 坚持“块抓条保、分级负责,综合执法、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全覆盖、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建立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巡查队伍和动态巡查机制。

(三)坚持新违建零发生 各村对群众举报、信访反映以及巡查发现的新违法建筑,要积极处理,并主动配合乡农村宅基地管理部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自拆方式积极整改,切实做到“新违建零发生”。

四、经费保障 通过广播、会议、微信、条幅、宣传车等形式定期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解决相应宣传、巡查及工作经费(巡查车费每辆每天100元,附相应台帐及图片)。

五、严格责任追究与奖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一)违法建设在挖地槽或打桩阶段村包组干部未及时制止上报的,被县、乡执法队巡查到或被群众举报的,给予村包组干部500元处罚,责令村限期恢复土地原状。

(二)违法建设在打地梁未能及时制止上报的,被县、乡执法队巡查到或被群众举报的,未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的,给予村包组干部相应的处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非党员的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分),给予村(居)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三)违法建设在开始砌墙未能及时制止和上报的,被县、乡执法队巡查到或被群众举报的,村未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的,给予村包组干部停职处理,给予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罚款2000元。

(三)出现2处及以上违法建设未制止和报告,给予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限期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的给予复职,否则村书记给予撤职处分,村主任依法罢免。

六、加大对违建工作的打击力度 要对打击违建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增强工作的连续性、执法的公平性、处理的合理性、解困的迫切性,坚决做到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的违建必拆、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必拆。

七、要加大问责力度 各责任人一律不准打招呼,送人情,做违法建设的“保护伞”,凡顶风搞违法建设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切实加强网格内的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未认真履职,导致网格内违法违章建筑新增蔓延,影响恶劣的,须追究网格各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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